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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饰施工项目材料采购验收制度

编辑:物业经理人2018-12-15

  装饰施工项目材料采购及验收制度

  [1 项目经理部所需主要材料、大宗材料应编制材料需用计划,由物资部门订货或从市场中采购。工程材料需用计划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1)单位工程材料需用计划:根据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图预算,于开工前提出,作为备料依据。

  (2)工程材料需用计划:根据施工预算、生产进度及现场条件,按工程计划提出,作为备料依据。

  (3)"材料计划表"应包括:使用单位、品名、规格、单位、数量、交货地点、材料的技术标准等。另外,必要时应提供图纸和实样。

  [2 材料采购,必须按照企业质量管理体系和环境管理体系的要求,依据项目经理部提出的材料计划进行采购

  (1)首先选择企业发布的合格分供方的厂家。

  (2)对于企业合格分供方名册以外的厂家,在必须采购其厂家产品时,要严格按照"合格分供方选择与评定工作程序"执行,即按企业规定经过对分供方审批合格后,方可签订采购合同,进行采购。

  (3)对于不需要进行合格分供方审批的一般材料,采购金额在5 万元以上的(含5 万元),必须签订订货合同。

  [3 材料验收工作的基本要求

  (1)准确。对于验收入库材料的品种、规格、质量、数量、包装、价格及成套产品的配套都要认真检查,准确无误;准确执行合同有关条款。

  (2)及时。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验收完毕,及时提出验收记录,以便拒付货款或在十天内向供方提出书面异议。总之,材料验收工作要把好"三关",做到"三不收"。"三关"即质量关、数量关、单据关。"三不收"即凭证手续不全不收、规格数量不符不收、质量不合格不收。

  [4 材料验收工作程序

  (1)验收准备。搜集有关合同、协议及质量标准等资料;准备准确的检量工具;计划堆放位置及铺垫材料;安排搬运人员及工具。

  (2)核对材料。材料验收前要认真核对资料,包括订货合同、供方发票、装箱单等与品种、规格、数量及交货时间核对;产品质量证明书,化验单,说明书与有关质量标准核实;承运单位的货单与发货时间核对,如运输中有残损、短缺、变质应有运输单位的运输记录。材料验收必须有证据,没有证据或证据不全一律不验收。

  (3)检验实物,核对证据资料后进行实物验收。包括质量验收及数量验收。

  a、质量验收。包括外观质量和内在质量,外观质量以仓库验收为主,内在质量即物理化学质量,有质量证明书者,所列数据应符合标准规定,仓库则视为合格;没有质量证书者,凡有严格质量要求的材料,则抽样检验,合格者再办验收手续。供货单位按合同规定附材料质量证明,而发货时未附质量证明者,收方可拒付货款,保存材料,立即向供方索要质量证明。供方应立即补送,超过合同交货期补交的,即作逾期交货处理。①一般材料外观检验,主要检验料具的规格、型号、尺寸、色彩、方正及完整。②专用、特殊加工制品外观检验,应依据加工合同、图纸及翻样资料,由合同技术部门进行质量验收。③内在质量验收,由专业技术人中负责、规定比例抽样后验收。

  b、数量检验。由仓库负责进行。计重材料一律按净重计算,计件的材料按件数清点;按体积供应者应检尺计方;按理论换算供应者,应检尺换数计量。标明重量或件数的标准包装,除合同规定抽验方法和比例外,一般是根据检查情况而定。成套设备必须与主机、部件、零件、附属工具、说明书、质量证明书或合格证配套验收,配套保管。①大堆材料,如用到的辅料砖,实行砖落地点丁,砂石按计量换算验收,抽查率不得低于10%。②水泥、袋装的袋点数,袋重抽查率不得低于10%。散装的除采取措施卸净外,按磅单抽查。③三大构件实行点件、点根、点数和检尺的验收方法。④对有包装的材料,除按包装件数实行全数验收外,属于重要的、专用的、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应逐件点数,验尺和过磅。属于一般通用的,可进行抽查,抽查率不得低于10%。

  (4)办入库手续。材料验收质量后,根据质量合格的实收数量,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填制"材料入库验收单",它是采购人员与库管人员划清经济责任的界限,也是随发票报销、记账的依据。在材料验收中如发现数量不足、规格不符、质量不合格等问题,仓库应及时办理材料验收记录,尽快报送业务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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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施工项目材料采购验收制度

  施工项目材料采购及验收制度

  1、项目经理部所需主要材料、大宗材料应编制材料需用计划,由物资部门订货或从市场中采购。工程材料需用计划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1)单位工程材料需用计划:根据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图预算,于开工前提出,作为备料依据。

  (2)工程材料需用计划:根据施工预算、生产进度及现场条件,按工程计划提出,作为备料依据。

  (3)"材料计划表"应包括:使用单位、品名、规格、单位、数量、交货地点、材料的技术标准等。另外,必要时应提供图纸和实样。

  2、材料采购,必须按照企业质量管理体系和环境管理体系的要求,依据项目经理部提出的材料计划进行采购

  (1)首先选择企业发布的合格分供方的厂家。

  (2)对于企业合格分供方名册以外的厂家,在必须采购其厂家产品时,要严格按照"合格分供方选择与评定工作程序"执行,即按企业规定经过对分供方审批合格后,方可签订采购合同,进行采购。

  (3)对于不需要进行合格分供方审批的一般材料,采购金额在5 万元以上的(含5 万元),必须签订订货合同。

  3、材料验收工作的基本要求

  (1)准确。对于验收入库材料的品种、规格、质量、数量、包装、价格及成套产品的配套都要认真检查,准确无误;准确执行合同有关条款。

  (2)及时。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验收完毕,及时提出验收记录,以便拒付货款或在十天内向供方提出书面异议。总之,材料验收工作要把好"三关",做到"三不收"。"三关"即质量关、数量关、单据关。"三不收"即凭证手续不全不收、规格数量不符不收、质量不合格不收。

  4、材料验收工作程序

  (1)验收准备。搜集有关合同、协议及质量标准等资料;准备准确的检量工具;计划堆放位置及铺垫材料;安排搬运人员及工具。

  (2)核对材料。材料验收前要认真核对资料,包括订货合同、供方发票、装箱单等与品种、规格、数量及交货时间核对;产品质量证明书,化验单,说明书与有关质量标准核实;承运单位的货单与发货时间核对,如运输中有残损、短缺、变质应有运输单位的运输记录。材料验收必须有证据,没有证据或证据不全一律不验收。

  (3)检验实物,核对证据资料后进行实物验收。包括质量验收及数量验收。

  a、质量验收。包括外观质量和内在质量,外观质量以仓库验收为主,内在质量即物理化学质量,有质量证明书者,所列数据应符合标准规定,仓库则视为合格;没有质量证书者,凡有严格质量要求的材料,则抽样检验,合格者再办验收手续。供货单位按合同规定附材料质量证明,而发货时未附质量证明者,收方可拒付货款,保存材料,立即向供方索要质量证明。供方应立即补送,超过合同交货期补交的,即作逾期交货处理。①一般材料外观检验,主要检验料具的规格、型号、尺寸、色彩、方正及完整。②专用、特殊加工制品外观检验,应依据加工合同、图纸及翻样资料,由合同技术部门进行质量验收。③内在质量验收,由专业技术人中负责、规定比例抽样后验收。

  b、数量检验。由仓库负责进行。计重材料一律按净重计算,计件的材料按件数清点;按体积供应者应检尺计方;按理论换算供应者,应检尺换数计量。标明重量或件数的标准包装,除合同规定抽验方法和比例外,一般是根据检查情况而定。成套设备必须与主机、部件、零件、附属工具、说明书、质量证明书或合格证配套验收,配套保管。①大堆材料,如用到的辅料砖,实行砖落地点丁,砂石按计量换算验收,抽查率不得低于10%。②水泥、袋装的袋点数,袋重抽查率不得低于10%。散装的除采取措施卸净外,按磅单抽查。③三大构件实行点件、点根、点数和检尺的验收方法。④对有包装的材料,除按包装件数实行全数验收外,属于重要的、专用的、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应逐件点数,验尺和过磅。属于一般通用的,可进行抽查,抽查率不得低于10%。

  (4)办入库手续。材料验收质量后,根据质量合格的实收数量,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填制"材料入库验收单",它是采购人员与库管人员划清经济责任的界限,也是随发票报销、记账的依据。在材料验收中如发现数量不足、规格不符、质量不合格等问题,仓库应及时办理材料验收记录,尽快报送业务主管部门。

篇3:食品股份公司原材料采购入库验收管理规定

  食品股份公司原材料采购入库验收管理规定

  第一条采购单处理

  仓库保管员一旦接到采购部门转来的“采购单”,即应按物资类别、来源和入库时间等分门别类归档存放。

  第二条物资标签

  物资在待验入库前应在外包装上贴好标签,详细填写批量、品名、规格、数量及入库日期。热点栏目:20**年个人总结

  第三条内购物资入库

  1.材料入库前,保管人员必须对照“采购单”,对物料名称、规格、数量、送货单和发票等一一清点核对,确认无误后,将到货日期及实收数量填入“请购单”。

  2.如发现实物与“采购单”上所列的内容不符,保管人员应立即对通知采购人员和主管。在这种情况下原则上不予接受入库,如采购部门要求接收则应在单据上注明实际收料状况,并请采购部门会签。

  第四条外购物资入库

  1.材料进厂后,保管人员即会同检验人员对照“装箱单”及“采购单”开箱核对材料名称、规格和数量,并将到货日期及实收数量填入“采购单”。

  2.开箱后,如发现所装载材料与“装箱单”或“采购单”记载不符,应即通知办理进口人员及采购部门处理。

  3.如发现所装载物料有倾覆、破损、变质、受潮等现象,经初步估算损失在2000元以上者,保管人员应即通知采购人员、公证人员等前来公证并通知代理商前来处理,此前应尽可能维持原来状态以利公证作业。如未超过2000元,可按实际数量办理入库,并在“采购单”上注明损失程度和数量。

  4.受损物品经公证或代理商确认后,保管人员即开具“索赔处理单”呈主管批示,再送财务部门及采购部门办理索赔。

  入库以后,保管人员应将当日所收料品汇总填入“进货日报表”作为入账依据。

  第五条交货数量超额处理

  交货数量超过“订购量”部分原则上应予退回,但对于以重量或长度计算的材料,其超交量在3%以下时,可在备注栏注明超交数量,经请示采购部门主管同意后予以接收。

  第六条交货数量短缺处理

  交货数量未达订购数量时,原则上应予以补足。但经请购部门主管同意后,可采用财务方式解决。届时保管部门应通知采购部门联络供应商处理。

  第七条急用品入库

  紧急材料入库交货时,若保管部门尚未收到“请购单”,收料人员应先询问采购部门。确认无误后,方可办理入库。

  第八条验收与退货

  1.为保证企业产品与服务的高质量,须高度重视来料质量标准问题。质量管理部门应就材料重要性及特性等,适时召集使用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按照生产要求制定“材料验收规范”,呈总经理核准后公布实施,作为采购验收依据。

  2.属外观等易识别性质检验的物料,验收应于收料后一日内完成。

  3.属化学或物理检验的材料,检验部门应于收件后三日内完成。

  4.对于必须试用才能实施检验者,由检验部门主管于“材料检验报告表”

  (表12-11)中注明预定完成日期,一般不得超过7天。

  5.检验合格的材料,检验人员在外包装上贴合格标签,交保管人员入库定位。

  6.检验不合格的材料,检验人员在外包装上贴不合格标签,并于“材料检验报告表”上注明具体评价意见,经主管核示处理办法,转采购部门处理并通知请购单位,通知保管部门办理退货。

  7.对于检验不合格的材料办理退货时,应开具“材料交运单”并附“材料检验报告表”呈主管签认,作为出厂凭证。

  第九条实施与修订

  规定呈总经理核准后实施,修订时亦同。

篇4:大学食堂原材料采购验收办法(5)

  大学食堂原材料采购验收办法(五)

  为了加强和规范原材料的采购验收,切实做到从源头上把好原材料质量关,杜绝不合格原材料进入厨房,特制订本办法。

  一、采购与质价考核

  1、中心班子、采购部、食堂主任和业户代表共同组成原材料采购招标小组(简称招标小组)和质价考核小组。

  2、招标小组根据原材料的用量组织商家进行竞标,确定供应商。

  3、质价考核小组定期就所需物品的质量、价格及供货渠道进行市场考察,对高出市场批发价格的物品一律按考察价格计算,并根据供货协议给予供货商相应的经济处罚,直至解除供货合同。

  4、所有原材料的采购必须坚持索证索票制度。

  5、供应商根据各食堂用料计划,经中心验收人员验收合格后配送至各窗口(业户)。对不宜集中采购的原料及食品,必须经中心班子批准同意后方可购买,但必须经过验收人员验收。

  6、对木耳、辣椒、花椒等质量相差悬殊的原材料,要统一采购、统一配送。

  7、死甲鱼、河豚鱼、蚕蛹、芸豆、韭菜、动物血、油炸豆腐泡、非定型包装肉丸子、人造蛋白肉等一律禁止采购供应 。

  8、鉴于火腿肠的价格、质量和口感差异较大,要求原则购买指定品牌的火腿肠。

  二、验收

  1、中心分管领导和采购部会同质检部、食堂主任、供货商共同商定各食堂原材料配送验收时间。

  2、青菜、鲜豆制品、豆、肉(肉馅)、鸡蛋等要求新鲜的原材料原则一天一领,要求当天领取、当天使用。干货、调料、粮面油、粉皮等易储存的原材料周一至周六统一配送,时间由分管主任会同采购部确定。

  3、干货、调料、粮面油、粉皮等原材料,必须由采购、质检人员和食堂主任(楼层经理)参与配送。在配送过程中,要验质量、问价格、定性价比。对符合规定的原材料,采购、质检人员和食堂主任(楼层经理)在三联验收单上签字后,方可进入后厨进行加工出售;对质次价高和不符合《食品安全法》规定的原材料拒绝签字发货、并按照中心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取消供货资格。

  4、所供青菜必须是质量中等以上的时令菜,原则上一种青菜只采购同一档次、同一价格的品种。对所供青菜,中心组织采购、质检人员和食堂主任(楼层经理)到粗加工间检查验收(每周不少于2次)。在检查验收过程中,要验质量、问价格、定性价比。验收结束后,统一将情况汇总到采购部,采购部会同中心分管领导对验收情况进行比对。对质次价高和质价不符的青菜供货商,要按照中心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取消供货资格。

  5、每天上午10:30前,青菜供货商要将填有供货数量、价格及业户签字的第二联单上报采购部;鸡蛋供货商将填有供货数量、价格及业户签字的存根留采购部。

  三、食品卫生要求

  1、生肉及制品应提供《生猪产品批发单》第二联、《畜禽产品检验合格证》、《检疫证》和《信誉卡》。

  2、粮面油、干货、调料等应提供与产品的名称、商标、批号或生产日期相一致的食品卫生检验合格证,并留样品备查。

  3、青菜、禽蛋、豆制品、水产类等应新鲜、安全、卫生,要求无杂质、无异味、无变质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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