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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图纸资料管理规定4

编辑:物业经理人2018-12-19

  建筑工程图纸资料管理规定4

  1、目的

  规范图纸资料的接收、登记、借阅、分发、转交、回收的全过程管理,以确保工程施工过程中图纸资料完整、有效。

  2、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施工处接收受控版本的图纸资料的管理。

  3、职责

  资料员负责图纸资料的接收、登记、分发、借阅及回收,技术员、施工员、质检员、预算员、施工单位负责对所接受图纸资料的保管、使用、并对丢失图纸资料负有加倍赔偿的责任。

  4、程序

  4.1资料员负责所有图纸资料的接收、发放、借阅、回收、管理工作。

  4.2资料员根据项目分工及施工单位将图纸资料进行发放。

  4.3质检员、预算员、技术员、施工员、施工单位负责人,分别到资料室按规定办理接收手续。

  4.4图纸资料一人领取一份,不得代领代签或一人多份。

  4.5图纸使用者须保持图纸的整洁、完整,专工资料员按期检查图纸资料的使用情况,并对损坏、丢失者提出索回或赔偿额。

  4.6图纸资料的移交须经资料检查核对后进行,由资料员提出丢失、损坏赔偿意见。

  4.7施工单位变换或撤出,资料员应收回原施工单位图纸资料并转交新施工单位。

  4.8施工处主任、专工有权对用图个人及施工单位的图纸进行调拨,使图纸资料在工程中发挥应有的作用。

  4.9经专工同意,有关部门或人员可向资料室借阅图纸资料。

  4.10根据发放到施工处图纸的受控序号,施工处分配顺序:资料室──质检组──预算──技术员──施工单位。

  4.11凡需查阅图纸者,不可带离资料室。如有特殊情况需借阅者,由专工或主任批准并办理一定的借阅手续,并按时归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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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工程施工技术标注图纸资料管理

  工程施工技术标注、图纸、资料管理

  1、技术标注及公司文件管理

  (1)技术标注配置由项目经理召开会议,汇集本工程所有的质量、安全、环境卫生等方面的技术标注、图集、规范、法律、犯规的收集,形成文字材料汇报公司统一配置;

  (2)项目部接受公司配置的文件后,要求依据不同类别的标准,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注、地方标注、企业标注及管理文件进行分类;

  (3)技术标准的发放应及时记录,记录内容包括收、发时间;收、发部门;标注名称了;数量;领用人签字等,具体格式可参考公司的程序文件,项目部可以根据需要自行添加内容;

  (4)技术标准借阅应办理相关手续;

  (5)技术标准换版时,由公司技术标准部门负责收回、标识。

  2、施工图纸管理

  (1)图纸的收发

  1)一般规定建设单位要给四套图纸(其中一套做竣工图用),公司将根据合同要求,从甲方索取施工图纸;

  2)项目从公司领取图纸要进行认真校和,并决定是否需要复印图纸,项目部对图纸要进行登记,填写收图记录;

  3)项目部领取图纸后,应及时发放给技术、生产、质量、测量、预算、专业工长等有关人员和部门,并填写发图记录。

  (2)图纸审查

  1)由项目技术负责人牵头,组织技术、生产、质量、测量、预算、专业工长等有关人员和部门进行图纸审查,审查重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A总体审查,主要审查图纸是否完整,尺寸、比例、定位数据、图签是否完整、准确等;

  B工程做法和要求是否明确,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C不同分部、分项工程、不同专业工程之间,全图与详图之间,不同的平、立、剖面之间反映的做法和数据是否协调一致;

  2)图纸审查时,可结合工程实际情况,向设计单位和建设单位提出合理化建议及新技术推广应用的建议;

  3)图纸审查应形成记录,由技术部门将参加图纸审查的各部门和人员所提出的问题按专业整理汇总后,报建设单位及监理单位,做设计交底准备;

  4)由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有关人员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图纸会审。技术部门负责将技术交底内容按专业汇总、整理,并形成"图纸会审记录";

  5)图纸会审记录应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项目部技术负责人签字,形成正式的"图纸会审记录",不得擅自在会审记录上涂改和变更内容;

  6)图纸会审后,由项目技术负责人与相关各方按照图纸会审的内容一次性办理工程洽商;

  7)施工过程中的变更图纸和补充图纸,应发至原图的各个使用部门,并按照图纸收发管理的要求进行登记;

  8)各相关部门收到图纸后,应进行图纸审查,确定新发图纸的启用日期,应用范围及与原图的关系,如有已按原图进行施工或已进行施工准备,要说明处置意见,向相关方说明情况,并办理工程洽商;

  9)由于变更图纸导致原图作废,在发图过程中,要将作废图纸全部收回,对收回的作废图纸,要及时进行"作废"标识,技术部至少保留一份原图纸备查;

  10)图纸应按专业分类,按单位工程汇总整理,专人负责管理。

  3、工程变更文件的管理

  (1)设计变更通知单由设计单位对原图纸进行的修改记录,等同于施工图,设计变更由设计单位以设计变更通知书形式下发,由监理单位协调设计变更通知单的签认和实施;

  (2)工程洽商一般由施工单位提出,是工程施工、验收、结算的依据,分为技术洽商和经济洽商,由项目部技术部门负责办理;

  (3)项目部提出的洽商得到甲方、监理、设计认可后(必须签字),及时发放到有关部门和个人指导施工,应坚持先算后洽、先洽后干的原则进行施工洽商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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