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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塔吊安全操作规程

编辑:物业经理人2018-12-20

  施工塔吊的安全操作规程

  1.塔吊的轨道基础或混凝土基础必须经过设计验算,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基础周围应修筑边坡和排水设施,并与基坑保持一定安全距离。

  2.塔吊基础土壤承载能力必须严格按原厂使用规定或符合:中型塔为8~12t/㎡、重型塔为12~16t/㎡。

  3.塔吊的拆装必须由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拆装资质证书的专业队进行,拆装时应有技术和安全人员在场监护,塔吊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4.拆装人员应穿戴安全保护用品,高处作业时应系好安全带,熟悉并认真执行拆装工艺和操作规程。

  5.风力达到四级以上时不得进行顶升、安装、拆卸作业。顶升前必须检查液压顶升系统各部件连接情况。顶升时严禁回转臂杆和其他作业。

  6.塔吊安装后,应进行整机技术检验和调整,经分阶段及整机检验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在无载荷情况下,塔身与地面的垂直度偏差不得超过4/1000。塔吊的电动机和液压装置部分,应按电动机和液压装置的有关规定执行。

  7.塔吊的金属结构、轨道及所有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应有可靠的接地装置,接地电阻不应大于4Ω,并应设立避雷装置。

  8.每道附着装置的撑杆布置方式、相互间隔和附墙距离应按原厂规定,自制撑杆应有设计计算书。

  9.塔吊不得靠近架空输电线路作业,如限于现场条件,必须在线路旁作业时,必须采取安全保护措施。塔吊与架空输电导线的安全距离应符合规定。

  10.塔吊作业时,应有足够的工作场地,塔吊起重臂杆起落及回转半径内无障碍物。

  11.作业前,必须对工作现场周围环境、行驶道路、架空电线、建筑物以及构件重量和分布等情况进行全面了解。

  12.在进行塔吊回转、变幅、行走和吊钩升降等动作前,操作人员应鸣声示意。检查电源电压应达到380V,其变动范围不得超过+20V、-10V,送电前启动控制开关应在零位,接通电源,检查金属结构部分无漏电方可上机。

  13.塔吊的指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作业时应与操作人员密切配合。操作人员也必须持证上岗,作业时应严格执行指挥人员的信号,如信号不清或错误时,操作人员应拒绝执行。如果由于指挥失误而造成事故,应由指挥人员负责。

  14.操纵室远离地面的塔吊在正常指挥发生困难时,可设高空、地面两个指挥人员,或采用对讲机等有效联系办法进行指挥。

  15.塔吊的小车变幅和动臂变幅限制器、行走限位器、力矩限制器、吊钩高度限制器以及各种行程限位开关等安全保护装置,必须齐全完整、灵敏可靠,不得随意调整和拆除。严禁用限位装置代替操纵机构。

  16.塔吊作业时,起重臂和重物下方严禁有人停留、工作或通过。重物吊运时,严禁从人上方通过。严禁用塔吊载运人员。

  17.塔吊机械必须按规定的塔吊起重性能作业,不得超载荷和起吊不明重量的物件。在特殊情况下需超载荷使用时,必须经过验算,有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经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有专人在现场监护,方可起吊,但不得超过限载的10%。

  18.严禁起吊重物长时间悬挂在空中,作业中遇突发故障,应采取措施将重物降落到安全地方,并关闭电机或切断电源后进行检修。在突然停电时,应立即把所有控制器拨到零位,断开电源总开关,并采取措施将重物安全降到地面。

  19.严禁使用塔吊进行斜拉、斜吊和起吊地下埋设或凝结在地面上的重物。现场浇筑的混凝土构件或模板,必须全部松动后方可起吊。

  20.起吊重物时应绑扎平稳、牢固,不得在重物上堆放或悬挂零星物件。零星材料和物件,必须用吊笼或钢丝绳绑扎牢固后,方可起吊。标有绑扎位置或记号的物件,应按标明位置绑扎。绑扎钢丝绳与物件的夹角不得小于300°。

  21.遇有六级以上大风或大雨、大雪、大雾等恶劣天气时,应停止塔吊露天作业。在雨雪过后或雨雪中作业时,应先经过试吊,确认制动器灵敏可靠后方可进行作业。

  22.在起吊载荷达到塔吊额定起重量的90%及以上时,应先将重物吊起离地面20~50cm停止提升进行下列检查:起重机的稳定性、制动器的可靠性、重物的平稳性、绑扎的牢固性。确认无误后方可继续起吊。对于有可能晃动的重物,必须拴拉绳。

  23.重物提升和降落速度要均匀,严禁忽快忽慢和突然制动。左右回转动作要平稳,当回转未停稳前不得作反向动作。非重力下降式塔吊,严禁带载自由下降。

  24.塔吊吊钩装置顶部至小车架下端最小距离:上回转式2倍率时1000mm,4倍率时为700mm;下回转式2倍率时为800mm。4倍率时为400mm,此时应能立即停止起吊。

  25.作业中,操作人员临时离开操制室时,必须切断电源,锁紧夹轨器。作业完毕后,塔吊应停放在轨道中间位置,起重臂应转到顺风方向,并松开回转制动器,小车及平衡重应置于非工作状态,吊钩宜升到离起重臂顶端2~3m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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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塔吊施工安全保证措施

  塔吊施工安全保证措施

  1、上岗前对上岗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戴好安全帽,严禁酒后操作。

  2、塔机的安拆工作时,风速超过13m/s和雨雪天,应严禁操作。

  3、操作人员应佩戴必要的安全装置,保证安全生产。

  4、服从统一指挥,禁止高空抛物。

  5、注意周围环境,如高压线、地面承载能力等,确保拆装安全。

  6、安全拆卸塔机派专门人员警戒,严禁无关人员在作业区内穿行。

  7、拆装塔机的整个过程,必须严格按操作规程和施工方案进行,严禁违规操作。

  9.起重施工前参与施工人员须熟悉工程内容,使施工人员做到四明确:工作任务明确;施工方法明确;起重重量明确;安全事项及技术措施明确。

  10.施工准备中应认真检查,维护好所用的全部起重机械、机具和工具,确保其性能良好,使用可靠;准备好符合要求的劳动保护用品,严禁使用有质量问题的安全保护用品。

  11.本工程主要租赁使用固定基座的臂长为30米和40米的塔吊,塔吊安装基础的尺寸加固方法及所能起吊重量由塔机租赁单位提供,现场使用过程中严格按照塔机所能承受的起吊重量加以控制,绝不超负荷吊装物件,吊装物件主要有钢筋、管架、方木、模板等,每次吊装前,估算起吊物的重量,并预留一定的保险系数,对于数量较大的物件,分批进行吊装。

  12.严禁在还没有固定牢靠的脚手架上和不稳定的结构上行走和工作,严禁在钢梁平联杆件和构架的平面杆件上行走和通过。必须通过时,应以骑马式的方式向前通过。禁止在钢梁斜杆和万能杆件构架上攀登,严禁利用塔式吊机吊送人员。

  13.在高空动火作业(如电焊、气割、烘烤等),必须事先移开操作面下方的易燃、易爆品,并有足够的安全距离,现场须有监护人员。

  14.高空作业时,操作者的位置应相互错开,高处作业使用的料具,应用绳索捆扎牢靠。小型料具应放在工具袋内吊运,并摆放在牢靠处,严禁上下抛掷工具或器材。进行交叉作业时,必须设置安全网和其它隔离措施。

  15.提升重物时,必须有专人现场指挥,对提升物的停放位置做出相应的指示并将信号传递给塔吊司机,传递信号应准确明晰。塔机操作者应为责任心强的熟练工人,所有起重机具的性能良好可靠。起吊时要平衡,不得中途发生碰挂,具有保险装置。

  16.吊装易燃、易爆和其他危险品时,应有可靠的安全措施和隔离措施。

  17.当输电线路电压为V=1~35KV时,输电线路与物体和起重机具间的最小距离为3米。

  18.装卸货物使用的跳板应坚固,搭设的跳板的坡度不得大于1:3,跳板下端应顶牢,防止事故发生。

  19.施工现场气焊、气割作业要用到乙炔(C2H2)气体,乙炔是易爆、易燃气体,在温度300℃以上或压力在0.5MPa以上遇火就会爆炸,起重作业中要注意到这些特性,避免与易燃易爆物品发生碰撞,造成危险。

篇3:施工塔吊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施工塔吊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1.应急预案的方针与原则

  为更好地适应法律和经济活动的要求;给企业员工的工作和施工场区周围居民提供更好更安全的环境;保证各种应急资源处于良好的备战状态;指导应急行动按计划有序地进行;防止因应急行动组织不力或现场救援工作的无序和混乱而延误事故的应急救援;有效地避免或降低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帮助实现应急行动的快速、有序、高效;充分体现应急救援的"应急精神"。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保护人员安全优先,保护环境优先"的方针,贯彻"常备不懈、统一指挥、高效协调、持续改进"的原则。

  2.应急策划

  1)应急预案工作流程

  根据本工程的特点及施工工艺的实际情况,认真的组织对危险源和环境因素的识别和评价,特制定本项目发生紧急情况或事故的应急措施,开展应急知识教育和应急演练,提高现场操作人员应急能力,减少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害和不良环境影响。

  2)重大事故(危险)发展过程及分析

  A.塔吊作业中突然安全限位装置失控,发生撞击护栏及相邻塔吊或坠物,或违反安全规程操作等,造成重大事故(如倾倒、断臂);

  B.自然灾害(如雷电、沙尘暴、地震强风、强降雨、暴风雪等)对设施的严重损坏;

  C.运行中的电气设备故障或线路发生严重漏电;

  D.其他作业可能发生的重大事故(高处坠落、物体打击、起重伤害、触电等)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环境破坏。

  3.突发事件风险分析和预防

  为确保正常施工,预防突发事件以及某些预想不到的、不可抗拒的事件发生,事前有充足的技术措施准备、抢险物资的储备,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国家财产和经济损失,必须进行风险分析和采取有效的预防措施。

  1)突发事件、紧急情况及风险分析

  根据本工程特点,在辩识、分析评价施工中危险因素和风险的基础上,确定本工程重大危险因素是塔吊倾覆、塔吊断臂、物体打击、高处坠落、触电、火灾等。在工地已采取机电管理、安全管理各种防范措施的基础上,还需要制定塔吊倾覆等安全事故的应急方案,具体如下:假设塔吊基础坍塌时可能倾翻;假设塔吊的力矩限位失灵,塔吊司机违章作业严重超载吊装,都可能造成塔吊倾翻等安全事故。

  2)突发事件及风险预防措施

  A.从以上风险情况的分析看,如果不采取相应有效的预防措施,不仅给工程施工造成很大影响,而且对施工人员的安全造成威胁。

  B.塔式起重机安装、拆除及运行的安全技术要求:

  a)塔式起重机的基础,必须严格按照说明书进行。塔式起重机安装前,应对基础进行检验,符合要求后,方可进行塔式起重机的安装。

  b)安装及拆卸作业前,必须认真研究作业方案,严格按照架设程序分工负责,统一指挥。

  c)安装塔式起重机必须保证安装过程中各种状态下的稳定性,必须使用专用螺栓,不得随意代用。

  d)塔式起重机附墙杆件的布置和间隔,应符合说明书的规定。当塔身与建筑物水平距离大于说明书规定时,应验算附着杆的稳定性,或重新设计、制作,并经技术部门确认,主管部门验收。在塔式起重机未拆卸至允许悬臂高度前,严禁拆卸附墙杆件。

  e)塔式起重机必须按照现行国家标准《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GB5144及说明书规定,安装起重力矩限制器、起重量限制器、幅度限制器、起升高度限制器、回转限制器等安全装置。

  f)塔式起重机操作使用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塔式起重机作业前,应检查金属结构、连接螺栓及钢丝绳磨损情况;送电前,各控制器手柄应在零位,空载运转,试验各机构及安全装置并确认正常。

  ②塔式起重机作业时严禁超载、斜拉和起吊埋在地下等不明重量的物件;

  ③吊运散装物件时,应制作专用吊笼或容器,并应保障在吊运过程中物料不会脱落。吊笼或容器在使用前应按允许承载能力的两倍荷载进行试验,使用中应定期进行检查;

  ④吊运多根钢管、钢筋等细长材料时,必须确认吊索绑扎牢靠,防止吊运中吊索滑移物料散落;

  ⑤两台及两台以上塔式起重机之间的任何部位(包括吊物)的距离不应小于2m。当不能满足要求时,应采取调整相临塔式起重机的工作高度、加设行程限位、回转限位装置等措施,并制定交叉作业的操作规程;

  ⑥沿塔身垂直悬挂的电缆,应使用不被电缆自重拉伤和磨损的可靠装置悬挂;

  ⑦作业完毕,起重臂应转到顺风方向,并应松开回转制动器,起重小车及平衡重应置于非工作状态。

  g)为防止事故发生,塔吊必须由具备资质的专业队伍安装和拆除,塔吊司机必须持证上岗,安装完毕后经市特种设备检测所检测合格,并在检测合格之日起30日内向工程项目所在地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施工安全监督机构)办理使用登记手续。

  h)塔吊司机操作时,必须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不准违章作作业,严格执行"十不吊",操作前必须有安全技术交底记录,并履行签字手续。

  i)塔吊安装、顶升、拆除必须先编制施工方案,经公司总工审批后方可执行。

  j)所有架子工必须持证上岗,工作时佩带好个人防护用品,严格按方案施工,做好塔吊拉接点拉牢工作,防止架体倒塌。

  k)塔吊安装完成后,必须经市特种设备检测所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3)法律法规要求

  《建筑塔吊安全操作技术规程》、《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第七条、第三十一条;《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第六十八条;《建筑工程安全管理条例》、《安全许可证条例》、《商务广场塔机交叉作业管理细则》。

  4.应急准备

  1)机构与职责

  一旦发生塔吊倾翻等安全事故,公司领导及有关部门负责人必须立即赶赴现场,组织指挥应急处理,成立现场应急领导小组。

  项目部应急领导小组及其人员组成

  组长:****

  副组长:****

  下设:

  通讯联络组组长:****

  技术支持组组长:****

  抢险抢修组组长:*****

  医疗救护组组长:*****

  后勤保障组组长:*****

  应急组织的职责及分工

  组长职责:

  A.决定是否存在或可能存在重大紧急事故,要求应急服务机构提供帮助并实施场外应急计划,在不受事故影响的地方进行直接控制;

  B.复查和评估事故(事件)可能发展的方向,确定其可能的发展过程;

  C.指导设施的部分停工,并与

领导小组成员的关键人员配合指挥现场人员撤离,并确保任何伤害者都能得到足够的重视;

  D.与场外应急机构取得联系及对紧急情况的处理作出安排;

  E.在场(设施)内实行交通管制,协助场外应急机构开展服务工作;

  F.在紧急状态结束后,控制受影响地点的恢复,并组织人员参加事故的分析和处理。

  副组长(即现场管理者)职责:

  A.评估事故的规模和发展态势,建立应急步骤,确保员工的安全和减少设施和财产损失;

  B.如有必要,在救援服务机构来之前直接参与救护活动;

  C.安排寻找受伤者及安排非重要人员撤离到集中地带;

  D.设立与应急中心的通讯联络,为应急服务机构提供建议和信息。

  通讯联络组职责:

  A.确保与最高管理者和外部联系畅通、内外信息反馈迅速;

  B.保持通讯设施和设备处于良好状态。

  C.负责应急过程的记录与整理及对外联络。

  技术支持组职责:

  A.提出抢险抢修及避免事故扩大的临时应急方案和措施。

  B.指导抢险抢修组实施应急方案和措施。

  C.修补实施中的应急方案和措施存在的缺陷。

  D.绘制事故现场平面图,标明重点部位,向外部救援机构提供准确的抢险救援信息资料。

  保卫组职责:

  A.保护受害人财产。

  B.设置事故现场警戒线、岗,维持工地内抢险救护的正常运作。

  C.保持抢险救援通道的通畅,引导抢险救援人员及车辆的进入。

  D.抢救救援结束后,封闭事故现场直到收到明确解除指令。

  抢险抢修组职责:

  A.实施抢险抢修的应急方案和措施,并不断加以改进。

  B.寻找受害者并转移至安全地带。

  C.在事故有可能扩大进行抢险抢修或救援时,高度注意避免意外伤害。

  D.抢险抢修或救援结束后,直接报告最高管理者并对结果进行复查和评估。

  医疗救治组:

  A.在外部救援机构未到达前,对受害者进行必要的抢救(如人工呼吸、包扎止血、防止受伤部位受污染等)。

  B.使重度受害者优先得到外部救援机构的救护。

  C.协助外部救援机构转送受害者至医疗机构,并指定人员护理受害者。

  后勤保障组职责:

  A.保障系统内各组人员必须的防护、救护用品及生活物质的供给。

  B.提供合格的抢险抢修或救援的物质及设备。

  5.应急资源

  应急资源的准备是应急救援工作的重要保障,项目部应根据潜在事故的性质和后果分析,配备应急救援中所需的消防手段、救援机械和设备、交通工具、医疗设备和药品、生活保障物资。

  应急物资主要有:

  A.氧气瓶、乙炔瓶、气割设备一套;

  B.急救药箱1个;

  C.手电3个(塔吊、电工、经理各1个);

  D.对讲机6部。

  6.教育、训练

  为全面提高应急能力,项目部应对抢险人员进行必要的抢险知识教育,制定出相应的规定,包括应急内容、计划、组织与准备、效果评估等。

  7.互相协议

  项目部应事先与地方医院、宾馆建立正式的互相协议,以便在事故发生后及时得到外部救援力量和资源的援助。

  8.应急响应

  施工过程中施工现场或驻地发生无法预料的需要紧急抢救处理的危险时,应迅速逐级上报,次序为现场、办公室、抢险领导小组、上级主管部门。由项目部质安部收集、记录、整理紧急情况信息并向小组及时传递,由小组组长或副组长主持紧急情况处理会议,协调、派遣和统一指挥所有车辆、设备、人员、物资等实施紧急抢救和向上级汇报。事故处理根据事故大小情况来确定,如果事故特别小,根据上级指示可由施工单位自行直接进行处理。如果事故较大或施工单位处理不了则由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主管部门进行请示,请求启动建设单位的救援预案,建设单位的救援预案仍不能进行处理,则由建设单位的安全管理部门向建设局安监站或政府部门请示启动上一级救援预案。

  1)值班电话:项目部实行昼夜值班制度,项目部值班时间如下:

  7:00~20:00;20:00~7:00

  2)紧急情况发生后,现场要做好警戒和疏散工作,保护现场,及时抢救伤员和财产,并由在现场的项目部最高级别负责人指挥,在3分钟内电话通报到值班人员,主要说明紧急情况性质、地点、发生时间、有无伤亡、是否需要派救护车、消防车或警力支援到现场实施抢救,如需可直接拨打120、110等求救电话。

  3)值班人员在接到紧急情况报告后必须在2分钟内将情况报告到紧急情况领导小组组长和副组长。小组组长组织讨论后在最短的时间内发出如何进行现场处置的指令。分派人员车辆等到现场进行抢救、警戒、疏散和保护现场等。由项目部质安部在30分钟内以小组名义打电话向上一级有关部门报告。

  4)遇到紧急情况,全体职工应特事特办、急事急办,主动积极地投身到紧急情况的处理中去。各种设备、车辆、器材、物资等应统一调遣,各类人员必须坚决无条件服从组长或副组长的命令和安排,不得拖延、推诿、阻碍紧急情况的处理。

  9.塔吊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1)接警与通知:如遇意外塔吊发生倾翻等安全事故时,在现场的项目管理人员要立即用对讲机向项目部应急领导小组组长蒋华汇报险情。

  朱继红立即召集副组长高代平、劳务队长李元明、抢救指挥组其他成员,抢救、救护、防护组成员携带着各自的抢险工具,赶赴出事现场。

  2)指挥与控制:抢救组到达出事地点,在蒋华指挥下分头进行工作。

  A.首先抢救组和经理一起查明险情:确定是否还有危险源。如碰断的高、低压电线是否带电;塔吊构件、其它构件是否有继续倒塌的危险;人员伤亡情况;商定抢救方案后,项目经理朱继红向公司应急领导小组组长请示汇报批准,然后组织实施。

  B.防护组负责把出事地点附近的作业人员疏散到安全地带,并进行警戒不准闲人靠近,对外注意礼貌用语。

  ③工地值班电工负责切断有危险的低压电气线路的电源。如果在夜间,接通所有必要的照明灯光;

  C.抢险组在排除继续倒塌或触电危险的情况下,立即救护伤员:边联系救护车,边及时进行止血包扎,用担架将伤员抬到车上送往医院。

  D.对倾翻变形塔吊的拆卸、修复工作应请示上级有关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并及时通知塔吊厂家来人指导进行工作。

  E.塔吊事故应急抢险完毕后,项目经理朱继红立即召集高代平、李建军、师岩峰和塔吊司机组的全体同志进行事故调查,找出事故原因、责任人以及制订防止再次发生类似的整改措施。

  F.对应急预案的有效性进行评审、修订。

  3)通讯

  项目部必须将110、120、项目部应急领导小组成员的手机号码、企业应急领导组织成员手机号码、当地安全监督部门电话号码,明示于工地显要位置。工地抢险指挥及安全员应熟知这些号码。

  4)警戒与治安

  安全保卫小组在事故现场周围建立警戒区域实施交通管制,维护现场治安秩序。

  5)人群疏散与安置

  疏散人员工作要有秩序的服从指挥人员的疏导要求进行疏散,做到不惊慌失措,勿混乱、拥挤,减少人员伤亡。

  6)公共关系

  质安部为事故信息收集和发布的组织机构,人员包括王兆存和张正超。质安部届时将起到项目部的媒体的作用,对事故的处理、控制、进展、升级等情况进行信息收集,并对事故轻重情况进行删减,有针对性定期和不定期的向外界和内部如实的报道,向内部报道主要是向项目部内部各工区、公司的报道等,外部报道主要是向业主、监理、设计等单位的报道。

  10.现场恢复

  充分辩识恢复过程中存在的危险,当安全隐患彻底清除,方可恢复正常工作状态。

  11.预案管理与评审改进

  公司和项目部对应急预案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评审,针对施工的变化及预案中暴露的缺陷,不断更新完善和改进应急预案.

篇4:焊接作业安全操作规定

  焊接作业的安全操作规定

  1、氧气瓶的使用规定

  (1)应直立放置,只在个别情况下才允许卧置,但此时应把颈瓶稍微搁高。

  (2)避免太阳光强烈照射。瓶上严禁沾染油脂,也不允许有油脂的手套搬运氧气瓶,以免发生事故。

  (3)取瓶盖只能用手或扳手旋取,禁止用铁锤等铁器敲击。

  (4)使用氧气瓶不应该将氧气用完,最少剩下0.1-0.2Mpa(1-2Kg/cd的压力)。

  (5)氧气瓶运送时,应避免互相碰撞。不能与可燃气体气瓶、油脂以及其他任何可燃物放在一起运输,并固定牢,不能在地上滚。

  2、乙炔瓶的使用规定

  (1)不能遭受剧烈的振动或撞击,以免瓶内的多孔性填料下沉的形成空洞影响乙炔的储存。

  (2)工作时要直立放置,卧放会使丙酮流出,甚至会通过减压器而流入乙炔橡胶管和焊(割)炬内,这是非常危险的。

  (3)乙炔瓶体的表面温度不超过30-40℃,因为乙炔瓶温度过高会降低丙酮对乙炔的溶解度,而使瓶内乙炔压力急剧增高。

  (4)乙炔减压器与乙炔器与乙炔瓶的瓶阀,必须可靠。严禁在漏气情况下使用,否则会形成乙炔与空气的混合气体,一旦触及明火就会造成爆炸事故。

  (5)使用乙炔时,不能将瓶内乙炔全部用完,最后应留下一定余压(当环境温度小于0℃时余压为0.05Mpa;0-15℃时余压为0.1Mpa;25-40℃时余压为0.3Mpa)的乙炔气,并将气阀关紧以防漏气。

  3、减压器的使用规定

  (1)安装前要略打开氧气瓶阀,吹去污物。出气口不能射向人。减压器出气与气橡管接头必须用卡箍或铁丝拧紧,以防送气时脱开伤人。

  (2)先检查减压器调节螺丝是否松开,只有松开状态下方可打开气瓶阀门,气瓶阀要慢慢开启,不能用力过猛,以防止气体损坏减压阀及压力表。

  (3)减压器不能附有油脂,如有应擦干净后再用。

  (4)减压器停止使用时,必须把调节螺丝旋松,并把减压器内气体全部放掉,直到低压表指针向零为止。

  (5)用于氧气的减压器应涂兰色,乙炔减压器应涂白色。不得相互换掉。

  4、回火防止器的使用规定

  (1)使用气割(焊)时,乙炔管道必须安装回火防止器

  (2)一把焊炬或割炬应单独用一个回火防止器。

  (3)当多人合用一个乙炔瓶(或发生器)时,除在乙炔瓶(或乙炔发生器)附近安装一个总的回火发生器外,应在每个工作岗位上,都装设回火防止器。

  (4)漏气的回火防止器禁止使用。

  5、气焊(割)操作顺序

  (1)在使用焊枪和割炬前,必须先检查吸射性能和气密性;

  (2)点火时先打开乙炔阀并点燃,后开氧气调节火焰;

  (3)关火时应先关乙炔,后关氧气,发生回火时应立即关闭乙炔和氧气。

  (4)停止使用时严禁将焊炬、胶管和气源做永久性连接。

  6、防止回火的规定

  (1)焊(割)炬不要过分接近熔融金属;

  (2)焊(割)嘴不能过热;焊(割)嘴不能被金属溶渣等杂物堵塞;

  (3)焊(割)炬阀门必须严密,以防氧气倒回乙炔管道;

  (4)乙炔不能开得太小,如果发生回火,要立即关闭乙炔发生器和氧气阀门,并将胶管从乙炔发生器或乙炔瓶上拔下。

  (5)如乙炔瓶内部已燃烧(白漆皮变黄、起泡),要用自来水冲浇降温灭火。

  7、焊接工的职业卫生防护要求

  (1)、焊接的辐射危害有:气焊和电焊时可用护目玻璃,以减弱电弧光的刺目和过滤紫外线和红外线。氮弧焊时,除要带护目眼镜外,还应戴口罩、面罩,穿戴好防护手套、脚盖、帆布工作服。

  (2)、焊接过程中的有毒气体的危害:在焊接时必须采用有效措施,如戴口罩、装通风或吸尘设备等;采用低尘少害的焊条;采用自动焊代替手工焊。

  (3)、高频电磁场的危害:减少高频电磁场的作用时间,引燃电弧后立即切断高频电源,焊炬和焊接电缆用金属编织线屏蔽;焊件接地。

  8、"十不焊割"的规定

  (1)焊工未经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领取操作证者,不能焊割。

  (2)在重点要害部门和重要场所,未采取措施,未经单位有关领导、车间、安全、保卫部门批准和办理动火证手续者,不能焊割。

  (3)在容器内工作没有12V低压照明和通风不良及无人在外监护不能焊割。

  (4)未经领导问意,车间、部门擅自拿来的物件,在不了解其使用情况和构造情况下,不能焊割。

  (5)盛装过易燃、易爆气体(固体)的容器管道,未经用碱水等彻底清洗和处理消除火灾爆炸危险的,不能焊割。

  (6)用可燃材料充作保温层、隔热、隔音设备的部位,未采取切实可靠的安全措施,不能焊割。

  (7)有压力的管道或密闭容器,如空气压缩机、高压气瓶、高压管道、带气锅炉等,不能焊割。

  (8)焊接场所附近有易燃物品,未作清除或未采取安全措施,不能焊割。

  (9)在禁火区内(防爆车间、危险品仓库附近)未采取严格隔离等安全措施,不能焊割。

  (10)在一定距离内,有与焊割明火操作相抵触的工种(如汽油擦洗、喷漆、灌装汽油等能排出大量易燃气体),不能焊割。

篇5:气焊(割)工安全操作规程

  气焊(割)工的安全操作规程

  1、穿好工作服、劳保鞋,做好工作帽、护目镜。

  2、严格遵守一般焊工安全操作规程,熟练掌握、遵守《焊接作业安全操作规定》和有关减压器、橡胶软管、氧气瓶、乙炔瓶的安全使用规则。

  3、使用焊炬或割炬前必须检查其射吸情况,不正常的焊炬和割炬不能使用。

  4、焊(割)炬射吸情况正常后,用紧箍或细铁丝把氧气及乙炔气胶管扎紧在进气接头上,同时检查焊炬、割炬、其他各气体通道是否正常,各部门接头的紧密性,以免漏气。

  5、进行切割时,飞溅出来的金属微粒与熔渣微粒很多,喷孔很容易堵塞,应该常用通针通,以免回火。

  6、停用时应关闭乙炔调节阀,然后关闭氧气调节阀,这样可防治发生回火和减小烟灰。

  7、在使用过程中,如发现气路或阀门有漏气现象,应立即停止工作,清除漏气后才能使用。

  8、焊炬、割炬及各种气体通道均不能沾染油污,以免氧气遇到油脂燃烧爆炸。

  9、焊炬、割炬使用后应妥善存放。严禁将带气源的焊炬、割炬放在工具箱内,应挂在适当地方。

  10、焊、割的工件表面如有厚锈、油污、烧碱、硫磺、甲苯等物资,特别上储存以上物资的容器,要彻底清洗干净,打开容器盖子通风换气确信不会发生危险时才能开始焊割工作。没有清洗干净的容器,绝对不允许焊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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