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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酒店室内精装修项目工程实施计划:施工技术管理

编辑:物业经理人2018-12-15

  大酒店室内精装修项目工程实施计划:施工技术管理

  八、施工技术管理制度

  我们从以下方面,建立施工技术措施管理制度,确保工程顺利完工。

  A、总体管理制度

  1、首先建立健全施工管理组织机构,全面管理指导施工,各个部门及岗位均明确职责、权限、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职责分明。

  2、执行我公司的质量手册、程序文件,一切工作均按程序文件的要求同,并结合监理的要求去做。

  3、做好文件和资料的管理工作,施工中各种记录表格按甲方要求的格式进行,对设计图纸、会议纪要、变更设计、来往文件设专人进行文件管理,甲方、监理的文件由专人统一办理,做好收、发、管、存、归档的工作。

  4、次工程的材料采购按ISO9002标准的规定管理,材料采购前必须对材料供应方进行评定审查,货比三家,将选择的材料供应方的资料及拟购材料的质量规格、合格证、检验证书等甲方和报监理工程师审批,批准后再进行采购。采购的材料进场后必须按规范的要求进行抽样检验试验,合格后才能使用。对于甲方提供的材料,同样要求甲方提供有关的质量合格资料,进场后设备检验试验合格后才能使用,如有不合格报甲方处理。材料进场检验试验后作好标识工作,防止材料的混用、错用、调乱,做到材料的管理井井有条。

  5、加强施工过程的全面控制

  本工程设立负责质量保证工作的专职质保员和负责质量检验工作的专职质量检查员,从每一个工序起抓好质量保证和质量检验工作。

  (1)首先组织全体施工人员学透、熟悉施工图纸,对图纸上存在的问题及时向甲方或设计单位反映、防止出现差错,要求甲方、设计单位做好设计技术交底工作,以便按设计的要求、设计的意图去施工。

  (2)建立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和审查制度,工程开工前,将我单位技术主管部门批准的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报送监理工程师审核。对于重大或关键部位的施工,以及新技术材料的使用,我施工单位提前一周提出具体的施工方案、施工技术保证措施,以及新技术材料的试验,鉴定证明材料呈报监理主管工程师审批,经批准后以此为依据来指导施工。

  (3)做好开工前的施工技术交底,填写开工报告搞好各个施工工序的控制。每个工序开工前做好各方面的准备,先报监理工程师批准才能开工。每个工序完成后进行自检,自检合格后再报监理工程师检验。上道工序检验不合格下一道工序不准进行,以保证每道工序的质量均符合要求,不留隐患。隐蔽工程必须报监理工程师检验合格签证后才能覆盖。

  (4)对重要的、关键的工序或甲方指定的项目在全面开始施工前先作典型施工,以取得合理的方法、数据来指导全面的施工。

  (5)施工中投入足够的机械设备来保证施工的顺利进行和使施工质量得到保证,对施工机构设备做好管理、保养、维护工作,以保证其最佳的工作状况。

  (6)施工人员在施工前均经过培训学习后才上岗,对于有不同要求的技术项目及特殊工种的人员(如电焊、电工等)经学习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

  (7)建立健全技术复核制度,在认真组织进行施工图会审和技术交底的基础上,进一步强化对关键部位和影响工程全局的技术工作的复核。工程施工过程,除按质量规定的复查、检查内容进行严格的复查、检查外,在重点工序施工前,必须对关键的检查项目进行严格的复核。建筑物的定位轴线、标高;特殊项目大样图的形状、尺寸;以及其它需要复核的项目。杜绝重大差错事故的发生。

  6、做好施工全程的检验试验工作

  (1)所有用于本工程的试验检验、测量仪器设备均要经过有关计量检测部门检验合格才能使用,并且有专人负责。

  (2)对用于本工程的结构材料进场后,必须经检验试验合格后才能合用,对施工过程的产品的检验和试验将配合施工过程进行,并请甲方和监理工程师认可批准。此外,按国家规定的比例,对有关材料送质监站等单位检验。

  7、做好质量记录文件的管理工作,各种质量记录在施工过程中及时填写监理工程师审核签证,并妥为保存。

  B、各分项工程施工前有技术交底

  1、各分项工程及各专业工程在施工前由各专业工程师编制好施工质量保证预控方案,并交甲方主管工程师审核批准。

  2、各分项工程施工前,各专业工程师必须对工人交代工程师施工要点和操作规程,并下达分项工程施工技术交底单。

  C、严格执行"三检制"和"例会制"

  1、每天下班前由各专业工程总管领导各班组对当天施工项目进行自检,发现质量问题立即返工,并作好质量记录。

  2、每周末,项目经理组织各专业工程总管相互检查、评比考核、发扬成绩、纠正缺点。

  3、对隐蔽工程的每道工序进行严格验收,作好验收记录,并请甲方及有关主管部门签证认可。

  4、每周日下午,工程指挥部会同甲方工程负责人召开现场例会,检查本周工作,研究和布置下周工作;对工地出现的问题,提出解决办法并及时整改。

  D、施工测量准确

  1、对所有施工的测量仪器,要按计量要求定期到指定单位进行校定,施工过程中,如发现仪器误差过大,即立即送去修理,并重新校定,精度满足要求后,方可使用。

  2、对设计单位的交付的测量资料进行检查、核对,如发现问题要补测加固,并通知设计单位和现场监理。

  3、施工基线、水准点,测量控制点,定期半月校核一次。各工序开工前,校核所有的测量控制点。

  E、把好材料关

  1、严格按设计要求选定材料样板,并送甲方及设计师签证认可。样板及签证单一式三份,一份存放于招标方材料部,一份存放于招标方项目部,一份留施工方项目部。

  2、本工程所需的主要材料,公司材料部采购人员亲赴厂家选材、订货和验收,从而保证主要材料的绝对优质。

  F、加强监理力度

  公司设专职内部质量监督检查员,对本项目工程施工质量、材料、进度、安全、文明施工等进行全面检查、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定期把工地现场调查表送交甲方和工程指挥部,由他们填写反馈意见后传真给公司总工室,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使工程质量得到有效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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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房地产公司工程施工技术、质量管理

  房地产公司工程施工技术、质量管理

  第一节 责权划分

  一、建设单位

  1、协调施工、监理、设计单位的关系。

  2、根据国家的有关标准、规范、规程、规定、设计文件、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承包合同对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的工作质量和施工质量进行检查。对不符合国家规定和设计的行为提出整改要求。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均应按建设单位的要求改进工作。

  二、施工单位

  1、严格按照设计文件。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设计和国家标准、规范、规程施工,对施工质量负责。

  2、及时按建设单位和监理的指令改进工作,对建设单位及监理的书面指令应在建设单位及监理指定的期限内完成书面答复。施工单位有权拒绝建设单位、监理不正确的指令,但必须陈述"拒绝"的正当理由,并得到建设单位和监理的确认。在建设单位、监理坚持其指令必须执行时,其后果由坚持人负责。

  三、监理单位

  1、根据国家标准、规程、规范、规定、设计文件代表建设单位对施工单位的施工质量进行监理。对违反国家规定和设计文件的行为发出整改指令。施工单位无正当理由拒绝监理指令,监理可发出停工令。复工令亦由监理发出。

  2、确认施工质量。并对已确认的施工质量负责(但并不免除施工单位对施工质量的责任)。

  第二节 技术质量管理方针

  三全管理(全员、全过程、全方位)、预控为主、确保质量。

  第三节 技术质量管理体系

  一、建设单位、施工、监理都应根据本单位的具体情况,建立以总工程师为首的技术质量管理系统。

  二、管理系统的人员必须到岗,职责必须划分明确、管理到位。

  第四节 图纸收发和审核

  一、工程图纸及设计文件(包括设计变更)一律由建设单位档案员分发给施工单位项目经理部技术负责人(或档案员)以及监理工程师。

  二、各单位技术负责人应组织有关人员认真审查图纸。

  三、图纸审查要点:

  1、要尺寸、标高、位置、预留孔洞埋件是否正确。

  2、重要构造是否合理。

  3、图纸、文件是否互相矛盾。

  4、执行标准、规范是否明确。

  5、土建与安装的衔接有无问题。

  6、现在施工技术、装备、供应条件是否适应技术难点的特殊要求。

  7、有无危及安全的因素。

  第五节 设计交底

  设计交底由建设单位组织有关单位进行。设计交底的主要目的在于说明工程特征、了解设计意图、澄清图纸会审中的问题、更正图纸错误等。设计交底记录由设计单位整理,经建设单位、设计、监理、施工各方共同签署后建设单位分发有关单位。

  第六节 施工组织设计

  一、施工组织设计由施工单位编制。由监理单位组织施工、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等有关人员审核。

  二、 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工程概况;

  2、施工总平面图;

  3、综合计划:包括进度、材料、预制件、设备、劳动力、施工机具、临时设施计划;

  4、施工方法及技术措施;

  5、季节施工措施;

  6、质量保证措施;

  7、安全技术措施;

  8、环保及文明施工技术措施。

  三、施工组织设计的修改、批准程序要符合施工单位的管理制度,同时应通知建设单位、监理重大修改应由建立组织有关人员重新审定。

  第七节 技术交底

  由各单位技术负责人向各自的属下进行技术交底。尤其是施工单位的技术交底必须深入到基层,交底应有针对性,说明操作要点、质量标准和安全注意事项。

  第八节 施  工

  严格按照标准、规范、规程、设计文件,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施工。

  第九节 设计变更

  一、变更设计施工必须按设计变更图(通知)及洽商记录进行。

  二、施工中有下列情况由施工单位向监理提出,经建设单位同意后提交设计单位书面批准后可以变更施工。

  1、图纸错误

  2、合理化建议

  3、施工条件、材料规格、品种无法满足原设计要求。

  三、不影响结构建筑美观和使用功能的次要部位,可以在得到建设单位及设计人同意的前提下先施工,后补充洽商记录。

  四、设计变更图、变更通知、洽商记录是设计文件的组成部分,是监理的依据。

  第十节 材料检验

  一、主要材料、构件、配件、设备、仪表必须具备合格证、检验

  报告方可使用。新材料、新产品应具备鉴定证明、质量标准、使用说明和工艺要求方可使用。

  二、 对较大、无合格证、部位特别重要的材料、构件、配件、设备、仪表必须按规范、标准的要求由施工单位复验。

  三、建设单位、监理对材料、构件、设备、仪表产生疑问,可以抽样复验,复验合格由建设单位承担费用,复验不合格,施工单位承担费用,并严禁使用。

  第十一节 技术检验

  施工规程、规范和技术文件规定的技术检验(比如:强度、压力、绝缘、探伤等)一律按有关规定由施工单位进行,不得任意减少内容和降低标准。关键的检验应通知监理到场。施工单位应将检验报告提交监理审查登记。

  第十二节 隐蔽验收

  一、上道工序的工作结果被下道工序所掩盖,无法或很难进行再次检查;发生错误无法或很难弥补的工程部位,必须进行隐蔽检查合格后方准开始下道工序。

  二、监理单位必须事先按分项工程编制隐蔽验收部位计划表,表中应注明项目、部位、检查内容,并书面通知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

  三、工程进行到监理单位规定的隐检部位,施工单位在自己进行了技术复核、质量评定之后,准备好相应的档案资料和检验工(量)具,报请监理验收。

  四、隐蔽验收各专业人员都须参加,而且必须作出记录并有施工和监理代表签字确认。

  第十三节 中间验收

  根据施工组织设计要求对主体工程分层次、某一部分特殊工艺、特殊设备的分部工程完成之后,由建设单位召集施工、监理、设计联合进行验收,做出书面记录,后续的分部工程方可插入。

  第十四节 设备试运转

  一、具备下列条件方可进行试运转

  1、 安装工作完成,并经质量检验合格;

  2、技术文件规定的检验工作完成并合格;

  3、 试运转方案编制完毕;

  4、测试量具,工具齐备。

  二、试运转由施工单位主持实施,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参加。

  三、试运转记录应完整归档。

  第十五节 竣工验收

  一、竣工验收条件:

  1、合同规定的工程范围施工完毕,并达到质量标准;

  2、档案齐备,已通过监理、质监部门审核。

  二、竣工验收由质量监督站、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监理联合进行。

  三、竣工验收应填写验收单。

  第十六节 工程质量管理

  1、各施工单位应当认真贯彻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建立质量管理机构,设置专职质检员,建立质量责任制,强化工程质量管理,对各自施工工程范围的施工质量负责。

  2、施工单位应按照新修订的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系列规范的标准,控制工程质量,按照"验评分离、强化验收、完善手段、过程控制"的指导思想,采取有效的手段,加强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控制。施工单位项目经理为质量的第一责任人。

  3、业主要求总承包单位按照本工程的总体质量目标参与全部工程质量管理,总承包单位应按照总体质量目标,针对充分满足使用功能、设计效果和观感质量,全面提高工程质量整体水平的目的,提出合理化建议,各分包施工单位应给予配合执行。

  总承包单位配合监理单位加强施工单位自身质量管理能力,充分强化和调动各施工单位的质量意识和积极性,实现全员、全过程的质量管理。

  4、为了确保工程质量达到优质标准,每周至少定期一次由监理组织,业主、总包单位和各分包单位责任人参加质量检查,对各施工单位本周完成的工程质量进行评定,对不合格工程或质量隐患下达整改指令,并将评定结果在监理例会上通报。

  5、各分包施工单位应服从总包单位质检员的各项口头或书面的整改要求,对不服从管理的施工单位,总包单位应报业主和监理,经批准后可采取强制措施。

  6、各分包单位必须编制分项工程作业设计或施工方案,由总包单位报业主和监理单位审核后实施,方案必须符合工程总体质量目标要求。

  7、各分项分部工程所用原材料、成品、半成品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检验标准、设计和相关合同文件要求,材料进场时,提供产品合格证和有效质量证明文件,按照规定需要复检的材料,必须有施工单位和监理方见证取样,并送具有检测资质的单位检验。

  8、对施工单位私自更换工序做法及材料、成品、半成品的品牌或自行更换具有同样效能的材料的行为,一经发现监理单位将给予严厉处罚,并对已施工的部位予以返工处理。

  9、施工过程中的上一道工序未经验收,不得进入下道工序的施工,监理单位组织施工单位责任人对分项工程的工序节点和成品验收,验收时必须先向监理报验,并提前24小时向监理单位送报验材料。

  10、工程施工技术资料是施工质量可追溯的依据,各单位应该与工程同步,及时有效的整理,要求项目齐全,内容具体,手续完备,真实、准确、可靠。

  工程资料的填写按照国家标准《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筑工程施工统一用表》的规定整理填写。

  11、工程竣工时,施工单位必须交业主一套完整的竣工资料(包括音像资料),必须是原件,复印件必须字迹清晰,有关签字完整有效。

  第十七节 质量评定

  一、质量评定按《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按分项、分部和单位工程划分进行检验评定。

  二、质量评定由施工单位按标准规定组织相应的人员进行。施工单位自检核定合格报监理单位核准。

  第十八节 持证上岗

  一、需要持证上岗特殊工种,施工单位必须安排持证人员操作。

  二、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应随时检查特殊工种的持证情况,并有权停止无证人员工作或拒绝确认由无证人员进行施工的工程质量。

  第十九节 质量保证资料

  施工单位应按自治区建设厅的有关文件的规定整理质量保证资料。质保资料应在施工过程中及时整理,严禁写"回忆录"和编假数据。质量保证资料应报监理审查、登记、竣工后由施工单位整理成卷,一式三份报监理核定。

  第二十节 质量事故

  一、 发生质量事故,施工单位应立即通知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同时采取防止事故扩大的有效措施。

  二、质量事故不得擅自修补掩饰。施工单位需组织有关方面调查分析事故原因,写出书面方案报监理。经设计和监理同意后方可进行处理。

  三、事故处理完毕,施工单位应写出事故报告,报告应说明事故原因,

  处理方法和处理结果,并对处理结果进行检查、登记备案。

  第二十一节 计量

  一、施工使用的仪器、量具必须合格,并在规定的计量检定周期内使用。

  二、监理应对在用的量具的"检定合格证"进行检查、登记。

  第二十二节 分包工程质量

  分包单位的资质由建设单位和监理确定,分包工程质量由总包单位负责,分包单位的施工技术由总包单位出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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