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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施工员安全职责(5)

编辑:物业经理人2018-12-20

  建设项目施工员安全职责5

  1、在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领导下工作,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

  2、施工员对所管的幢号工程的安全要负直接领导责任。

  3、在施工生产的同时,除采取必要的安全技术措施之外,还应根据工程情况对工人进行分工种的安全技术交底。

  4、对现场中搭设的脚手架、井架、安全网,施工用电及各种机械设备等都必须组织验收,符合规程要求方可投入使用。

  5、组织工人学习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及公司制定的安全制度,做到不违章指挥,不违章作业。

  6、施工生产中,对上级的违章错误指令,要坚决抵制以保证现场人员的生命安全。

  7、发现隐患必须立即处理,定人、定时、定措施到验收合格为准,同时做好记录。

  8、发生工伤事故要及时上报,并保护好现场。

  9、坚持现场安全值日制度,并做好记录。

  10、做好现场醒目的标志,一切以“预防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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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工程项目工长(施工员)安全职责

  工程项目工长(施工员)安全职责

  一、在项目经理领导下,对负责施工的单位工程(施工区域)的安全全面负责。

  二、在贯彻执行上级制定的安全措施中,结合负责施工和工程特点,做好详细的安全技术交底,根据施工技术措施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要求,以书面方式,逐条向班组进行交底,履行签字手续,确保施工安全。

  三、经常检查工人执行安全操作规程的情况,坚决制止不顾人身安全违章冒险蛮干的行为。

  四、参加施工队组织的安全检查,对负责施工的单位工程问题要及时负责纠正。

  五、发生工伤事故要保护好现场,及时向上级报告,救护好伤员,参加事故处理,并填好工伤事故登记表,认真贯彻防范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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