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箱梁安装项目职工安全素质教育
钢箱梁安装项目职工安全素质教育
1、安全技术交底
在施工作业前,就本工程完整的进行一次技术交底工作,让参与施工的每个人做到安全心里有底。
2、安全排险技术教育
2.1安全排险救助的基本原则
(1)及时的原则
(2)"先撤人、后排险"的原则
(3)"先救人、后排险"的原则
(4)"先防险、后救人"的原则
(5)"先防险、后排险"的原则
(6)"后排险、后清理"的原则
(7)保护现场的原则
2.2安全排险救助工作的基本要求
(1)遵循安全排险救助的基本原则
(2)及时地研究和制定安全排险救助的技术措施;
(3)统一指挥、分工明确、各尽其责、搞好协作配合;
(4)及时观察和研究排险救护工作进行情况,发现问题应及时研究解决,必要时,必要时对原先不合适的措施作出修改。但尽量避免在对情况判断不清的情况下作出草率的决定。
2.3急救工作
(1)建立急救机构,及时提供急救服务,和当地医院建立联系,确保及时地将受伤和急救病人送去医院。
(2)急救机构应定期培训、掌握抢救技术、熟悉在事故中营救伤员技能的专职或兼职急救人员,并配备急救药品和急救器材。
(3)急救机构应定期培训急救人员,向职工进行急救知识教育,添置急救药品和器材。
3、安全意识教育
通过对确保安全知识、安全方面的知识、安全方面的经验的宣传、培训、教育,特别是伤亡的案例的教育逐步认识提高的。
(1)严格遵守有关的安全生产规范、规定,要求和制度。
(2)严格遵守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3)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4)认真执行安全施工技术措施。
(5)在执行上述规定中遇到问题时不自作主张,应及时报告。
(6)拒绝违章指挥,并劝阻被人的违章作业。
4、自我保护能力教育
(1)按照规定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同时提醒别人使用。
(2)进入施工现场后,始终保持高度的安全警惕性,避免自伤(受自己的不安全行为所伤害)、他伤(受别人的不安全行为所伤害)同时也避免因自己的行为使别人受到伤害。
(3)随时随地注意发现那些表明出现不安全状态和安全事故征兆的异常情况,并及时检查、报告,采取措施解决。
(4)在出现危险时,迅速避开危险和用正确的方法保护自己,并同时通知别人避开和进行自我保护。
编辑:www.pmceo.Com篇2:项目安全教育培训和职工安全三级教育制度
项目安全教育培训和职工的安全三级教育制度
1.施工现场的项目经理、施工员、技术员、安全员都必须经过行业主管部门的安全培训和二年一次的培训复审,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2.施工现场的电工、电焊工、架子工、塔吊司机和指挥等特殊工程,都必须经过劳动部门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3.项目部安全员负责本部全体职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
4.安全员每年年初应制定详细的教育培训计划,必须做到心中有数,层层落实。
5.教育培训应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必须使全体职工充分认识到
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必要性,并自觉遵守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6.认真抓好施工现场特殊工程的持证培训和日常教育工作,各特殊工程应定期参加复审,安全员应及时组织送培。
7.新工人、久假复工和变换工种人员必须经三级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后上岗,项目部负责项目部级和班组级的二级教育,并做好教育卡片和考核台帐,未经三级教育的职工不得上岗操作。
8.施工现场每年应对工人进行一次有系统性的安全教育并进行书面考试。
9.施工现场应根据季节性特点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
10.各类教育培训应建立台帐档案,认真做好记录。
篇3:施工企业职工工伤事故报告制度
施工企业职工工伤事故报告制度
1.施工现场发生重伤以上事故后,应立即报告企业负责人和当地建筑安全主管部门,报告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填报事故卡片,时间最迟不得超过24小时。
2.施工现场发生轻伤事故,工地负责人必须在当天向本企业主管部门报告,并填报轻伤事故报表。
3.发生工伤事故后应当保护事故现场,并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扩大。
4.施工现场有关人员应配合事故调查组做好事故的调查取证工作,应实事求是,并做好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
5.分包队伍发生工伤事故,总分包单位应同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6.施工现场应建立、健全职工工伤事故台帐。
7.各项各级人员应认真执行国务院颁发的《工人职工伤亡事故报告规程》不得违反。
篇4:X工程项目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制度
某工程项目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制度
(1)伤亡事故的上报
事故发生后,施工现场领导或现场有关人员应迅速组织抢救伤员,防止事故扩大,并保护好事故现场。项目经理应通过通讯或其他方式立即直接或逐级报告公司领导和公司安全生产主管部门负责人,同时上报监理单位及建设单位。及时填写伤亡事故报告,上报公司,公司领导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上报北京市奥指办和市政府安全管理部门。
(2)事故的调查处理
接到事故报告后,公司总经理、生产副总经理,项目经理,业务部门及有关人员组成调查组,应立即赶赴现场。轻重伤事故,由公司指定业务部门进行调查、处理;死亡事故,由公司主管部门结合监理、建设单位,并会同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监察部门、劳动部门、公安部门等单位,组成联合调查组进行调查,也可邀请有关专家和技术人员参加。与发生事故有直接利害关系的人员,不得参加调查工作。
(3)发生事故后,应记录、保存如下信息:发生事故的时间、地点、气候;勘察人员姓名、单位、职务;现场勘察起止时间、勘察过程;事故造成的破坏情况、状态、程度;设备损坏的异常情况及事故发生前、后位置;事故发生前的劳动组合,现场人员的具体位置和行动;重要物证的特征、位置及检验情况。
(4)配备有关摄像设施进行实物拍照:方位照应反映事故现场在周围环境中的位置,全面照应反映事故现场中心情况,细部照应揭示事故直接原因的痕迹物、致害物等,人体照应反映伤亡者主要受伤和造成伤害的部位。绘制事故现场平面图
(5)事故调查报告
①分析事故原因,确定事故性质:从事故直接原因入手,逐步深入到间接原因;通过分析,确定事故性质以及事故的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者,根据事故发生中的作用,找出主要责任人。
②写出事故调查报告
③事故审理和结案,对事故主要责任人的处理。
④针对事故发生的特点,对全体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制定防患措施,重新审查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吸取教训,克服薄弱环节,防止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
篇5:建筑公司职工安全防火守则
建筑公司职工安全防火守则
1.积极参加安全活动,认真学习各项规章制度。
2.严格岗位责任制,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
3.发现隐患及时汇报,并及时采取防范措施。
4.严禁在禁火区(施工场所、仓库等)吸烟及使用明火。
5.相互之间礼貌待人,不得吵嚷,严禁打架、赌博,主动做好各自的安全保卫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