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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铁车站工程三安四口安全防护

编辑:物业经理人2018-12-20

  地铁车站工程“三安、四口”安全防护

  1 安全帽:所有进入施工现场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帽。

  2 安全网:竖井周围和人行步梯外侧用符合规格、材质要求的密目安全网封闭。

  3 安全带:高空作业必须系挂安全带,安全带的系挂符合要求。

  4 楼梯口、井口防护:按照规定的要求设置井口护栏、安全网等井口防护。

  5 预留洞口防护:车站内不管是临时还是永久预留洞口都必须有防护措施。

  6 通道口防护:通道口设置防护棚,防护棚牢固、材质符合要求,防护严密。

  7 临边防护:每一处临边均按照要求进行防护,防护严密、符合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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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金桂苑四标段工程洞口临边防护措施

  金桂苑四标段工程洞口、临边防护措施

  结构施工阶段对各类临边、洞口的防护措施,安排专人,每天检查并做好记录,洞口防护必须做到工具化、定型化。五临边必须设置不底于1.2m高的防护栏杆,并刷红黑标志漆。本项目部对洞口、临边的防护措施具体要求如下:

  1.洞口防护:(楼层预洞口)

  1.5×1.5m以下的孔洞设置预埋通长钢筋网片,再在上面加固定盖板;1.5×1.5m以上的洞口,四周设两道防护栏杆,栏杆外侧绑扎安全网或竹片进行围护,洞口中间支挂水平安全网。

  2.电梯井口防护:

  电梯井口设置高度不低于1.90m的金属防护门,并用膨胀螺丝固定牢固。电梯井内首层和首层以上每隔二层(最多不超过10米)设一道水平安全网,安全网封闭严密。未经有关部门批准,电梯井内不得做垂直运输通道。

  3.楼梯踏步及休息平台口防护:

  楼梯踏步及休息平台处设置两道牢固防护栏杆,防护栏杆用钢管在踏步边沿预埋铁板,然后用电焊烧制牢固可靠。

  4.阳台边防护:

  部份阳台栏板随层安装,不能随层安装的,设置上、中、下三道不低于1.8m防护栏杆,再在防护栏杆内侧立挂安全网封闭。

  5.建筑物楼层临边四周防护:

  建筑物楼层临边四周,无围护结构时,设置上、中、下三道不低于1.8米防护栏杆,再在防护栏杆内侧立挂安全网封闭严密。

  6.建筑物出入口防护:

  建筑物出入口搭设长度不小于4m,宽于出入通道两侧各1m的防护棚,上下各二道,上面满铺竹片,其他非出入口和通道两侧封闭严密。

篇3:施工现场悬空作业安全防护措施

  施工现场悬空作业的安全防护措施

  施工现场,在周边临空的状态下进行作业,高度在2m及2m以上,属于悬空高处作业。由于悬空作业尚无立足点,必须适当地建立牢靠的立足点,如搭设操作平台、脚手架或吊篮等等,主可进行施工。对悬空作业中所使用的索具、脚手架、吊篮、吊笼、平台、塔架等设备,均必须经过技术鉴定的合格产品,方可使用。

  (一)、支撑和拆卸模板时的悬空作业

  (1)支撑和拆卸模板,应按规定的作业程序进行。前一道工序所支的模板未固定前,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严禁在连接件和支撑件上攀登上下,并严禁在上下同一垂直面上装、卸模板。结构复杂的模板,其装、拆应严格按照施工组织设计的措施进行。

  (2)支设高度在3m以上的柱模板,四周应设斜撑,并应设立操作平台。低于3m的可使用用马凳操作。

  (3)支设处于悬挑状态的模板,应有稳固的立足点。支设凌空构筑物的模板,应搭设支架或脚手架。模板面上有预留洞,应在安装后将洞口盖设。混凝土板上拆模后形成的临边或洞口,应按规范要求设置措施予以防护。

  (4)拆模高处作业,应配置登高用具或搭设支架。

  (二)、绑扎钢筋时的悬空作业,必须遵守的安全规定

  (1)绑扎钢筋和安装钢筋骨架,必须搭设必要的脚手架和马道。

  (2)绑扎圈梁、挑梁、挑檐、外墙和边柱等钢筋,应搭设操作平台,架和张挂安全网。绑扎悬空大梁钢筋,必须在支架、脚手架或操作平台上操作。

  (3)绑扎支柱和墙体钢筋,不得站在钢筋骨架上或攀登骨架上下。3m以内的柱子钢筋,可在地面或楼面上预先绑扎好,然后整体竖立。绑扎3m以上的柱钢筋,必须搭设操作平台。

  (4)高空或深坑绑扎或安装钢筋骨架,必须搭设脚手架和马道。

  (三)、浇筑混凝土时的悬空作业,必须遵守的安全规定

  (1)浇筑离地2m以上的框架、过梁、雨蓬和小平台等,应设操作平台,不得站在模板或支撑件上操作。

  (2)浇筑拱形结构,应自两边拱脚,对称地相向进行。浇筑储仓,不口应先封闭,并搭设脚手架心防人员坠落。

  (3)特殊情况下进行浇筑,如无安全设施,必须持好安全带,并扣好保险钩,或架设安全网。

  (四)、门窗工程中的悬空作业,必须遵守的安全规定

  (1)安装和油漆门、窗及安装玻璃,严禁操作人员站在樘子或阳台栏板上操作。门、窗临时固定,封填材料未达到强度,以及电焊时,严禁手拉门、窗或进行攀登。

  (2)高处外墙安装门、窗,无外脚手架,应挂安全网。无安全网时,操作人员应系好安全带,其保险钩应挂在操作人员上方的可靠物体上。

  (3)进行各项窗口作业,操作人员的重心应位于室内,不该在窗台上站立,必要时应挂好安全带进行操作。

篇4:施工现场交叉作业安全防护措施

  施工现场交叉作业的安全防护措施

  施工现场常会有上下立体交叉的作业。因此,凡在不同层次中,处于空间贯通状态下同时进行的高处作业,属于交叉作业。

  进行交叉作业时,必须遵守下列安全规定:

  (1)支模、砌墙、粉刷等各工种,在交叉作业中,不得在同一垂直方向上下同时操作。下层作业的位置,必须处于依上层高度确定的可能坠落范围半径之外。不符合此条件,中间应设置安全防护层。

  (2)拆除脚手架与模板时,下方不得有其他操作人员。

  (3)拆下的模板、脚手架等部件,临时堆放处离楼层边沿应不小于1m。堆放高度不得超过1m。楼梯边口、通道口、脚手架边缘等处,严禁堆放拆下物件。

  (4)结构施工自二层起,凡人员进出的通道口(包括井架、施工电梯的进出通道口),均应搭设安全防护棚。高层建筑高度超过24m的层次上的交叉作业,应设双层防护设施。

  (5)由于上方施工可能坠落物体,以及处于起重机把杆回转范围之内的通道,其受影响的范围内,必须搭设顶部能防止穿透的双层防护廊或防护棚。

篇5:住宅楼工程项目安全防护措施

  住宅楼工程项目安全防护措施

  该工程专业工种繁多,其安全防护范围有:建筑物周边防护,基坑建筑物临边防护,建筑物预留洞口防护,现场施工用电安全防护,现场机械设备安全防护,施工人员安全防护,现场防火、防毒、防尘、防噪音、防台风措施等。

  1. 建筑物周边防护

  外脚手架使用前必须经项目安全文明施工管理部、技术部、监理共同验收,合格、签字、挂合格牌后方可投入使用,其检验标准为《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凡保证项目中某一条达不到标准均不得验收签字,必须经整改达到合格标准后重新验收签字,然后才能使用。

  2."临边"防护

  基坑防护示意图:

  楼梯临边防护示意:

  建筑物楼层楼面周边、楼梯口和梯段边、脚手架、建筑物通道的两侧边以及各种垂直运输接料平台等必须设置防护,防护采用钢管栏杆,栏杆由立杆及两道横杆组成,上横杆离地高度1.0-1.2m,下横杆离地高度0.5-0.6m,立杆间距1.5m,并加挂安全网,设踢脚板,作警戒色标记,加挂警示牌,施工过程中如需拆除防护设施,必须经安全部主任同意,施工过程中安全员监督指导,施工完后立即恢复。

  3."三宝"防护

  所有施工现场所使用的个人防护用品等必须有产品生产许可证、合格证、准用证,确保施工现场不存在因伪劣产品所引起的安全隐患。

  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帽,其佩带方法要求合格,并佩带胸卡,工人在临边高处作业、进入2m以上架体或施工作业层时必须系安全带。

  4. "四口"防护

  楼层平面预留洞口防护以及电梯井口、通道口、楼梯口的防护必须按《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要求进行防护。洞口的防护应视尺寸大小,用不同的方法进行防护。如边长小于25cm但大于2.5cm的洞口,可用坚实的盖板封盖,达到钉平钉牢不易拉动,并在板上标识"不准拉动"的警示牌;边长为25-50cm的洞口用木板作盖板,盖住洞口并固定其位置;边长为50-160cm的洞口以扣件接钢管而成的网格,上面铺脚手板;大于160cm的洞口,洞边设钢管栏杆1m高,四角立杆要固定,水平杆不少于一根,然后在立杆下脚捆绑安全水平网二道(层) 。栏杆挂密目立网绑牢。其它竖向洞口如电梯井门洞、楼梯平台洞、通道口洞均用钢管或钢筋设门或栏杆,方法同临边。

  预留洞口防护示意:

  较小预留洞口

  较大预留洞口

  5. 雨季施工阶段的防护措施

  1) 下雨尽量不安排在外架上作业,如因工程需要必须施工,则应采取防滑措施,并系好安全带;

  2) 装修时,如遇雨天,在上班时应做好防雨措施;

  3) 拆除外架时,应在天气晴好时间,不得在下雨的时间内进行;

  4) 暴雨季节,经常检查临边及上下坡道,做好防滑处理。

  6. 施工人员安全防护

  1)进场施工人员必须经过安全培训教育,考核合格,持证上岗。

  2)施工人员必须遵守现场纪律和国家法令、法规、规定的要求,必须服从项目经理部的综合管理。

  3)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严禁打赤脚、穿拖鞋、硬底鞋和打赤膊施工。

  4)施工人员工作前不许饮酒,进入施工现场不准嘻笑打闹。

  5)施工人员应立足本职工作,不得动用不属本职工作范围内的机电设备。

  6)施工现场设医务室,派驻医生若干名,对员工进行疾病预防和医治。

  7)夜间施工时在塔身上安装两盏镝灯,局部安装碘钨灯,在上下通道处安装足够的电灯,确保夜间施工和施工人员上下安全。

  7. 施工现场防火措施

  1)项目建立防火责任制,职责明确。

  2)按规定建立义务消防队,有专人负责,制定出教育训练计划和管理办法。

  3)重点部位(危险的仓库、油漆间、木工车间等) 必须建立有关规定,有专人管理,落实责任,设置警告标志,配置相应的消防器材。

  4)建立动用火审批制度,按规定划分级别,明确审批手续,并有监护措施。

  5)各楼层、仓库等处设置消防器材。

  6)焊割作业应严格执行"十不烧"及压力容器使用规定。

  7)危险品押运人员、仓库管理人员和特殊工种必须经过培训和取证,做到持有效证件上岗。

  10. 风灾、水灾、雷灾之防护

  1)气象部门发布暴雨、台风警报后,值班人员及有关单位应随时注意收听报告台风动向之广播,转告项目经理或生产主管。

  2)台风接近本地区之前,应采取下列预防措施。

  A、关闭门窗,如有特殊防范设备,亦应装上。

  B、熄灭炉火,关闭不必要的电源。

  C、门窗有损坏应紧急修缮,并加固房屋面及危墙。

  D、指定必要人员集中待命,准备抢救灾情。

  E、准备必要药品及干粮。

  3)强台风袭击时,应采取下列措施:

  A、关闭电源来源。

  B、非绝对必要,不可生火。生火时应严格戒备。

  C、重要文件或物品应有专人看管。

  D、门窗破坏时,警戒人员应采取紧急措施。

  4)为防止雷灾,易燃物品不应放在高处,以免落地造成灾害。

  5)为防止被洪水冲击之处,应采取紧急预防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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