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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项目部)安全工作例会制度

编辑:物业经理人2017-04-26

  公司(项目部)安全工作例会制度

  1目的和适用范围

  制定本制度,保证各种会议按照规定内容按时召开,以便按时完成各项安全工作。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项目部两级安全工作例行会议。

  2职责

  2.1公司安全例会

  2.1.1公司安全例会由经理或安全负责人负责主持。

  2.1.2安全保卫处负责组织会议,设专人作会议记录并保存。

  2.2项目部安全例会

  2.2.1项目部主任或安全负责人负责组织并主持会议。

  2.2.2项目部专职安全员负责会议记录并保存。

  3各级安全例会由以下人员参加

  3.1公司安全例会

  A经理或安全负责人;

  B工会主席;

  C各项目部主任或安全负责人、专职安全员;

  D工程技术、材料、行政处处长专门指派的人员以及安全保卫处所有不外出人员;

  E经理或安全负责人指定参加会议的人员。

  3.2项目部安全例会

  A项目部主任或安全负责人

  B同级工会负责人;

  C班长或副班长;

  D专职安全员;

  E项目部主任或安全负责人指定参加会议的人员。

  1各级安全例会主要内容

  4.1公司安全例会

  A各项目部和有关处室汇报前次例会以来开展的安全工作、安全施工(生产)情况、安全问题及突出安全事迹、近期工程情况;

  B安全保卫处通报前次例会以来安全巡检情况;

  C学习上级有关安全文件、指示;

  D根据上级要求结合本公司施工(生产)实际安排本公司安全工作;

  E公司经理或安全负责人及其他领导提出下一阶段安全工作重点要求。

  4.2项目部安全例会

  A检查、了解各施工项目或班组安全工作开展和安全施工情况,提出改进措施;

  B传达上级安全工作要求或学习上级下发的安全文件;

  C布置和指导班组安全工作。

  5各级安全例会的时间周期

  5.1公司安全例会,每月至少一次,每次时间不少于4小时。

  5.2项目部安全例会每月一次,时间不少于2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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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企业分管(专管)安全工作副厂长(副经理)安全生产职责

  企业分管(专管)安全工作的副厂长(副经理)安全生产职责

  一、协助厂长(经理)并对其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当好厂长(经理)的"安全"参谋,并对分管的安全工作承担与其职责、权限相应的领导责任;

  二、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法律法规、标准及规定;

  三、具体组织制订和审定本企业安全生产计划、劳动保护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四、组织企业开展职工安全知识、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培训和教育,实施"三级"安全培训制度,考核劳动保护工作;

  五、有权拒绝上级不条例安全生产的指令和意见;

  六、组织落实安全检查,消除事故隐患,改善劳动条件,完善防火防爆设施和设备;

  七、发生顺利地应采取果断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减少损失,同时报告上级领导。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认真处理;

  八、建立企业安全生产档案、记录。

篇3:公司(企业)安全工作管理办法

  公司(企业)安全工作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我公司安保部《安全工作管理办法》的指示精神,结合我段实际,切实把安全工作抓实抓好,确保安全工作目标完成,向安全要效益,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安全管理主要任务是,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政策法规,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文件精神,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确保安全生产,杜绝重大和特大安全责任事故,一般事故减少到最低限度。

  第三条 各单位要本着对党和国家高度负责的精神,站在政治的高度,保稳定,促发展,坚持抓生产必须抓安全的原则,强化管理,严格要求,从大处着眼,从小事做起,严抓细管,警钟常鸣,持之以恒,努力创造安全生产良好环境。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四条 段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是负责全段安全生产的管理机构,负责全段安全工作的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和表彰工作。段长主管,党总支书记分管,工会负责具体工作。

  第五条 基层各单位要层层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对本单位安全工作有领导、监督、检查、总结和表彰权。

  第六条 根据“抓生产必须抓安全”的原则,各级领导、各职能部门和安全管理人员要有明确的安全岗位责任制,做到层层有责任,事事有人管,做到分工不分家,齐心协力抓安全。

  第七条 各级安全组织的主要任务是:

  1、传达贯彻上级下发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政策法规及条令、条例。

  2、制定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及要点。

  3、结合本单位的实际及出现的新情况,制定修改和完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4、监督、检查安全制度、措施落实和安全生产基础设施准备等情况。

  5、负责本单位事故处理、统计和上报工作。

  6、负责本单位宣传教育和职工安全技术培训工作。

  7、组织召开安全分析会,分析研究安全形势、总结表彰安全生产工作中先进单位和个人。

  第八条 各单位安全员的主要任务是:

  8、做好具体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条令、条例和本单位制定的安全生产有关规定的落实。

  9、负责有关安全生产文件的上传下达,各级领导召开安全工作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

  10、负责草拟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总结安全生产各种材料,规划内业建设标准。

  11、负责日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组织职工积极开展安全生产各项有益活动。

  12、负责抓好先进典型的培养宣传和经验推广工作,增加知名度和透明度,充分发挥典型的榜样作用。

  13、负责指导基层安全生产工作,广泛收集听取群众意见,当好领导参谋和助手。

  14、协助领导处理本单位事故、统计和上报。

  15、对不利于安全生产的命令、安排等有制止和向上级反映的权力。在生产过程中,安全员有权制止违反操作规程的现象和行为。

  第三章规章制度的建设

  第九条 各单位要认真制定适合本单位生产性质的市处规定的七大安全生产g规章制度。

  第十条 安全教育制度。

  16、段每季搞一次专项安全教育,全年不少于4次;基层各单位每月搞一次专项安全教育,重要部位(厂、站、车队、分公司)每半月搞一次安全教育;各桥、涵、油路工地、养护作业班组要每天进行班前、班后教育。

  17、教育要切合实际,要采取多种形式如办班、板报、标语、口号等向全体职工和管理人员灌输安全生产的必要性和事故的危害性。

  18、要抓好职工的思想政治教育、劳动保护方针政策教育、安全技术知识教育、典型经验和事故教训教育。

  19、段每年要对全段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培训,经培训考试合格,段审核合格发证方可上岗。

  第十一条 安全检查制度

  1、安委会每季进行一次专项安全检查,还要开展不定期检查和临时检查。

  2、基层各单位要每月进行一次检查;养护分公司每半月进行一次检查,养护作业班组每周进行一次检查;拌合站、预制购件厂生产大忙季节、各种油库、材料库、施工工地每天检查一次。

  3、安全检查严格执行“谁主管、谁负责;谁检查、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

  4、安全检查内容包括:(1)查思想。主要指对安全工作的认识;(2)查现场。查安全设施是否齐全,各工种人员是否执行操作规程,有无违章指挥现象;(3)查隐患。查出隐患是否及时整改;(4)查制度是否健全,是否贯彻落实;(5)查管理体系是否齐全,管理手段是否可行。

  5、凡是专项安全检查,各单位领导要亲自带队,严格检查,不留任何死角,发现问题,及时指出,提出具体整改意见和要求,并要跟踪检查落实情况。

  6、厂、站、工地、分公司、养护作业班组,查出隐患,能够自己整改的应自己整改,应报段整改的要及时报段处理。

  第十二条 安全工作例会制度

  1、段及所属单位要做到逢会必讲安全,做到“五同时”即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时,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2、段班子每年要召开4次以上安全形势分析会,研究分析安全工作形势,传达贯彻上级文件精神,总结安全工作经验、查找存在问题及原因,研究解决问题的具体办法。

  3、安委会每年要召开3次以上安全会议,布置、指导、总结各种安全活动,提出要求,总结阶段安全工作。

  4、基层各单位每月召开一次安全会议,总结交流情况,查找问题原因,明确下步安全工作重点。

  5、段每年召开一次安全工作现场经验交流会,基层各单位每年召开2次以上安全工作现场交流会。

  6、安全工作会议要有详细的工作记录,字迹工整,保持完好。

  第十三条 安全责任制度

  1、安全工作实行网络管理模式,安全指标层层分解,逐级落实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使安全工作事事有人问,处处有人管。

  2、制定、修改、完善各级各类人员的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严格执行以岗设责,避免以人设责。

  3、要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按责任状内容认真抓好落实。

  4、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度,要一级抓一级,一级向一级负责,层层抓好落实,广泛形成横到边、竖到底的安全管理格局。

  第十四条 安全报表制度

  1、段及基层各单位负责报表的同志,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认真执行报表制度,做到报表要真实、及时,不瞒报、不漏报、不错报。

  2、段在每月5日前报市处人事科,基层各单位在月末报段工会。

  3、基层各单位必须按月报表,段实行报表扣分制,好的加分,差的减分,作为年终考核成绩内容的一项。

  第十五条 安全奖惩制度

  1、奖惩严明是抓好安全工作的强有力措施,安全奖惩制度必须坚持一个“严”字,决不能流于形式。

  2、段严格按责任状内容


考核基层单位负责人,坚决执行安全工作一票否决制,完成任务者奖,否则要罚。

  3、基层单位必须按责任状内容进行考核,对好的单位和个人要给予表扬奖励、差的单位和个人要给予严厉批评和必要的经济处罚。

  第十六条 安全档案制度

  1、各单位必须建立安全档案,安全档案要由专人负责。

  2、安全档案主要包括:有关安全生产文件的法规、条例、上级下发的安全生产文件,各级安全工作会议有关规定和本单位制定的规章制度,总结汇报材料和安全生产工作记录、安全生产检查记录等。

  第四章 公路工程安全管理

  第十七条 工程队和施工工地必须建立安全组织,工程队要设一名专职安全员负责安全内业工作。工地应设一名专(兼)职安全员,做到组织分工明确,密切协作,安全员必须高度负责,坚持在一线检查督促。

  第十八条 工程队专职安全员要制定完善适合本单位生产性质的各项规章制度,各类人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各工种安全操作规程,做到施工现场制度上墙,规范统一。安全生产工作记录和检查记录要认真详细,按要求坚持经常。

  第十九条 工程队安全员要搞好安全教育培训,特别是新上岗职工和临时工,签订有法律效力正式的安全合同,把提高职工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当作大事抓。

  第二十条 工地专(兼)职安全员要抓好工地安全基础设施工作,要有醒目的安全旗和醒目的危险警示标志,要有固定的安全标语牌和多面安全标语旗,大造安全氛围。

  第二十一条 杜绝以包带管,危险性较大的生产作业点要设专门安全监护人员,严禁违章指挥。

  第二十二条 拆旧桥及危险性较大的施工作业,要事先拿出施工方案报段,经段批准后方可施工。

  第二十三条 放炮作业时,必须做好危险区内安全警戒工作,同时核准装炮数和已爆数量,及时排除哑炮。爆破材料要按公安部门要求专人负责异地存放,并建立严格的审批出、入库手续,放炮员必须是懂技术、会操作、工作细心、持证上岗,否则不能担任此项工作。

  第五章公路养护安全管理

  第二十四条 道工上岗前,要根据生产、环境特点搞好班前安全教育,提出具体的要求。

  第二十五条 道工上路要着安全标志服、带安全帽,时刻警惕过往车辆。

  第二十六条 道工野外作业时,禁止班前喝酒,严禁在公路上打闹追逐,禁止扒

  乘运输车辆,路面铺料时,禁止道工站在车上随行随铺,回砂车作业时,车上要有“小红旗”警示标志,禁止超速行使作业。

  第二十七条 在傍山路面施工时,严格检查陡坡有无石块松动和裂缝,路面施工后,及时清理堆积杂物,保证路面畅通,采备沙石料时,禁止掏洞取砂,防止塌方伤人。

  第二十八条 抓好公路水毁修复工作,对险桥、险路地段要指定专人负责,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或排除隐患。

  第二十九条 认真做好雨季防汛工作,坚持“三雨上路”及时排除路面积水,防止水毁,要开好便道,设置明显的标志及便道绕行标志,确保行车安全。坚持以“雪”为令,及时铲除积雪,上好沙石料、防止车滑、保证公路畅通无阻。

  第六章车辆、设备安全管理

  第三十条 严格执行车辆、设备一、二、三级例保及大、中、修、报废更新制度,驾驶、操作人员要经常擦拭保养,确保车辆、设备完好率。

  第三十一条 驾驶员、操作手要自觉增强安全意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管理条例》及有关交通法规,严格遵守机械设备的操作规程,坚决杜绝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现象。

  第三十二条 严禁非驾驶员操作手上岗作业,严禁车辆、设备带故障运行,严禁驾驶员酒后开车,私自出车,开疲劳车、带病开车,开英雄车。

  第三十三条 段机关行政用车由段办公室统一调派。

  第三十四条 基层各单位正常业务、生产用车由基层单位调派。

  第三十五条 各单位车辆外借及县外出车必须经段长批准。

  第三十六条 各单位要与驾驶员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严格按责任状内容进行奖惩。

  第三十七条 人为造成车辆事故或损坏,要追究当事人责任,并承担经济损失。

  第三十八条 车辆维修要提前请示各单位办公室或主要领导,维修费定期结算、入帐。

  第三十九条 驾驶员不准给其它车辆或个人加油,否则,处以所加油料10倍罚款,情节严重的调离工作岗位。

  第四十条 县外及长途出车加油须经各单位办公室或主要领导批准。

  第四十一条 车辆燃油量根据行车里程核定,燃润材料费每月或每季核销一次。

  第七章要害部位安全管理

  第四十二条 各单位必须把要害部位的安全防范当做大事来抓,要指定专人负责,建立严格的制度,强化管理、抓好落实,经常组织检查,及时解决。

  第四十三条 汽、柴油库、材料库院内、闲人免进、禁止在院内吸烟,节假日,特别是春节,严禁放鞭炮烟花,巡逻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

  第四十四条 各单位要加大对安全生产资金的投入,配齐配全必要的消防器材,电线有老化现象,该换的换,该补的补,要确保消防器材的数量及质量。

  第八章各种事故及扣分标准

  第四十五条 交通事故。特大行车交通责任事故为0;行车死亡频率百万公里0.32人,事故频率百万公里5次;事故伤亡率百万公里2人。

  第四十六条 厂务事故。千人伤亡率为0;千人重伤率为0.2人;千人轻伤率为5人。

  第四十七条 扣分标准按段与各单位领导签订的责任状规定指标执行。

  第九章事故分类及处理

  第四十八条 事故分类及轻重伤划分按国家规定执行,任何单位不得有其它更改和变动。

  第四十九条 事故处理。

  1、交通事故的处理以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裁决书为准。

  2、厂务事故应根据《辽宁省职工因工伤亡事故处理条例》处理。

  3、其它有些事故可按上级有关文件和本单位有关规定处理。处理事故一定要公正公开、不留后患。

  第十章 奖励与惩罚

  第五十条 对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各项制度,完成单位规定的各项安全生产指标的单位和个人,要给予表扬和奖励。

  第五十一条 对因管理不善而发生的重大事故或未达到单位规定的安全生产指标的要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并行使安全否决权。

  第五十二条 对违章作业、冒险蛮干的事故责任者或玩忽职守、官僚主义、隐瞒事故、弄虚作假的领导及管理干部,由所在单位视情节轻重和损失程度,给予必要的行政处分及经济处罚。

  第五十三条 段与基层各单位签订的安全工作责任状实行风险抵押金制度,对未出现事故并完成段规定的安全生产指标的单位给予奖励,出事故的单位除风险抵押金不予退回外,还根据责任与情节,对单位一把手,主管安全的领导、安全员分别进行罚款。

  第五十四条 发生人身伤亡事故或造成经济损失数量较大的单位,段要追究领导者的责任。

  第十一章 附则

  第五十五条 各单位可根据本办法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适合本单位性质的安全管理办法。

  第五十六条 本办法由段工会负责解释。

  第五十七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行,在执行中有与上级规定相抵触的按上级规定执行。

篇4:矿山工程公司安全生产例会制度

  矿山工程有限公司安全生产例会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确保安全工作行之有效地开展,发挥安全例会及时收集各部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动态、及时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的优势,科学有效指导安全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公司安全例会内容

  第一条 安全例会每月召开一次。时间为每月月初的第一个工作日,月初为较长节假日的会议召开时间前移。

  第二条 由安环部负责组织,生产副总主持召开。主要参加人有总经理、各副总经理、总会计师、各车间主任、安全员、企管、生产、供应、销售、行政部等有关人员。参会人员因故不能按时参加的,应及时请假,经生产副总经理同意批准后不参加或由部门副职参加。

  第三条 主持安全例会的人员应全面掌握安全工作情况,及时解决会上提出的问题,使安全例会真正发挥作用。

  第四条 安全例会上传达学习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以及上级指示精神,总结上个月的安全工作,布置下个月的任务,同时利用安全例会交流各部门工作经验。

  第五条 各部门参加例会的人员在参加会议前,要全面了解本单位的安全生状况,存在的什么问题,要求协调解决哪些问题,要反映到会议上,以便决策、解决。

  第六条 参加会议后,要将会议精神,利用车间安全活动时间及时向本单位员工传达,对会上布置的工作要认真贯彻执行。

  第七条 安环部要有人记录会议内容,并存档保存。

  第三章公司安全例会内容

  第八条 车间主任每月主持召开一次安全会议,要进行安全讲话应结合本车间、岗位生产特点,机械设备状况,预防事故措施车间各种安全规程、制度、安全装置、工具及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方法,公司各车间、岗位发生过的事故及教训,外单位事故及教训,学习党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指示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提高广大员工对安全生产重大意义的认识和安全技术水平,提高自我保护意识,逐步使员工由"要我安全"到"我要安全"进而达到"我会安全"。

  第九条 例会主要具体内容

  (一)传达贯彻上级和公司领导有关指示,通报有关安全生产的文件精神。

  (二)检查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贯彻和执行情况。

  (三)分析研究事故发生原因,接受教训,提高防范措施。

  (四)进行有关安全技术、工业卫生的知识教育。

  (五)交流推广安全操作先进经验,进行防护用具、消防器材的实际操作示范。

  (六)发动群众提合理化建议,讨论解决安全工作中的缺陷与不足。

  (七)表扬安全生产中的好人好事,批批各种错误倾向。

  (八)会议内容要作记录存档。

  第四章工段(班组)安全活动

  第十条 常白班员工每周一定为班组安全活动日,倒班员工第一个白班定为安全活动日。

  第十一条 要充分利用安全活动日,认真组织员工学习贯彻公司、车间有关安全指示精神,进行安全教育,总结一周来班组安全情况,进行事故案例分析等。

  第十二条 安全活动要有记录

篇5:施工安全例会制度

  施工安全例会制度

  为了进一步搞好安全施工,强化安全意识,特制定本制度。

  1.1本制度适用于公司。

  1.2每次例会施工负责人和安全员必须参加,无故不参加者,将根据公司有关制度给予罚款。

  1.3会议内容

  1.3.1由项目经理主持会议。

  1.3.2传达上级部门有关文件及会议精神。

  1.3.3针对生产状况,学习有关安全规程和安全技术等。

  1.3.4各单位和项目部介绍本月的安全情况及事故情况,每次大型活动后交流经验。

  1.3.5布置下月安全工作及安全活动内容。

  1.4发放有关文件及材料:工程施工安全技术、安全简报、各类报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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