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挖土工程安全作业交底

编辑:物业经理人2018-12-20

  工程名称:

  交底日期:年月日

  交底项目:挖土工程安全作业交底内容

  交 底 人:

  内容摘要:

  ⒈进入现场必须遵守安全生产有关规定。

  ⒉挖土中发现管道、电缆及其它埋设物应及时报告,不得擅自处理。

  ⒊挖土时要注意土壁的稳定性,发现有裂缝及倾坍可能时,人员要立即离开并及时处理。

  ⒋人工挖土,前后操作人员间距离不应小于2m,堆土在1m以外并且高度不得超过1.5m。

  ⒌每日须检查土壁及支撑稳定情况,不得将土和其它物件堆放在支撑上,不得行走支撑下。

  ⒍机械挖土,启动前应先检查离合器,钢丝绳等,经空车试运转正常后再开始作业。

  ⒎机械操作中进铲不应过深,提升不应过猛。

  ⒏机械不得在输电线路下工作,在输电线路一侧工作,不论在任何情况下,机械的任何部位与架空输电线路的距离应符合安全操作规程要求。

  ⒐机械应停在坚实的地基上,如基础过差,应采取走道板等加固措施,不得将挖土机履带至基坑边距离2m内停、驶;运土汽车不宜靠近基坑平行行驶,防止坍方翻车。

  ⒑电缆两侧一米范围内应用人工挖掘。

  ⒒配合拉铲的清坡、清底工人,不准在机械回转半径下工作。

  ⒓向汽车上卸土应在车子停稳定后进行,禁止铲斗从汽车驾驶室上越过。

  ⒔基坑四周必须设置1.5m高护身栏杆,要设置一定数量的临时上下基坑用的楼梯。

  ⒕场内道路应及时整修,确保车辆安全畅通,各种车辆应有专人负责指挥引导。

  ⒖车辆进出门口的人行道下,如有地下管线、管道必须铺设厚钢板,或浇筑砼加固。

  ⒗在开挖杯基坑时,必须设有切实可行的排水措施,以免基坑积水,影响基坑土壤结构。

  ⒘基坑开挖前必须摸清基坑下的管线排列和地质开采资料,以利考虑开挖过程中应急需要。

  ⒙清坡、清底人员必须根据设计标高做好清底工作,不得超挖。如果超挖不得用松土回填,以免影响基础的质量。

  ⒚开挖出的土方,要严格按照施工组织设计的部位堆放,不得堆于基坑边缘,以免引起地面堆载超荷引起土体位移、板桩位移或支撑破坏。

  ⒛挖土机械不得在施工中碰撞支撑,以免引起支撑破坏或拉损。开挖土方必须有挖土令。

  21.严禁操作人员在酒后进入施工现场作业。

  22.每个工人进入施工现场都必须头戴安全帽。

  23.班组如果因劳力不足需要再招新工人时,应事先向工地报告。

  24.新工人进场后应先经过三级安全交底,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让其正式上岗。

  25.新工人进场应具有四证,即:职业资质证、身份证、计划生育证和外来人口暂住证。

  接受交底人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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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人工挖土技术交底

工程名称:人工挖土交底部位:
工程编号日期:

交底内容:

本技术交底内容适用于一般工业及民用建筑物、构筑物的基坑(槽)和管沟等人工挖土工程。

1.主要机具

主要机具有:尖、平头铁锹、手锤、手推车、梯子、铁镐、撬棍、钢尺、坡度尺、小线或20#铅丝等。

2.作业条件

(1)土方开挖前,应根据施工方案的要求,将施工区域内的地上、地下障碍物清除和处理完毕。
(2)建筑物或构筑物的位置或场地的定位控制线(桩)、标准水平桩及基槽的灰线尺寸,必须经过检验合格,并办完预检手续。
(3)场地要清理平整,做好排水坡度,在施工区域内,要挖临时性排水沟。
(4)夜间施工时,应合理安排工序,防止错挖或超挖。施工场地应根据需要安装照明设施,在危险地段应设置明显标志。
(5)开挖低于地下水位的基坑(槽),管沟时,应根据当地工程地质资料,采取措施降低地下水位,一般要降至低于开挖底面的0.5m,然后再开挖。

3.操作工艺

工艺流程:确定开挖顺序和坡度→沿灰线切出槽边轮廓线→分层开挖→修整槽边→清底
(1)坡度的确定
1)在天然湿度的土中,开挖基坑(槽)和管沟时,当挖土深度不超过下列数值规定时可不放坡,不加支撑。
(a)密实、中密的砂土和碎石类土(充填物为砂土)—1.0m;
(b)硬塑、可塑的轻亚粘土及亚粘土—1.25m;
(c)硬塑、可塑的粘土和碎石类土(充填物为粘性土)—1.5m;
(d)坚硬的粘土—2.0m。

2)超过上述规定深度,在5m以内时,当土具有天然温度,构造均匀,水文地质条件好,且无地下水,不加支撑的基坑(槽)和管沟,必须放坡。边坡最陡坡度应符合表1—307的规定。

各类土的边坡坡度表1-307

项次

土的类别

边坡坡度(高:宽)

坡顶无荷载

坡顶有静载

坡顶有动载

1

中密的砂土

11.00

11.25

11.50

2

中密的碎石类土(充填物为砂土)

10.75

11.00

11.25

3

硬塑的轻粘土

10.67

10.75

11.00

4

中密的碎石类土(充填物为粘性土)

10.50

10.67

10.75

5

硬塑的亚粘土、粘土

10.33

10.50

10.67

6

老黄土

10.10

10.25

10.33

7

软土(经井点降水后)

11.00

(2)根据基础和土质、现场出土等条件要合理确定开挖顺序,然后再分段分层平均下挖。

(3)开挖各种浅基础时,如不放坡时,应先沿灰线直边切出槽边的轮廓线。

(4)开挖各种槽坑。
1)浅条形基础。一般粘性土可自上而下分层开挖,每层深度以60cm为宜,从开挖端部逆向倒退按踏步型挖掘。碎石类土先用镐翻松,正向挖掘,每层深度,视翻土厚度而定,每层应清底和出土,然后逐步挖掘。
2)浅管沟。与浅的条形基础开挖基本相同,仅沟帮不切直修平。标高按龙门板上平往下返出沟底尺寸,接近设计标高后,再从两端龙门板下面的沟底标高上返50cm为基准点,拉小线用尺检查沟底标高,最后修整沟底。
3)开挖放坡的坑(槽)和管沟时,应先按施工方案规定的坡度粗略开挖,再分层按坡度要求做出坡度线,每隔3m左右做出一条,以此为准进行铲坡。深管沟挖土时,应在沟帮中间留出宽80cm左右的倒土台。
4)开挖大面积浅基坑时,沿坑三面开挖,挖出的土方装入手推车或翻斗车,由未开挖的一面运至弃土地点。

(5)开挖基坑(槽)或管沟,当接近地下水位时,应先完成标高最低处的挖方,以便在该处集中排水,开挖后,在挖到距槽底50cm以内时,测量放线人员应配合抄出距槽50cm平线;自每条槽端部20cm处每隔2~3m,在槽帮上钉水平标高小木橛。在挖至接近槽底标高时,用尺或事先量好的50cm标准尺杆,随时以小木橛上平校核槽底标高。最后由两端轴线(中心线)引桩拉通线、检查距槽边尺寸,确定槽宽标准,据此修整槽帮,最后清除槽底土方,修底铲平。

(6)基坑(槽)、管沟的直立帮和坡度,在开挖过程和敞露期间应防止塌方,必要时应加以保护。
在开挖槽边弃土时,应保证边坡和直立帮的稳定。当土质良好时,抛于槽边的土方(或材料),应距槽(沟)边缘0.8m以外,高度不宜超过1.5m。在柱基周围、墙基或围墙一侧,不得堆土过高。

(7)开挖基坑(槽)的土方,在场地有条件堆放时,留足回填需用的好土,多余的土方运出,避免二次搬运。

(8)土方开挖一般不宜在雨季进行,否则工作面不宜过大,应分段逐片的分期完成。
雨期开挖基坑(槽)或管沟时,应注意边坡稳定,必要时可适当放缓边坡或设置支撑。同时应在坑(槽)外侧围以土堤或开挖水沟,防止地面水流入。施工时应加强对边坡、支撑、土堤等的检查。

(9)土方开挖不宜在冬期施工。如必须在冬期施工时,其施工方法应按冬施方案进行。
采用防止冻结法开挖土方时,可在冻结前用保温材料覆盖或将表层土翻耕耙松,其翻耕深度应根据当地气候条件确定,一般不小于0.3m。
开挖基坑(槽)或管沟时,必须防止基础下的基土遭受冻结,如基坑(槽)开挖完毕至地基施工或埋设管道之间,有较长的停歇时间,应在基底标高以上预留适当厚度的松土,或用其他保温材料覆盖。地基不得受冻。如遇开挖土方引起邻近构筑物(建筑物)的地基和基础暴露时,应采取防冻措施,以防产生冻结破坏。

4.质量标准

(1)保证项目
柱基、基坑、基槽和管沟基底的土质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并严禁扰动。

(2)允许偏差项目(见表)

基坑、管沟外形尺寸允许偏差

项次

项目

允许偏差(mm

检验方法

1

标高

050

用水准仪检查

2

长度、宽度

0

由设计中心向两边量、拉线和尺量检查

3

边坡偏陡

不允许

坡度尺检查

5.成品保护

1)对定位标准、轴线引桩、标准水准点、龙门板等,挖运时不得碰撞,也不得坐在龙门板上休息。并应经常测量和校核其面位置、水平标高和边坡坡度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定位标准和标准水准点,也应定期复测,检查是否正确。
(2)土方开挖时,应防止邻近已有建筑物或构筑物、道路、管线等发生下沉或变形。必要时与设计单位或建设单位协商采取防护措施,并在施工中进行沉降和位移观测。
(3)施工中如发现有文物或古墓等,应妥善保护,并应立即报请当地有关部门处理后,方可继续施工。如发现有测量用的永久性标桩或地质、地震部门设置的长期观测点等,应加以保护。在敷设地上或地下管道、电缆的地段进行土方施工时,应事先取得有关管理部门的书面同意,施工中应采取措施,以防止损坏管线。

6.应注意的质量问题

(1)基底超挖:开挖基坑(槽)或管沟不得超过基底标高,如个别地方超挖时,其处理方法应取得设计单位的同意。
(2)软土地区桩基挖土应注意的问题;在密集群桩上开挖基坑时,应在打桩完成后间隔一段时间,再对称挖土。在密集桩附近开挖基坑(槽)时,应采取措施防止桩基位移。
(3)基底未保护:基坑(槽)开挖后,应尽量减少对基土的扰动。如基础不能及时施工时,可在基底标高以上留0.3土层,待作基础时再挖。
(4)施工顺序不合理:土方开挖宜先从低处开挖,分层分段依次进行,形成一定坡度,以利排水。
(5)开挖尺寸不足:基坑(槽)或管沟底部的开挖宽度,除结构宽度外,应根据施工需要增加工作面宽度。如排水设施,支撑结构的所需宽度。
(6)基坑(槽)或管沟边坡不直不平、基底不平:应加强检查,随挖随修,并要认真验收。

技术负责人:交底人:接交人:

篇3:机械挖土工程技术交底资料

工程名称:机械挖土
交底部位:
工程编号:
日期:

交底内容:

本技术交底内容适用于工业和民用建筑物、构筑物的大型基坑(槽)、管沟以及大面积平整场地等土方工程。

1.主要机具

(1)挖土机械有:挖土机、推土机、铲运机、自卸汽车等。
(2)一般机具有:铁锹(尖头与平头两种)、手推车、小白线或20#铅丝和2m钢卷尺、坡度尺等。

2.作业条件
(1)土方开挖前,应根据施工方案的要求,将施工区域内的地下、地上障碍物清除和处理完毕。
(2)建筑物或构筑物的位置或场地的定位控制线(桩)标准水平桩及开槽的灰线尺寸,必须经过检验合格,并办完预检手续。
(3)夜间施工时,应有足够的照明设施:在危险地段应设置明显标志,并要合理安排开挖顺序,防止错挖或超挖。
(4)开挖有地下水位的基坑(槽)、管沟时,应根据当地工程地质资料,采取措施降低地下水位。一般要降至低于开挖面0.5m,然后才能开挖。
(5)施工机械进入现场所经过的道路、桥梁和卸车设施等,应事先经过检查,必要时要加固或加宽等准备工作。
(6)选择土方机械,应根据施工区域的地形与作业条件,土壤类别与厚度、总工程量和工期综合考虑,以能发挥施工机械效率来确定,编好施工方案。
(7)施工区域运行路线的布置,应根据作业区域工作的大小机械性能、运距和地形起伏等情况加以确定。
(8)在机械施工无法作业的部位和修整边坡坡度和清理均应配备人工进行。

3.操作工艺

工艺流程:
确定开挖顺序和坡度 →分段分层平均下挖 →修边和清底

(1)坡度的确定:
1)在天然湿度的土壤中,开挖基础坑(槽)和管沟时,当挖土深度不超过下列数值时,可不放坡、不加支撑。
(a)密实、中密的砂土或碎石类土(充填物为砂土)—1.0m;
(b)硬塑、可塑的轻亚粘土及亚粘土—1.25m;
(c)硬塑、可塑的粘土和碎石类土(充填物为粘性土)—1.5m
(d)坚硬性粘土—2.0m。

2)超过上述规定深度,在5m以内时,当土具有天然湿度,构造均匀,水文地质条件好,且无地下水,不加支撑的基坑(槽)和管沟,必须放坡。边坡最陡坡度应符合表1—311的规定。
3)使用时间较长的临时性挖土方边坡坡度,应根据工程地质和边坡高度,结合当地同类土体的稳定坡度值确定。如地质条件好、土(岩)质较均匀、高度在10m以内的临时性挖方边坡坡度应按表1--312确定。
4)挖方经过不同类别土(岩)层或深度超过10m时,其边坡可作成折线形或台阶形。

项次

土的类别

边坡坡度(高:宽)

坡顶无荷载

坡顶有静载

坡顶有运载

1

中密的砂土

11.00

11.25

11.50

2

中密的碎石类土(充填物为砂土)

10.75

11.00

11.25

3

硬塑的轻亚粘土

10.67

10.75

11.00

4

中密的碎石类土(充填物为粘性土)

10.50

10.67

10.75

5

硬塑的亚粘土、粘土

10.33

10.50

10.67

6

老黄土

10.10

10.25

10.33

7

软土(经井点降水后)

11.00

注:当有成熟施工经验时,可不受本表限制。

各类土的挖方边坡坡度1312

项次

土的类别

边坡坡度(高:宽)

1

砂土(不包括细砂、粉砂):坚硬

11.2511.5

10.7511.00

2

一般粘性土;硬塑

充填坚硬、硬塑粘性土

11.0011.15

10.5011.00

3

碎石类土:

充填砂土

11.0011.50

注:当有成熟施工经验时,可不受本表限制。

(2)开挖基坑(槽)或管沟时,应合理确定开挖顺序、路线及开挖深度,然后分段分层平均下挖。

(3)采用推土机开挖大型基坑(槽)时,一般应从两端或顶端开始(纵向)推土,把土推向中部或顶端;暂时堆积,然后再横向将土推离坑(槽)的两侧。

(4)采用铲运机开挖大型基坑(槽)时,应纵向分行、分层按照坡度线向下铲挖,但每层的中心地段应比两边稍高一些,以防积水。

(5)采用反铲、拉铲挖土机开挖基坑(槽)或管沟时,其施工方法有两种:

1)端头挖土法:挖土机从坑(槽)或管沟的端头,以倒退行驶的方法进行开挖。自卸汽车配置在挖土机的两侧装运土。
2)侧向挖土法:挖土机一面沿着坑(槽)边或管沟的一侧移动自卸汽车在另一侧装运土。

(6)挖土机沿挖方边缘移动时,机械距离边坡上缘的宽度不得小于基坑(槽)和管沟深度的1/2。如挖土深度超过5m时,应按专业性施工方案来确定。

(7)在开挖过程中,应随时检查槽壁和边坡的状态。深度大于1.5m时的基坑(槽)或管沟,根据土质情况,应作好支撑的准备,以防坍塌。

(8)开挖基坑(槽)和管沟,不得挖至设计标高以下,如不能准确地挖至设计地基标高时,可在设计标高以上暂留一层土不挖,以便在找平后,由人工挖出。
暂留土层:一般铲运机、挖土机挖土时,为20cm左右;挖土机用反铲、正铲和拉铲挖土时为30cm左右为宜。

(9)在机械施工挖不到的土方,应配合人工随时进行挖掘,并用手推车把土方运到机械挖到的地方,,以便及时挖走。

(10)修帮和清底。在距槽底设计标高50cm槽帮处,找出水平线,钉上小木橛,然后用人工将暂留土层挖走。同时由两端轴线(中心线)引桩拉通线(用小线或铅丝),检查距槽边尺寸,确定槽宽标准。以此修整槽边,最后清除槽底土方。槽底修理铲平后进行质量检查验收。

(11)开挖基坑(槽)的土方,在场地有条件堆放时,一定留足回填需用的好土;多余的土方,应一次运走,避免二次搬运。

(12)雨、冬期施工:
1)土方开挖一般不宜在雨季进行,否则工作面不宜过大,应逐段、逐片分期完成。
2)雨期施工在开挖的基坑(槽 )或管沟时,应注意边坡稳定。必要时可适当放缓边坡坡度或设置支撑。同时应在坑(槽)外侧围以土堤或开挖水沟,防止地面水流入。经常对边坡、支撑、土堤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土方开挖不宜在冬期施工。如必须在冬期施工时,其施工方法应按冬施方案进行。
4)采用防止冻结法开挖土方时,可在冻结以前,用保温材料覆盖或将表层土翻耕耙松,其翻耕深度应根据当地气候条件确定,一般不小于30cm。
开挖基坑(槽)或管沟时,必须防止基础下的基土遭受冻结。应在基底标高以上预留适当厚度的松土,或用其他保温材料覆盖,如遇开挖土方引起邻近建筑物或构筑物的地基和基础暴露时,应采取防冻措施,以防产生冻结措施。

4.质量标准

(1)保证项目
柱基、基坑、基槽、管沟和场地的基土土质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并严禁扰动。

(2)允许偏差项目(表1—313)

项次

项目

允许偏差(mm

检验方法

1

表面标高

0、-50

用水准仪检查

2

长度、宽度

0

由设计中心线向两边量,用经纬仪、拉线或尺量检查

3

边坡偏陡

不允许

坡度尺检查








土方工程的挖方和场地平整允许偏差 表1—313

5.成品保护

(1)对定位标准桩、轴线引桩、标准水准点、龙门板等,挖运土时不得碰撞,也不得在龙门板上休息。并应经常测量和校核其平面位置、水平标高和边坡坡度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定位标准桩和标准水准点应定期复测和检查是否正确。
(2)土方开挖时,应防止邻近已有建筑物或构筑物、道路、管线等发生下沉和变形。必要时应与设计单位或建设单位协商采取防护措施,并在施工中进行沉降或位移观测。
(3)施工中如发现有文物或古墓等,应妥善保护,并应及时报请当地有关部门处理,方可继续施工。如发现有测量用的永久性标桩或地质,地震部门设置的长期观测点等,应加以保护。在敷设有地上或地下管线、电缆的地段进行土方施工时,应事先取得有关管理部门的书面同意,施工中应采取措施,以防止损坏管线,造成严重事故。

6.应注意的质量问题

(1)基底超挖:开挖基坑(槽)、管沟不得超过基底标高,如个别地方超挖时,其处理方法应取得设计单位的同意。
(2)基底未保护:基坑(槽)开挖后应尽量减少对基土的扰动。如果基础不能及时施工时,可在基底标高以上预留30cm土层不挖,待做基础时再挖。
(3)施工顺序不合理:应严格按施工方案规定的施工顺序进行开挖土方,应注意宜先从低处开挖,分层、分段依次进行,形成一定坡度,以利排水。
(4)施工机械下沉:施工时必须了解土质和地下水位情况。推土机、铲土机一般需要在地下水位0.5m以上推铲土;挖土机一般需在地下水位0.8m以上挖土,以防机械自身下沉。正铲挖土机挖方的台阶高度,不得超过最大挖掘高度的1.2倍。
(5)开挖尺寸不足,边坡过陡:基坑(槽)或管沟底部的开挖宽度和坡度,除应考虑结构尺寸要求外,应根据施工需要增加工作面宽度。如排水设施、支撑结构等所需宽度。

技术负责人:交底人:接交人:

篇4:挖土方工程技术交底

工程名称
分部工程:基础
分项工程名称:挖土方工程

交底内容:
1、按图纸及规划要求放线。
2、请规划部门、设计单位验线。
3、采用机械大开挖,将土方外运。
4、槽边宽度应比砼垫层外边线宽30cm,以便于支模。
5、槽深超过1.5m时应1:0.5放坡。(硬塑、可塑的粘土和碎石类土)
6、地槽挖至离设计标高20cm后,采用人工找平。
7、槽底平整度±30MM。
8、槽底的松动土层应清理干净。
9、槽底超深部分应会同设计单位研究处理意见。
10、复测槽底深度,符合设计要求后再进行钎探。

技术负责人:交底人:接受人:

篇5:基槽(坑)挖土回填土技术交底

  基槽(坑)挖土及回填土技术交底

  技术交底记录

  工程名称:***楼

  交底部位:基槽(坑)挖土及回填土

  被交底班组:泥工组

  交底日期:20**年1月19日

  交底内容:

  1、根据建筑物定位控制桩及龙门板、轴线和挖土深度,测出挖土灰线,并复核验收,办理签证手续。

  2、在施工现场布置排水系统,防止在挖土施工过程中地表水流入坑内和施工中,基坑内排出的水能有效排出施工现场。

  3、引入标高控制点,控制挖土深度,防止出现超挖。

  4、确定开挖顺序和分层深度(一般为300㎜),从上到下分层分段依次进行开挖,随时作成一定的坡度,以利泄水,当接近地下水位时,应先完成标高最低处的挖方,以便在该处集中排水。

  5、基础开挖后应连续进行施工,尽快完成,严格控制标高,如个别地方超挖时,应用碎石填补夯实,重要部位超挖,可用低等级的砼填补。

  6、基坑挖好后,应及时做好坑内排水沟、集水井等排水系,尽量减少对基土的拢动,并及时进行下一道工序,若不能及时施工时,可在基底标高处留0.1~0.3M土层不挖,待做基础时挖除。

  7、基坑填土应在基础砼隐蔽验收完,清除槽坑内积水和有机杂物后进行。

  8、回填应按基底排水方向由高到低相对两侧或四周同时分层回填,分层夯实,每层厚度不大于300㎜,夯3~4遍。

  9、当深浅两基坑相连时,应先填夯深基坑,填到浅坑标高时,再与浅基坑一起夯填。

  开挖质量标准  回填质量标准

项目

基坑标高

坑底长度、宽度

项目

表面平整度

回填标高

允许偏差

+0,-50

50㎜、+200

允许偏差

20

+0㎜,-50

  交底部门:*****项目部

  交底人:

  被交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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