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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饰公司车辆管理制度

编辑:物业经理人2018-12-19

  装饰公司车辆管理制度

  一、为加强本公司车辆的保管及有效运用,特制定本办法。

  二、本办法所指车辆系指公司的客、货车辆。

  三、本公司的车辆由总经理指定行政部人员统一管理,并负责保养。

  四、车辆应由专任司机驾驶,因特殊情况需由他人驾驶时,应由总经理同意,并善尽驾驶人员责任。专任司机应严格按照车辆保养手册实施定期检查及保养,以维持机件寿命,确保行车安全。

  五、公司每辆车内的灭火器、危险标牌及随车工具应完好可靠并随车携带。

  六、为了保障驾驶员、乘车人员及车辆的安全,公司车辆内禁止任何人吸烟。

  七、车辆的有关证件及保险资料统一由司机班班长保管,并负责一切费用的交纳及车辆的维修。

  八、各分部需要使用车辆时,应事先填妥"派车单"经司机班班长核准、行政主管签批后方可调派。无派车单者,行政部不予调派。

  九、私自将公司车辆开离公司者,按严重过失处理。

  十、司机根据"派车单"的资料于每日填报"行车日报表",行政部审核其实际里程。

  十一、"行车日报表"上所记载里程数应与车辆里程表相符,不符的数应由司机交纳差数里程的汽油费。

  十二、节假日或上班时间以外车辆的使用应呈请总经理核准后始准调派。

  十三、经呈报批准的非公用派车,应负担使用里程的油资,由申请人于派车翌日连同行车执照、车钥匙一并上交行政部,否则停止其以后的使用权。

  十四、车辆驶回后应停放在公司指定场所,并将车门锁妥。

  十五、节假日前应将国产车总电源关闭。

采编:www.pmceo.cOm

篇2:财富管理公司车辆管理制度

  财富管理公司车辆管理制度

  1.车辆由行政部统一管理。员工根据情况确需用车,可到办公室填写《用车申请单》,报请部门经理审核,再交行政部审核。驾驶员凭《用车申请单》出车。

  2.主管副总批准后,驾驶员凭派用单出车,出车前要进行出车登记,登记时间,出车路线,严格按照行车路线和目的地行车。

  3.驾驶员在使用途中,必须保持通讯24小时畅通。

  4.用车部门填写用车单,经部门长审核后交行政部。

  5.出车前进行例行检查:1、检查证照是否齐全;2、车况,如车灯、水箱、刹车、轮胎、油等是否正常;3、核对公里数;4、替车时,加油量计入被替车辆油耗。

  6.严禁无照驾车、酒后驾车、带病驾车。

  7.驾驶员对所驾车辆负保管的职责,经证明有故意或过失的行为,造成所保管车辆有损害或丢失等后果,应负相应责任。

  8.严禁私人用车。不得私自将车辆交由他人驾驶,否则视情况给予严肃处理,逐渐达到车辆管理到人,责任一对一。

  9.保持车内清洁,禁止吸烟。

  10.依车辆的限载为准,乘员、载物均不得超载。

  11.驾驶员因自身原因违反交通法规,罚款由驾驶员自行负担。

  12.因违规被扣驾照或交纳罚款外出的,按事假处理。

  13.公司所有车辆一般不得用于办理私事或外借使用。因特殊情况私人用车必须经领导批准。燃油费、过路过桥费、司机补助费及其他费用均由用车人承付。

  14.公司车辆实行定人定车责任制,专人驾驶,禁止私自将车辆交他人驾驶。

  15.驾驶员应加强安全法律法规、安全知识和安全技能学习,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意识,自觉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交通规则,禁止酒后驾驶,做到谨慎驾驶,确保安全。

  16.驾驶员应严格遵守车辆操作规程,加强对车辆的经常性安全检查,定期维护保养,严禁带故障出车。

  17.驾驶员出车,必须带齐有关证照。

  18.车库和车辆须按规定配备有效的消防器材。

  19.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发生事故必须立即电话报告办公室,并在回单位后写出书面情况报告。

  20.交通事故的处理。

  21.事故发生后,应先保护现场并急救伤员,及时拨打122报案,立即与行政部联络,通知保险公司,以利于车险索赔。

  22.因交通事故造成的车辆损坏、人身伤害、其他财产损失等,除保险公司赔偿的部分外,差额部分根据交警部门处理结果,由使用者与公司共同负担,使用者负担视责任性质而定。

  23.车辆被盗赔偿。发生车辆被盗的,除向保险公司索赔部分赔偿外,其余部分由当事人依据下列情况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4.因驾驶员个人原因,不能提供车辆证件,导致交警部门及保险公司拒绝受理,其经济损失由驾驶员承担。

  25.驾驶员擅自将车借给他人使用或私自用车,赔偿车辆全部实际损失。

  26.经批准的私事用车。

  27.车辆发生损坏时,除向保险公司索要部分赔偿外,其余部分当事人分别承担赔偿责任。

  28.班后不按规定地点停放车辆,由当事人全部承担。

  29.擅自将车辆借给他人使用或私自用车,由驾驶员全部承担。

  30.车辆因公停放在指定停车场地或在工厂内停车场地,发生相互碰撞损坏,由当事人或肇事者赔偿。

  31.车辆实行定点维修。一般情况下驾驶员须拟出维修清单经批准后方可维修,由办公室会同财务科负责结算维修费。汽车大修须经办公室认真调查核实后提出车辆维修计划,报总经理批准,按规定办理维修报批手续。

  32.因公外出,途中车辆发现故障需临时维修,须请示随车领导同意后,方可就地维修。驾驶员需持旧部件及有效票据进行费用核销。凡未按要求、私自维修的,费用自行承担。

  33.实行“统一管理、定点加油、分车核算、定时公布”制度,驾驶员持油卡加油。行政部直管车辆,油卡充值由财务人员购买,主卡由行政部管理。

  34.除长途行车和特殊情况外,不得自行购买油料。外出途中购买油料须经随车领导签字,办公室审核后方可办理报销。

  35.驾驶员应建立行车记录,如实记录行车日期、时间、去处、事由、乘车人、里程、加油等情况,作为审核差旅费和有关费用报销的依据。

  36.对模范执行本制度,工作成绩显著的驾驶员给予奖励。

  37.对违反纪律及有关规定,造成不良后果者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理。

  38凡发生行车事故者,驾驶员需写出书面检查,扣发驾驶员当月奖金。事故情节严重者,给予通报批评、调离岗位直至待开除公司。

  39.擅自出车发生事故,驾驶员承担全部责任,并给予开除处理。

  40.驾驶员将车辆私自交他人驾驶发生事故,由该车驾驶员承担一切责任,并给予开除处理。

  41.工作时间外,车辆未按指定地点停放,发现一次,扣发岗位补贴20元;造成损坏,损失费用全部由驾驶员承担,并追究责任人相关责任。

  42.未带齐相关证件、违反交通法规,受到交警部门处罚,费用由责任人自理。丢失车辆证件、牌照及驾驶证的,驾驶员承担全部证、照补办费用。

  43.酒后驾车发生事故,驾驶员承担全部责任,并给予开除处理。

  44.驾驶员私自将油料外流,一经发现,赔偿三倍油料价值款,给予开除处理,并在公司通报批评。

篇3:E房地产公司车辆管理制度

  E房地产开发公司车辆管理制度

  1.0为加强公司车辆管理,确保工作用车,根据公司现有车辆情况,本着充分利用资源,节约经营成本的原则制定本制度。

  2.0公司车辆统一由办公室管理。

  3.0公司的车辆由办公室派专人负责保养、清洗和登记里程,并负责对各用车部门和人员用车里程表起止数的核定和油耗的考核。

  4.0各部门人员因工作需要用车,应填写派车单,并由分管副总(部门负责人)签字后报办公室,行政副总签字派车。用车到成都市外或当日不能返回公司,需经总经理批准后,办公室方可派车。

  5.0外出办事的车辆应按时返回公司,并将派车单和钥匙交回办公室。若遇特殊情况,车辆不能按时返回公司,应事先说明或打电话告知办公室,得到认可后方可进行。

  6.0驾驶人员领到派车单及钥匙后,应先对车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办公室。否则,出现问题后果自负。

  7.0驾驶人员出车前,应核对里程表上起始公里数;用车返回后,记录实用公里数,并将起止公里数;用车返回后,记录实用公里数,并将起、止数如实填入派车单上。

  8.0在公司确实无车可派,而办事人员急需办理公务的情况下,在征得办公室负责人同意后,办事人员可乘出租车。出租车票背书后,经部门负责人和办公室负责人同意,报总经理签字报销。

  9.0公司车辆原则上不私用。若员工确因特殊情况需用车,需经行政副总经理同意后,办公室才可派车,但因用车所耗油料,以及车辆损坏得修理费均由用车人负担。

  10.0公司车辆不得随意外借,公司业务关系单位需借车者,需经行政副总经理同意,由办公室安排。

  11.0驾驶人员要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安全加强,文明行车,凡属违章,受到交通部门处罚,由驾驶员承担全部责任。

  12.0因肇事或其他原因,造成车辆损坏,属我方人员责任的,一次修理费在300元以下者(含配件及工时费),由驾驶者全部赔偿;超过300元以上,由驾驶员赔偿20%—90%。外借车辆,若非本公司人员驾驶造成车辆损坏,所有损失由租借者承担。

  13.0驾驶人员要严格按照派车单的要求完成任务,对超出派车单上填写范围的要求,有权拒绝驾车。

  14.0各部门人员外出办事,应本着节约的原则,近距离办事,尽量使用自行车。

篇4:瑞海物业车辆管理制度

  瑞海物业车辆管理制度

  1、原则与适用范围

  1.1、为切实加强公司公务车辆管理,提高工作效率,节约财政开支,降低行政成本,根有关政策规定,结合我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2、车辆使用管理

  2.1、车辆原则上不外借,如遇特殊情况,在满足公司用车的前提下,外借时间在一天以内的,由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2.2、车辆车时,应事先填写出车登记表,由办公室核对里程表。返回后要及时将里程表数、途中加油数和区域路(桥)费等填写在出车登记表上,并由办公室负责核实。凡不按规定办理者不予报销有关费用。

  2.3、驾驶员要树立节约用油的观念,实行车卡对应,刷卡加油的管理办法。

  2.4、如果车辆发生事故后,要保护现场,及时拨打"122"报警,并通知单位车辆管理部门。未经批准,驾驶公务车辆外出办私事发生交通事故的,所有损失由当事人负责赔偿;未经批准,将公务车辆借给外人使用发生交通事故的,所有损失由借车人承担。

  2.5、公务车辆发生损坏或被盗,驾驶人员应当立即向公安部门和保险公司报案,同时向单位报告。凡违反车辆管理规定,不按规定停放或公车私用期间发生损坏或被盗,当事人负责赔偿保险公司理赔不足部分。

  3、车辆维修管理

  3.1、办公室对所保管车辆实行定期维护和保养,发现故障应及时报告、维修,确保行车安全。

  3.2、车辆需要维修、装饰时,首先应由办公室提出申请,经鉴定确认后,方可进入定点厂维修、装饰;不许擅自送修车辆,否则,费用自行承担。

  3.3、机动车辆进厂修理时做好交接手续;出厂时要进行验收,合格后该车驾驶员在维修材料单上签字,并将维修材料单带回一份,以便结帐时核查。

  3.4、车辆进厂维修期间,办公室要跟车监修,并对车辆的维修质量负责,确保车辆维修后达到相应的技术标准;因维修配件质量问题所发生的再修理费用,驾驶员不与认可签字,由修理厂承担;因驾驶员管理使用不当所发生的再修理费用,由其本人自负

  3.5、车辆在维修、保养期间,需要更换总成部件或费用较高部件时,要经过有关技术审核鉴定,并报公司同意后,方可更换;车辆需进行大修时,要经过有关审核,并经公司领导批准后,方能修理。

  4、驾驶人员要求

  各驾驶人员要严格遵守上述规定,不断加强学习,提高自身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树立"安全、快捷、高效、节约"意识;不开"英雄车、赌气车、故障车",不准酒后驾驶;确保车况处于良好状态,节约车辆维修费用。若违反规定造成严重后果者将进行严肃处理。

篇5:学校后勤会馆车辆管理规章制度

  学校后勤会馆车辆管理规章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车辆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车辆系指大学学校后勤会馆现有车辆(面包车)。

  每三条 该车由学校后勤会馆办公室管理。

  第四条 车辆由专职司机驾驶,专职司机每周定期对车辆检查及保养,以维持机件寿命,确保行车安全。

  第五条 车辆的有关证件及保险资料统由会馆餐饮部保管,按车建立资料、费用档案。

  第六条 各部门需要使用车辆时,应事先填妥"派车单",总经理或餐饮部经理签字;使用人持"派车单"方可出车。当日不能签字的,需电话请示,第二天补签。

  第九条 无餐饮部经理、会馆总经理出具的"派车单",司机不能出车。个人私自用车,应予惩处。除补齐各种费用外发现一次扣当月工资50元,发现二次扣当月工资200元,并调离工作岗位或予以除名。

  第十条 各部门派车时,应依下列规定办理:

  (一)车辆为会馆购买商品及公务物品专用车辆。

  (二)车辆不得运载任何与业务无关的职员或物品。

  (三)车辆行前应特别注意安全检查。

  (四)车辆行车途中应特别注意安全行驶及遵守交通规则,若有违规罚款,由驾驶员负担。

  第十一条 司机每日填报"行车日报表"由餐饮部经理签字后报(办公室文秘)核算员,由会馆核算员核对实际里程数后,双方签字;每月的5日前,由核算员把上个月的行车情况统计后呈报会馆领导审核。

  第十二条 "行车日报表"所载里程数应与车辆里程表相符,不符数额应由司机负责缴纳差数里程汽油费。

  第十三条 节假日或业余时间车辆的使用应呈请会馆总经理核准后方可出车。

  第十四条 车辆日常任务结束后和节假日应停放在会馆指定场所,并将车门锁妥。

  第十五条 车辆燃油由司机到会馆指定地点加油,并填写"车辆燃油报表",经会馆餐饮部经理签字后方可加油,特殊情况需电话请示,并于第二天上班后补签。否则,为私自加油,一经发现一次扣当月工资500元,以此类推。

  第十六条 车辆需要维修、保养时,一是填写"车辆维修、保养明细表";二是向会馆经理请示,并说明原因;三是领导同意后,到会馆指定的厂家进行维修和保养;四是私自维修车辆,费用自理。

  本办法经呈总经理核准后公布实施,修改时亦同。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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