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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地项目部后勤管理制度(5)

编辑:物业经理人2018-12-19

  建筑工地项目部后勤管理制度5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使本项目后勤管理更科学、规范,创造良好的工作、生活环境,不断提高全员劳动生产率和项目经济效益,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主要包括:办公区、生活区、办公用品、宿舍、食堂、厕所管理等。

  第三条 本项目各级员工,均应遵守本制度各项规定。

  第二章 项目部管理人员宿舍管理

  第四条 符合条件的职工入住公司宿舍时,必须到后勤管理部办理入住手续。

  第五条住宿员工应保持宿舍区的清洁、卫生,做到无垃圾,不随地吐痰,严禁乱丢废物垃圾及乱倒污水。不得在公共走廊、通道等公共场所堆放杂物。

  第六条 爱护宿舍的集体财产和所配置的生活用品及水、电等设施,如造成损坏,须照价赔偿;平时要节约用水、用电。

  第七条 随时做好防火、防盗、防爆工作,及时排除隐患;宿舍内不得擅自安装、使用大功率的电器;严禁私接电路。

  第八条 在宿舍内要做到团结互助,不打架,不骂人,宿舍内不得留宿他人或亲友,确需留宿的,须找后勤负责人登记;不得有酗酒、赌博或传播淫秽音像、书画及其他违法行为。

  第九条 晚10点后,宿舍内不准高声喧哗,严禁饲养禽、畜,以免影响他人休息。

  第十条 住宿员工在房间分配定位后,不得将钥匙转借给他人使用,也不得任意调换,如有特殊情况需调换,须经后勤同意后方可。如擅自离开项目部的,责任自负。

  第十一条 全体住宿人员必须配合后勤部对宿舍区的检查工作,服从管理、派遣与监督,不得拒绝和阻拦。

  第十二条 宿舍内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险品,禁止使用煤气灶和电炉。

  第十三条 住宿人员要及时关窗锁门,保管好私有财物,属保管不慎而丢失的责任自负。

  第十四条 宿舍内不得长时间接待来客或接待异性客人。男、女职工按划分区域住宿,不得越区进入异性宿舍内逗留、住宿。患有传染病或有不良嗜好习惯者,要单独住宿。

  第十五条 职工在离职时应到后勤部办理退房手续。

  第四章 外协职工生活区管理制度

  第十六条 严格遵守作息时间,不得影响他人休息。各施工队负责人是外协职工宿舍消防、卫生和安全第一负责人。

  第十七条 宿舍内内禁止乱写、乱画、乱贴、乱刻,注意保持门窗墙壁干净明亮。

  第十八条 宿舍内杜绝留宿外来人员,不得存放大量现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防火防盗;禁止在宿舍内打架、斗殴、赌博、嫖娼、卖淫、传播淫秽物品、男女混住等违法违纪行为。

  第十九条 宿舍内个人物品要摆放整齐,保持床面地面整洁,禁止乱扔乱堆材料和工具。禁止个人私自接电线、插座,必须由项目部统一安排。

  第二十条 宿舍内不得存放汽油、稀料、油漆等易燃易爆物品,禁止使用明火、电炉子、电饭锅、电磁炉、热得快、电褥子、电钨灯以及大功率电器。如有使用,一律没收,并罚款若干。

  第二十一条 宿舍内禁止卧床抽烟,不得随地吐痰、大小便、乱泼脏水和乱扔垃圾,应安排专人清扫,保持宿舍清洁卫生。

  第二十二条 宿舍要有纱窗,夏季要有灭蝇措施,保持空气流通。

  第二十三条 节水节电,爱护公共设施,如有损坏,按价赔偿。

  第三十四条 违反上述规定者罚款100—500元。如有盗窃行为,经查实后,除退还赃物外,给予以一罚十的处罚,情节严重的开除或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第五章 食堂管理制度

  第二十五条 食堂要经过卫生部门核发卫生许可证,认真执行食品卫生法;内外卫生整洁,各种规章制度健全并上墙。

  第二十六条 员工应严格遵守规定的用餐时间,用餐要自觉排队,文明有序,不得插队、挤闹、起哄。必须厉行节约,不得浪费。

  第二十七条 就餐员工一律服从食堂管理和监督,要爱护公物,不得把餐具带出食堂或占为己有。对损坏各类公物者,要照价赔偿。

  第二十八条 食堂要有计划的进行采购,严禁采购腐烂、变质食物,防止食物中毒;加工保管生熟食品及炊具要分开并有生熟标记;坚持实物验收制度,做好成本核算。

  第二十九条 食堂要按时开饭,认真做好职工就餐登记工作,做到日清月结,帐物相符。

  第三十条 食堂工作人员要对饭菜进行合理搭配,品种力求多样化;提高烹调技术,改善员工伙食。对因工作需要不能按时就餐或有临时客餐的,须有事先预约或通知,保证供应。

  第三十一条 食堂做好各项卫生工作:做到餐具、炊具洗刷干净,餐具每餐消毒,做到无锈无油污;食堂内外环境每天清扫,每周一次大扫除,确保无蝇、无老鼠、无蟑螂、无蚂蚁等害虫;食堂工作人员必须穿戴整洁,搞好个人卫生。炊事人员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无健康合格证者,不准在食堂工作。

  第三十二条 做好安全工作。使用炊具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防止事故发生;夏季要有灭蝇措施;各种佐料、副食品要密闭保存,米面要距离地面、墙壁20厘米以上;严禁随带无关人员进入厨房;易燃、易爆物品要严格按规定放置,杜绝意外事故发生;下班前要关好门窗,检查各类电源开关、设备等。管理人员要经常督促、检查,做好防火防盗工作。

  第三十三条 遵守制度,树立为生产第一线服务的思想,努力做到饭熟菜香。

  第六章 办公用品管理制度

  第三十四条 项目部办公用品(包括部分固定财产、日常低值易耗品等)由后勤部指定专人负责管理。

  第三十五条 各办公室应于每月1—5日内,将部门经理和主管领导审签过的当月份《办公用品申购单》报后勤部统一购置、领用。

  第三十六条 临时需要购置的特殊用品,应报项目经理批准,由后勤部统一按批示办理。

  第三十七条 各办公室的办公用品应指定专人统一签领。凡属固定资产的物品,领用者应如实填写登记表。

  第三十八条 工作调动或离开本项目者,必须先办理原领用物品的清查及上缴手续。

  第三十九条 上缴回归之物品要完整齐备,若已损坏,应作合理解释,故意损坏或遗失者,除照价赔偿外,还应酌情处罚。

  第四十条 复印机、传真机只做办公使用,应由专人负责维护管理,以便及时排除故障。

  第四十一条 各种办公物品凭申购单进行采购、核实,并做好入库登记手续,然后按申购单发放。所有物品应整齐、有序地予以摆放,妥善保管,不得丢失。

  第四十二条 各种办公物品应采取定期除湿等有效措施,避免产生物品腐烂、变质等现象。管理员要树立安全防患意识,避免产生火灾、盗窃现象。应定期对物品进行盘点,统计办公用品的使用金额。

  第七章办公区管

理制度

  第四十三条 办公场所要注意用电安全,严禁乱拉线、乱搭线以及违章使用电器;注意防火,如发现事故苗头,必须立即处理并及时报告,及时消除隐患。

  第四十四条注意将贵重物品、重要文件妥善保管,人员离开应将抽屉或保险柜锁好,提高防盗意识。

  第四十五条 办公场所须保持整洁、有序的办公环境以提高员工的工作效率,提升项目部的对外形象。

  第四十六条 各部门员工须严格遵守公司维护办公环境秩序的有关规定,自觉维护办公场所的环境卫生,各部门应对本部门的办公环境负责,并落实到个人。

  第四十七条 项目部后勤部门、保卫部门和办公室要定期开展卫生检查活动,对各部门的环境卫生情况进行评比并给予公开通报。

  第四十八条 尊重领导,服从管理;遵守劳动纪律,上班时间,不允许私自离岗外出,有事请假;员工之间相互理解、相互帮助,和谐相处,共同谋事。

  第八章厕所卫生管理制度

  第四十九条 厕所卫生要设专人负责管理,每天清扫1——2次。

  第五十条 厕所要有灭蝇、灭蛆、除臭措施,定期消毒。

  第五十一条 不得随地大小便、吐痰和乱认废弃物。大便入坑,小便入池,及时冲水。

  第五十二条 爱护公共设施,不准乱刻乱画。

  第五十三条 粪便要及时加盖或清运。

  第八章附则

  第五十四条 本制度由项目部拟订,经讨论通过核准后公布实施。

  第五十五条 原制度如与本制度相抵触,按本制度执行。

  第五十六条 本制度由项目部后勤与办公室负责解释。

采编:www.pmceo.cOm

篇2:学校后勤物管中心仓库管理制度

  学校后勤物管中心仓库管理制度

  第一条 遵守学校有关物资和维修物品管理规章制度,并建立库存物品的数据库。

  第二条 库存物资和维修物品应按规格分类放在货架上,堆放整齐干净,一目了然。

  第三条 严格库存物资的进出手续。

  第四条 符合入库的维修物品,严把入库验收关,要认真核对物品名称、规格、数量、价格和根据审核无误的货单和有关原始凭证,填写入库单,并采购人员和仓库员签字确认后,方可入库,货物清单附入库单后面存底。

  第五条 严把维修物品出库手续,领料人员必须写好所需物品清单,仓库员核实后,填写出库单,领料人员签字确认,清单附出库单后面存底。更换新物品的废旧物品收回仓库,统一处理。

  第六条 物品入库和出库,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及时登记入帐,做到帐物相符,并不定期的对库存物品进行清点、核对,随时掌握库存物品的数量,并向领导汇报库存物品情况,保证维修物品正常供应。

  第七条 库房内严禁吸烟,严格执行安全防范措施,随时关好库房门窗,加强管理,确保防火、防盗、防鼠、防潮、防虫、防霉等“六防工作”。并保持库房的清洁卫生。

  第八条 做好卫生工具和劳保用品的发放工作。

篇3:后勤物业员工宿舍管理制度

  后勤物业员工宿舍管理制度

  为了使员工宿舍管理达到,规范化、专业化,为了员工有一个更好的生活和休息的场所,特制定此管理办法,请入住人员参照执行。

  1、在员工宿舍住宿的人员必须遵守以下规定,如有违犯,根据情节进行处罚。造成严重事故者将取消住宿资格,直至负法律责任。

  2、住宿人员不允许私自调换、转租床位、房间;当学校和社区物业管理部遇有特殊情况时,社区物业管理部有权对住宿人员的房间、床位调整或停止出租,住宿人员应无条服从。违者后果自负。

  3、住宿人员严禁在房间、走廊内用电器或煤火、煤油炉、酒精炉烧水、取暖、做饭:

  4、住宿人员不允许私拉电线、改动电路即使用大功率电器;不得拆动、移动、破坏房屋设施;

  5、住宿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令和学校的规章制度。杜绝一切赌博、偷窃、嫖娼卖淫等违法活动,违犯者将交校保卫处和执法部门依法处理。

  6、住宿人员凭住宿证出入,来访客人凭有效证件登记后方可入内,晚上11:00前必须离开。

  7、住宿人员有责任维护社区的公共卫生和本房间的卫生。不允许在公共区内晾晒衣物、堆放杂物(违者造成损失责任自负);垃圾倒在指定地点,禁止乱倒、焚烧垃圾;禁止在墙上乱涂乱画;禁止大生喧哗;

  8、住宿人员应服从社区物业管理部工作人员和保安人员的管理和例行的入户安全检查,违反以上规定时应接受纠正和处罚。

  9、住宿人员进入住房后,请先检验房内所有设施,若无问题,请在登记本上签字。若有问题,请立即到管理员处登记,由维修人员修好后,由房客在登记本上签字。

  10、住宿期满退宿时,由住宿人员通知管理员验房。经检查房内设施无损坏、无丢失的,退还钥匙后管理员在退房单上签字。若有损坏和丢失的,退还钥匙后,管理员在退房单上注明赔偿的项目名称及金额。

篇4:后勤物业工具管理制度

  后勤物业工具管理制度

  1.工具分为公用工具、各专业自用工具及个人工具三部分,公用工具及专业自用工具由领班负责保管及使用,个人工具由个人自行保管及使用;

  2.所有工具保管人必须认真负责并保持工具的完好及使用功能。工具保管人必须定期检修并保养所属工具,每月一次,以保证各类机具的正常使用;

  3.工具保管人必须认真建立工具台帐,做到工具与台帐相符;

  4.全体员工必须爱护工具,必须正确使用工具,凡不正确使用工具、不爱护工具者,造成工具损坏者,将按工具原价赔偿;

  5.公用工具的借用,必须执行公用工具的临时借用办法,工具借用最长时间为三天,如因工作原因,需再继续使用时,必须重新办理借用手续,工具用完后立即主动归还,不得拖延;

  6.专业自用工具必须由领班进行每日清点,并保持完好,特别是常用小型工具,不得遗失或损坏,如有遗失或损坏,须由使用人照价赔偿;

  7.借用公用工具归还时,须由领班和使用人共同进行检验,如有遗失或损坏,须由使用人负责照价赔偿,如借用工具时未按规定填写《借还物品记录》,或无法确定使用人时,造成公用工具的遗失或损坏,由当班人员负责照价赔偿;

  8.所有工具一律不得外借,如因情况特殊,必须经主管批准后方可借出,员工擅自外借、带出,经查实要严肃处理,不得用工具干私活;

  9.所有工具要爱惜使用,工具按规定的使用年限到期时,无论公用工具还是个人领用工具,一律以旧换新。

篇5:学校后勤会馆车辆管理规章制度

  学校后勤会馆车辆管理规章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车辆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车辆系指大学学校后勤会馆现有车辆(面包车)。

  每三条 该车由学校后勤会馆办公室管理。

  第四条 车辆由专职司机驾驶,专职司机每周定期对车辆检查及保养,以维持机件寿命,确保行车安全。

  第五条 车辆的有关证件及保险资料统由会馆餐饮部保管,按车建立资料、费用档案。

  第六条 各部门需要使用车辆时,应事先填妥"派车单",总经理或餐饮部经理签字;使用人持"派车单"方可出车。当日不能签字的,需电话请示,第二天补签。

  第九条 无餐饮部经理、会馆总经理出具的"派车单",司机不能出车。个人私自用车,应予惩处。除补齐各种费用外发现一次扣当月工资50元,发现二次扣当月工资200元,并调离工作岗位或予以除名。

  第十条 各部门派车时,应依下列规定办理:

  (一)车辆为会馆购买商品及公务物品专用车辆。

  (二)车辆不得运载任何与业务无关的职员或物品。

  (三)车辆行前应特别注意安全检查。

  (四)车辆行车途中应特别注意安全行驶及遵守交通规则,若有违规罚款,由驾驶员负担。

  第十一条 司机每日填报"行车日报表"由餐饮部经理签字后报(办公室文秘)核算员,由会馆核算员核对实际里程数后,双方签字;每月的5日前,由核算员把上个月的行车情况统计后呈报会馆领导审核。

  第十二条 "行车日报表"所载里程数应与车辆里程表相符,不符数额应由司机负责缴纳差数里程汽油费。

  第十三条 节假日或业余时间车辆的使用应呈请会馆总经理核准后方可出车。

  第十四条 车辆日常任务结束后和节假日应停放在会馆指定场所,并将车门锁妥。

  第十五条 车辆燃油由司机到会馆指定地点加油,并填写"车辆燃油报表",经会馆餐饮部经理签字后方可加油,特殊情况需电话请示,并于第二天上班后补签。否则,为私自加油,一经发现一次扣当月工资500元,以此类推。

  第十六条 车辆需要维修、保养时,一是填写"车辆维修、保养明细表";二是向会馆经理请示,并说明原因;三是领导同意后,到会馆指定的厂家进行维修和保养;四是私自维修车辆,费用自理。

  本办法经呈总经理核准后公布实施,修改时亦同。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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