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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大学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办法

编辑:物业经理人2018-12-19

  Z大学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办法

  一、工程开工前,校园建设管理科负责与有关单位和人员联系,组织施工现场的“三通一平”工作,组织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审计部门做好施工现场现状测量及其他原始记录,作为工程决算的依据。

  二、严格执行专业负责、集体管理制度,学校对施工现场的任何意图都要下达到校园建设管理科。

  三、施工单位应按校园建设管理科各专业负责人及监理单位要求,及时提交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经监理单位审查的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由校园建设管理科集体讨论通过后生效。施工单位在施工中应严格按批准后的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执行,不得随意扩大施工现场范围,不得随意更改施工方案。

  四、施工单位各专业分包商及施工班组未经监理人员进行技术资格审查并批准,不得擅自进入现场施工。

  五、施工单位要严格按照投标书、施工承包合同和设计文件及现行施工验收规范的要求施工,施工单位项目部组成人员要严格遵守投标承诺及合同约定,人员变动必须向校园建设管理科和监理单位提出申请、经分管领导同意后方可变动。

  六、严格进场材料和设备验收程序,进场材料和设备由监理单位组织校园建设管理科各专业负责人、施工单位现场验货,大批量材料及重要设备要通知校园建设管理科项目总负责人组织招标小组成员共同参加,并填写材料设备进场会签单,材料设备进场会签单将作为材料设备款支付的原始依据。对不合格材料设备要坚决退回,校园建设管理科各专业负责人及监理人员有权依据合同提出处罚意见,同时有权提出取消提供不合格材料设备的供应商供货资格的意见,由校园建设管理科项目总负责人报分管领导批准后执行。

  七、校园建设管理科各专业负责人或监理有权随机抽检施工单位的自检制度落实情况以及自检人员与设备配备情况,并且对试验取样送检进行全过程见证监督,施工单位必须根据校园建设管理科各专业负责人及监理的检查意见积极主动地健全质量自检体系,配备专职质量检验员和必要试验检测设备与工具,建立严格的质量自检制度。

  八、施工现场各工程每周定期由项目总监(或总监代表)组织召开工程例会,施工单位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应参加例会,其他人员(包括班组长)视工程进展状况由校园建设管理科各专业负责人和监理于上次例会中临时指定,由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或现场经理组织参加。校园建设管理科科长、专业负责人参加监理例会。

  九、监理有权针对技术资料、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环境保护与卫生防疫等问题,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和现场实际情况向施工单位发出必要的指令,报校园建设管理科同意后下达施工单位,施工单位必须严格遵照执行,其中施工现场内管理范围包括:

  (1)未佩带安全帽不准进入现场;

  (2)现场高空作业必须使用安全带;

  (3)现场各种人行过道、楼梯口、电梯口、临时坑道井口、临时过人洞口、高空临边等按照国家有关标准进行安全防护。

  (4)现场人员不准不穿上衣或过膝长裤进行施工作业;

  (5)现场人员不准穿拖鞋进行施工作业;

  (6)现场严禁随地大小便;

  (7)现场严禁大声吵闹斗殴;

  (8)施工现场一律实行封闭式管理,现场施工人员严禁擅自离开施工场地进入校区其他任何地方进行活动、逗留。

  (9)施工单位必须坚持每日至少一次对施工现场内的职工宿舍、职工食堂、办公室、会议室、厕所等场所及其周边环境进行卫生清理和消毒,保持室内卫生、通风。

  (10)如果在施工现场内发现重大疫情或疑似疫情,施工单位必须立即向校园建设管理科和监理报告,并采取紧急隔离措施。

  十、施工单位要本着“安全生产、预防为主”的原则,切实抓好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群防群治制度,明确安全生产管理的具体细则条款和责任界限,包括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现场安全管理措施,预防危险及火灾等措施,对施工现场毗邻的建筑物、构筑物和特殊作业环境可能造成伤害的防护措施,地下管网保护措施等等,全面建设平安工程。

  十一、校园建设管理科对工程款、材料设备款、工程质保金支付及现场签证实行两人经手制度,各专业负责人为第一经手人,科长为第二经手人;重大设计变更实行集体讨论制度,所有重大设计变更必须经校园建设管理科各专业负责人集体审查并加盖校园建设管理科公章后方可生效。

  十二、施工单位提交的工程竣工决算书须由监理单位项目总监签字盖章后交校园建设管理科各专业负责人签字,加盖校园建设管理科公章后转交审计处。

  十三、施工单位在工程竣工后要做好保修期内的工程保修工作,保修期满,必须由使用单位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方可按照校园建设管理科有关程序支付工程质保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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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建设集团项目管理检查考核办法

  建设集团项目管理检查与考核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局项目管理工作,促进各项管理制度的落实,推动施工项目管理水平的提高,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主要依据《**施工项目管理条例》及其系列管理办法制订,适用于局属各施工生产单位及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管理工作的检查与考核。

  第三条 本办法规定了施工项目管理检查与考核的管理职责、对象、内容、评分方法,并附检查与考核评分表。

  第二章 管理职责

  第四条 原则上,局每年度组织一次项目管理综合检查,局派出机构(含局属区域性公司)每季度对所在地区的局属单位或项目组织一次项目管理综合检查,局属各单位每半年组织一次项目管理综合检查,分公司或片区经理部对项目每月组织一次项目管理综合检查。

  第五条 项目管理检查考核工作应在本单位项目管理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由项目管理办公室(简称"项管办")负责具体实施。检查考核小组应由单位主管领导带队,成员一般由有关职能部门(包括工程、人力资源、财务、市场商务、科技和监察等部门)的人员组成,也可按专业组织单项检查。

  第六条 局、公司或分公司有关职能部门应加强对下属单位或项目的检查、指导,要把日常的业务管理工作同专业检查工作结合起来,要把平时的抽查结果与定期检查考核的结果结合起来,综合检查考评结果应作为公司、分公司和项目年终考核的主要依据。

  第三章 检查分类及评分

  第七条 单位(集体)的检查考核:依据单位(集体)管理体系、工作职责及管理制度的情况,从以下十一个方面采取百分制累计记分方式进行。

  序号检查、考核内容标准分(分)

  1组织管理10

  2合同管理10

  3安全控制15

  4质量控制10

  5工期控制6

  6成本控制15

  7技术管理7

  8劳务管理8

  9材料管理7

  10机械设备管理7

  11信息管理5

  第八条 施工项目的检查考核:以项目的"四控制、三管理、一协调"为主要内容,从以下十一个方面,采取百分制累计记分方式进行。

  序号检查 、考核内容标准分(分)

  1组织管理6

  2合同管理8

  3安全控制及环境管理18

  4质量控制15

  5工期控制6

  6成本控制18

  7技术管理8

  8劳务管理6

  9材料管理6

  10机械设备管理6

  11信息管理3

  第九条 项目管理检查、考核的具体程序

  项目管理检查、考核的具体程序是一听、二查、三看、四评议。

  (一)听:检查考核小组听取公司(分公司)主管领导(或项目经理)汇报公司(分公司)(或在建工程项目)综合情况及项目法施工情况;

  (二)查:检查考核小组根据汇报情况,按专业分工、部门对口分别查阅公司(分公司)(或在建工程项目)管理依据、文件、资料等;

  (三)看:检查考核小组到施工现场,检查项目进展情况及有关专业管理在项目的落实情况(对在建工程项目);

  (四)评议:检查考核小组综合分析检查情况,与受检单位(或受检项目)交换意见,提出各项工作的改进措施,下发整改通知单,并对检查考核综合考评在95分以上的公司(分公司)(或90分以上的在建工程项目)给予奖励,对检查考核综合考评在70分以下的公司(分公司)(或在建工程项目)给予惩处。

  第十条 检查考核的结果分类:

  (一)对公司(分公司)检查结果的分类:

  总考评分在90分(含90分)以上为项目管理先进单位;

  总考评分在90分(不含90分)-70分为项目管理合格单位;

  总考评分在70分(不含70分)以下为项目管理不合格单位。

  (二)对项目检查结果的分类

  总考评分在85分(含85)以上为优良

  总考评分在85(不含85分)-70分为合格

  总考评分在70分以下(不含70分)为不合格

  第四章奖励与惩罚

  第十一条 奖励

  项目管理综合考核评分在95分(含95分)以上的公司(分公司)给予1000-3000元奖励,综合考核评分在90分(含90分)以上的项目给予500-2000元奖励。其中对于主要负责人给予10%的个人奖励。

  第十二条 惩处

  项目管理综合考核评分在70分(不含70分)以下的公司(分公司)给予1000-3000元罚款,并对公司(分公司)主要负责人给予200-500元的罚款;综合考核评分在70分(不含70分)以下的项目给予500-2000元罚款,并对项目主要负责人给予200-500元的罚款。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三条 本办法自20**后11月12日起施行

  第十四条 本办法由局工程部负责解释。

篇3:工程项目管理办法体系框图

  工程项目管理办法及体系框图

  1、项目管理体系框图

  我们将按项目法的原则,实行项目管理负责施工全过程中的计划组织、指挥、监督、协调和控制六项基本职能。

  项目经理部按总承包模式设立组织机构,本着精干、高效的原则,选派综合素质高,具有同类工程丰富施工经验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程师以及各级技术人员组成的项目管理层,并精心选配专业配套,技术过硬,有同类工程施工经验的作业队伍,承担本工程的施工任务,项目经理部做为泰达市民广场工程最高管理中心,从工程结构装修、机电、分包单位进行全方位的管理,制定施工组织设计及各项专项方案,统筹安排项目总体进度计划,全面运筹整个项目的质量、工期、效益、人事、物资等要素协调解决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各种矛盾,协调所有的交叉作业,使之成为一个有机的整体,保证施工顺利进行,代表总部完成与建设单位合同的承诺。

  2、项目经理部主要成员及职责

  2.1 项目经理部主要成员见表4-1

  2.2 职责

  (1) 项目经理

  项目经理受企业法人委托,对总部直接负责,代表企业全面履行总包合同,负责项目经理部与总包关系的协调负责施工所需人、财、物的组织管理与控制。

  (2) 项目总工程师

  分管技术质量科和微机房,负责组织有关人员学习施工图纸,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组织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和交底,负责技术、质量、微机和档案的管理。

  (3) 安全总监

  在项目安委会领导下,针对工程特点,负责组织安全工作管理规定,安全操作规程的编制和交底,负责工程施工全过程的安全监督、检查工作。

  (4) 项目副经理

  负责土建、装修、机电工程施工管理及分包工程的管理,负责现场文明施工,安全生产和总平面布置的管理,负责总进度计划,季、月、周计划的编制和落实,负责编制机械设备、材料、工具使用计划落实安全措施,确保安全生产。

  (5) 技术质量科

  负责技术和质量的管理工作,主要包括图纸会审、方案编制、质量计划编制、新技术应用和培训,技术交底、测量、计量和试验检验,微机管理、工程技术复核、隐蔽工程验收、质量预控、质量检验与评定、施工技术资料存档工作。

  (6) 物资供应科

  负责材料、机械设备、工具的采购、供应的管理工作,确保生产的顺利进行。

  (7) 商务科

  负责总、分包合同的管理及结算工作,负责成本和财务管理工作。

  3、总部与项目的关系

  3.1 总部与项目经理部的关系,概括为十六字,即"总部监督,部门协助,授权管理,全面负责"。(见图4-1)

  (1) 总部监督:总部按合同要求和承诺,对项目的实施情况进行全程监督,必要时调全公司人力、物力、确保合同要求和承诺兑现。

  (2) 部门协调:总部的生产、技术、质量、安全、财务、预算等各专业部门对项目提供人、财、物的全方位支持,各部门对项目的管理为"服务、监督"。

  (3) 授权管理:总部授权范围为与本工程项目有关的施工管理活动,所需的权限,包括对人、财、物的支配调动权、奖罚权。

  (4) 全面负责:项目经理部全面履行合同要求和承诺,对工程一切活动,包括工期、质量、安全、成本、文明施工等全面负责。

  总之,在项目管理活动中,项目是主体,总部是依托,部门是保证,达标是目的。

  4、总部对项目经理部授权范围

  4.1 授权原则

  (1) 项目经理是总部法人代表在项目上的代理人。

  (2) 项目经理是实现工期、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等各项目标的责任人。

  (3) 项目经理是对接社会,服务建设单位的岗位责任人。

  4.2 授权范围

  (1) 根据工程特点和需要在全企业范围内有选调有关人员的权力。

  (2) 对项目各类人员有奖惩权。

  (3) 在总部门监督下,对分包及劳务队伍有选择权。

  (4) 对本工程所需物资有要求调配权。

  (5) 有设置项目专用资金帐号权和资金调配使用权。

篇4:X物业公司项目管理办法

  某物业公司项目管理办法

  1、目的:

  为适应公司的不断发展和规模化经营的需要,规范和加强项目品质管理,创建物业管理精品,树立**(NJ公司)物业品牌,依据ISO9001:2000质量管理体系、《**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服务质量考核标准》制订本办法。

  2、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物业管理在管项目、新拓展的委托管理项目、物业管理顾问项目。

  (项目是指:商场、商城、写字楼、综合写字楼、商住搂、封闭式居民小区、别墅区、工业厂房、政府、院校、部队、医院进行社会化管理的物业等)

  3、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责

  3.1.1、报告上级:公司总经理/副总

  3.1.2、督促下级:品质主任、培训主任、项目负责人

  3.1.3、联系部门:项目支持及项目监督职能部门经理、质量监督员(部门主管)

  3.2、工作职责、权限

  3.2.1、工作职责

  3.2.1.1、每周向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汇报项目管理情况

  3.2.1.2、负责ISO9001:2000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的管理,物业管理图书、资料管理

  3.2.1.3、负责项目管理档案的建立

  3.2.1.4、负责项目组织机构,岗位设置审核

  3.2.1.5、负责项目重大机电设备维护更新,采购及行政费用审核

  3.2.1.6、负责公司VIS标识系统归口管理

  3.2.1.7、负责项目日常管理监督、检查工作

  3.2.1.8、处理项目突发事件、业主重大投诉

  3.2.1.9、负责公司二级培训的实施,三级培训的检查指导

  3.2.2.0、负责项目季度、年度检查考核工作

  3.2、工作权限

  3.2.2.1、ISO9001:2000质量管理体系检查、监督权,公司图书、资料管理权

  3.2.2.2、项目管理档案检查、监督权

  3.2.2.3、项目主任、主管提名权,组织机构、岗位设置审核权

  3.2.2.4、重大机电设备维护、更新,预算内月度、年度采购及行政费用审核权

  3.2.2.5、公司VIS标识系统使用审核权

  3.2.2.6、项目日常管理检查权,日常业务审核权

  3.2.2.7、项目突发事件、业主重大投诉处理建议权

  3.2.2.8、项目三级培训的检查、指导权

  3.2.2.9、项目季度、年度考核权,奖金发放审核权

  4.工作程序

  4.1.1.1、汇报工作

  项目负责人日常业务请示汇报→品质培训部经理处理并定期报告→总经理/副总经理

  4.1.1.2、ISO9001:2000

  企管部检查→品质主任汇总→品质培训部经理审核→总经理/副总经理审定

  4.1.1.3、项目组织机构、岗位设置

  项目负责人→品质培训部经理审核/行政与人力资源部审核→总经理/副总经理审批

  4.1.1.4、项目管理档案

  项目负责人→品质培训部经理→总经理/副总经理审定

  4.1.1.5、采购

  项目负责人→品质培训部经理汇总审核→提交计划财务部审核、组织、评审→总经理/副总经理审批

  4.1.1.6、VIS管理

  项目负责人→品质培训部经理→总经理/副总经理审批

  4.1.1.7、日常工作管理检查

  企业管理培训部组织→品质培训部经理主持→报告总经理/副总经理

  4.1.1.8、突发事件、重大投诉处理

  值班经理→项目负责人→品质培训部经理→总经理/副总经理

  4.1.1.9、培训

  项目负责人→培训主任→品质培训部经理→总经理/副总经理

  4.1.2.0、年度、季度考核

  项目负责人→品质培训部经理/行政与人力资源部/计划财务部审核→总经理/副总经理审批

篇5:VK项目管理处员工考核奖惩办法

  VK项目管理处员工考核及奖惩办法

  一、每月工作业绩考核

  1.部门经理考核:主要考核质量体系贯彻情况;员工培训效果;事业心、责任感;内务管理情况;工作成效;领导能力;成本意识;与顾客沟通能力等,考核成绩作为晋升和年度考评的重要依据。

  2.专业技术及管理人员考核:主要考核质量体系执行情况;组织纪律性;工作效率;任务完成情况;工作态度;协调能力等,考核成绩作为晋升和年度考评的重要依据。

  3. 普通员工考核

  主要考核仪容仪表、考勤纪律、工作态度、服务水准和操作规程等,考核成绩直接与每月浮动工资挂勾,并作为晋升和年度考评的重要依据。

  二、年度工作业绩考核

  年度考核由总经理办公室负责组织考评小组,制定考核计划,报总经理审批后执行。

  三、奖惩办法

  1、奖励

  A.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将酌情给予嘉奖、晋升或奖励。

  a.对改革小区(大厦)物业管理,提高服务质量有重大贡献者;

  b.在服务(生产)工作中,创造优异成绩,屡受顾客表扬者;

  c.发现事故苗头,及时采取措施,防止重大事故发生者;

  d.严格控制开支,节约费用有显著成效者;

  e.提出合理化建议,并经实施有显著成效者。

  2、 惩罚方法

  A.凡有下列过失之一者,将受到批评、警告及罚款等处分;

  a.仪容不整,上班时不穿整洁之工作制服或服装,不按规定位置佩带工号牌(实习证)或员工证。

  b.不使用指定之员工通道或搭乘客用电梯。

  c.迟到或早退或上、下班不签到。

  d.当值时间擅离岗位、闲逛、干私人事情,收听(看)广播、录音、电视。

  e.当值时间吃东西,用公司电话办私人事情。

  f.当值时间在员工指定以外的场所用膳。

  g.下班后穿工作服上街、外出探亲访友或无故在小区(大厦)内逗留。

  h.高声喧哗或发出不必要之声浪。

  i.随地吐痰、乱丢烟头、纸屑等。

  j.工作散漫,粗心大意。

  k.因疏忽,不小心损坏公司或顾客的财物,罚款一至十倍处理,情节严重者直至除名处理。

  l.违反体系文件操作要求。

  B.凡有下列过失之一者,将视情节轻重给予降职、降薪、记过、劝退或辞退处理。

  a.当值时间睡觉。

  b.擅离工作岗位,经常迟到、早退或委托他人、代他人签到。

  c.蓄意破坏、损坏、偷窃公物或顾客之物品。

  d.对顾客不礼貌,与顾客争辩。

  e.吵闹、粗言秽语,违反公共场所秩序,扰乱小区(大厦)安宁。

  f.未经客人允许擅自进入顾客房间。

  g.进行公司不允许的活动或变相赌博。

  h.未经批准,私自配制顾客或公司锁匙。

  i.涂改、假造单据、证明、拾遗不报。

  j.不服从上级领导之正确命令。

  k.搬弄是非、诽谤他人、影响团结、影响声誉。

  l.违反体系文件操作规程,造成损失。

  m.未经总经理批准,私自复印或向外传播质量体系文件。

  C.凡有下列过失之一者,作即时除名或开除处理

  a.贪污、盗窃、索贿、受贿、行贿。

  b.侮辱、谩骂、恐吓、威胁他人、与顾客吵架。

  c.向顾客索取小费、物品、或其他报酬。

  d.道德败坏,乱搞男女关系。

  e.传播淫秽书刊、录像或使用毒品、麻醉剂或*。

  f.酗酒、赌博或打架,恶意破坏公物或顾客物品。

  g.未经批准私自外出兼取或利用病休另谋职业。

  h.利用职权营私舞弊、谋取私利、假公济私。

  i.玩忽职守,违反操作规程,造成严重后果。

  j.经常违反管理规定,屡教不改。

  k.连续旷工两天或一个月内累计旷工两次。

  l.由于工作失职使顾客财产、公司财产受到严重损失。

  D.惩罚分口头警告、书面警告(《过失通知书》)、最后警告(《警告通知书》)及即时除名或开除处分。在最后警告后,该员工再一次违反公司有关规定或犯有严重错务,便会受到即时除名或开除处分,即时除名或开除可在全无提前通知情况下执行,而且不给予任何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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