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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层建筑施工安全一般规定(2)

编辑:物业经理人2018-12-20

  高层建筑施工安全一般规定(二)

  (1) 施工前,应逐级做好安全技术交底,检查安全防护措施。并对所使用的现场脚手材料、机械设备和电气设施等进行检查,确认其符合要求后方能使用。

  (2) 高层施工立体交叉作业时,不得在同一垂直方向上下操作。如必须上下同时进行工作时,应设专用的防护棚或隔离措施。

  (3) 在迎街面的人行道和人员进出口通道等处,应用毛竹和竹笆搭设双层安全防护棚,两层间隔以1m为宜,并悬挂明显标志,必要时应派专人监护。

  (4) 高处作业的走道、通道板和登高用具,应随时清扫干净,废料与余料应集中,并及时清除,不得随意意乱放或向下丢弃。

  (5) 遇有冰雪及台风暴雨后,应及时清除冰雪和加设防滑条等措施。并对安全设施与现场设备逐一检查,发现异常情况时,立即采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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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脚手架工程施工安全一般规定

  脚手架工程施工安全一般规定

  1、建筑登高作业(架子工),必须经专业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持特种作业操作证上岗作业。架子工的徒工必须办理学习证,在技工带领、指导下操作,非架子工未经同意不得单独进行作业。

  2、架子工必须经过体检,凡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癫痫病、晕高或视力不够以及不适合于登高作业的,不得从事登高架设作业。

  3、正确使用个人安全防护用品,必须着装灵便(紧身紧袖),在高处(2m以上)作业时,必须佩戴安全带与已搭好的立、横杆挂牢,穿防滑鞋。作业时精神要集中,团结协作、互相呼应、统一指挥、不得"走过档"和跳跃架子,严禁打闹玩笑、酒后上班。

  4、班组(队)接受任务后,必须组织全体人员,认真领会脚手架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技术措施交底,研讨搭设方法,明确分工,并派1名技术好、有经验的人员负责搭设技术指导和监护。

  5、风力六级以上(含六级)强风和高温、大雨、大雪、大雾等恶劣天气,应停止高处露天作业。风、雨、雪过后要进行检查,发现倾斜下沉、松扣、崩扣要及时修复,合格后方可使用。

  6、脚手架要结合工程进度搭设,搭设未完的脚手架,在离开作业岗位时,不得留有未固定构件和不安全隐患,确保架子稳定。

  7、在带电设备附近搭、拆脚手架时,宜停电作业。在外电架空线路附近作业时,脚手架外侧边缘与外电架空线路的边线之间的最小安全操作距离不得小于表7的数值。

  表7 在建筑工程(含脚手架具)的外侧边缘与

  外电架空线路的边缘之间的最小安全操作距离

  外电线路电压1kV以下1~10kV35~110kV154~220kV330~500kV

  最小安全操作

  距离(m)4681012

  注:上、下脚手架斜道严禁搭设在有外电线路的一侧。

  8、各种非标准的脚手架,跨度过大、负载超重等特殊架子或其他新型脚手架,按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批准的意见进行作业。

  9、脚手架搭设到高于在建建筑物顶部时,里排立杆要低于沿口40~50mm,外排立杆高出沿口1~1.5m,搭设两道护身栏,并挂密目安全网。

  10、脚手架搭设、拆除、维修和升降必须由架子工负责,非架子工不准从事脚手架操作。

篇3:百货商厦店内外装修防火施工安全管理规定

  百货商厦店内外装修防火施工安全管理规定

  1、各部门装修的防火设计必要遵照国家、地区有关的标准、规范要求,设计和施工单位必须持有设计管理机关核发的《工程设计书》。

  2、建筑内装修工程,必须经警卫部,市消防局监督机关审批,凡未经批准一经查出,将根据有关规定分别给予责任人50-200元的罚款,未经批准强行施工造成火灾和经济损失者,应承担经济和行政责任,造成火灾和严重后果者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施工中不得擅自更改防火设计,要严格按照设计图施工,必须变更防火设计,应经得设计单位、监督机关的同意,包括原审批的消防监管机关批准。

  4、建筑内装修,需疏散通道和地下建筑安全 出口,不宜采用在燃烧时产生大量浓烟或有毒气体的材料。

  5、货场、车库施工和装修工程,需使用明火和电气焊的应办理动火证,并由专人看护和采取预防措施。

  严格遵守用电管理规定,各部门增加自用设备施工,改动供电线路,须经工程部门审批,严防因超负荷运转发生电器线路火灾。

  6、施工单位需与安保部签定《施工防火安全责任书》、《施工治安安全责任书》、《场内作业审批表》。

篇4:购物广场施工安全管理规定

  购物广场施工安全管理规定

  (三楼)

  一、所有进入施工现场的工人,必须携身份证复印件到物业部办理施工证,凭有效施工证进入施工现场,非施工人员请至物业部申请领取施工证后方可进入施工现场。

  二、所有在施工现场动用明火的,必须经物业保安部同意,办理动火证,配备灭火器,并有专人负责现场监督,自行制订防护措施,清理现场可燃物后方可动火。

  三、施工现场用电必须由专业电工从事作业,严禁乱拉乱接电线,严禁使用生活中大功率电器(电水壶、电炉)等。

  四、所有留宿施工现场的施工人员必须到物业保安部办理相关手续,登记备案。

  五、进入施工现场的员工必须配戴安全帽,并要遵守现场安全管理规定,服从现场管理人员的指挥。

  六、施工现场严禁吸烟。

  七、施工现场严禁挪用或破坏消防器材、设施设备等。

  八、施工现场不得在地面拖拉、滚动物品等现象及噪音过大影响卖场经营。

  九、不得在施工现场做饭、饮酒及酒后施工。

  十、物品外运必须至物业部办理物品放行手续或持本单位确认负责人签字之放行单,并配合现场核对检查。

  十一、如有违反施工管理规定的视情节将处以50-1000元罚款。

篇5:小区施工安全管理规定

  小区施工安全管理规定

  一、施工现场须按装修的实际面积和使用材料配备一定数量的灭火器。

  二、施工现场严禁吸烟及使用明火烧杂物、弯曲胶管等。

  三、禁止将易燃易爆、腐蚀剂、有毒等危险物品带入小区内。

  四、装修工程所需有机溶剂、油漆等只允许带进适量装修所需用量,不得大量储存、堆放在小区内。

  五、严格遵守安全用电规定,不得乱拉乱接电线或超负荷用电。

  六、室内布装电线须使用阻燃性绝缘导线,并穿硬塑料管或钢管进行明、暗敷设,绝缘导线的绝缘强度应符合电源电压要求。

  七、室内装修须严格按消防安全要求,使用不燃的或难燃的防火材料,不得使用易燃材料。

  八、动明火烧焊的客户(单位),在计划烧焊动火作业前,须先向管理处提出申请,严格按临时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作业。

  九、未经申报批准,不得擅自改动触动消防栓。

  十、室内装修间隔必须符合消防安全规定。

  十一、装修施工不得遮挡消防设施、疏散指示标志及出口,不得妨碍消防设施和疏散道的正常使用。

  十二、每日施工结束离场前,须进行室内消防安全检查,确认无安全隐患后方可锁门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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