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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建装饰工程项目安全管理办法(1)

编辑:物业经理人2018-12-15

  公建装饰工程项目安全管理办法(1)

  装饰工程项目安全管理贯穿于施工的全过程,交于各项专业技术管理。其重点是进行人的不安全行为与物的不安全状态的控制。主要包括以下几项内容。

  一、落实安全生产制度,实施责任管理

  1)建立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明确各级人员的安全责任。抓制度落实、抓责任落实,定期检查安全责任落实情况。

  2)建立、完善以项目经理为首的安全生产领导组织。有组织、有领导的开展安全管理活动,承担组织、领导安全生产的责任。

  3)施工项目应通过监察部门的安全生产资质审查,并得到认可。一切从事生产管理与操作的人员,依照其从事的生产内容,分别通过企业、施工项目的安全审查,取得安全操作认可证,持证上岗。特种作业人员,除经企业的安全审查外,还需按规定参加安全操作考核,取得监察部门核发的《安全操作合格证》,坚持"持证上岗"。施工现场出现特种作业无证操作现象时,施工项目必须承担管理责任。

  4)施工项目负责施工生产中物的状态审验与认可,承担物的状态漏验、失控的管理责任。接受由此而出现的经历损失。

  5)一切管理、操作人员均需与施工项目签定安全协议,向施工项目做出安全保证。

  6)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的检查,应认真、详细的纪录,作为分配、补偿的原始资料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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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公建装饰工程项目安全管理办法(2)

  公建装饰工程项目安全管理办法(2)

  二、项目安全员安全教育与训练

  1)一切管理、操作人员应具有一定的基本条件与较高的素质。

  ①具有合法的劳动手续。临时性人员须正式签订劳动合同,接受入场教育后,才可进入施工现场和劳动岗位。

  ②没有痴呆、健忘、精神失常、癫痫、脑外伤后遗症、心血管疾病、晕眩,以及不适于从事操作的疾病。

  ③没有感官缺陷,感性良好。

  ④具有适于不同层次操作所必须的文化:

  ⑤输入的劳务,必须具有基本的安全操作素质。经过正规训练、考核,输入手续完善。

  2)安全教育、训练。包括知识、技能、意识三个阶段的教育。

  ①安全知识教育、训练。使操作者了解、掌握生产操作过程中,潜在的危险因素及防范措施。

  ②安全技能训练。使操作者逐渐掌握安全产技能,获得完善化、自动化的行为方式,减少操作中的失误现象。

  ③安全意识教育。在于激励操作者自觉坚持实行安全技能。

  3)全教育的内容随实际需要而确定。

  ①新工人入场前应完成三级安全教育。对学徒工、实习生的入场三级安全教育,重点偏重一般安全知识、生产组织原则、生产环境、生产纪律等,强调操作的非独立性。对季节工、农民工的三级安全教育,以生产组织原则、环境、纪律、操作标准为主。两个月内安全技能不能达到熟练的,应及时解除劳动合同,废止劳动资格。

  ②结合施工生产的变化,适时进行安全知识教育。一般每十天组织一次较合适。

  ③结合生产组织安全技能训练,干什么训练什么,反复训练、分步验收。以达到出现完善化、自动化的行为方式,划为一个训练阶段。

  ④安全意识教育的内容不易确定,应随安全生产的形势变化,确定阶段教育内容。可结合发生的事故,进行增强安全意识,坚定掌握安全知识与技能的信心,接受事故教训的教育。

  ⑤受季节自然变化影响时,针对由于这种变化而出现生产环境,作业条件的变化所进行的教育,其目的在于增强安全意识,控制人的行为,尽快适应变化,减少人为失误。

  ⑥采用新技术,使用新设备、新材料,推行新工艺之前,应对有关人员进行安全知识、技能、意识的全面安全教育,激励操作者实行安全技能的自觉性。

  4)加强教育管理,增强安全教育效果

  ①教育内容全面,重点突出,系统性强,抓住关键反复教育;

  ②反复实践,养成自觉采用安全操作方法的习惯;

  ③使每个受教育的人,了解自己的学习成果。鼓励受教育者树立坚持安全操

  作方法的信心,养成安全操作的良好习惯;

  ④告诉受教者怎样做才能保证安全,而不是不应该做什么;

  ⑤奖励促进,巩固学习成果;

  ⑥进行各种形式、不同内容的安全教育,都应把教育的时间、内容等,清楚的记录在安全教育记录本或记录卡上。

  (3)安全检查

  安全检查是发现不安全行为和不安全状态的重要途径;是消除事故隐患,落实整改措施,防止事故伤害,改善劳动条件的重要方法。安全检查的形式有普遍检查、专业检查和季节性检查三种。

  3.安全管理的要点:

  (1)装饰工程施工多发事故

  1)火灾:装饰工程施工阶段,易然、可燃物品较多。外墙门窗封闭后,油漆、防水作业区挥发性易燃气体浓度高,交叉施工明火作业频繁,这些因素一旦失控便会导致火灾。

  2)触电:装饰工程施工阶段,电动工具特别是手持电动工具使用广泛,防护和管理不力,就可能引起触电。

  3)物体打击:装饰工程施工与结构工程施工及机电安装立体交叉频繁,作业环境易导致物体打击事故。

  4)机械伤害:现代装饰工程施工除了广泛使用电动工具外,还采用大量气动工具甚至以火药致动的工具,导致机械伤害事故的因素多。

  5)高处坠落:装饰工程施工阶段,物别是结构外沿和各种洞口尚未封闭之前,各种筹等级的高处作业随处可见,防护不力即导致高处坠落事故。

  (2)安全用火要求及防火措施

  防火间距:各类建筑设施、材料的防火间距见下表:

  建筑设施、材料防火间距 防火间距

  类别类别建筑物临时设施非易燃库站易燃库站固定明火处木料堆料易燃杂料

  建筑物-20505200

  临时设施05605150

  非易燃库站56655100

  易燃库站020**05200

  固定明火处515155-250

  木料堆0151005-0

  废料易燃杂料030200030-

  2)现场消防管理:

  a.现场要有明显的防火宣传标志,每月对职工进行一次治安、防火教育,

  培训义务消防队。定期组织保卫、防火工作检查,建立保卫、防火工作档案;

  b.施工现场必须设置消防车道,其宽度不得小于3.5m,消防车道不能环

  行的,应在适当地点修建回转车辆场地;

  c.施工现场要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并做到布局合理,经常维护、保养,采取防冻保温措施,保证消防器材灵敏有效;

  d.施工现场进水干管直径不小于100mm,消火栓处昼夜要设有明显标志,配合足够的水龙头,周围3m内,不准存放任何物品;

  e.高度超过24m的在施工工程,应设置消防供水应保证不得小于65mm,并随楼层的升高每隔一层设处消防栓口,配备水龙带。消防泵的专用配电线路,应引自施工现场总断路器原上端,并设专人值班,要保证连续不间断供电;

  f.电工、焊工从事电气设备安装和电、气焊切割作业,要有操作证和用火证。动火前,要清除附近易燃物,配备看火人员和灭火用具。用火证当日有效。动火地点变换,要重新办理用火证手续;

  g.使用电气设备和易燃易爆物品,必须采取严格的防火措施,指定防火负责人,配备灭火器材,确保施工安全;

  h.因施工需要搭设临时建筑,应符合防盗、防火要求,不得使用易燃材料。城区内不少于5m,郊区不少于7m;

  i.施工材料的存放、保管,应符合防火安全要求,库房应用非燃材料支搭。易燃易爆物品,应专库储存,分类单独存放,保持通风,用电符合防火规定,不准在工程内、库房内调配油漆、稀料;

  j.工程内不准作为仓库使用,不准存放易燃、可燃材料,因施工需要进入工程内的可燃材料,要根据工程计划限量进入并应采取可靠的防火措施。工程内不准住人,特殊情况需要住人的,要报上级机关批准并

与建设单位签订协议,明确管理责任;

  k.施工现场严禁吸烟。必要时,应设有防火措施的吸烟室;

  l.施工现场和生活区内,未经保卫部门批准不得使用电热器具;

  m.氧气瓶、乙炔瓶(罐)工作间距不少于5m,两瓶同时明火作业距离不小10m。禁止在工程内使用液化石油气"钢瓶"、乙炔发生器作业;

  n.在施工过程要坚持防火安全交底制度。特别是在进行电气焊、油漆粉刷或从事防水等危险作业时,要有具体防火要求;

  3)电气设备防火要点:

  a.各类电气设备、线路不准超负荷使用,接头须接实、接牢,以免线路过热或打火短路。发现问题立即修理;

  b.存放易燃液体、可燃气瓶和电石的库房,照明线路穿管保护,采用防爆灯具,开关设在库外;

  c.穿墙电线和靠近易燃物的电线穿管保护,灯具与易燃物一般应保持30cm间距,大功率灯泡要加大间距。工棚内不准使用碘钨灯;

  d.高压线下不准搭设临时建筑,不准堆放可燃材料。

  4)现场明火管理

  a.现场生产、生活用火均应经主管消防的领导批准,使用明火要远离易燃物,并备有消防器材。使用无齿锯,需开具用火许可证;

  b.工地设吸烟室,施工现场严禁吸烟;

  c.电、气焊工作人员均应受专门培训,持证上岗。作业前办理用火手续,并配备适当的看火人员,随身应带灭火器具。吊顶内安装管道,应在吊顶易燃材料装上以前完成焊接作业,如因工程特殊需要必须在顶棚内进行电、气焊作业,应先与消防部门商定妥善防火措施后方可施工;

  d.及时清理施工现场,做到工完场清;

  e.油漆施工要注意通风,严禁烟火,防止静电起火和工具碰撞打火。

篇3:公建装饰工程项目安全管理办法(3)

  公建装饰工程项目安全管理办法(3)

  三、防止物体打击及高空附落的措施

  1)防止物体打击事故的措施:

  a.进入现场的人员戴安全帽;

  b.交叉作业通道搭护头棚;

  c.高处作业的工人应有工具袋,零件、螺栓、螺母随手放入工具袋,严禁向下抛掷物品;

  d.高处码放的板材要加压重物,以防被大风掀翻吹落,高处作业的余料、废物须及时清理,以防无意碰落或被风吹落;

  e.高处作业的操作平台应密实,周围拦杆底部应设高度不低于18cm的挡脚板,以防物料从平台缝隙或拦杆底部漏下。

  2)防止机械伤害事故要点

  a.施工电梯的基础、安装和使用须符合生产厂商的规定,使用前应经检验合格,使用中定期检测;

  b.卷扬机须搭防砸、防雨的操作棚,固定机身须设牢固地锚,传动部分须装护罩,导向滑轮不得用开口拉板式滑轮;

  c.圆锯的传动部分应装防护罩。长度小于50cm、厚度大于锯片半径的木料,严禁上锯,破料锯与横截锯不得混用;

  d.砂轮机应使用单向开关,砂轮须装不少于108°的防护罩和牢固的工件托架、严禁使用不圆、有裂纹和剩余部分不足25mm,的砂轮;

  e.各种施工机械的安全防护装置必须齐全有效;

  f.经常保养机具,按规定润滑或换配件,所用刀具必须匹配,换夹具、刀具时一定要拨下电源插头;

  g.注意着装,不穿宽松服装操作电动工具、留长发者应带工作帽,不能戴手套操作;

  h.打开机械的电源开关之前,检查调整刀具的扳手等工具是否取下,插头插入插座前先检查工具的开关是否关着;

  i.手持电动工具仍在转动时不可随便装置;

  j.操作施工机具必须注意力集中,严禁疲劳操作;

  k.保持工作面整洁,以防因现场杂乱发生意外。

  3)防止高空附落要点

  a.洞口、临边防护

  ①1.5×1.5m以下的孔洞,应预埋通长钢筋网或加固定盖板;1.5×1.5m以上的孔洞,四周须设两道护身拦杆(高度大于1m),中间挂历水平安全网;

  ②电梯井口须设高度不低于1.2m的金属防护门,井道内首层和以上每隔四层设一道水平安全网封严;

  ③在安装正式楼梯栏杆、扶手前,须设两道防护栏杆或立挂安全网;回转式楼梯间中央的首层和以上每隔四层设一道水平安全网;

  ④阳台栏板应随层安装,若不能随层安装,须设两道防护栏杆或立挂安全网封闭;

  ⑤建筑物楼层临边,无围护结构时,须设两道防护栏杆,或立挂安全网加一道防护栏杆。

  b.外沿施工防护

  ①外沿装饰施工采用单排水外脚手架和工具脚手架时,凡高度在4m以上的建筑物,首层四周必须支3m宽的水平安全网(高层建筑支6m宽双层网)。网底距地面不小于3m(高层建筑不少于5m);

  ②外沿装饰施工用脚手架须按规范搭设,特殊脚手架和高度超过20m的高大脚手架必须有设计方案。装饰施工用外脚手架使用荷载不得超过1960N;

  ③插口、吊篮、桥式脚手架及外挂架应按规定支搭,设有必要的安全装置。工具式脚手架升降时,必须用保险绳,操作人员须系安全带,吊钩须有防脱钩装置;使用荷载不超过1177N;

  c.室内装饰施工高处作业防护

  ①移动式操作平台应按相应规范进行设计,台面满铺木板,四周按临边作业要求设防护栏杆,并安装登高爬梯;

  ②凳上操作时,单凳只准站一人,双凳搭跳板,两凳间距不超过2m,只准站二人,脚手板上不准放灰桶;

  ③梯子不得缺档,不得垫高,横档间距以30cm为宜。

篇4:公建装饰工程项目安全管理办法(4)

  公建装饰工程项目安全管理办法(4)

  四、安全用电要点

  现场安全用电规则:

  1)在任何用电范围内,均需接受电工的管理、指导,不得违反;

  2)严禁一制多机(或工具)用电;

  3)一切电线接头均要接触牢固,严禁随手接电,电线接头严禁裸露空间;

  4)一切临时电路均要在2m高度以上,严禁拖地电线长度超过5m;

  5)任何拖地电线必须做好防水、防漏电工作;

  6)每一工作小区(分区)设一漏电保护开关;

  7)照明灯泡悬挂,严禁近人及靠近木材、电线、易燃品;

  8)一切金属外壳的机具均设地线接地;

  9)凡用电工种均须配备测电笔、胶钳等常用工具,严禁任何危险操作;

  10)手持电动工具均要求在配电箱装设额定工作电流不大于15mA,额定工作时间不大于0.15s的漏电保护装置,电动工机具定期检验、保养;

  11)每台电动机械应有独立的开关和熔断保险,严禁一闸多机;

  12)电工须经专门培训,持供电局核发的操作许可证上岗,非电气操作人员不准擅动电气设施,电动机械发生故障,要找电工维修;

  13)施工现场内一般不架设裸导线。现场架空线与施工建筑物水平距离不小于10m,与地面距离不小于6m,跨越建筑物或临时设施时垂直距离不小于2.5m;

  14)各种电气设备均须采取接零或接地保护。单相220V电气设备应有单独的保护零线或地线。严禁在同一系统中接零、接地两种混用,不准用保护接地做照明零线。

篇5:公建装饰工程项目安全管理办法(5)

  公建装饰工程项目安全管理办法(5)

  五、现场保卫工作

  1)装饰工程施工现场必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确定具体人员负责保卫工作,有总、分包单位的工程,实行总承包单位的保卫工作责任制,建立保卫工作领导小组,与分包单位签订保卫工作责任书,各分包单位应接受总承包单位的统一领导和监督检查。

  2)装饰工程施工单位应根据工程规模,建立保卫、消防组织,配备保安、消防人员。

  3)施工组织设计要有保卫、消防措施方案及设施平面布置图,重点工程、重要工程和建筑面积在10000㎡以上的大工程,应制定治安保卫和消防工作方案。

  4)施工现场要建立门位和巡逻护场制度,护场守卫人员要佩带执勤标志。重点工程、重要工程要实行凭证件出入制度。

  5)要加强对包工队的管理,掌握人员底数,签订治安消防协议。非施工人员不得住在施工现场,特殊情况要经保卫工作负责人批准。

  6)更衣室、财会室及职工宿舍等易发案部位要指定专人管理,制定防范措施,防止发生盗窃案件。严禁赌博、酗酒,传播淫秽物品和打架斗殴。

  7)锅炉房、变电室、泵房、大型机械设备及工程的关键部位和关键工序,是现场的要害部位,要制定保卫措施,确保安全。

  8)料场、库房的设置应符合治安消防要求,并配备必要的防范设施。贵重、剧毒、易燃易爆、放射性等物品,要设专库专管。建立存放、保管、信用、回收制度,做到帐物相符。职工携物出现场,要开出门证。

  9)做好成品保卫工作,制定具体措施,严防被盗、破坏和治安灾害事故的发生。

  10)施工现场发生各类案件和灾害事故,要立即报告有关部门并保护好现场,配合公安机关查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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