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污水管理制度(3)
医院污水管理制度(三)
一、专人操作污水处理装置,污水处理人员经过培训后持证上岗,并能正确掌握设备操作及相关卫生知识,负责设备的保养、维修,以保证其正常运转。
二、病人呕吐物、引流液、手术吸出液、检验科液体标本等污染液体消毒后倾倒入厕,进入院内污水处理系统。
三、污水处理设备自动定时定期对污水投放次氯酸钠进行消毒,污水处理人员每日测余氯含量两次,符合标准后方可排放,并做好记录。未经消毒或无害化处理的污水、污泥不得排放,清掏或作农肥。污水池内的杂物定期打捞后焚烧。
四、处理后的污水、污泥符合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和GB18466-20**《医疗机构污染物排放标准》,定期接受疾控中心和县环保局的监测,院感科开展自行监测工作。
五、后勤科每月对污水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院感科不定期抽查,检查结果与当月奖金挂钩,实行奖惩兑现。
采编:www.pmceo.cOm篇2:医院污水处理管理制度(3)
医院污水处理管理制度(三)
1、污水处理人员负责全院污水处理和消毒工作,严格遵守《环境保护法》,坚持先处理后排放,排放标准按GB18466-20**执行。实行24小时排放。
2、连续三次各取样500毫升进行检验,不得检出肠道致病菌和结核杆菌。
3、粪总大肠菌群数每升不得大于500个。
4、采用二氧化氯消毒时,总余氯量应在2-8毫克每升。
5、污水处理员要严格遵守自己的职责,遇到重大疑难问题及时向科长汇报。
篇3:县人民医院污水管理制度
人民医院污水管理制度
1、污水处理装置是医院用于处理污水的一项重要设施,医院应安排一名工作责任性强、不怕脏的人担任污水处理管理工作。
2、污水处理工作人员应熟悉污水处理的流程,掌握设备的性能和一般的维修技术,发现故障及时修理。
3、管理人员应经常检查督促污水处理工作人员的工作,发现情况及时处理,保证设备运行正常。
4、工作人员认真做好污水处理设备的各种记录,建立档案,做好漂浮物的无害化处理。
5、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委托的社会化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