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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实验楼工程消防保卫管理措施

编辑:物业经理人2018-12-20

  综合实验楼工程消防保卫管理措施

  1、消防保卫目标

  整个工程无火警、火灾和及其它责任事故;施工现场无盗窃、偷抢事故,无社会治安案件及其他责任事故。

  2、消防与治安管理组织机构

  3、分工与责任

  项目经理:组长,全面负责现场全面消防

  安全员:负责消防教育与预案制定。

  专业工程师:识别相关范围内的消防因素,并制定相关措施。

  工长:负责消防布置与预案实施

  项目公安:负责对施工队各义务消防员演示与教导器材使用,并配合项目做好消防器材的管理。并做好门卫工作。

  各作业队长:负责消防人员的落实。

  4、消防保卫教育

  (1)做好应急预案、施工现场演练。每月对职工进行一次防火、消防教育,定期组织防火检查,建立防火工作档案。

  (2)电工、焊工从事电气设备安装和电、气焊切割作业,要有操作证和用火证。

  动火前,要清除附近易燃物,配备看火人员和灭火用具。用火证当日有效,动火地点变换,要重新办理用火证手续。

  (3)施工材料的存放、保管,符合防火安全要求,库房用非燃材料支搭。易燃易爆物品,专库储存,分类单独存放,保持通风、用火符合防火规定。

  (4)定期对施工现场人员进行消防、保卫教育,并进行记录。

  5、消防措施

  (1)在建工程内不准住人,特殊情况需住人的要报公安部门批准,同时明确管理责任,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不得存放和调制油漆稀料。

  (2)现场严禁吸烟,必要时设置有防火措施的吸烟室。吸烟室要求:建筑材料为阻燃的,四周远离易燃易爆存放区,室内无易燃易爆物品,放置灭火器、水桶,设管理制度并挂墙,门口设标识牌,设专人负责。

  (3)现场设消防立管和专用水泵(泵房要防冻防砸),电源要从现场总进户线上接口。设置两个水泵,一个在用一个备用,并对其进行编号、标识(运行状态),电源开关设两个并编号与水泵相对应,泵房内设管理制度、值班制度、值班表并上墙,门口设标识。

  (4)未经综合办公室批准不得使用电热器具。严禁使用电褥子取暖。

  (5)冬施保温材料的存放使用必须符合防火要求。

  (6)现场消火栓处必须设夜间用的红色信号灯。

  (7)现场所有动用明火作业时必须开动火证,并有看火人和配备消防器材。

  6、治安保卫措施

  我方将制定严格的现场出入制度,车辆的出入设立审批制度,由专人管理;人员进出场持我公司统一印发的出入证,包括工程名称、证号、持有人姓名、性别、职务、所属公司及持有人照片等内容,加盖总承包部印章并塑封,以防止伪造。此项工作由项目总承包部统一管理,总承包部将为业主、监理、等各相关单位参与工程建设人员提供上述服务;同时我方将在出入口设立登记簿及电子打卡机,以便清楚的记录进出工地人员名称及所属公司、时间等。

  (1)加强对劳务分包人员的管理,掌握人员底数,掌握每个人的思想动态,及时进行教育,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非施工人员不得住在现场,特殊情况必须经项目保卫负责人批准。

  (2)定期检查制度:每月对职工进行一次治安教育,每季度召开一次治保会,定期组织保卫检查,并将会议检查记录存入企业资料内备查。

  (3)加强成品保护:加强成品保卫工作,严格执行成品保卫措施,严防被盗、破坏和治安灾害事故的发生。

  (4)门卫值班制度:工地设门卫值班室,由保安人员昼夜轮流值班,并严格执行门卫制度:

  ①门卫必须坚守岗位、忠于职守、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待人处事一视同仁,讲究询问方式,言语文明。

  ②门卫应着装整齐、统一,保持良好的精神风貌。

  ③门卫对出入现场的车辆要严格检查登记,并做好值班记录和交接班手续。

  ④现场所属材料出门必须执有项目经理的签字,门卫方可放行。

  ⑤材料进场,门卫必须做好记录,以便核算时复查。

  ⑥进入现场的人员必须执有出入证。小商贩严禁进入现场,因业务来往人员经被接见人同意后方可进场,应做好会客记录。

  ⑦门卫对盗窃公物、损坏设施以及从事违法活动者,有权制止,对带包出门者,责令其自行将包打开,进行检查,对不服从管理或无理取闹者,及时上报项目主管领导。

  ⑧门卫人员要不断巡视施工现场,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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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小区景观工程消防保卫综治措施

  小区景观工程消防保卫综治措施

  1施工现场保卫工作组织机构

  针对项目成立保卫工作领导小组,以项目经理为组长,项目安全负责人为副组长,各施工段工长、作业队队长、安全员。现场保安员为组员。

  2治安、保卫措施

  为了加强施工现场的保卫工作,确保建设工程的顺利进行,根据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保卫工作基本的要求,结合本工程的实际情况,为预防各类盗窃,破坏案件的发生,特制定本工程的保卫工作方案。

  2.1本工程设立由多人组成的保卫领导小组,由本工程项目经理任组长,全面负责领导工作,安全负责人任副组长,其他成员由各施工段工长、施工队队长、安全员组成。

  2.2工地设门卫值班室,由专业保安员昼夜轮流值班,白天对外来人员和进出车辆及有物资进行登记,夜间值班巡逻护场。重点是仓库、木工棚、办公室、成品及半成品保卫。

  2.3加强对劳务分包人员的管理,定期进行思想教育,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非施工人员不得住在现场,特殊情况必须经项目保卫负责人批准。

  2.4每月对职工进行一次治安教育,每周召开一次治保会,定期组织保卫检查,并将会议检查整改记录存入内业资料内备查。

  2.5对易燃易爆,有毒物品设立专库、专管,未经项目负责人批准,任何人不得动用。不按此执行,造成后果追究当事人有关责任。

  2.6施工现场必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2.7施工现场设立门卫和建立巡逻护场制度,护场守卫人员要佩带值勤标志。

  2.8加强成品保卫工作,严格执行成品保卫措施,严防被盗、破坏和治安灾害事故发生。

  2.9为了维护社会治安,加强对施工现场保卫工作的管理,保护国家财产和职工人身安全,确保施工现场保卫工作的正常有序,促进建设工程顺利进行按时交工,根据本项目实际每周对现场保卫工作进行一次检查,对现场保卫检查提出的问题限期整改,并按期进行复查。

  检查内容如下:

  (1)各施工队伍人员底数及各队的职工"三证"是否齐全,无证人员立即退场,并队施工队负责人进行处罚。

  (2)加强对职工的政治思想教育,在施工现场内严禁赌博酗酒,传播淫秽物品和打架斗殴。

  (3)现场保卫值班人员必须佩带袖标山岗,门卫及值班人员按规定最好值班工作。

  3施工现场消防工作组织机构

  针对项目成立保卫工作领导小组,以项目经理为组长,项目消防负责人为副组长,各施工段工长、作业队队长、安全员。现场保安员为组员。

  4 消防措施

  要立足于防患于未然,要求不出现任何火灾和其它事故。主要措施:

  4.1 要严格执行《建设工程施工保卫工作基本标准》和《建设工程施工消防安全管理办法》,并结合具体情况,建立施工现场保卫制度。

  4.2 在项目经理领导下,成立消防保卫领导小组,并安排一名负责人,配备一定数量的保安和消防人员,做到施工现场昼夜有人巡视,每天坚持班后检查制度,开工前与施工队和班组签订消防责任协议书。

  4.3 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制订具体措施,落实到人。对油漆、防水材料等易燃物品要设专库专人管理。

  4.4 根据现场实际情况按照规定设置消火栓和消防器材,在消火栓和消防器材的四周不得堆放杂物,要保持消防通道的畅通,严禁随意挪动消防用品。

  4.5 要严格执行动火申请制度,现场需动用明火或电气焊施工时,须事先办理动火手续,并安排专人看火,配备好必要的灭火器材。

  4.6 在项目经理领导下,建立施工现场义务消防队,进行灭火知识教育和训练,掌握消防器材使用方法,一旦发生火情能及时扑灭。

篇3:装饰工程消防保卫健康体系措施

  装饰工程消防、保卫、健康体系及措施

  1、消防体系及措施

  建筑施工中除了人身伤害外,另一大害就是火灾。在整个施工过程中,现场易燃物很多,而且用明火处也很多,并且分散。再加上管理不严,有些现场内的工人、干部不分场所到处吸烟,新疆近几年发生了多起施工现场的重大火灾事故,损失是十分惊人的。

  由于施工中的火灾危险性大,起火因素多,所以组织施工时,一定要落实安全用火的要求,认真实施防火措施。

  (1)必须严肃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公安部关于建筑工地防火的基本措施。加强消防工作的领导,建立义务消防组织,现场设消防值班人员,对进场职工进行消防知识教育,建立安全用火制度。

  (2)现场应划分用火作业区,易燃易爆材料区、生活区,按规定保持防火间距。如果条件所限,防火间距达不到标准时,应采取相应的防火措施,适当减小防火距离,这种做法要征求当地消防部门意见。另外,还要注意防火间距中不准堆放易燃物。

  (3)现场应有车辆循环通道,通道宽度不小于3.5M。严禁占用场内通道堆放材料。

  (4)现场应设专用消防用水管网,配备消火栓,较大工程要分区设消火栓,较高工程要设消防竖管,随施工进度接高,保证水枪射程遍及高大建筑物的各部位。

  (5)现场临建设施、仓库,易燃料场和用火处要有足够的灭火工具和设备,对消防器材要有专人管理并定期检查。

  (6)安装使用电气设备应注意以下防火要求:

  1)各类电气设备、线路不准超负荷使用,线路接头要接实接牢,防止设备线路过热或打火短路。发现问题要立即修理。

  2)存放易燃液体、可燃气瓶的库房内,照明线要穿管保护,库内要采用防爆灯具,开关设在库外。

  3)穿墙电线或靠近易燃物的电线要穿管保护,灯具与易燃物要保持安全距离。

  4、在高压线下不准搭设临时建筑,不准堆放可燃材料。

  (7)使用明火时应注意的问题:

  1)现场生产、生活用火均应经主管消防的领导批准,任何人不准擅自月明火。使用明火时,要远离易燃物,并准备消防器材。

  2)现场的锅炉房要用非燃烧材料建造。烟囱临近锅炉房顶的易燃材料处要采取隔离措施。锅炉房应设在远离易燃材料的地方。如果锅炉房下风方向,有易燃料场、易燃设施,应在烟囱上装防火帽。

  3)使用木料烧火,要随时有人看管,不准用易燃油料点火。用火完毕要认真熄火。

  4)现场应设吸烟室,场内严禁吸烟。

  5)现场内从事电焊、气焊工作的人员均应受过消防知识教育,持有操作合格证。在作业前要办理用火手续,并应配备适当的看火人员,看火人员随身应有灭火器具,在焊接过程中不准擅离岗位。

  (8)现场材料堆放的防火要求:

  1)木料堆放不宜过多,垛之间保持一定的防火间距。木材加工的废料要及时清理,以防自燃。

  2)现场生石灰应单独存放,不准与易燃、可燃材料放大一起,并应注意防水。

  3)易燃、易爆物品的仓库应设在地势低处。

  (9)现场中用易燃材料搭设工棚在使用时应遵守以下规定:

  1)工棚设置处要有足够的灭火器材,设蓄水池或蓄水桶。

  2)工棚内的灯具、电线都应采用妥善的绝缘保护,灯具与易燃一般应保持、30cm间距,使用大灯泡时要加大距离,工棚内不准使用碘钨灯照明。

  (10)在外装饰施工时,对所用电气及电线要严加管理,预防短路打火。如果因为工程特殊需要,必须在易燃顶棚内从事电气焊时,应先与消防部门商定妥善的防火措施后,方可施工。冬季装饰施工时,凡采用明火或电热法的,要制定专门的防火措施和制度。在使用易燃油漆时,要注意通风,严禁明火,以防易燃气体燃烧、爆炸。

  2、保卫措施

  (1)实行总承包单位负责的保卫工作责任制,各分包单位应接受总承包单位的统一领导和监督检查。

  (2)施工现场应建立门卫巡逻制度,护场人员要佩戴执勤标识,重点工程、重要工程要实行凭证出入制度。

  (3)作好分区隔离,明确人员标识,防止无关人员进入。

  (4)作好成品保护工作,严防被盗、破坏及治安灾害事故发生。

  3、健康措施

  (1)降低环境污染的措施

  本工程所有幕墙材料均为无污染材料,因此经对材料的严格管理及对现场边角余料彻底地完工清理,不会对现场产生污染。

  在现场对板块进行局部清洗时,要用到辅助材料酒精或甲苯,对此,我们将严格控制其使用工序,使之不流淌,不滴落,粘有酒精和甲苯液体的棉布集中回收处理。并杜绝吸烟现象,以免发生意外。

  (2)降低施工噪声的措施

  使用高效、低噪音的电动工具,防止产生噪音,干扰居民的生活。

  尽量在白天实施安装工作,并严格规定在夜晚不施工或居民休息时间停止作业。

  建筑外围加整体防护网,阻隔噪声量。

  加工制作已基本实现工厂化生产,现场加工量很少。对于必须在现场加工的部分,我们会在室内完成。

篇4:小区建筑工程主要施工管理措施:消防保卫措施

  小区建筑工程主要施工管理措施:消防、保卫措施

  (五)消防、保卫措施

  (1)建立消防组织,配备专职消防人员,对施工现场内的消防工作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理。向职工进行安全防火教育,普及消防知识,提高职工防火警惕性。

  (2)在工地显著位置设立消防标牌,并按消防规定在现场、生活区、办公室、仓库设立消防器材。特别是在易燃物比较集中的部位,如木工车间等要专门配备灭火器材及灭火工具。

  (3)严格执行各项消防制度,易燃易爆物品管理制度,用火申请制度等。

  (4)建立工地门岗保卫制度,配备专职保安员检查进出场人员及流入流出的物资。

  (5)对进入现场施工的人员进行消防、保卫教育,依靠广大职工维护治安秩序,严密防范,确保施工过程及公共财产的安全。

篇5:体育中心工程施工现场消防保卫综合治理措施

  体育中心工程施工现场消防保卫综合治理措施

  1 施工现场保卫

  1.1 现场保卫工作组织机构

  针对本项目成立保卫工作领导小组,以项目经理为组长,项目安全负责人为副组长,各施工段工长、外联队长、安全员、现场保安员为组员。

  1.2 治安保卫措施见图13-1(图略)

  为了加强施工现场的保卫工作,确保建设工程的顺利进行,根据**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保卫工作基本标准的要求,结合本工程的实际情况,为预防各类盗窃,破坏案件的发生,特制定本工程的保卫工作方案。

  (1)本工程设立由10 人组成的保卫领导小组,由本工程项目经理任组长,全面负责领导工作,安全负责人任副组长,其他成员由各施工段工长、外联队队长、外联队安全员组成。

  (2)工地设门卫值班室,由保安员昼夜轮流值班,白天对外来人和进出车辆及所有物资进行登记,夜间值班巡逻护场。重点是仓库、木工棚、办公室、塔吊及成品、半成品保卫。

  (3)加强对劳务分包人员的管理,掌握人员底数,掌握每个人的思想动态,及时进行教育,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非施工人员不得住在现场,特殊情况必须经项目保卫负责人批准。

  (4)每月对职工进行一次治安教育,每季度召开一次治保会,定期组织保卫检查,并将会议检查整改记录存入内业资料内备查。

  (5)对易燃、易爆、有毒品设立专库、专管,非经项目负责人批准,任何人不得动用。不按此执行,造成后果追究当事人刑事责任。

  (6)施工现场必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由党政主要领导干部负责保卫工作。由建设单位指定分包队伍,仍由总包负责保卫工作,总包与分包签定保卫工作责任书,各分包单位接受总包单位的统一领导和监督检查。

  (7)施工现场设立门卫和巡逻护场制度,护场守卫人员要佩带值勤标志。

  (8)更衣室、财会室及职工宿舍等易发案部位要指定专人管理,重点巡查,防止发生盗窃案件。严禁赌博、酗酒、传播淫秽物品和打架斗殴。

  (9)变电室、泵房、大型机械设备及工程的关键部位和关键工序,是现场的要害部位,加强保卫,确保安全。

  (10)加强成品保卫工作,严格执行成品保卫措施,严防被盗、破坏和治安灾害事故的发生。

  (11)施工现场发生各类案件和灾害事故,立即报告有关部门并保护好现场,配合公安机关侦破。

  2.1 现场消防工作组织机构

  (1)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针对本项目成立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以项目经理为组长,项目消防安全负责人为副组长,各施工段工长、劳务作业队队长、安全员、现场保安员为组员。

  (2)义务消防队:以本项目经理为义务消防队队长、以项目消防安全负责人为副队长,项目施工人员10 名组成义务消防队员,定期进行教育训练,熟悉掌握防火、灭火知识和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做到能防火检查和扑救火灾。

  2.2 消防安全措施

  2.2.1 机电设备

  (1)机械操作,要束紧袖口,女工发辫要挽入帽内。

  (2) 机械和动力机的机座必须稳固。转动的危险部位要安设防护装置。工作前必须检查机械、仪表、工具等,确认完好方可使用。(图略)

  (3) 电气设备和线路必须绝缘良好,电线不得与金属物绑在一起;各种电动机具必须按规定接零接地,并设置单一开关;遇有临时停电或停工休息时,必须拉闸加锁。

  (4) 施工机械和电器设备不得带病运转和超负荷作业。发现不正常情况应停机检查,不得在运转中修理。

  (5) 电气、仪表、管道和设备试运转,应严格按照单项安全技术规定进行。运转时不得擦洗和修理,严禁将头手伸入机械行程范围内。

  (6)在架空输电线路下面工作应停电。不能停电时,应有隔离防护措施。起重机不得在架空输电线路下面工作,通过架空输电线路时应将起重臂落下。在架空输电线路一侧工作时,不论在任何情况下,起重臂、钢丝绳或重物等与架空输电线路的最近距离应不小于下表的规定。(图略)

  (7)行灯电压不得超过36V,在潮湿场所或金属容器内工作时,行灯电压不得超过12V。

  (8) 受压容器应有安全阀、压力表,并避免暴晒、碰撞;氧气瓶严防沾染油脂;氧炔燃焊割,必须有防止回火的安全装置。

  (9) * 光或r射线探伤作业区,非操作人员不准进入。

  (10) 从事腐蚀、粉尘、放射性和有毒作业,要有防护措施,并进行定期体检。

  2.2.2 油漆工

  (1)各类油漆或其他易燃、有毒材料,存放在专用库房内,不得与其他材料混放。挥发性油料应装入密闭容器内,妥善保管。

  (2) 库房应通风良好,不准住人,并设置消防器材和"严禁烟火"明显标志,库房与其他建筑物应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

  (3) 用喷砂除锈,喷嘴接头要牢固,不准对人。喷嘴堵塞,应停机消除压力后,方可进行修理和更换。

  (4)使用煤油、汽油、松香水、丙酮等调配油料,带好防护用品,严禁吸烟。

  (5)沾染油漆的棉纱、破布、油纸等废物,应收集存放在有盖的金属容器内,及时处理。

  (6)在室内或容器内喷漆,要保持通风良好,喷漆作业周围不准有火种。(7)刷外开窗扇,必须将安全带挂在牢固的地方。刷封檐板,水落管等应搭设脚手架或吊架。

  (8)使用喷灯,加油不得过满,打气不得过足,使用的时间不宜过长,点火时火嘴不准对人。

  (9)使用喷浆机,手上沾有浆水时,不准开关电闸,以防触电。喷嘴堵塞,疏通时不准对人。

  (10)在调油漆或对稀料时,室内应通风,在室内和地下室油漆时,通风应良好,本人和他人不准在操作时吸烟,防止气体燃烧伤人。

  (11)用不完的料桶应存放原处,不准到处乱放。

  (12)清理随用的小漆桶时,应办理用火手续,按申请地点用火烧,并设专人看火,配备消防设施器材,防止发生火灾。

  2.2.3 焊接工程

  (1) 电焊工

  1)电焊机外壳,必须接地良好,其电源的装拆应由电工进行。

  2)电焊机要设单独的开关,开关应放在防雨的闸箱内,拉合时应带手套侧向操作。

  3)焊钳与把线必须绝缘良好,连接牢固,更换焊条应带手套。在潮湿地点工作,应站在绝缘胶板或木板上。

  4)严禁带压力的容器或管道上施焊,焊接带电的设备必须先切断电源。

  5)焊接储存过易燃、易暴、有毒物品的容器或管道,必须清除干净,并将所有孔口打开。

  6)在密闭金属容器内施

工时。容器必须可靠接地,通风良好。并有人监护。

  严禁向容器内输入氧气。

  7)焊接预热工件时 ,应有石棉布或挡板等隔热措施。

  8)把线、地线禁止与钢丝绳接触,更不得用钢丝绳、脚手架或机电设备代替零线。所有地线接头,必须连接牢固。

  9)更换场地移动把线时应切断电源,并不得手持把线爬梯登高。

  10)清除焊渣采用电弧气刨根时,应戴防护眼镜或面罩,防止铁渣飞溅伤人。

  11)多台电焊机在一起集中施焊时,焊接平台或焊件必须接地,并应有隔光板。

  12)钍钨极要放置在密闭铅盒内,磨削钍钨极时,必须带手套、口罩,并将粉尘及时排除。

  13)在高空施焊时,必须设有临时接火盘,并有专人看火。

  14)雷雨时,应停止露天焊接作业。

  15)施焊场地周围应清除易燃易暴物品,或进行覆盖,隔离。

  16)必须在易燃易暴气体或液体扩散区施焊时,应经有关部门检试许可后,方可施焊。

  17)工作结束应切断焊机电源,并检查操作地点,确认无火灾隐患后,方可离开。

  (2) 气焊工

  气焊操作人员必须遵守安全使用危险品的有关规定。

  氧气瓶与乙炔瓶所放的位置,距火源不得少于10m。

  乙炔瓶要放在空气流通好的地方,严禁放在高压线下面,要立放固定使用,严禁卧放使用。

  施工现场附近不得有易燃、易暴物品。装置要经常检查和维修,防止漏气。同时要严禁气路沾油,以防止引起火灾危险。

  氧气瓶、乙炔瓶在严冬工作时,易被冻结,此时只能用温水解冻(水温40℃),不准用火烤;夏天不得放在日光下直射或高温处,温度不要超过35℃。使用乙炔瓶时,必须配备专用的乙炔减压器和回火防止器 。

  每变换一次工作地点,都要进行上述要求检查。气焊工必须遵守下列安全操作要点:氧气瓶和乙炔瓶装减压器前,对瓶口污物要清除,以免污物进入减压器内。瓶阀开启要缓慢平稳,以防止气体损坏减压器。点火前,检查加热器是否有抽吸力。在点火或工作过程中发生回火时,要立即关闭氧气阀门,随后再关闭乙炔阀门。重新点火前,要用氧气将混合管内的残余气体吹净后进行。停止工作时,必须检查加热器的混合管内是否有窝火现象,待没有窝火时,方可收起加热器。

  乙炔器使用压力不得超过0.15MPa,输气流量1.5~2.0m3/h.瓶。当需用较大气量时可将多个乙炔瓶并联使用。氧气和乙炔气都不能用净。氧气剩余压力要在0.1~0.2MPa 以上;乙炔气剩余压力在环境为10~50℃时,留0.1~0.3MPa 以下。在高空切割铁件时, 必须设有临时接火盘,并有专人看火。

  2.2.4 防水作业

  (1)患皮肤病、眼结膜病以及对防水材料严重过敏的工人不得从事防水作业。(2)装卸,搬运,施工时必须使用规定的防护用品,皮肤不得外漏。

  (3)配制冷底子油,下料应分批、少量、缓慢,不停搅拌,温度不得超过80℃,并严禁烟火。

  (4)在地下室、池壁、管道、容器内等处进行防水施工,应定时轮换间歇,通风换气。

  (5)防水施工设置明显警戒标志,施工范围内不得有电气焊作业、明火作业。

  (6)防水施工时,周围要配备灭火器。

  2.2.5 楼层钢筋电焊焊接

  电焊机外壳,必须接零良好,其电源的拆装必须由电工进行。焊钳与把线必须绝缘良好,连接牢固,更换焊条必须带电焊手套,把线地线必须双线到位,严禁用钢筋代替零线。操作前必须申领明火用火证,按规定清理好现场周围易然易暴物品,备足灭火设备,设看火人,否则禁止作业。

  2.2.6 可燃可爆物资存放与管理

  (1) 施工材料的存放、保管,应符合防火安全要求,库房应用非燃材料搭设。易燃易爆物品应专库储存,分类单独存放,保持通风,用电符合防火规定。化学易燃品和压缩可燃性气体容器等,应按其性质设置专用库房分类存放,其库房的耐火等级和防火要求应符合公安部制定的《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使用后的废弃物料应及时消除。建设工程内不准作为仓库使用,不准积存易燃、可燃材料。

  2 使用易燃易爆物品,必须严格防火措施,指定防火负责人,配备灭火器材,确保施工安全。

  2.2.7 明火作业

  (1)使用电气设备和化学危险品,必须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严格防火措施,确保施工安全,禁止违章作业。施工作业用火必须经保卫部门审批,领取用火证,方可作业。用火证只在指定地点和限定时间内有效。

  (2)具有火灾危险的场所禁止动用明火,确需动用明火时,必须事先向主管部门办理审批手续,并采用严密的消防措施,切实保证安全。

  (3)现场生产、生活用火均应经主管消防的领导批准,任何人不准擅自动用明火。使用明火时,要远离易燃物,并备有消防器材。

  (4)冬期施工室内取暖或建筑物室内保温用的炉火,都要经消防人员检查,办理用火手续,发现无用火证的火炉要立即熄灭,并追究责任。

  (5)现场设吸烟室,场内严禁吸烟。

  (6)现场从事电气焊人员均应受过消防知识教育,持有操作合格证。在作业前办理用火手续,并配备适当的看火人员,看火人员随身应有灭火器具,再焊接过程中不准离开岗位。

  (7)冬期施工采用电热法或红外线蓄热法施工时,要注意选用非燃烧材料保温,并清除易燃物。

  2.2.8 季节施工

  (1)暴雨大风前后,要检查工地临时设施、脚手架、机电设备、临时线路,发现倾斜、变形、下沉、漏雨漏电等现象,应及时修理加固,有严重危险立即排除。

  (2)脚手架、塔吊、易燃易爆仓库等应设置临时避雷装置,对机电设备的电气开关,要有防雨、防潮设施。

  (3)现场道路应加强维护。斜道和脚手板应有防滑措施。

  (4)夏季作业应调整作息时间。从事高温作业的场所,应加强通风和降温措施。

  (5)冬期施工使用明火取暖,应符合防火要求和指定专人管理。

  (6)冬期油漆桶和稀料桶不准用火烤。

  2.2.9 现场堆料防火措施

  (1)木材堆放不要过多,垛之间应保持一定的防火间距,木材加工的废料要及时清理,以防自燃。

  (2)现场生石灰应单独存放,不准与易燃可燃材料放在一起,并应注意防水。

  (3)易燃易爆物品的仓库应设在地势低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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