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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公司安全保卫科安全生产责任制

编辑:物业经理人2018-12-20

  建筑公司安全保卫科安全生产责任制

  1、贯彻执行党的“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和国家、政府部门及公司关于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法规及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做好安全管理和监督工作,负责生产过程安全控制,辅导工地完善落实各项安全技术措施。

  2、经常深入施工现场,定期组织进行安全生产和劳动纪律的检查监督和宣传教育工作,掌握安全生产工作状况,并提出建议意见。

  3、杜绝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发现险情及时处理并有权责令工地和个人暂停生产,迅速报告上级领导处理。

  4、参加事故的调查处理,制订仓库等危险品和有毒材料的保管和保卫制度,严防不法分子扰乱生产秩序,依法打击危及工地安全生产的违法事件。做好与当地公安及街道社区的横向联系,搞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5、应对各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生产技术措施进行审查,对不符合安全要求和不够针对性的,提出完善意见。

  6、在安全生产工作上,安全科权数分配为70%,全权执行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要求和安全生产奖罚制度。

  7、制定年、季消防保卫工作计划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参加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的审批,提出具体建议并监督实施。

  8、经常对职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会同有关部门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消防安全考核。

  9、组织消防安全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对火灾隐患进行解决。

  10、负责调查火灾事故的原因,提出处理意见。

  11、参加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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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矿山工程公司保卫科安全产生责任制

  矿山工程公司保卫科安全产生责任制

  一、对爆破措施、防火措施以及建筑防火进行安全审核。

  二、经常进行防火宣传教育和检查工作,制定消防、易燃、易爆、剧毒品等要害岗位的管理制度和考核办法,并督促贯彻实施。

  三、负责督促检查消防器材的配备使用及爆破人员工作情况。

  四、参加安全生产检查。

  五、参加重大伤亡事故、交通和火灾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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