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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饰公司不合格品控制工作程序

编辑:物业经理人2018-12-19
1、总则
为了对外购物资和生产施工过程中出现不合格品进行有效的控制和管理,防止不合格品的非预期使用和安装。
2、职责
2.1 技质部负责归口管理不合格品的控制。
2.2 材料部、工程部、设计部和项目部等参与不合格品的评审和处置。
3、程序概要
3.1 不合格品的评审和处置。
3.1.1 对不合格品的处置采取以下方法:
a.进行返工,以达到规定要求;
b.经返修或不经返修作为让步接收;
c.降级改作他用;
d.拒收或报废
3.1.2不合格材料的控制
a.项目部对进入施工现场的各类物质(包括顾客提供的),经检验发现不合格时,库管员应作好标识记录和隔离存放,[[并通知技质部。
b.技质部召集相关人员对不合格材料进行评审。
c.不合格材料的处置
①如该材料不影响整体质量和使用要求,经与顾客协商后,可以采用让步接收,或降级另作他用。
②如该材料既不符合质量标准和验收条件,而且影响整体质量和使用功能,应采取退换、报废、拒收等办法。
③顾客提供的材料经检验不合格除按以上程序予以隔离、标识、记录评审外,还须通知顾客按合同条款予以处理。
3.1.3施工过程不合格品的控制
a.在施工过程中,对工序检验发现不合格,项目部工长、质检员应负责作好详细记录,技质部进行评审。
b.技质部根据不合格品的严重程度(严重不合格,较大不合格、一般不合格)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进行评审和处置。
c.当合同有规定,经返修或不经返修作为让步接收的产品,向顾客提出书面让步申请,同意后方可使用,并记录实际情况。
d.不合格品经返工或返修后,应重新检验和试验并有相应的检验和试验记录。
3.1.4项目经理部资料员收集并汇总项目部的记录、表格和资料,并整理形成工程竣工文件资料。
4. 支持性程序文件
Q/CS02-4.13-2000《不合格品的控制程序》。 www.pmceO.com 物业经理人网

篇2:装饰工程公司不合格品控制工作程序

  装饰工程公司不合格品控制程序

  通过监理不合格品的控制程序,以达到不出现不合格品或及时纠正的目的。

  1 项目部按公司《不合格品控制程序》对不合格材料和工序进行控制。

  2 不合格品的标识和记录

  1、不合格原材料由项目部以《不合格材料处置单》记录并以标识卡标识。

  2、不合格工序由工程综合部以《整改通知单》标识和记录。

  3、需提供保修服务的工序由工程综合部以《工程保修通知单》标识和记录。

  3 不合格品的评审

  1、不合格原材料的评审由项目部进行,对原材料的不合格特征进行说明并判定其不合格状态,对不合格进行定性定量说明,评审结果在《不合格材料处置单》中记录。

  2、不合格外协件材料的评审由物资部进行,对外协件材料的不合格特征进行说明并判定其不合格状态, 对不合格的进行定性定量说明,评审结果在《不合格材料处置单》中记录。

  3、不合格工序的评审由工长综合部进行,判定其不合格状态,对不合格的进行定性定量说明,评审结果在《整改通知单》中记录。

  4、不合格外协件工序的评审由物资部进行,判定其不合格状态,对不合格的进行定性定量说明,评审结果在《整改通知单》中记录。

  5、需提供保修服务的工序的评审由工程综合部进行,以《工程保修通知单》中进行记录

  4 不合格品的处置

  1、不合格材料的处置由物资部进行,根据不合格状态作出相应处理,处理结果在《不合格材料处置单》中记录。

  2、不合格外协件材料的处置由物资部进行, 根据不合格状态作出相应处理,处理结果在《不合格材料处置单》中记录。

  3、不合格工序的处置由项目部进行, 根据不合格状态作出相应处理,处理结果在《整改通知单》中记录。

  4、不合格外协件工序的处置由物资部进行, 根据不合格状态作出相应处理,处理结果在《整改通知单》中记录。

  5、需提供保修服务的不合格工序的处置由工程综合部组织进行, 根据不合格状态作出相应处理,处理结果在《工程保修通知单》中记录。

  6、重大的处置措施须经公司生产副经理审批。

  5 让步接受时须事先经过公司生产副经理审批并向甲方/监理提出申请,得到许可后方可实施。

  6 不合格品经处置后只有通过重新检验/试验确认合格方可再投入使用。

篇3:建筑公司不合格品控制工作程序

  建筑公司不合格品的控制程序

  1 目的

  对公司不合格品进行控制,包括识别、标识、记录、隔离、评审和处置。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工程项目从开工建设到工程达标投产的全过程。

  3 职责

  3.1 副总经理(基建管理)负责不合格品控制的领导工作。

  3.2 工程部是负责对工程项目不合格品进行控制管理,汇总不合格的有关数据并进行分析,按有关规定对不合格进行登记、确认、评审、处置以及处置后的重新检验。

  3.3 物资部负责设备、材料、外加工件等不合格品的控制管理。

  3.4 各供方发生的不合格品/服务控制管理,相关的职能部门为责任部门。

  4 管理内容与方法

  4.1 不合格品的分类:

  --材料设备的不合格

  · 公司自行采购的材料设备的不合格;

  · 供方采购的材料设备的不合格。

  --工程质量的不合格

  4.2 不合格品的处理程序:

  4.2.1 不合格品的报告及记录

  相关供方、项目监理方以及公司相关责任部门发现或发生不合格品时都应及时向工程部或物资部报告,相关责任部门应进行记录,填写不合格报告,必要时应及时向主管部门报告不合格品的情况。

  4.2.2 不合格品的标识及隔离

  不合格品所在责任部门应及时按《质量事故处理规定》、《设备、材料质检管理规定》等文件进行识别、标识、隔离,以防止不合格品的非预期使用或交付。相关供方的不合格品的标识,可按各自的质量体系予以控制,但必须不违反公司质量体系中的有关规定,项目监理对其进行捡查和督促。

  4.3 不合格品的评审和处置

  4.3.1 工程部、物资部对各供方不合格品(项)的评审和处置意见进行评审、批准、监督和检查,处置方式有:

  --进行返工,以达到规定的要求;

  --经返修或不经返修作为让步接收1);

  --降级改作它用;

  --拒收或报废。

  1)当相关供方采用此方式时,应向公司提出让步申请,经同意后方可实施并作好记录。

  4.3.2 对供方发生的任何质量事故,应执行《质量事故处理规定》。

  4.3.3 不合格品(项)评审的方式可采用会议评审、现场调查和也可采用其他可行的方式。

  4.4 不合格品的纠正和预防措施

  4.4.1 发生的(潜在的)所有不合格品,相关责任部门及相关供方要按《纠正和预防措施程序》要求,调查产生不合格品的原因,采取纠正和预防措施;

  4.4.2 对供方发生的不合格品,除检查、督促其执行相应的纠正措施,也可就其事件分析管理中存在的问题,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防止在新的过程中再发生。

  5 相关文件

  《纠正和预防措施控制程序》

  《质量事故处理规定》

  《工程档案管理制度》

  《设备、材料质检管理规定》

  6 附录

  附录A流程图

  附 录 A(资料性附录) 流程图

篇4:物业公司不合格品控制工作程序


1.0目的
规定了对不合格品/项进行标识、记录、评价、隔离和处置的职责和方法,确保对采购物资和服务与维护和服务过程中形成的不合格品/项得到识别和控制,以防止非预期的使用或交付。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对丽江花园物业管理公司采购过程和维护和服务过程中出现的不合格品/项的控制。

3.0职责
3.1 行政部负责对采购过程质量不合格品/项控制的资料归口管理,负责组织对不合格品实施效果的验证。
3.2 各部门和管理处负责各自不合格品/项评审和处理及检查,并负责维护和服务过程不合格品/项处置的实施。

4.0定义(无)

5.0工作程序

5.1 不合格品/项的标识、记录和隔离。
5.1.1技术部和行政部对采购过程发现的不合格品/项立即按《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程序》RGPM-7.5.3-B-01进行标识、清退,并予以隔离(可行时),防止误用。
5.1.2各部门和管理处对维护和服务过程发现的不合格品/项进行处理。

5.2 不合格品/项的评审
5.2.1进货检验及材料贮存期间,经行政部质检人员确认的不合格品/项,填写《不合格品/项评审和处理记录》。
5.2.2服务分供方维护和服务,经技术部检验人员确认的不合格品/ 项,填写《不合格品/项评审和处理记录》。
5.2.3各部门和各管理处的服务质量活动,经配套服务部人员被确认的不合格品/项,填写《不合格品/项评审和处理记录》。
5.2.4当不合格原因简单,处置方式明确时,由相应部门、管理处负责人在评审记录上签具处置意见及时处理。
5.2.5当由于技术、经济、时间、顾客的需要或其它原因,对处置方式无法肯定或存在争议时,应在不合格品/项评审记录上陈述各自的意见,由公司管理者代表将评审记录报总经理做出最后决定。
5.2.6各部门、管理处各自保存不合格品/项评审记录作为对不合品/项进行处置的依据。

5.3 不合格品/项的处置

5.3.1不合格品/项的处置方式:
a)进行返工,以达到规定的要求;
b)经返工或不经返工作为让步接收,但采取这种处置方式时应向顾客或其代表提出申请,应有获准的文字记录( 包括接收标准方面的内容);
c)降级或改作他用;
d)拒收或报废,(拒收是针对供方提供的产品,报废是针对组织内部的产品而言)。

5.3.2 不合格品/项的处置办法
a)各相关部门负责按照《不合格品/项评审和处理记录》中的要求对不合格品/项进行处置,并负责对实施效果进行验证;
b)对以返修、返工方式处置的不合格品/项,应达到已被顾客同意的接收标准,并保存检验和试验记录;
c)各部门、管理处各自对各不合格品/项控制工作经常进行监督、检查和验证;对重大不合格、反复多次出现的不合格,采取纠正与预防措施,具体按《纠正措施控制程序》RGPM-8.5.2-B-01、《预防措施控制程序》RGPM-8.5.3-B-01处理,并由本部门、管理处负责对实施效果进行验证。

6.0相关文件
6.1《纠正措施控制程序》RGPM–8.5.2–B-01
6.2《预防措施控制程序》RGPM–8.5.3–B-01
6.3《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程序》RGPM–7.5.3–B-01

7.0质量记录
7.1《不合格品/项评审和处理记录》RGPM–8.3–D-01-01

篇5:物业管理服务不合格品控制工作程序

  物业管理服务不合格品的控制程序

  1.0目的

  确保服务过程中的不合格产品及体系运作和服务过程中的不合格项(不合格服务)得到及时有效的控制。

  2.0适用范围

  对公司各部门提供服务过程中的不合格产品和不合格项的控制。

  3.0职责

  3.1各部门主管或仓管员对不合格产品进行评审、记录、标识和处置。

  3.2各部门负责人对本管辖区提供服务活动过程中出现的不合格进行确认、处理。

  4.0工作程序

  4.1不合格产品的控制

  4.1.1部门主管对服务过程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评审后,进行记录和处置;仓管员对采购物资验证出的不合格产品评审后,进行记录、标识、隔离,由采购人员确认后进行退货或更换,或按4.1.2进行处理。

  4.1.2使用过程中或采购回的不合格产品的处置应先填写《不合格品处理报告》,然后经部门经理批准后作以下处理:

  A降级使用于对服务影响无关部位;

  B退货;

  C报废。

  4.2不合格服务的控制

  4.2.1对服务过程质量影响不大或用户感觉不明显的不合格服务,各相关部门应在当日内作返工处理并做好记录。

  4.2.2因体系运作或因工作失误造成的使用户严重不满的服务,由部门负责人确认后,填写《不合格/纠正、预防措施报告》,并负责组织人员采取有效的纠正措施,在3个工作日内给予处理。

  4.2.3因客观环境条件(如天气、交通、市政等)的影响和制约所造成的不能满足用户要求的可事先与用户协调,经用户同意后,再约定时间进行处理。

  4.2.4返工或返修后的服务过程应按相应的检验程序文件重新验证并做记录。

  4.2.5内部质量审核、管理评审和外部审核提出的不合格由相关部门负责制定纠正措施方案,在规定的期限内予以纠正并保存记录。

  5.0相关文件

  5.1《质量手册》

  5.2《纠正和预防措施控制程序》

  5.3《不合格品处理报告》

  5.4《不合格/纠正预防措施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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