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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居住宅楼土方工程施工方法

编辑:物业经理人2018-12-20

  安居住宅楼土方工程施工方法

  按照《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执行:

  1、对灰土地基、沙和沙石地基、土工合成材料地基、粉煤灰地基、强夯地基、注浆地基、预压地基、其竣工后的结果(地基强度或承载力)必须达到设计要求的标准。检验数量,每单位工程不小于3个点,1000㎡以上工程,至少有一个点。每一独立基础下至少有一个点,基槽每20延米应有1个点。

  2、土方采用人工开挖,基础每边留300mm工作面,按1:0.5放坡。

  3、基槽清理干净后,请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共同进行地基验槽,无问题时再清至设计标高。

  4、待施工到±0.00时,进行土方回填,回填土前应清除基底的垃圾、树根等杂物抽出坑穴积水、淤泥、验收基地标高。如在耕植土或松土上填方应在基地压时后再进行。对填方土料应按设计要求验收后方可填入。填方过程中应检查排水措施,每层回填厚度不大于200~250㎜,含水量控制应符合设计要求及规范规定、压实程度符合设计要求。回填土用人工配合蛙式打夯机夯实,每层待取样合格方可进行下层回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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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土方施工作业指引

1.目的
通过预防及控制措施,保证项目土方施工质量,加快项目土方施工进度,控制项目土方施工投资。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开发项目在施工阶段的土方施工管理和控制。
3.术语和定义
本程序采用GB/T6583-ISO8402:2000版本及《质量手册》中的有关术语和定义。

4.职责
4.1.项目经理部
4.1.1.审核总承包商编制的经监理单位项目部初审的土方施工方案,如有深基坑支护方案,应外请专家进行审核;
4.1.2.审核监理单位::项目部编制的土方施工管理的监理细则;
4.1.3.检查监督监理单位项目部落实土方施工管理的监理情况,发现问题发工作联系单,责令整改;
4.1.4.现场巡视总承包商落实土方施工管理措施情况,发现问题发工作联系单,责令整改;
4.1.5.负责协助协调现场有关土方施工事宜;
4.2.监理单位项目部
4.2.1.编制并提交土方施工管理的监理细则;
4.2.2.落实土方施工管理的监理细则;
4.2.2.1.初步审核总承包商编制的土方施工管理措施(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技术方案);
4.2.2.2.复核定位放线,检查基坑开挖深度控制,落实桩头保护措施,检查边坡坡度;
4.2.2.3.检查验收挖填方工程施工质量和必要的安全措施;
4.2.2.4.如地质异常应及时召开专题会落实地基处理方案;
4.2.2.5.协助处理现场出现的问题。
4.3.总承包商
4.3.1.编制并提交土方施工管理措施;
4.3.2.按照已审核通过的土方施工管理措施施工,保证质量、安全、进度;
4.3.3.施工过程出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止施工和做好安全工作,并知会监理单位项目部及项目经理部。

5.工作程序
5.1.监理单位项目部编制并提交土方施工管理监理细则,总承包商编制并提交土方施工管理措施
5.1.1.在土方工程施工时,总承包商应根据建筑工程的特点,合理安排开挖顺序,做好土方平衡调配,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做好安全文明施工;
5.1.2.监理单位项目部应根据工程特点编制和提交土方施工管理监理细则,并应对承包方编制的土方施工管理措施进行审核,检查土方施工组织机构与质保证体系、安全管理措施,施工方案是否符合有关法规、规范和标准要求。如符合要求,则上报项目经理部审核。
5.1.3.项目经理部应及时对土方工程施工措施进行审核,如符合要求,则确认后通过监理单位发送承包商。
5.2.措施执行
5.2.1.总承包商负责按照已审核通过的土方施工管理措施施工。
5.2.2.监理单位项目部负责落实土方施工管理监理细则并负责监督检查总承包商的土方施工管理措施:
a)研究工程地质勘察报告和设计图纸;
b)复核定位放线,::检查基坑开挖深度控制,落实桩头保护措施,复核边坡坡度
c)检查验收挖填方工程施工质量和必要的安全措施;
5.2.3.监理单位项目部负责判断,在必要时组织召开土方施工检查活动及会议,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协调配合处理(项目经理部应参与)。
a)监理单位项目部应组织土方施工检查,如检查结果合格则形成评价结论;
b)监理单位项目部如发现存在质量、安全隐患和不规范等不合格的施工行为,则书面通知承包商限期整改;
c)总承包商在接到监理单位项目部整改通知单后及时组织人力整改;
d)监理单位项目部在接到承包商整改验收申请后及时组织整改验收并形成评价结论;
e)监理单位项目部将检查合格及整改后合格的结论汇总后报送项目经理部备案。
5.2.4.当现场施工过程出现异常情况时,承包商应停止施工做好安全工作;同时向监理单位项目部及项目经理部汇报,项目经理部组织勘察、设计、监理、施工等有关单位共同分析情况,解决问题,消除质量和安全隐患;
5.2.5.承包商编制相关异常情况文件资料,相关单位协助。

篇3:基坑支护土方开挖工程施工总平面布置

  基坑支护、土方开挖工程施工总平面布置

  1.现场条件:

  本施工现场四周已建有砖砌围墙,在南面、东面位设置二扇大门。在施工现场场地内西面设配电房,沿围墙周边设电缆沟敷设施工临时用电电缆

  2.平面布置:

  (1)施工道路:在南大门建筑物轴线17轴~20轴之间修筑一条4.5米宽砼硬化道路,作为场内的主要施工通道。在桩基施工阶段,场内采用建筑垃圾或道渣铺设临时道路供车辆通行。

  (2)现有砖砌围墙拆除后改用2.5米高轻质隔墙作现场围护。

  (3)生活、施工用水从东面由市政管网接入,分两条支路沿场区四周布置,总管管径为100㎜,分支管径分别为70㎜和80㎜。

  (4)施工用电由甲方负责提供*台变压器,下设配电室。

  (5)在桩基施工阶段将在场区南面搭建办公区、生活区、钢筋加工棚,在西南角设食堂。泥浆池的布置按场地实际情况安排、东面安放水泥桶和堆放材料。在土方开挖及支撑梁施工阶段各类材料的加工,堆放主要考虑在基坑周边、临时施工平台上进行布置。

  (6)由于场地狭小,在浇捣砼时,泵车主要考虑停放在两大门内的施工道路上。

  (7)沿基坑四周采用钢管搭设0.6m、1.2m高防护栏杆,用脚手片防护,设置警示标志和夜间照明灯。在基坑四周设置上下基坑通道。

  (8)在基坑土方开挖及支护阶段拟分别在靠2#楼北面和1#楼东南角装两台塔吊进行垂直运输工作,塔吊基础采用桩承台基础形式,以便在土方开挖前即可安装并投入使用。为防止桩底沉渣过厚塔吊产生沉降,在桩底采用注浆加强处理。

  (9)在桩基、主体施工阶段,采用装配式活动彩钢板宿舍和办公用房,桩基工程基本完成后,在东面拟搭设彩钢板活动房作班组用房。

  (10)基坑施工期间,各类材料的堆放主要考虑布置在南面、东面靠近两扇大门处基坑临边区域,挖土机以及运土车辆主要停放在两个临时施工栈桥上。各区域堆载设计荷载取值分别为:临时施工平台区域20kpa;栈桥区域30kpa;南面、东面两大门之间基坑边侧地面区域设计荷载取值40kpa;其他基坑临边区域地面荷载设计取值均为20kpa。施工期间各类材料的堆载要严格加以限制,严禁超载堆放。

篇4:开发项目土方施工作业指引

  开发项目土方施工作业指引

  1.目的通过预防及控制措施,保证项目土方施工质量,加快项目土方施工进度,控制项目土方施工投资。

  2.适用范围:适用于开发项目在施工阶段的土方施工管理和控制。

  3.术语和定义:本程序采用GB/T6583-ISO8402:2000版本及《质量手册》中的有关术语和定义。

  4.职责

  4.1.项目经理部

  4.1.1.审核总承包商编制的经监理单位项目部初审的土方施工方案,如有深基坑支护方案,应外请专家进行审核;

  4.1.2.审核监理单位项目部编制的土方施工管理的监理细则;

  4.1.3.检查监督监理单位项目部落实土方施工管理的监理情况,发现问题发工作联系单,责令整改;

  4.1.4.现场巡视总承包商落实土方施工管理措施情况,发现问题发工作联系单,责令整改;

  4.1.5.负责协助协调现场有关土方施工事宜;

  4.2.监理单位项目部

  4.2.1.编制并提交土方施工管理的监理细则;

  4.2.2.落实土方施工管理的监理细则;

  4.2.2.1.初步审核总承包商编制的土方施工管理措施(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技术方案);

  4.2.2.2.复核定位放线,检查基坑开挖深度控制,落实桩头保护措施,检查边坡坡度;

  4.2.2.3.检查验收挖填方工程施工质量和必要的安全措施;

  4.2.2.4.如地质异常应及时召开专题会落实地基处理方案;

  4.2.2.5.协助处理现场出现的问题。

  4.3.总承包商

  4.3.1.编制并提交土方施工管理措施;

  4.3.2.按照已审核通过的土方施工管理措施施工,保证质量、安全、进度;

  4.3.3.施工过程出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止施工和做好安全工作,并知会监理单位项目部及项目经理部。

  5.工作程序

  5.1.监理单位项目部编制并提交土方施工管理监理细则,总承包商编制并提交土方施工管理措施

  5.1.1.在土方工程施工时,总承包商应根据建筑工程的特点,合理安排开挖顺序,做好土方平衡调配,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做好安全文明施工;

  5.1.2.监理单位项目部应根据工程特点编制和提交土方施工管理监理细则,并应对承包方编制的土方施工管理措施进行审核,检查土方施工组织机构与质保证体系、安全管理措施,施工方案是否符合有关法规、规范和标准要求。如符合要求,则上报项目经理部审核。

  5.1.3.项目经理部应及时对土方工程施工措施进行审核,如符合要求,则确认后通过监理单位发送承包商。

  5.2.措施执行

  5.2.1.总承包商负责按照已审核通过的土方施工管理措施施工。

  5.2.2.监理单位项目部负责落实土方施工管理监理细则并负责监督检查总承包商的土方施工管理措施:

  a)研究工程地质勘察报告和设计图纸;

  b)复核定位放线,检查基坑开挖深度控制,落实桩头保护措施,复核边坡坡度

  c)检查验收挖填方工程施工质量和必要的安全措施;

  5.2.3.监理单位项目部负责判断,在必要时组织召开土方施工检查活动及会议,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协调配合处理(项目经理部应参与)。

  a)监理单位项目部应组织土方施工检查,如检查结果合格则形成评价结论;

  b)监理单位项

  c)总承包商在接到监理单位项目部整改通知单后及时组织人力整改;

  d)监理单位项目部在接到承包商整改验收申请后及时组织整改验收并形成评价结论;

  e)监理单位项目部将检查合格及整改后合格的结论汇总后报送项目经理部备案。

  5.2.4.当现场施工过程出现异常情况时,承包商应停止施工做好安全工作;同时向监理单位项目部及项目经理部汇报,项目经理部组织勘察、设计、监理、施工等有关单位共同分析情况,解决问题,消除质量和安全隐患;

  5.2.5.承包商编制相关异常情况文件资料,相关单位协助。

篇5:建筑土方工程人工挖土钎探施工方法

  建筑土方工程人工挖土与钎探施工方法

  一、施工准备

  1.编制施工方案、打钎平面图;

  2.根据方案要求将施工区域内的地上、地下障碍物清除和处理完毕;

  3.地面要平整,做好排水坡向,挖临时排水沟;

  4.测设标准轴线桩、定位控制桩及撒出开挖白灰线;

  5.危险地段应有明显标志;

  6.地下水位高的地基基础开挖,应预先降水,一般降至槽底标高下500MM。

  二、操作工艺

  1.开挖浅的条基,如不放坡时,应先沿灰线直边切出槽边的轮廓线,然后自上而下分层开挖。每层深度600MM为宜,每层应清底和出土,逐步挖掘;

  2.在挖方上侧弃土时,应保证边坡和直立壁的稳定,抛于槽边的土应距槽边800MM以外;

  3.在接近地下水位时,应先完成标高最底处的挖方,以便在该处集中排水;挖到一定深度时,测工及时抄出距槽底500MM平线,每条槽端部开始,每隔2~3M在槽帮上钉上水平小木橛;

  4.挖至槽底标高后,由两端轴线引桩拉通线,检查距槽边尺寸,然后修槽、清底;

  5.开挖放坡基槽时,应先按规定的坡度粗略开挖,再分层按坡度做出坡度线,每隔3M做一条,以此线为准进行铲坡;

  6.开挖深槽时,应在槽帮中间留出800MM左右的倒土台;

  7.开挖大面积浅基坑时,沿坑三面开挖,挖出的土装车后由未挖的一面运出;

  8.雨季开挖、面积不宜过大,应逐段逐片分期完成,注意边坡稳定,加强对边坡、支撑、围堰等措施的检查;

  9.冬季开挖时,应防止地基土受冻,开挖前先开冻翻松,或覆盖,开挖后应及时覆盖保温防冻。

  三、质量标准

  1.地基土必须符合设计要求,严禁扰动;

  2.外形尺寸偏差:标高:+0,-50;长、宽:-0;边坡:不允许偏陡。

  四、成品防护

  1.定位桩、轴线引桩、水准点、龙门板不得碰撞;必要时用混凝土筑护;

  2.对今邻近建筑物、道路、管线等除按方案加固外,应随时注意检查、观测;

  3.发现文物古墓及时妥善保护,报有关部门处理;

  4.距槽边600MM挖200×300明沟,并有2‰坡度,排除地面雨水。或筑450×300土埂挡水。

  五、应注意的质量问题

  1.严禁超挖,发生超挖后,不得随意填平,须经设计处理;

  2.桩群上开挖,应在打完桩每隔一段时间后对称开挖;

  3.尽量减少对基底的扰动,如不及时施工,应在底标高以上留300MM的土层待以后开挖;

  4.防止漏钎和步数不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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