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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施工现场消防管理制度(2)

编辑:物业经理人2018-12-19

  工程施工现场消防管理制度(二)

  1、施工现场的每个层面必须配备足够的灭火消防器材。

  2、保卫人员每天必须检查消防器材的完好性,如有损耗应及时补充。

  3、消防器材安放处必须有明显的标记。

  4、消防器材的设置地点以方便使用为原则,不得随意变更消防器材的放置。

  5、工作人员必须熟悉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

  6、漆类等易燃品存放在危险品仓库。油漆工施工时要避开火源、热源。

  7、施工现场所有使用明火的地方,必须保证有专人值守,做到人走火灭。

  8、保持消防道路通畅,一旦发生火警应立刻组织人员扑灭,必要时向消防部门报告。

  9、临时工棚等设施支搭符合防盗防火要求。定期进行防盗防火教育,经常进行检查及时消除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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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工程项目施工现场消防保卫制度(范本)

  工程项目施工现场消防保卫制度(范本)

  1.现场禁止吸烟或设吸烟室。

  2.非经批准不得使用电热器。

  3.动用明火前必须经检查,开用火证方可操作。

  4.现场的临时支搭禁止使用易燃物,支搭木板房要符合建委"标准" 要求,并经消防部门审查。

  5.工地消防道路要保持畅通,消火栓禁止被埋压圈占,高层建筑及时安装临时消防竖管。

  6.工地的办公室、宿舍、更衣室必须人走关门上锁,财务室等要害部门要安装防撬锁。

  7.职工携物外出和开出车辆必须凭出门条经门卫查验方可放行,建筑物内不准做仓库。

  8.工地禁止留宿非本工地人员,会客和洽谈业务人员要经门卫允许,建筑物内住人要经审批。

  9. 班前要对职工开展防火安全知识教育,做好安全交底,所有职工要掌握本工种的防火知识和一般防火常识。

  10. 各工种下班前要拉闸断电,清理杂物做到活完脚下清。

篇3:体育中心工程施工现场消防保卫综合治理措施

  体育中心工程施工现场消防保卫综合治理措施

  1 施工现场保卫

  1.1 现场保卫工作组织机构

  针对本项目成立保卫工作领导小组,以项目经理为组长,项目安全负责人为副组长,各施工段工长、外联队长、安全员、现场保安员为组员。

  1.2 治安保卫措施见图13-1(图略)

  为了加强施工现场的保卫工作,确保建设工程的顺利进行,根据**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保卫工作基本标准的要求,结合本工程的实际情况,为预防各类盗窃,破坏案件的发生,特制定本工程的保卫工作方案。

  (1)本工程设立由10 人组成的保卫领导小组,由本工程项目经理任组长,全面负责领导工作,安全负责人任副组长,其他成员由各施工段工长、外联队队长、外联队安全员组成。

  (2)工地设门卫值班室,由保安员昼夜轮流值班,白天对外来人和进出车辆及所有物资进行登记,夜间值班巡逻护场。重点是仓库、木工棚、办公室、塔吊及成品、半成品保卫。

  (3)加强对劳务分包人员的管理,掌握人员底数,掌握每个人的思想动态,及时进行教育,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非施工人员不得住在现场,特殊情况必须经项目保卫负责人批准。

  (4)每月对职工进行一次治安教育,每季度召开一次治保会,定期组织保卫检查,并将会议检查整改记录存入内业资料内备查。

  (5)对易燃、易爆、有毒品设立专库、专管,非经项目负责人批准,任何人不得动用。不按此执行,造成后果追究当事人刑事责任。

  (6)施工现场必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由党政主要领导干部负责保卫工作。由建设单位指定分包队伍,仍由总包负责保卫工作,总包与分包签定保卫工作责任书,各分包单位接受总包单位的统一领导和监督检查。

  (7)施工现场设立门卫和巡逻护场制度,护场守卫人员要佩带值勤标志。

  (8)更衣室、财会室及职工宿舍等易发案部位要指定专人管理,重点巡查,防止发生盗窃案件。严禁赌博、酗酒、传播淫秽物品和打架斗殴。

  (9)变电室、泵房、大型机械设备及工程的关键部位和关键工序,是现场的要害部位,加强保卫,确保安全。

  (10)加强成品保卫工作,严格执行成品保卫措施,严防被盗、破坏和治安灾害事故的发生。

  (11)施工现场发生各类案件和灾害事故,立即报告有关部门并保护好现场,配合公安机关侦破。

  2.1 现场消防工作组织机构

  (1)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针对本项目成立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以项目经理为组长,项目消防安全负责人为副组长,各施工段工长、劳务作业队队长、安全员、现场保安员为组员。

  (2)义务消防队:以本项目经理为义务消防队队长、以项目消防安全负责人为副队长,项目施工人员10 名组成义务消防队员,定期进行教育训练,熟悉掌握防火、灭火知识和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做到能防火检查和扑救火灾。

  2.2 消防安全措施

  2.2.1 机电设备

  (1)机械操作,要束紧袖口,女工发辫要挽入帽内。

  (2) 机械和动力机的机座必须稳固。转动的危险部位要安设防护装置。工作前必须检查机械、仪表、工具等,确认完好方可使用。(图略)

  (3) 电气设备和线路必须绝缘良好,电线不得与金属物绑在一起;各种电动机具必须按规定接零接地,并设置单一开关;遇有临时停电或停工休息时,必须拉闸加锁。

  (4) 施工机械和电器设备不得带病运转和超负荷作业。发现不正常情况应停机检查,不得在运转中修理。

  (5) 电气、仪表、管道和设备试运转,应严格按照单项安全技术规定进行。运转时不得擦洗和修理,严禁将头手伸入机械行程范围内。

  (6)在架空输电线路下面工作应停电。不能停电时,应有隔离防护措施。起重机不得在架空输电线路下面工作,通过架空输电线路时应将起重臂落下。在架空输电线路一侧工作时,不论在任何情况下,起重臂、钢丝绳或重物等与架空输电线路的最近距离应不小于下表的规定。(图略)

  (7)行灯电压不得超过36V,在潮湿场所或金属容器内工作时,行灯电压不得超过12V。

  (8) 受压容器应有安全阀、压力表,并避免暴晒、碰撞;氧气瓶严防沾染油脂;氧炔燃焊割,必须有防止回火的安全装置。

  (9) * 光或r射线探伤作业区,非操作人员不准进入。

  (10) 从事腐蚀、粉尘、放射性和有毒作业,要有防护措施,并进行定期体检。

  2.2.2 油漆工

  (1)各类油漆或其他易燃、有毒材料,存放在专用库房内,不得与其他材料混放。挥发性油料应装入密闭容器内,妥善保管。

  (2) 库房应通风良好,不准住人,并设置消防器材和"严禁烟火"明显标志,库房与其他建筑物应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

  (3) 用喷砂除锈,喷嘴接头要牢固,不准对人。喷嘴堵塞,应停机消除压力后,方可进行修理和更换。

  (4)使用煤油、汽油、松香水、丙酮等调配油料,带好防护用品,严禁吸烟。

  (5)沾染油漆的棉纱、破布、油纸等废物,应收集存放在有盖的金属容器内,及时处理。

  (6)在室内或容器内喷漆,要保持通风良好,喷漆作业周围不准有火种。(7)刷外开窗扇,必须将安全带挂在牢固的地方。刷封檐板,水落管等应搭设脚手架或吊架。

  (8)使用喷灯,加油不得过满,打气不得过足,使用的时间不宜过长,点火时火嘴不准对人。

  (9)使用喷浆机,手上沾有浆水时,不准开关电闸,以防触电。喷嘴堵塞,疏通时不准对人。

  (10)在调油漆或对稀料时,室内应通风,在室内和地下室油漆时,通风应良好,本人和他人不准在操作时吸烟,防止气体燃烧伤人。

  (11)用不完的料桶应存放原处,不准到处乱放。

  (12)清理随用的小漆桶时,应办理用火手续,按申请地点用火烧,并设专人看火,配备消防设施器材,防止发生火灾。

  2.2.3 焊接工程

  (1) 电焊工

  1)电焊机外壳,必须接地良好,其电源的装拆应由电工进行。

  2)电焊机要设单独的开关,开关应放在防雨的闸箱内,拉合时应带手套侧向操作。

  3)焊钳与把线必须绝缘良好,连接牢固,更换焊条应带手套。在潮湿地点工作,应站在绝缘胶板或木板上。

  4)严禁带压力的容器或管道上施焊,焊接带电的设备必须先切断电源。

  5)焊接储存过易燃、易暴、有毒物品的容器或管道,必须清除干净,并将所有孔口打开。

  6)在密闭金属容器内施

工时。容器必须可靠接地,通风良好。并有人监护。

  严禁向容器内输入氧气。

  7)焊接预热工件时 ,应有石棉布或挡板等隔热措施。

  8)把线、地线禁止与钢丝绳接触,更不得用钢丝绳、脚手架或机电设备代替零线。所有地线接头,必须连接牢固。

  9)更换场地移动把线时应切断电源,并不得手持把线爬梯登高。

  10)清除焊渣采用电弧气刨根时,应戴防护眼镜或面罩,防止铁渣飞溅伤人。

  11)多台电焊机在一起集中施焊时,焊接平台或焊件必须接地,并应有隔光板。

  12)钍钨极要放置在密闭铅盒内,磨削钍钨极时,必须带手套、口罩,并将粉尘及时排除。

  13)在高空施焊时,必须设有临时接火盘,并有专人看火。

  14)雷雨时,应停止露天焊接作业。

  15)施焊场地周围应清除易燃易暴物品,或进行覆盖,隔离。

  16)必须在易燃易暴气体或液体扩散区施焊时,应经有关部门检试许可后,方可施焊。

  17)工作结束应切断焊机电源,并检查操作地点,确认无火灾隐患后,方可离开。

  (2) 气焊工

  气焊操作人员必须遵守安全使用危险品的有关规定。

  氧气瓶与乙炔瓶所放的位置,距火源不得少于10m。

  乙炔瓶要放在空气流通好的地方,严禁放在高压线下面,要立放固定使用,严禁卧放使用。

  施工现场附近不得有易燃、易暴物品。装置要经常检查和维修,防止漏气。同时要严禁气路沾油,以防止引起火灾危险。

  氧气瓶、乙炔瓶在严冬工作时,易被冻结,此时只能用温水解冻(水温40℃),不准用火烤;夏天不得放在日光下直射或高温处,温度不要超过35℃。使用乙炔瓶时,必须配备专用的乙炔减压器和回火防止器 。

  每变换一次工作地点,都要进行上述要求检查。气焊工必须遵守下列安全操作要点:氧气瓶和乙炔瓶装减压器前,对瓶口污物要清除,以免污物进入减压器内。瓶阀开启要缓慢平稳,以防止气体损坏减压器。点火前,检查加热器是否有抽吸力。在点火或工作过程中发生回火时,要立即关闭氧气阀门,随后再关闭乙炔阀门。重新点火前,要用氧气将混合管内的残余气体吹净后进行。停止工作时,必须检查加热器的混合管内是否有窝火现象,待没有窝火时,方可收起加热器。

  乙炔器使用压力不得超过0.15MPa,输气流量1.5~2.0m3/h.瓶。当需用较大气量时可将多个乙炔瓶并联使用。氧气和乙炔气都不能用净。氧气剩余压力要在0.1~0.2MPa 以上;乙炔气剩余压力在环境为10~50℃时,留0.1~0.3MPa 以下。在高空切割铁件时, 必须设有临时接火盘,并有专人看火。

  2.2.4 防水作业

  (1)患皮肤病、眼结膜病以及对防水材料严重过敏的工人不得从事防水作业。(2)装卸,搬运,施工时必须使用规定的防护用品,皮肤不得外漏。

  (3)配制冷底子油,下料应分批、少量、缓慢,不停搅拌,温度不得超过80℃,并严禁烟火。

  (4)在地下室、池壁、管道、容器内等处进行防水施工,应定时轮换间歇,通风换气。

  (5)防水施工设置明显警戒标志,施工范围内不得有电气焊作业、明火作业。

  (6)防水施工时,周围要配备灭火器。

  2.2.5 楼层钢筋电焊焊接

  电焊机外壳,必须接零良好,其电源的拆装必须由电工进行。焊钳与把线必须绝缘良好,连接牢固,更换焊条必须带电焊手套,把线地线必须双线到位,严禁用钢筋代替零线。操作前必须申领明火用火证,按规定清理好现场周围易然易暴物品,备足灭火设备,设看火人,否则禁止作业。

  2.2.6 可燃可爆物资存放与管理

  (1) 施工材料的存放、保管,应符合防火安全要求,库房应用非燃材料搭设。易燃易爆物品应专库储存,分类单独存放,保持通风,用电符合防火规定。化学易燃品和压缩可燃性气体容器等,应按其性质设置专用库房分类存放,其库房的耐火等级和防火要求应符合公安部制定的《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使用后的废弃物料应及时消除。建设工程内不准作为仓库使用,不准积存易燃、可燃材料。

  2 使用易燃易爆物品,必须严格防火措施,指定防火负责人,配备灭火器材,确保施工安全。

  2.2.7 明火作业

  (1)使用电气设备和化学危险品,必须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严格防火措施,确保施工安全,禁止违章作业。施工作业用火必须经保卫部门审批,领取用火证,方可作业。用火证只在指定地点和限定时间内有效。

  (2)具有火灾危险的场所禁止动用明火,确需动用明火时,必须事先向主管部门办理审批手续,并采用严密的消防措施,切实保证安全。

  (3)现场生产、生活用火均应经主管消防的领导批准,任何人不准擅自动用明火。使用明火时,要远离易燃物,并备有消防器材。

  (4)冬期施工室内取暖或建筑物室内保温用的炉火,都要经消防人员检查,办理用火手续,发现无用火证的火炉要立即熄灭,并追究责任。

  (5)现场设吸烟室,场内严禁吸烟。

  (6)现场从事电气焊人员均应受过消防知识教育,持有操作合格证。在作业前办理用火手续,并配备适当的看火人员,看火人员随身应有灭火器具,再焊接过程中不准离开岗位。

  (7)冬期施工采用电热法或红外线蓄热法施工时,要注意选用非燃烧材料保温,并清除易燃物。

  2.2.8 季节施工

  (1)暴雨大风前后,要检查工地临时设施、脚手架、机电设备、临时线路,发现倾斜、变形、下沉、漏雨漏电等现象,应及时修理加固,有严重危险立即排除。

  (2)脚手架、塔吊、易燃易爆仓库等应设置临时避雷装置,对机电设备的电气开关,要有防雨、防潮设施。

  (3)现场道路应加强维护。斜道和脚手板应有防滑措施。

  (4)夏季作业应调整作息时间。从事高温作业的场所,应加强通风和降温措施。

  (5)冬期施工使用明火取暖,应符合防火要求和指定专人管理。

  (6)冬期油漆桶和稀料桶不准用火烤。

  2.2.9 现场堆料防火措施

  (1)木材堆放不要过多,垛之间应保持一定的防火间距,木材加工的废料要及时清理,以防自燃。

  (2)现场生石灰应单独存放,不准与易燃可燃材料放在一起,并应注意防水。

  (3)易燃易爆物品的仓库应设在地势低处。

篇4:装饰施工现场消防安全保证措施

  装饰施工现场消防安全保证措施

  消防管理除应严格遵守一般现场消防要求外,还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关于消防设施

  1.1现场交通道路要畅通,要使消防车有回旋余地。

  2、关于易燃易爆物品管理

  2.1现场要统一设置危险品仓库,贮存一切易燃易爆物品。

  3、关于消防日常管理制度

  建立防火安全组织,义务消防队和防火档案,明确项目负责人,管理人员及各操作岗位的防火安全职责;按规定配置消防器材,由专人管理;落实防火制度和措施;按施工区域划分动火级别,动火必须具有二证一器一监护。

  4、其他

  4.1在楼层应划定房间吸烟室。另外,施工现场禁止吸烟。

  4.2对木料、有机化工材料、易燃材料等要加强集中管理,经常清理。严格消防管理制度,现场设立专职人员负责消防工作。

  4.3宿舍内不准使用易燃保温材料。

篇5: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协议书样本

  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协议书样本

  总包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分包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工程名称:

  甲方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

  消防安全管理人员:

  乙方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

  消防安全管理人员:

  为了加强和规范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61号令)、《**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市消防安全责任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签订本协议书,双方应严格遵守和执行本协议书规定的权力、责任和义务,确保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

  一、甲方的权力、责任和义务

  1.贯彻落实国家和**市有关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法规和总包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总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生活区的消防安全负总责,对施工现场、生活区的消防安全进行全面管理、监督、检查和指导。

  2.运用多种形式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对现场所有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并有培训记录和登记;对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设备有火灾危险的,要对从业人员进行专门的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对不接受培训、教育、考核或考核不合格以及经审查有其他不符合规定要求的人员,有权拒绝其进入施工现场或清退出现场。

  3.建立健全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并督促落实。明确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职责,确定现场各栋号、分包、外包单位和各职能部门、各工种和各区域、层段等各级别和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建立健全施工现场各级消防安全组织机构和义务消防队组织;对重点工种人员如电气焊人员、防水作业人员进行登记,建立档案。

  4.严格落实有关运用明火的管理制度。施工现场动用明火,应当按照规定事先办理审批手续;用火操作前,须对乙方电气焊工作业人员以班组或分包为单位进行用火操作交底,填写《用火申请审批表》,由甲方项目主管负责人签字(有效期10d),并开具当天用火证。

  开具用火证人员必须由消防安全专职人员担任,其他人员代理应有书面委托;开具动火证时应严格把关,根据施工情况提出有针对性的防火措施。高层、外檐和孔洞周围作业,必须要求乙方和有关作业人员配备接挡工具,并在动火证上注明具体要求和措施。有防水施工和火灾、爆炸危险作业的,应停止各种明火作业。

  5.负责对乙方在施工现场、生活区的用火、用电、使用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防水作业及材料存储进行审查、批准和监督、检查。做到工程内不设置宿舍和住人,不做仓库使用和存放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可燃材料;对违章指挥、违规操作等违章、违纪行为进行制止、纠正,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6.负责在施工现场、生活区内,按有关规定设置、配备相应的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设置消防应急疏散通道和指示标志;制定整体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

  7.定期召开施工现场消防安全会议,组织防火检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有针对性地部署做好防水施工、聚苯保温材料使用、冷却塔、贵重机器设备(电梯、冷水机组、空调机等)安装以及装修等各阶段的防火工作;协调和处理本施工现场的有关消防安全问题。

  8.要求乙方提供施工作业和生活住宿方面的消防应急预案。

  9.发生火灾,应及时报警、迅速组织扑救和人员疏散。紧急情况下甲方有权调用乙方的相关人员及物资。

  10.积极配合各级消防监督检查机关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参与对火灾事故的调查、处理。

  二、乙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1.贯彻落实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有关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的法规和总包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对所属施工区域、生活区宿舍的消防安全管理负全面责任。

  2.负责建立健全本单位的防火组织及义务消防队组织,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施工人员花名册及特殊工种的证件复印件及有关资料,在本施工区域内,尤其是重点部位按规定配备相应的灭火器材,并保证灵敏有效。

  3.电气焊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用火操作前,必须到甲方用火审批部门办理动火证,不得由他人代理。在操作中应确保高层、外檐和孔洞周围作业对电气焊割产生的火花、焊渣有接挡和封堵措施,并避免与防水施工、冷却塔安装等易燃危险性作业同时交叉进行;要清除周围易燃可燃物,配备灭火器材或灭火用水,设专人看火监护。禁止非焊工进行电气焊操作。

  4.负责对本单位在施人员进行消防法规、制度、操作规程和施工现场火灾危险性教育;进行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和自救逃生知识、技能教育。对施工现场采用的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使用的新设备必须了解、掌握其安全消防技术特性,经培训教育后方可上岗作业。在消防安全教育或安全活动中,可要求甲方提供帮助。

  5.按**市有关规定,工程不准作为仓库使用,不准存放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和易燃可燃材料,不得在建设工程内设置宿舍。甲方指令乙方违反上述规定的,乙方有权拒绝。在建设工程外设置宿舍和库房的,禁止使用可燃材料做分割和围挡。严禁在宿舍内私接乱拉电线,严禁使用"

热得快"、电饭锅、电褥子等电热器具;使用液化石油气应经甲方批准,并办理合格证。乙方使用或存储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应向甲方有关部门提出申请,经甲方批准和登记,并有可靠的防火安全措施后才准许使用和存储。

  6.负责所在施工区域及所属生活区宿舍内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定消防应急预案,保证所施工区域内的消防设施、器材等完好无损、灵敏有效,确保消防应急通道畅通,并有权拒绝甲方违反消防安全法规的指令。

  7.经常进行自我防火安全检查,及时制止、纠正各种违章用火、用电和违章操作行为,在防火安全检查中发现的消防隐患及问题,应及时整改或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并及时通报甲方有关部门共同协商解决,消除消防隐患。

  8.积极配合、服从各级消防机关、部门及甲方消防安全监督、检查和管理,对于查出的防火安全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并将整改情况书面报甲方备案。

  9.发生火灾事故,立即向甲方报告,并迅速组织扑救,事后积极协助有关部门进行调查,迟报或隐瞒不报造成严重后果的,要承担相应责任。

  10.因乙方责任造成火灾事故,导致甲方或第三方人身伤亡和经济损失的,乙方承担全部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三、补充条款

  补充条款如下:

  本协议一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本协议与经济合同同时签订,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经济合同到期后,本协议同时终止。

  甲方单位:(章)乙方单位(章)

  负责人签字: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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