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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场装修工程施工规范(2)

编辑:物业经理人2018-12-15

  商场装修工程施工规范(二)

  1.地面施工规范:

  *地面面层为水泥类材料时,不允许破坏原有的地面面层,水泥沙浆搅拌不允许在原商场的公共走道地砖上进行,搅拌后立即铺设,不允许在原地面堆放超过12小时,因施工需要,在场地堆放水泥、黄沙等建筑材料,不允许在同一地方堆放过多(少于400Kg/m)。

  *当水泥沙浆面层内埋设管线时,需要向电工班特别申请,作为隐蔽工程处理。

  *地砖面层、塑料地板面层、硬木地板面层、硬质纤维地板面层施工的质量要求。

  *清除基层垃圾,并清扫干净;严禁在地面大面积泼洒大量施工用水,造成楼下装修设施和

  成品受损,否则,全额赔偿。

  *外观质量,表面平整,边缘整齐一致。

  *铺设地板时,应考虑预留1.5mm-2mm的伸缩缝,以防地板变形。

  2.涂料工程施工规范:

  *涂料施工前,基层应干燥、整洁,工程使用的腻子应满足工程要求,不得粉化起皮和开裂。

  *涂料的施工必须严格控制,以不流淌、不显刷痕为宜,不得任意稀释,为免影响表面质量。

  *涂料表面应平整光滑、色泽均匀一致,严禁起皮、掉粉、脱皮、漏刷、透底、反锈和斑迹。

  *木材面涂料施工,根据防火规范要求,所有木材的表面(除装饰表面)表面均必须刷防火涂料(三次)。

  *涂料施工时,现场应配备灭火器材,不少于2具(灭火器ABC)。

  *在靠近公共走道粉刷涂料或油漆时,应做好地面防护,避免污迹溅落影响商场卫生。

  3.玻璃工程施工规范:

  *为确保人身安全,门厅及出入口应采用安全玻璃,无框架玻璃应采用厚度不小于10mm的钢化玻璃,有框架玻璃小于5mm且玻璃两面有保护设施或玻璃厚度不大于10mm的可用半钢化玻璃。

  *玻璃安装必须平整、牢固、不松动、无裂痕、缺角等现象。

  *压条和裁口边缘紧贴齐平,割角整齐光滑,连接紧密,不露钉帽,密封条与玻璃、槽口接触紧密,粘贴牢固。

  *玻璃就位后,应将玻璃摆在槽中央,内外间隙不大于2mm,避免受挤压时,由于间隙太大造成移位而使玻璃损坏,玻璃用螺栓或挂钩固定时,应用橡皮或软物衬垫,以免玻璃孔部位受损断裂。

  4.吊顶工程施工规范:

  *所有吊顶绝对禁止固定在商场葡萄架及原有各种管路、设备上。

  *必须采用轻钢龙骨加石膏板面层的吊顶,使用非阻燃材料要按规范进行涂刷防火涂料。

  *轻钢龙骨安装应采用自攻螺丝或吊挂件等柔软性连接,不得采用电焊等钢性连接;必须使用金属吊杆支撑,绝对禁止使用率铁丝、木棒等作支撑物,金属吊杆要作防腐处理,吊杆及节点有足够承载能力,吊杆严禁使用朝天钉或朝天射钉固定,吊杆间距离应控制在1m之内,在风口孔及上人孔等罩面开孔周围应附加龙骨加固,以免洞口破损、塌陷。

  *吊顶施工打孔、钻眼时必须避开商场原有暗埋管线,如有破坏必须及时恢复。

  *吊顶时,为便于检修与消防安全。两道大梁之间最少预留一处检修口,全封闭吊顶顶部开关箱、表箱、阀门、空调风道口下方必须预留风口孔、检修口。且尺寸不小于60cm×60cm,同时按照消防要求,必须将消防喷淋头和烟感温感探头移至吊顶下(有关事项与安保部联系)。

  *吊顶特殊情况小范围顶部造型须申报,经商场总经理批准后可以使用少量木龙骨顶,但主龙骨得截面尺寸不得小于50mm*70mm,吊杆截面尺寸不小于40mm*40mm,且要按规范进行涂刷防火涂料。

  *封闭吊顶工程(含隐蔽工程)封顶前,必须让相关部门对顶部各类工程验收合格后才可以施工,方可封顶。

  5.消防安全施工规范:

  *装修展位厂商与厂商之间防火隔断墙,其做法为:(1)用轻钢龙骨从地面到屋顶做隔断主体(2)用30mm~40mm角铁加固,左右间距为2米上下为1根角铁均分固定(3)中间用防火岩棉填充后用石膏板封面。(4)展位大于100平方米必须要做防火隔断墙。

  *商家装饰,分隔的房间大于60平方米疏散距离超过15米必须开两扇疏散门,大小不小于1.2米,其门与门之间的距离小于5米。

  *商场进场装饰的分隔房间有大于100平米必须要增加或在分隔墙上增加排烟口,排烟口大小不小于地面积的2%。

  *装修厂商封闭吊顶所有喷淋全部下移,喷淋头应露出吊顶,喷淋底部应与展位吊顶平行。石膏吊顶所有烟感必须下移。非封闭吊顶喷淋头采用上喷。

  *在装修施工期间,商场消防设施(防火卷帘门、消火栓等消防报警按钮、警铃、感烟探测器、喷淋等)禁止封堵、遮挡、拆改、移动。如果装修时需要移动警铃、手报、烟感、温感、喷淋、卷帘门开关等消防设施,必须通知商场消防人员,由商场专业人员进行移动,绝对禁止私自改动消防设施。造成损失由厂商负责赔偿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安装照明灯具与消防喷淋设施距离不小于60厘米(灯具区除外),与烟感不小于20厘米(灯具厂商除外),烟感50厘米周围不允许有任何遮挡物。

  *不能覆盖遮挡空调新风机进口;违反规定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施工方负责,严重者追究其法律责任。

  *消防管道绝对禁止吊挂任何物品(如铁丝、吊筋等),不准喷涂其他颜色。

  *商场内绝对禁止使用明火,施工期间如需动火(电、气焊、使用喷灯作业),必须经过安全部允许。然后到消控室办理动火手续审领动火许可证,经审批同意并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后方可施工。现场做好防火处理,设专人防火监护。施工地点距离易燃物品要大于15米,易爆物品距离大于20米。

  *装修过程中要留下卷帘门启闭空间,两侧不小于10cm,禁止卷帘门下堆放任何物品。

  *厂商装修使用可燃材料不允许超过所使用全部材料的20%。

  *所有木质装修材料必须按规定涮3遍防火涂料。

  *装修展位内各消防控制箱、阀门、开关下应预留60cm×60cm检修孔。

  6.电气工程施工规范:

  *厂家在装修前须将电气装修计划、方案、图纸报商场有关部门审核、批准、签字,并按规定缴纳电气施工质量保证押金。电气装修结束验收合格后,押金退还厂家。

  *凡进入商场电气施工人员,必须持有有效操作证上岗,并提供复印件一份,商场内原有电气设备箱,非本商场电气工作人员严禁开启操作。绝对禁止酒后施工、严禁违章操作。进场装修前申请临时用电。

  *现场临时用电绝对禁止使用大功率电器和高热量灯具。临时用电电源线只可采用软线护套线或三芯电缆线。所有临时线路不得有明显破损和接头。照明线路悬挂不得低于1.8米。现场临时用电电气设备插头、插座应完好、无破损,总开关必须为有效的漏电保护器。电器设备金属外壳必须做好可靠保护接地。(具体参照“临时用电规范”)

  *电气施工人员必须参加本商场的各项管理规定的培训,了解相关规范、细则及材料选择等技术交底,并在现场施工过程中服从本商场电工管理。严禁违章操作。

  *施工前由商场楼层电工对电路图纸进行系统图审批,施工人员必须严格按审核合格的图纸施工,电表开关容量及线径要求合理配置,不允许私自加大减小,电表必须为电子式电表。根据负荷选择单相或三相电子式电表。

  *装修施工中,所有电气材料必须是国家认可的合格产品,施工前需要提供材料合格证书或检测报告。电线必须为单芯阻燃线,电线外皮必须标有ZR-BV字样,必须使用指定的

  “”品牌。绝对禁止混用其他品牌的线材(一经发现重罚),采用黄、绿、红色做为电源火线,采用黑色或蓝色做为电源零线、黄绿双色线做为电源地线,不得混用,不得使用其他线色代替,电源线必须按照审批图纸线径配置,各分支回路采用3*2.5平方ZR 物业经理人网 www.pmceo.coM

篇2:商场装修工程施工规范(6)

  商场装修工程施工规范(六)

  一、地面工程施工规范:

  1、地面面层为水泥类材料时,不允许破坏原有的地面面层,水泥沙浆做到搅拌后立即铺设,不允许在原地面堆放超过12小时,因施工需要,在场地内堆放水泥、黄沙等建筑材料,不允许在同一地方堆放过多(少于400Kg/㎡)。

  2、当水泥沙浆面层内埋设管线时,需向电工班特别申请,作为隐蔽工程处理。

  3、水泥沙浆水磨石面层、大理石面层、塑料地板面层、硬木地板面层、硬质纤维地板面层施工的质量要求:

  1)清除基层垃圾,并清扫干净;

  2)外观质量,表面平整,边缘整齐一致。

  二、涂料工程施工规范:

  1、涂料施工前,基层应干燥、洁净,工程使用的腻子应满足工程要求,不得粉化、起皮和开裂。

  2、涂料的施工必须严格控制,以不流淌、不显刷痕为宜,不得任意稀释,以免影响表面质量。

  3、涂料表面应平整光滑、色泽均匀一致,严禁起皮、掉粉、脱皮、漏刷、透底、反锈和斑迹。

  4、木材面涂料施工,根据防火规范要求,分隔墙内敷设电管和其他靠近火源部分的表面应刷防火涂料。

  5、涂料施工时,现场应配备灭火器材(灭火器、消防砂等)。

  三、玻璃工程施工规范:

  1、为确保人身安全,门厅及出入口应采用安全玻璃,无框架玻璃应采用厚度不小于10㎜的钢化玻璃,有框架玻璃小于0.5㎡且玻璃两面有保护设施或玻璃厚度不大于10㎜的可用钢化玻璃。

  2、玻璃安装必须平整、牢固、不松动、无裂痕、缺角等现象。

  3、压条和裁口边缘紧贴齐平,割角整齐光滑,连接紧密,不露钉帽,密封条与玻璃、槽口接触紧密,粘贴牢固。

  4、玻璃就位后,应将玻璃摆杂槽中央,内外间隙不得大于2㎜,以免受挤压时,由于间隙太大造成移位而使玻璃损坏,玻璃用螺栓或挂钩固定时,应用橡皮或软物衬垫,以免玻璃孔部位受损断裂。

  四、吊顶工程施工:

  1、所有吊顶绝对禁止固定在商场葡萄架及原有各种管路、设备上。

  2、所有吊顶必须采用轻钢龙骨加石膏板面层等不燃材料。

  3、轻钢龙骨安装应采用自攻螺丝或吊挂件等柔性连接,不得采用电焊等钢性连接;必须使用金属吊杆支撑,绝对禁止使用钢丝、木棒等作支撑物,金属吊杆要做防腐处理,吊杆及节点有足够承载能力,吊杆严禁使用朝天钉或朝天射钉固定,吊杆间距应控制在1M左右,在风口孔、上人孔、嵌入式灯具等罩面,开孔周围应用附加龙骨加固,以免洞口破损、塌陷。

  4、全封闭吊顶必须预留检修孔,且尺寸不小于60㎜×60㎜,同时按照消防要求,必须将消防喷淋头和烟感温感探头移至吊顶下。

  五、电气工程施工:

  1、所有灯具必须采用国家许可的合格产品,其中日光灯具必须采用成套灯具;电线、管材、空气开关、配电箱等其他电气材料必须符合商场的规范要求或由商场按阻燃、品牌要求统一购买。

  2、必须严格按图施工,电表、开关容量及线径要按图纸要求合理配置。不允许私自加大或减小。

  3、各类电气线路应采用穿金属管、阻燃型PVC管或封闭式线槽保护方式敷设,且管内导线总截面积的40%,管内不允许有接线头;电线接头必须在接线盒内,线头连接可采用线头搪锡后用压线帽压接,亦可采用缠绕法,即线头缠绕6圈以上,绝缘胶布绕紧2层以上。各种护管引出不超过60㎝。

  4、配电箱必须采用由不燃材料制成的国标箱,箱内有标准的接零接地排,零地接线排上各接线端子接线不得超过两根导线,所有进出管必须采用锁扣连接,配电箱严禁直接安装在未做防火隔热处理的可燃物上。

  5、配电箱内电源总开关必须使用带有漏电保护装置的空气开关。

  6、配电箱内分路空气开关不得大于10A,照明支路每一单相回路所接灯头数不得超过25个,所接功率不得超过1.5KW,对于安装大功率灯泡的回路允许增大到2.5KW,空气开关不得大于16A,插座回路控制开关应用漏电保护开关。

  7、各类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都应以单独的接地支线与接地干线相连,不得将几个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用接地支线串接。

  8、各类插座接线必须按照国家技术规范,即"左零右相上保护"执行,且所有地面插座必须使用国家规定的专用地面插座。

  9、各类开关、插座和照明灯具靠近可燃物时,均应采取隔热、散热保护措施,100W以上大功率灯泡严禁使用塑胶灯座,必须采用瓷质灯座,且电源引入导线应用高温黄蜡套管保护。

  10、各类灯具不允许直接安装在可燃、易燃物上,应采取防火、隔热、绝缘等各项保护措施,且一般大功率灯具要与可燃物保持不小于500㎜的安全距离。

  11、管线安装要求横平竖直,整齐美观,线路应避开热源。如必须通过应做隔热处理,遇到某些无法弯曲通过的可适当采用少量的金属软管或黄蜡管做弯曲处理,但长度不能超过60㎝。

  六、灯箱制作安装:

  1、灯箱的制作安装必须向商场企划部报批,未经允许不得擅自制作安装。

  2、灯箱内光源必须使用成套灯具,各类电源线均须穿管保护,电线接头必须在灯具或接线盒内。

  3、灯箱内部木料部分须涂刷防火涂料(三遍),且要留有足够的散热孔。

  4、移动灯箱电源线必须采用护套软芯电缆。

  5、固定式灯箱必须预留活动检修口,尺寸大小以适合维修人员操作为宜。

  6、灯箱通电前必须由商场电工班对电气安装规范按照商场规定进行验收。

  7、未

经验收合格的灯箱严禁封闭和使用。

篇3:大厦装修手册:装修施工规范

  大厦装修手册:装修施工规范

  3.1敷线

  3.1.1被隐蔽的接线盒和导管在隐蔽前检查合格,才能隐敝。

  3.1.2接地(PE)或接零(PEN)支线必须单独与接地(PE)或接零(PEN)干线相连接,不得串联连接。

  3.1.3三相或单相的交流单芯电缆,不得单独穿于钢导管内。

  3.1.4保护地线(PE线)使用黄绿相间色,零线用淡蓝色,A相用黄色,B相用绿色,C相用红色。

  3.1.5金属导管和线槽必须接地(PE)或接零(PEN)可靠,并符合下列规定:

  3.1.5.1镀锌的钢导管、可挠性导管和金属线槽不得熔焊跨接接地线,以专用接地卡跨接的两卡间连线为铜芯软导线,截面积不小于4平方毫米。

  3.1.5.2当非镀锌钢导管采用螺纹连接时,连接处的两端焊跨接接地线;当镀锌钢导管采用螺纹连接时,连接处的两端用专用接地卡固定跨接接地线。

  3.1.5.3金属线槽不作设备的接地导体,金属线槽全长不少于2处与接地(PE)或接零(PEN)干线连接。

  3.1.5.4非镀锌金属线槽间连接板的两端跨接铜芯接地线,镀锌线槽间连接板的两端不跨接接地线,但连接板两端不少于2个有防松螺帽或防松垫圈的连接固定螺栓。

  3.1.5.5金属导管严禁对口熔焊连接;镀锌和壁厚小于等于2毫米的钢导管不得套管熔焊连接。

  3.1.5.6防爆导管不应采用倒扣连接;当连接有困难时,应采用防爆活接头,其接合面应严密。

  3.1.5.7当绝缘导管在砌体上剔槽埋设时,应采用强度等级不少于M10的水泥砂浆抹面保护,保护层厚度大于15毫米。

  3.1.5.8室内进入落地式柜、台、箱、盘内的导管管口,应高出柜、台、箱、盘的基础面50~80MM。

  3.1.5.9在地面预埋管道、插座之坑槽深度不得超过25毫米,插座不得超过30毫米。

  3.1.6金属、非金属柔性导管敷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3.1.6.1刚性导管经柔性导管与电气设备、器具连接,柔性导管的长度在动力工程中不大于0.8米,在照明工程中不大于1.2米。

  3.1.6.2可挠金属导管或其他柔性导管与刚性导管或电气设备、器具间的连接采用专用接头;复合型可挠性金属管或其他柔性导管的连接处密封良好,防液覆盖层完整无损。

  3.1.6.3可挠性金属导管和金属柔性导管不能做接地(PE)或接零(PEN)的接续导体。

  3.1.6.4导管和线槽,在建筑物变形缝处,应设补偿装置。

  3.2开关、插座的安装

  3.2.1单相两孔插座,面对插座的右孔或上孔与相线连接,左孔或下孔与零线连接;单相三孔插座,面对插座的右孔与相线连接,左孔与零线连接。

  3.2.2单相三孔、三相四孔及三相五孔插座的接地(PE)或接零(PEN)线接在上孔。插座的接地端子不与零线端子连接。同一场所的三相插座,接线的相序一致。

  3.2.3接地(PE)或接零(PEN)线接在插座间不串联连接。

  3.3风管

  3.3.1风管板材的厚度或相关要求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质量要求。

  3.3.2复合材料风管的覆面材料必须为不燃材料,内部的绝热材料应为不燃或难燃B1级,且对人体无害的材料。

  3.3.3可伸缩性金属或非金属软风管的长度不宜超过2米,并不应有死弯或塌凹。

  3.3.4采用建筑用硬聚氯乙烯(PVC-U)、聚丙烯(PP-R)与交联聚乙烯(PE*)等管道时,管道与金属支、吊架之间应有隔绝措施,不可直接接触。

  3.3.5风管与部件及空调设备绝热工程施工应在风管系统严密性检验合格后进行。

  3.3.6普通薄钢板在制作风管前,必须预涂防锈漆一遍。

  3.3.7支、吊架的防腐处理应与风管或管道相一致,其明装部分必须涂面漆。

  3.3.8风管和管道的绝热,应采用不燃或难燃材料,并且必须采用聚乙烯高发泡(PEF)保温材料。穿越防火隔墙两侧2米范围内之风管、管道和绝热层必须使用不燃绝热材料。

  3.3.9各类空调设备、部件的油漆喷、涂,不得遮盖铭牌标志和影响部件的功能使用。

  3.4风机盘管机组

  3.4.1机组应设独立支、吊架,安装的位置、高度及坡度应正确、固定牢固。

  3.4.2镀锌钢管应采用螺纹连接。当管径大于DN100时,可采用卡箍式、法兰或焊接连接,但应对焊缝及热影响区的表面进行防腐处理。

  3.4.3固定在建筑结构上的管道支、吊架,不得影响结构的安全。管道穿越墙体或楼板处应设钢制套管,管道接口不得置于套管内,钢制套管应与墙体饰面或楼板底部平齐,上部应高出楼层地面20~50毫米,并不得将套管作为管道支撑。

  3.4.4保温管道与套管四周间隙应使用不燃绝热材料填塞紧密。

  3.4.5冷凝水排水管坡度,其坡度宜大于或等于8‰;软管连接的长度,不宜大于150毫米。

  3.4.6风机盘管机组及其他空调设备与管道的连接,宜采用弹性接管或软接管(金属或非金属软管),其耐压值应大于等于1.5倍的工作压力。软管的连接应牢固、不应有强扭和瘪管。

  3.4.7支、吊架的安装应平整牢固,与管道接触紧密。管道与设备连接处,应设独立支、吊架。

  3.4.8所有管道的保温绝热材料应采用不燃或难燃材料,并且必须采用聚乙烯高发泡(PEF)保温材料。穿越防火隔墙两侧2米范围内之风管、管道和绝热层必须使用不燃绝热材料。

  3.4.9各单元冷冻水管、冷却水管管径规格能满足各单元之所需,用户装修时不能作出改动。

  3.4.10所需空调末端(

风机盘管、空气处理机组)一律采取吊顶暗装,不得采用明装和落地安装。

  3.4.11写字楼各单元空调末端(风机盘管、空气处理机组)安装数量按各单元面积大小及实际负荷配置。

  3.4.12写字楼各单元空调冷冻水管进出口阀门应安装在走廊接管处同时加装电动二通阀。

  3.4.13商铺空调一律采用水冷空调机组,不能使用风冷空调机组。

  3.5用电安全

  3.3.1施工用电缆干线应采用架空敷设,严禁沿地面明敷,并应避免机械损伤和介质腐蚀。

  3.5.2橡皮电缆架空敷设时,应沿墙壁设置,并用绝缘子固定,严禁使用金属裸线作绑线。固定点间距应保证橡皮电缆能承受自重所带来的荷重。

  3.5.3施工现场所有用电设备,除作保持接零外,必须在设备负荷线的首端处设置漏电保护装置。

  3.5.4焊接机械应放置在防雨和通风良好的地方。焊接现场不准堆放易燃易爆物品。交流焊弧机变压器一次侧电源进线长度应不大于5m,进线处必须设置防护罩。

  3.6其他

  3.6.3墙壁/间隔板连装修的总重量不可超出负重量。

  3.6.4单元内严禁使用石棉。

  3.6.5天花上必须提供检修口,方便日后维修工作。

  3.6.6未经大厦管理处同意,不得于店铺内安装音响系统。如打算于店铺内售卖音响设备及其他有关配件,必须事先申请,方可在店铺内加建试音室。

  3.6.2所有装修施工,除执行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现行的国家的标准和规范,采用符合消防要求的材料和工艺。

  3.61如有任何工程,承建商不能履行本规范,大厦管理处有绝对权利立即停止该承建商在本大厦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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