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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安全和环境管理目标

编辑:物业经理人2018-12-20

  建筑工程安全和环境管理目标

  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管理目标、指标及承诺

  1 安全和环境管理目标

  a)不发生人身死亡及以上的责任事故;

  b)不发生重伤及以上交通事故(造成1人重伤及以上的交通事故);

  c)不发生火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万元人民币的火灾);

  d)不发生集体食物中毒事件(同时5人及以上的食物中毒);

  e)不发生流行性传染病(无甲型传染病、其它常见传染病,未形成多人同时患病);

  f)不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件(生活、工业垃圾及其他污染物造成环境污染和大面积水土流失)

  g)不发生对施工区附近核电站的安全生产造成重大影响的事件(如造成重大设备损坏、人身伤害、安全执照事件或停机、停堆事件等);

  h)不发生治安保卫事件(构成刑事拘留及以上的事件、盗窃直接损失超过1万元人民币的事件);

  i)不发生因人为失误造成的重大设施、设备等财产损失(直接损失一次超过10万元人民币)。

  j)采取有效的措施,控制能源和物资的消耗,减少资源的损失和浪费。

  2 安全和环境管理指标

  2.1 死亡事故为0;

  2.2 造成1人重伤及以上的交通事故为0;

  2.3 年度重大火灾、爆炸事故为0;

  2.4 年度重伤事故(损失工作日在105天以上及国家相关标准规定为重伤的事故)发生频率为0;

  2.5 年度轻伤事故(损失工作日在1天以上,105天以下及国家相关标准规定为轻伤的事故)发生频率为6 ‰以内;

  2.6 未遂事故事件(损失工作日在1天以下,有可能造成人员伤害或财产损失的意外事件等)发生频率:项目部总体控制在5件以内;

  2.7 大于1万元的盗窃事件发生率为0;

  2.8 隐患事件项整改率100%;

  2.9 违章和违纪事件整改率100%;

  2.10 职业病年发生率≤0;

  2.11 施工安全不符合项纠正和预防措施实施率达100%;

  2.12 重大设备、交通事故发生率为0。

  2.13 废水排放达标率100%;

  2.14 施工噪声排放达标;

  2.15 固体废物控制:生活营地生活垃圾应分类在指定的地点倾倒、堆放,不得随意扔撒或者堆放,有可能发生渗漏的应装入防泄漏的垃圾桶内;在施工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应按有毒、无毒、无害、可回收利用等在指定地点分类堆放、统一由工程部安排回收或进行外运。

  2.16 项目部计划在施工全过程中投入"施工安全措施费" 918000 元。

  2.17 节能降耗创造价值不少于项目部年总产值的1%。

  3 承诺

  承诺在本项目中全面实施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管理体系;

  承诺把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管理放在第一位;

  承诺严格遵守与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管理有关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

  承诺按计划对员工进行培训,提高员工的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意识,掌握必要的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知识和技能;

  承诺在施工中系统的控制危险源和环境因素,预防安全事故、污染事件及职业病,做到"无救援工地",争创"安全文明施工样板工程"、"环境保护先进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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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安全环境管理职责

  安全环境管理职责

  管理内容和要求

  4.1 冰箱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党、工、团、妇的职业安全卫生与环境管理职责见《 QZ/KL 8102.002-20**集团各部门、各专业公司安全环境管理职责标准》中的有关条款内容。

  4.2 生产部部长的职业安全卫生与环境管理职责

  4.2.1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职业安全卫生和环境管理方面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企业的安全环境管理标准、制度。把安全环境工作纳入管理的重要议事日程, 亲自主持重要的安全环境工作会议, 传达上级有关的重要文件, 审阅和签发有关重要决定。

  4.2.2 建立、健全职业安全卫生与环境管理组织机构, 贯彻执行“安全第一 预防为主”的方针, 负责落实各级安全责任制, 督促和检查同级副职抓好安全工作。定期听取安技环保人员的工作汇报, 及时研究解决本单位本部门安全环境工作的重大问题。

  4.2.3 加强对所属车间、科室各项安全环境活动的领导, 决定对安全环境方面的重要奖惩。

  4.2.4 汇同人事行政部安技科组织对本部门发生的重大事故进行调查分析, 提出处理意见, 做到“三不放过”。

  4.3 生产部副部长的职业安全卫生与环境管理职责

  4.3.1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职业安全卫生与环境管理方面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企业的安全环境管理标准、制度。

  4.3.2 主管安全副部长负责对本部门安技员的工作进行布置与督促。负责督促、检查、考核所属各科室、车间、班组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各项安全环境规章制度执行情况, 及时纠正失职和违章行为。

  4.3.3 坚持贯彻安全生产“五同时”, 并督促检查所属各车间、科室、班组落实。

  4.3.4 定期组织和参加安全大检查, 落实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负责组织开展本单位年度安全评价工作。

  4.3.5 建立、健全本部门安全环境组织保证体系, 保证实现公司的安全环境目标、指标。

  4.3.6 定期组织召开安委会会议, 分析安全生产及环境管理动态, 及时解决安全环境问题。

  4.3.7 组织制订、修订本部门的安全环境规章制度、操作规程, 编制重要部位、关健部位的岗位责任制度, 并认真组织实施。

  4.3.8 审核车间、科室的经济责任承包方案, 确保要有安全环境指标内容, 并与生产指标同时考核。

  4.3.9 组织本部门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环境知识宣传教育、竞赛活动、班组建设活动、安全合格班组活动等, 总结推广安全环境工作的先进经验, 奖励先进单位和个人。

  4.3.10 负责分管本部门的安全环境教育与考核工作。

  4.3.11 汇同人事行政部安技科组织本部门事故的调查分析,提出处理意见,做到“三不放过”。

  4.3.12 主管技术部长对本部门安全生产和环境管理负技术领导责任,在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 必须符合职业安全卫生和环境管理要求,并组织相关人员开展培训教育。

  4.14 人事行政部门的职业安全卫生与环境管理职责

  4.14.1 宣传、贯彻党和国家有关职业安全卫生和环境管理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落实公司安全环境规章制度。

  4.14.2 组织签订劳动合同时, 按《劳动法》的有关规定,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 在确定劳动组织、定员定编时应充分考虑安全因素, 确保安全生产。

  4.14.3 负责公司的保卫、保密和治安、交通安全的管理工作。

  4.14.4 负责对员工进行劳动纪律和遵章守纪教育, 并经常进行督促检查。

  4.14.5 组织年终各项先进评比时, 应汇同安技科一起进行, 并落实安全一票否决制度。

  4.14.6 把职业安全卫生和环境管理工作业绩纳入干部考核、晋升、晋级及奖励、考核的主要内容。

  4.14.7 按国家规定, 从质量和数量上保证职业安全卫生和环境管理人员的配备。

  4.14.8 下发公司对科级干部任命时, 应书面通知安技科对其进行上任前的安全环境教育。下发班组长任命时, 书面通知其到本部门安技员或所在部门兼职安技员处接受上岗前的安全环境教育, 并记入教育档案。

  4.14.9 书面通知各部门对新进厂员工、各部门之间调换工种的员工进行相应的安全环境教育, 经考核合格后方能安排上岗。工伤人员的复工教育应通知部门安技人员进行, 并记入教育档案。

  4.14.10 特殊工种人员上岗或一般工种改调特殊工种时, 必须持市卫生防疫部门的体检合格表和市劳动部门发的上岗操作证, 按标准规定程序审查同意后方能安排上岗。

  4.14.11 组织员工的定期体检工作。

  4.14.12 把安技部门制定的安全环境教育计划纳入公司年度教育培训计划, 并会同安技部门组织实施, 做好教育登记、考核等有关记录。定期对各部门安全环境教育卡的管理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4.14.13 制订年度教育培训资金计划应包含有安全环境教育培训资金计划。

  4.14.14 负责公司新员工入厂安全环境教育的组织工作, 会同安技部门实施班组长安全环境教育、全员教育、新上任科级干部安全环境教育, 并进行考该, 做好教育记录。

  4.15 质保部的职业安全卫生与环境管理职责

  4.15.1 贯彻执行国家和公司各项安全环境规章制度,贯彻执行国家和有关部门所制定的计量政策、法令、法规和规定, 检查督促公司各部门对计量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

  4.15.2 负责所管辖范围内检测、试验所使用的设备、设施、仪器的安全管理、维护、保养、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 负责编制化验人员、试验室的安全环境操作规程和有关安全环境规章制度, 并认真执行。

  4.15.3 负责对用于公司特种设备或安全、环保、工业卫生监测、 检测使用的仪器、仪表以及探头等进行定期检验, 督促使用单位及时维修保养,使其保持安全完好状态。

  4.15.4 负责所管辖范围内消防器材、设施的维护、保养、检查, 保证其处于完好状态, 做好防火工作。

  4.15.5 负责组织制定检www.pmceo.com定装置(设备)的操作规程,编制计量仪器、仪表、设备检定计划并监督实施, 对超过检定周期而不采取措施的, 有权禁止使用.

  4.15.6 组织开展本部门班组安全建设各项活动。积极宣传、推广有关职业安全卫生与环境管理的QC小组成果。

  4.15.7 定期进行本部门的安全环境检查, 对存在的隐患及时整改。

  4.15.8 负责审核购置的计量、 检测设备、仪器等, 要求符合国家和公司有关职业安全卫生与环境管理的要求。

  4.15.9 落实公司安全环境管理规定, 实施对委外工程项目设计、施工的安全环境管理, 做好“三同时”各项工作。

  4.15.10 重视产品安全质量, 负责产品质量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

  4.15.11 组织本部门员工参加公司各项安全环境活动, 及时向安技部门反馈安全环境信息。

  4.16 生产部的职业安全卫生与环境管理职责

  4.16.1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关于职业安全卫生与环境管理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公司各项安全环境规章制度。

  4.16.2 建立健全本部门职业安全卫生与环境管理组织机构, 完善各级安全环境职责、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4.16.3 负责本部门的安全环境工作。定期组织安全环境检查,应用检查表坚持月、周、日检制度和对隐患事故及时整改。定期对本部门的特种设备、危险设备、安全防护装置、机械和电器联锁装置、通排风设施、防尘防毒、环境保护设备设施、消防设施、应急器材等进行检查、维护, 使其处于完好状态。并教育员工加强维护正确使用。

  4.16.4 坚持安全生产“五同时”,把安全工作列入部门(车间)生产会议的内容, 并做好记录。

  4.16.5 定期召开部门安委会, 分析安全生产动态, 及时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

  4.16.6 组织开展各项安全环境活动,总结推广安全环境工作的先进经验, 奖励先进单位和个人。

  4.16.7 部门对车间、班组的经济责任承包,必须含有对安全环境工作的承包要求和明确的安全环境指标(指标要量化)及考核办法。

  4.16.8 负责本部门各种形式的安全环境教育,对员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环境意识、知识和技能教育。负责组织本部门员工参加公司的各种安全环境宣传教育活动, 开展岗位技术练兵和技术比武活动, 提高员工的安全环境素质。属本部门内部(车间或班组之间)调动的变换工种, 由行政部门通知安技、车间、班组按程序规定进行变换工种教育。特殊工种人员上岗或一般工种转特殊工种, 必须持市卫生防疫部门的体格检查合格表和市劳动部门发的上岗操作证, 按公司标准规定程序审查同意后方能安排上岗。本部门负责配合公司组织特殊工种人员做好复训教育。

  4.16.9 负责办理本部门范围内危险作业申报的审批手续, 应派人到现场审查, 提出可靠的安全防护措施, 安排专人现场监护, 督促施工者严格按申报表的安全施工要求和防护措施进行。

  4.16.10 完成公司方针目标、指标, 做好年度安全环境评价自评及班组建设工作。

  4.16.11 抓好均衡生产、文明生产和定置管理, 开展“5S”活动, 建立良好的安全生产和秩序, 创造舒适文明的生产作业环境。

  4.16.12 及时报告和处理事故(包括事故险肇), 坚持“三不放过”原则, 注意保护现场, 查清原因, 分清责任, 采取防范措施, 并根据公司有关标准办理事故填报手续。

  4.16.13 负责本部门危险控制点、环境控制点、有害作业点的管理工作。

  4.16.14 建立、健全本部门安全环境各种档案、资料和防火档案, 对主要和关健部位应制定周密的灭火作战方案, 并组织培训, 组织实战演习。

  4.16.15 执行公司劳动防护用品管理标准, 做好高温季节的防署降温工作。

  4.16.16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公司关于职业病防治条例规定和关于女职工的保护规定,健全职业病档案, 做好劳动卫生和职业病防治工作。

  科长的安全环境管理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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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4 安技科科长的职业安全卫生与环境管理职责

  4.4.1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及上级职业安全卫生与环境管理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企业各项安全环境规章制度, 在公司安全委员会的领导下, 负责公司安全环境工作的日常管理和监察工作。

  4.4.2 组织编制公司年度安全环境工作计划、安措计划、教育计划和管理方案, 并组织实施, 检查落实情况。

  4.4.3 组织制订、修订公司各种安全环境规章制度和安全环境技术规程,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4.4.4 组织公司各项安全环境检查、年度安全评价、公司HSE体系内审, 对查出的问题和隐患, 研究制定整改措施, 并协助和督促有关单位按期整改。

  4.4.5 组织新、改、扩建和“四新”项目的“三同时”审查和验收工作。

  4.4.6 在公司制定和实行经济承包时, 提出安全环境承包的内容和指标要求, 并组织落实本公司对集团的安全环境承包。

  4.4.7 定期组织召开安全环境工作会议, 研究解决各部门提出的各种安全环境问题。

  4.4.8 按“三不放过”原则, 组织处理工伤事故、火灾事故、环境污染事故等, 并及时上报。

  4.4.9 组织开展各种安全环境宣传教育活动。

  4.4.10 负责对公司各部门的安全环境考核评比工作, 积极推广先进安全环境技术和现代安全环境管理方法。

  4.5 科长的安全职责(通用)

  4.5.1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和环境管理方针、政策和公司安全环境规章制度, 并经常检查本科室职工的执行情况,对员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负责。

  4.5.2 按部门对本科室的责任分配开展工作, 并积极配合安技科搞好横向协作。

  4.5.3 组织本科室员工的www.pmceo.com安全环境教育, 确保教育率达100%,提高员工的安全环境意识和技能, 使本科室员工熟知本岗位的安全环境操作规程或工作要求。

  4.5.4 按安全环境职责的要求建立、健全有关安全环境管理台账和记录。

  4.5.5 积极发动和组织员工开展安全环境竞赛、安全环境合理化建议等活动, 及时解决安全环境工作上的问题。

  4.5.6 负责本科室安全环境检查和隐患整改。

  ———摘自科龙集团企业标准QG/KB 32.11-01

  《冰箱公司职业安全卫生与环境管理职责标准》

  车间主任的安全环境管理职责

  4.6 车间主任、副主任的职业安全卫生与环境管理职责

  4.6.1 保证国家和上级职业安全卫生和环境管理的法令、规定、指示和有关规章制度在本车间贯彻执行, 把安全环境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 坚持贯彻安全生产“五同时”。

  4.6.2 负责车间的安全环境教育, 组织对新工人(包括学习、代培人员)进行车间级安全环境教育和班组安全环境教育, 对员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环境意识、知识和技能教育, 组织开展各项安全环境活动, 检查、督促、指导班组开展安全环境活动。定期召开安全环境会议, 及时解决安全环境问题, 处理员工提出的各种意见。

  4.6.3 组织车间每周一次的安全环境检查, 落实隐患整改。定期组织检查和维护设备, 确保设备的安全环保设施、机械和电器联锁装置, 通、抽风装置、防护器材、应急器材、消防设施等处于完好状态, 并教育员工加强维护, 正确使用。

  4.6.4 在签定生产承包合同和安排生产任务时, 要明确安全要求。

  4.6.5 建立本车间的安全环境管理网, 配备合格的安全员。完善车间安全环境资料和档案.

  4.6.6 对本车间发生的事故应及时报告和处理, 并立即组织抢救, 保护现场, 坚持“三不放过”的原则, 汇同安技部门, 查清原因, 分清责任, 采取防范措施。

  4.6.7 组织制定本车间临时任务和设备设施检修的安全技术措施, 经生产部安技员审查后执行, 并指定专人负责现场指挥。

  4.6.8 建立、健全车间干部值班制度, 做到每班有人管生产, 管安全。

篇3:教务处实验室安全环境管理办法

  教务处实验室安全与环境管理办法

  一、实验室设施与环境管理

  为保证人身安全、保证实验室工作条件和实验设备的正常使用,特对实验室设施与环境的管理作如下规定:

  1.对实验室的水、电、汽、气、油、试剂要严格管理,不要浪费、到处泄漏,作好“三废”处理,保证实验室的整洁、卫生,实验后应及时关闭水、电、汽、气、试剂装置,未用完的各种实验材料应及时入库,妥善保管。

  2.对于药品、易燃品、有毒物品、爆炸品、放射性物品等的管理应严格按照学院有关规定妥善保管和使用,消除灾害性事故的隐患。

  3.应当根据不同季节的气候变化,采取措施改善实验室环境,以适应人们进行实验时对通风、照明、温度、湿度的要求。严格按照实验室主要环境指标要求检查(实验室主要环境指标见附表)。

  4.保证实验室墙壁无污损,门窗、玻璃、锁、排风扇完整,并定期检查消防设施是否完好,如有损坏,应及时修理。

  5.严格按照学院卫生管理制度,作好清洁卫生检查、并记录好检查情况。

  6.严格按照学院安全工作制度,作好实验室定期安全检查、并记录好检查情况。

  二、实验室安全检查

  1.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切实做好预防工作。

  2.切实做到防火、防盗、防特、防破坏、防自然灾害事故。

  3.经常进行安全、防火检查,组织安全防火知识学习。

  4.管好本部门内部的消防器材,维护好消防设施和设备。

  5.严禁私接电源,必须做到人走断电。

  6.随时检查门窗是否牢固,做到进门开窗通风,人走关窗关门防盗。

  7.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处理,消除隐患,防止事故发生。

  8.对易燃、易爆、有毒等危化物品,必须由专人按有关规定保管、使用。

  9.保卫处应会同有关部门对实验室安全进行定期检查并作好记录。

  三、消防工作管理

  为了搞好学院的消防工作,确保教学、科研、生产和各项工作的进行,保护国家财产和师生员工及其家属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精神,特制订本制度。

  1.学院的消防工作,实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学院的消防工作接受上级机关的监督和领导,由保卫处实施,认真贯彻消防法规,做好消防管理工作。

  2.全院的消防工作由院长负责,逐级签定“消防安全工作责任书”,落实防火责任,实行目标管理。成立由院长领导的“院安全委员会”,负责全院的消防安全工作,下属各处室、部门,设立安全领导小组,负责本部门的消防安全工作。各学生班级由辅导员、班主任负责本班的消防安全工作。

  3.各级领导都要认真履行所担负的消防工作职责。把消防工作作为教学、科研、生产、管理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纳入议事日程,做到“五同时”(即与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同计划、同布置、同检查、同总结、同评比)。

  4.义务消防队由院防火委员会和保卫处组织、领导并进行训练,熟悉掌握防火、灭火知识和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广泛开展自防自救工作。

  5.各级防火负责人的确定、变动,必须报院防火委员会审定,由保卫处报消防监督机关备案。

  6.各处室必须执行学院制订的消防工作奖惩制度。用火、用电管理制度、防火宣传教育制度,防火安全检查制度,火险隐患整改制度,建筑防火审核制度,消防器材、设备管理制度,火警火灾事故登记调查处理、易燃易爆剧毒危险物品管理制度等,并将各项防火措施落到实处。

  7.消防重点部门要严格管理,做到定点、定人、定措施,根据条件尽可能采用自动报警、灭火新技术,将防火任务落实到人,包干负责。一定要确保消防重点部门的绝对安全。守护消防重点部位的人员要先培训,考核合格后再经保卫处审定。

  8.消防重点部门要挂牌,明确防火负责人,要设立永久的防火制度、禁令、警告和指令性标志。标志的保护由所在部门负责,任何人不得擅自拆除。

  9.夜间无工作任务的部门人员,每天下班前应关好电源,熄灭明火,做好全面检查后方可离开。担任值班和夜间守护的工作人员应尽职尽责,严守工作岗位,加强巡视,不得擅离职守。

  10.凡在我院的建筑公司、修建队、包工队、服务行业等外单位的组织和职工,必须严格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各自加强消防安全教育,并将临时工名单报学院保卫处,由保卫处考核合格,方可使(任)用。违者将追究有关单位的经济责任、法律责任。

  11.严禁私拉乱接电线,私烧电炉,严禁临时工在工地、工棚生火煮食,违者除追究当事人责任外,还将从严追究使用单位或包工头的责任。

  12.任何人在发现火险、火警时,都应迅速正确地向学院保卫处报警,不得贻误,起火单位应及时组织力量进行扑救,同时迅速准确地拨电话119向市消防大队报警,并派人到交通路口为消防车引路。

  13.火场的扑救工作由公安、保卫部门或在现场职务最高者统一组织和指挥。

  14.火警、火灾扑救后,实行“五不放过”,即起火原因不清不放过、责任不明不放过、隐患未得到整改不放过、群众未得到教育不放过、奖惩未兑现不放过。

  15.家长要教育好自己的小孩,不要玩火,若因小孩玩火造成火警、火灾,其后果由家长承担。

  16.室内外消防水栓由保卫处负责检查管理,发现故障和损坏,由保卫处通知总务处维修。

  17.凡由学院保卫科配备的消防器材,如有损坏、丢失,由责任单位赔偿。

  18.学院对在消防安全工作中有下列成绩、贡献之一者,应进行奖励。

  (1)长期做好消防工作,尽职尽责,把消防安全工作落到实处,杜绝了火灾、火险,无违章情况的单位、防火负责人及守护人员。

  (2)积极整改火险隐患,提出和采用安全措施,防止了重大隐患和事故发生的。

  (3)坚持消防安全工作“五同时”,群关群防成绩突出的。

  (4)经常维护灭火器材,保持消防设施完好的。

  (5)发生火警、火灾,能积极组织有效扑救,避免了国家、人民生命财产损失的。

  19.对违反规定造成火险、火警、火灾的,学院将根据情节给予经济惩罚、经济赔偿、行政处分。对情节严重者将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四、实验室整洁卫生达标要求

  1、实验室应有良好的通风、照明设施,电、水、气管道布局合理、安全、规范。

  2、实验室内外不得堆放杂物,保证楼道畅通。

  3、室内家具、仪器设备摆放整齐,桌面、仪器无灰尘,墙面、顶棚无蜘蛛网,地面干净,无积水、纸屑、痰迹、香烟头等垃圾。

  4、室内布局合理规范,墙面,门窗及管道,线路,开关板上无积灰与蜘蛛网等杂物。

  五、危险化学品管理

  1.储存、运输、使用易燃危险物品,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的有关法规,防止发生治安灾害事故。

  2.凡性质相互抵触和灭火方法不同的化学物品,必须按规定分类存放,由专人进行妥善保管,不准私自转让送人。

  3.仓库内严禁无关人员进出,严禁烟火,离库时切断电源。

  4.各部门必须按实用计划数领取、使用易燃易爆物品,发放和使用单位必须准确登记,剩余的易燃易爆物品要交回专用保管库房或妥善保管。

  5.仓库(室)附近严禁从事易发生火灾的工作,在距离库房10米以内不准堆放可燃物和进行明火作业。

  6.搬运、装卸时要防止剧烈震动、损坏、撞击、倾倒或溢出,发现损坏、溢出要及时处理;性质相互抵触,易引起自燃的物品,严禁混同运载,不准在运载车辆附近吸烟或使用明火修理车辆;氧气瓶在搬运时禁止滚动、扔摔、撞击,禁www.pmceo.com止与易燃气体、燃料、油类及其它可燃物品混同运输。

  7.使用化学物品的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易燃易爆危险物品严禁私自送给他人;使用易燃物品,要远离明火及一切加热设备,严禁吸烟,浸过易燃物品的棉纱用完后应放在指定地点;工作地点所有储存易燃易爆物品数量,不得超过当日使用量,工作完后,要把剩余物品存放安全地点;不得用汽油、酒精、香蕉水、甲苯等易燃液体洗刷正在加温的高热器具,或其它能引起火灾危险的物体。

  六、易燃、剧毒物品领用管理

  1.储存、领用、使用易燃、剧毒物品,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的有关法规,防止发生治安灾害事故。

  2.凡性质相互抵触和灭火方法不同的易燃、剧毒物品,领用后必须按规定分类存放,由专人进行妥善保管,不准私自转让送人。

  3.应把易燃、剧毒物品放在固定的保险柜中,各部门必须按实用计划数领取、使用易燃、剧毒物品,易燃、剧毒物品的领用必须有严格的手续,领用时必须有三人以上。领用时发放和使用单位必须准确登记,使用剩余的易燃、剧毒物品要交回专用保管库房或妥善保管。

  4.工作地点所有储存易燃、剧毒物品的数量,不得超过当日使用量,工作完后,要把剩余物品存放安全地点。

  5.搬运、装卸时要防止剧烈震动、损坏、撞击、倾倒或溢出,发现损坏、溢出要及时处理。

  6.易燃、剧毒物品使用完毕后,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回收处理。

  七、实验室“三废”处理办法

  为保障师生的身体健康,保护学院及实验室自身的环境安全,特拟订对在实验过程中产生的有害“废气、废水、废渣”等三废处理办法如下:

  1.实验过程中产生有害气体的实验室(如焊接、化学等实验室),除实验人员必须按规定穿戴防护服、帽、手套外,其实验室必须安装排气设备,及时排出有害气体,保证室内空气符合标准。

  2.实验过程中产生废水的实验室,由于其化学成分复杂,有毒有害物质较多,必须设立专用废液桶盛装废液,经过无害化处理后,方可倾倒或排出。

  3.实验过程中产生废渣的实验室,应设立回收废渣专用桶或指定专用地点,然后集中倒入学院垃圾桶,并由清洁公司运到市垃圾处理场处理。

  各实验室要严格按照以上办法执行,切实做好“三废”的处理,以维护师生健康和环境安全。

篇4:生产部职业安全卫生环境管理职责

  生产部的职业安全卫生与环境管理职责

  1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关于职业安全卫生与环境管理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公司各项安全环境规章制度。

  2 建立健全本部门职业安全卫生与环境管理组织机构, 完善各级安全环境职责、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3 负责本部门的安全环境工作。定期组织安全环境检查,应用检查表坚持月、周、日检制度和对隐患事故及时整改。定期对本部门的特种设备、危险设备、安全防护装置、机械和电器联锁装置、通排风设施、防尘防毒、环境保护设备设施、消防设施、应急器材等进行检查、维护, 使其处于完好状态。并教育员工加强维护正确使用。

  4 坚持安全生产“五同时”,把安全工作列入部门(车间)生产会议的内容, 并做好记录。

  5 定期召开部门安委会, 分析安全生产动态, 及时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

  6 组织开展各项安全环境活动,总结推广安全环境工作的先进经验, 奖励先进单位和个人。

  7 部门对车间、班组的经济责任承包,必须含有对安全环境工作的承包要求和明确的安全环境指标(指标要量化)及考核办法。

  8 负责本部门各种形式的安全环境教育,对员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环境意识、知识和技能教育。负责组织本部门员工参加公司的各种安全环境宣传教育活动, 开展岗位技术练兵和技术比武活动, 提高员工的安全环境素质。属本部门内部(车间或班组之间)调动的变换工种, 由行政部门通知安技、车间、班组按程序规定进行变换工种教育。特殊工种人员上岗或一般工种转特殊工种, 必须持市卫生防疫部门的体格检查合格表和市劳动部门发的上岗操作证, 按公司标准规定程序审查同意后方能安排上岗。本部门负责配合公司组织特殊工种人员做好复训教育。

  9 负责办理本部门范围内危险作业申报的审批手续, 应派人到现场审查, 提出可靠的安全防护措施, 安排专人现场监护, 督促施工者严格按申报表的安全施工要求和防护措施进行。

  10 完成公司方针目标、指标, 做好年度安全环境评价自评及班组建设工作。

  11 抓好均衡生产、文明生产和定置管理, 开展“5S”活动, 建立良好的安全生产和秩序, 创造舒适文明的生产作业环境。

  12 及时报告和处理事故(包括事故险肇), 坚持“三不放过”原则, 注意保护现场, 查清原因, 分清责任, 采取防范措施, 并根据公司有关标准办理事故填报手续。

  13 负责本部门危险控制点、环境控制点、有害作业点的管理工作。

  14 建立、健全本部门安全环境各种档案、资料和防火档案, 对主要和关健部位应制定周密的灭火作战方案, 并组织培训, 组织实战演习。

  15 执行公司劳动防护用品管理标准, 做好高温季节的防署降温工作。

  16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公司关于职业病防治条例规定和关于女职工的保护规定,健全职业病档案, 做好劳动卫生和职业病防治工作。

篇5:安技科科长职业安全卫生环境管理职责

  安技科科长的职业安全卫生与环境管理职责

  1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及上级职业安全卫生与环境管理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企业各项安全环境规章制度, 在公司安全委员会的领导下, 负责公司安全环境工作的日常管理和监察工作。

  2 组织编制公司年度安全环境工作计划、安措计划、教育计划和管理方案, 并组织实施, 检查落实情况。

  3 组织制订、修订公司各种安全环境规章制度和安全环境技术规程,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4 组织公司各项安全环境检查、年度安全评价、公司HSE体系内审, 对查出的问题和隐患, 研究制定整改措施, 并协助和督促有关单位按期整改。

  5 组织新、改、扩建和“四新”项目的“三同时”审查和验收工作。

  6 在公司制定和实行经济承包时, 提出安全环境承包的内容和指标要求, 并组织落实本公司对集团的安全环境承包。

  7 定期组织召开安全环境工作会议, 研究解决各部门提出的各种安全环境问题。

  8 按“三不放过”原则, 组织处理工伤事故、火灾事故、环境污染事故等, 并及时上报。

  9 组织开展各种安全环境宣传教育活动。

  10 负责对公司各部门的安全环境考核评比工作, 积极推广先进安全环境技术和现代安全环境管理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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