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氯气使用操作规程

编辑:物业经理人2017-04-26

  氯气使用操作规程

  一、氯气领用、保管、使用严格执行:双人保管、双人发放、双人领用、双帐本(发放单位和领用单位)和双锁,做到日清月结,帐物相符,贯彻谁领用谁负责,危险品到哪里责任到哪里的原则;

  二、氯气使用场所严禁非工作人员进入;

  三、氯气操作人员在操作使用过程中必须按要求穿着公司配发的防酸工作服,配戴防毒面罩;

  四、严禁氯气钢瓶直接与反应容器连接,中间必须连接汽化减压装置;

  五、氯气钢瓶使用前必须检查所有管道、阀门是否完好;无老化、泄漏、无法开启(关闭)等现象;

  六、使用前必须开启通风系统,保证空气的流通;

  七、氯气钢瓶阀门的开启(关闭)必须使用专用扳手,扳手不得移做他用;开启瓶阀要缓慢操作,关闭时亦不能用力过猛或强力关闭。

  八、氯气生产、使用、贮存、运输车间(部门)负责人(含技术人员),应熟练掌握工艺过程和设备性能,并能正确指挥事故处理;

  九、氯气泄漏时,现场负责人应立即组织抢修,撤离无关人员,抢救中毒者。抢修救护人员必须佩带有效防护面具;

  十、使用完后必须关紧所有阀门,待残余氯气完全吸收排放完成后,方能离开。

  十一、氯气钢瓶与反应容器间的连接管道(乳胶管30天、塑料管60天)必须定期检查、更换,并登记记录;

  十二、定期清除滞留在反应容器内反应生成物,消除堵塞;

  十三、定期检查更换(30天)氯气尾气吸收液,保证氯气尾气的有效吸收;

  十四、定期检查防护用品,保证防护用品的有效可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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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公司生产调度管理规程(二)

  公司生产调度管理规程(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适应公司的生产经营特点,改善和加强生产调度工作,以严密地组织生产经营活动,提高经济效益,促进公司经营目标的实现,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调度室是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的组织、指挥、协调和调配中心。在直接上级的领导下实行调度室经理负责制,主要行使生产、施工、物资供应、货物运输、动力、安全环保等日常经营活动的指挥权。

  第三条调度工作实行生产经营型调度,调度人员要全面了解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对企业生产经营活动进行合理安排和协调,以使生产经营达到高效率。

  第四条调度工作的基本任务是以生产经营为依据,以完成工作计划和提高经济效益为目标,科学地、均衡地、协调地组织生产作业,并及时发现、研究和处理出现的问题,确保生产作业计划的全面完成。

  第五条生产调度工作必须妥善处理产量与质量、速度与效益、生产与设备、生产与安全等关系。

  第六条调度工作要注重信息传递手段和方法的改进,保证调度指令及信息反馈的及时、准确与可追溯性。

  第七条调度人员必须遵守和执行企业内部的规章制度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在非紧急情况下不得随意和违规指挥。

  第二章职责

  第八条根据公司的经营计划和年、季、月度销售计划以及其他任务要求等信息资料,制定年、季、月度生产作业计划和辅助生产作业计划,并分阶段组织安排生产作业。

  第九条掌握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状态,及时采取措施消除生产作业中的脱节失调和出现的异常现象,确保各项工作的全面顺利完成。

  第十条建立健全调度台帐和统计台帐,准确记录调度指令的下达和执行情况以及生产运营的实际情况;收集、整理、汇总年、季、月度生产运营统计资料及报表,按时报送有关领导或部门。

  第十一条 按期或适时召开调度会议,了解和听取有关职能科室、车间对生产作业情况的汇报;分析研究生产作业计划执行情况和其间存在的问题,平衡协调作业进程,及时形成解决问题的实施方案,确保调度指令的准确可行。

  第十二条 经常深入现场,检查生产车间和有关职能科室执行生产调度会议决议的情况,督促其按期完成工作任务;加强有关职能部门的联系,及时沟通情况,密切配合,解决好生产经营活动中出现的问题。

  第十三条 熟悉掌握本厂的生产工艺、生产能力、设备状况,经营情况和有关的操作规程、安全规程、规章制度等,明确了解与有关部门业务联系的程序和规定,以使调度工作做到合理有序,准确得力。

  第十四条 重点掌握原材料储备及计划、设备检修,电汽平衡及用工状况等,确实做到综合平衡提高生产和经济效益。

  第十五条 对于影响生产、质量、安全等的关键环节如供电、供汽、危险物品的储运等,调度室要实行统一调度,集中控制。

  第十六条 负责内部公务车辆的管理与调派工作;负责物资供应和货物发运所需外调车辆的联络与规范管理;负责物资采购和外委加工的审核。

  第十七条 高度重视生产作业当中的安全问题。调度室专设安全管理负责人,全面管理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并在各安全控制网点指定安检员,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第十八条 安全管理负责人要认真学习安全管理知识,组织有关部门科室做好安全生产规划,逐步完善安全生产基础,规范安全制度,明确安全保障措施。

  第十九条 在综合管理部的配合下,加强职工安全思想教育和培训工作,提高公司全体员工的安全防范意识,明确设定安全重点控制环节,严防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

  第二十条 调度室在履行调度职责的同时,应依据岗位职责要求对下属职能科室、车间的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考核;发现问题应了解原因并及时予以辅导或责令改正;以促进管理基础的建立和完善,保障调度工作的有效运行。

  第二十一条 调度室要严格把握好可能影响到公司重大利益的各种工作程序和管理控制程序,特殊情况应主动予以协调,妥善处理。

  第二十二条 负责办好公司领导交办和各种会议临时决定的其他事项。

  第三章职权

  第二十四条 公司调度系统实行二级调度,调度室直接调度至直属科室和车间,二级调度由有关负责人兼职;但生产班组和施工队在业务上需要时应同时接受调度室和其直接主管的指挥;协调工作由调度室负责。

  第二十五条 调度室根据工作的需要,有权要求有关职能部门提供必要的资料、数据、情况(包括统计数字、原始记录、工艺布置和流程图以及电、水、汽管线的位置图、生产工作报告等)。

  第二十六条 调度指令一经下达必须执行。有关主管负责人或专业部门,应及时向调度室提供对工作计划或实施方案进行临时调整的需要和情况;并有责任向调度室汇报作业计划的执行情况和出现的其他异常情况。

  第二十七条 调度室发现违章作业现象,有权直接制止,并及时通知违章作业者的直接负责人予以处理。对重大问题可直接提交综合管理部处理或向公司领导报告。

  第二十八条 调度室有权撤消下级调度不符合生产规律或不利于综合平衡的决定,

  下级调度必须服从。下级调度如有不同意见,可提请有关领导裁定;但在未裁定之前,必须按调度室的决定执行。

  第二十九条 调度室在认为必要时,有权用调度命令或调度通知的方式,责成有关方面限期解决某些问题。在紧急情况下,有权指挥和调度本企业各车间及有关职能部门的人力、物力、工具和设备等,有关方面必须执行。

  第四章调度工作制度

  第三十条 建立生产作业计划执行进度汇报制度。下级科室、车间必须按规定规定的调度内容和时限,向调度室汇报生产作业完成情况。

  第三十一条 各级调度人员要认真细致地进行工作,凡属职责范围内的问题应自行处理或解决。对本单位 确实无能力解决或需要有关发面配合才能解决的问题,应逐级上报。

  第三十二条 建立紧急情况报告制度。在生产作业过程中出现重大质量事故、设备事故、人身事故、自然灾害或生产关键部位出现问题等情况时,要及时向调度室报告。调度室在向公司领导报告的同时,应组织力量,采取适当措施防止事态的发展或扩大。对需要保护现场的,必须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

  第三十三条 建立调度会议制度。每周至少开一次碰头会,每月召开一次总结会。调度室应以“会议纪要”或“调度通知”的形式,将会议形成的决议及时传达到有关单位,并负责督促检查执行。

  第三十四条 建立调度值班和交接班制度。生产期间调度室至少留值一名调度员,负责生产调度工作;掌握生产作业情况做好值班记录,报告和处理生产调度中出现的紧急情况。值班人员更换或夜间值班必须对有关情况及遗留问题进行交接。

  第三十五条 调度员必须明确当班的工作任务,要把坐班调度和巡回检查两种工作方法结合起来进行工作,并及时沟通情况。

  第三十六条 巡回检查的调度员的任务是深入现场调查研究,协助车间和工人解决问题。检查生产情况的同时,对劳动纪律、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设备管理等情况也要进行相应的检查。

  第三十七条 对于下列人员和情况,调度室可直接提请综合管理部予以奖励或惩处:

  1、奖励:(1)及时发现并避免重大设备或人身事故发生的;(2)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提出合理化建议并被采纳,经核定明显有益于提高经济效益的。

  2、惩处:(1)不服从生产调度指挥,造成生产过程失调和经济损失的;(2)违反规程,在生产中造成重大事故的;(3)严重违章作业,劝告制止无效的。

  第三十八条 调度人员要坚持原则,作风正派,严于律己,敢于负责,能够准确及时地反映或处理生产经营中出现的问题。能够深入现场调查研究,密切联系群众,讲究工作方法,善于发扬团结协作的精神。

  第三十九条 公司在综合管理部的组织下,要有计划、有步骤地对调度人员进行技术、业务培训;不断提高调度人员的技术业务水平和组织能力。

  第五章附则

  第四十条调度室可依据本规程制定调度管理的实施细则。

  第四十一条本规程由总经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篇3:化验室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化验室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1、化验员必须认真学习有关的安全技术规程,了解设备性能及操作中可能发生事故的原因,掌握预防和处理事故的方法。发生事故时,应先切断电源、气源,抢救人员,排除事故。

  2、化验室应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全体人员应掌握一定消防知识及技能,正确使用消防器材,发现火险隐患及时报告处置,发生火灾主动扑救,及时报警(电话119)。

  3、化验人员应准确记住化验室供电、供水、供气的总闸和分闸的位置,开启和关闭的方向。

  4、工作时应穿工作服,长发要束起,进行有危险性的工作时要正确使用防护用具。

  5、进行检验工作时,必须首先检查工作环境,确认周围无影响工作的物品,无易燃易爆物品,电源连接符合要求。

  6、仪器设备、设施离周围物品、墙壁等保持安全距离10cm。

  7、危险化学品应妥善放置在干燥、通风的室内或药品库。化验室对易燃易爆物品应限量、分类存放;怕光、怕热的药品和试剂,远离光源、热源,并采取避光贮存;剧毒品应双人双锁保管,检验后使用的剩余部分应及时退库;一切有害物品或挥发性物质应保存于密闭容器内,存放于通风良好的地方。

  8、化验室库房内严格限制明火,各种物品分区存放,尤其纸张类可燃物应集中存放,以防引发火灾。

  9、试剂瓶必须贴有与内容相符的标签。药品配制人需在试剂瓶上标明试剂名称、试剂浓度、配制时间、配制人。标准溶液应标明试剂名称、试剂浓度、标定日期、有效日期、标定人。配好的试剂无特殊贮存要求的可直接放在试剂架上,需低温保存的试剂应放在冰箱中保存。

  10、工作中不要使用不知其成分与性质的物品;在取用腐蚀性、刺激性物品时,应正确配戴防护用品;取放加热物品时,应用夹子,避免人手直接接触,加热时避免加热液体对准他人。

  11、不得用手直接接触化学危险物质或用口尝、直接鼻嗅的方法鉴别药品。

  12、进行易燃、有毒和刺激性气体分析实验时,应在通风良好的通风橱中进行;进行易挥发、易燃物质的实验时,应远离热源,并尽可能在通风橱中进行。

  13、加热含高氯酸或高氯酸盐的溶液,防止蒸干和引进有机物,以免产生爆炸。

  14、使用酒精灯要远离易燃物品,酒精的加入量不允许超过容积的2/3,火焰确实熄灭后方可添加酒精;不可用口吹灭,须用灯帽盖灭或用湿布盖灭;严禁灯与灯对火。

  15、稀释浓硫酸的容器,烧杯或锥形瓶要放在盛有凉水的盆中,只能将浓硫酸慢慢倒入水中,不能相反!必要时用水冷却。

  16、玻璃管与胶管、胶塞等拆装时,应先用水润湿,手上垫棉布,以免玻璃管扎断伤手。

  17、不得把含有大量易燃易爆溶剂的物品送入烘箱和高温炉中加热,不得把有机溶剂放入冰箱内。

  18、化验员在操作中不得离开工作岗位,必须离开时要委托能负责任者看管。

  19、仪器有异常响动时,应立即停止使用,查明原因排除隐患后,再启动。

  20、搬动高压容器或易碎物品时,应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避免震动、撞击。

  21、使用用电设备时,要遵守安全用电规程,不准使用绝缘损坏或老化的电气设备,保持电源线及电气设备的干燥。如发现打火花、焦糊味等,应立即切断电源。

  22、通风橱内不应有电源插座。库房电闸箱要使用金属外壳,注意防尘,易燃、腐蚀性药品远离电源、电线。

  23、电线线路或设备起火时,应立即切断电源,通知设备管理部门进行维修,灭火时切忌用水;有机溶剂着火,应用CO2灭火器或沙土、湿布盖灭,绝不能用水直接灭火。

  24、腐蚀性药品洒在皮肤、衣物或桌面时,应立即用湿布擦干,然后再用相应的弱酸、弱碱清洗,最后用水清洗。

  25、微生物实验中一旦发生意外,如吸入菌液、划破皮肤、细菌污染实验台面或地面等时,应立即说明并及时处理。

  26、药品不慎沾在手上,应立即清洗,以免误食入体内。如有意外出现中毒现象,应立即送往医院或打"120"电话求救。

  27、化验完毕后,将用过的仪器、试剂放回原处,清理实验台。禁止乱倒试剂、废液,废物应倒在指定地点,并要定期将有毒害的废物按规定妥善

  处理。下班时,关闭水、汽、电、门、窗。

  28、外部人员不得随意进入化验室(领导批准的与客户合作关系的除外)。

篇4:配电室安全技术规程

  配电室安全技术规程

  1、值班电工必须持低压进网作业操作证与高压操作证进行上岗作业并具备必要的电工知识,熟悉安全操作规程,熟悉供电系统和配电室各种设备的性能和操作方法,并具备在异常情况下采取措施的能力。

  2、值班电工要有高度的工作责任心,严格执行值班巡视制度,倒闸操作制度、工作票制度、安全用具及消防设备管理制度和出入制度等各项制度规定。

  3、允许单独巡视高压设备及担任监护人的人员,应经动力部门领导批准。

  4、不论高压设备带电与否,值班人员不得单人移开或越过遮栏进行工作。若有必要越栏时,必须有监护人在场,并符合设备不停电时的安全距离。

  5、雷雨天气需要巡视室外高压设备时,应穿绝缘鞋,并不得靠近避雷器与避雷针。

  6、巡视配电装置,进出高压室,必须随手将门锁好。

  7、与供电单位或用户(调度员)联系,进行停、送电倒闸操作时,值班负责人必须核对无误,并且将联系内容和联系人姓名作好记录。

  8、停电拉闸必须按照油开关(或负荷开关等)、负荷侧刀闸、母线侧刀闸(或退出隔离手车)的顺序依次操作。

  9、高压设备和大容量低压总盘上的倒闸操作,必须由两人执行,并由对设备更为熟悉的一人担任监护人。远方控制或隔墙操作的油开关和刀闸(和油开关有连锁装置的)可以由单人操作。

  10、用绝棒拉合高压刀闸或经传动杆拉合的高压刀闸和油开关,都应戴绝缘手套。雨天操作室外高压设备时,应穿绝缘靴。雷电时禁止进行倒闸操作。

  11、带电装卸熔断器时,应戴防护眼镜和绝缘手套,必要时使用绝缘夹钳,并站在绝缘垫上。

  12、电气设备停电后,在未拉开刀闸和做好安全措施以前应视有电不得触及设备和进入遮栏,以防突然来电。

  13、施工和检修需要停电时,值班人员应按照工作票制度做好安全措施,包括停电、验电、放电、装接地线、装设遮栏和悬挂标示牌,会同工作负责人现场检查确认无电,并交待附近带电设备位置和注意事项,然后双方办理许可开工签证,方可开始工作。

  14、工作结束时,工作人员撤离,工作负责人向值班人交待清楚,并共同检查,然后双方办理工作终结签证后,值班人员方可拆除安全措施,恢复送电。

  15、高压设备停电工作时,距离工作人员工作中正常活动范围小于0.35米时必须停电,距离大于0.35米但小于0.7米,设备必须在与带电部分不小于0.35米的距离处设牢固的临时遮栏,否则必须停电。带电部分在工作人员的后面或两侧无可靠措施者也必须停电。

  16、停电时必须切断各回线可能来电的电源。不能只拉开油开关或真空开关进行工作,而必须拉开刀闸或退出隔离手车,使各回线至少有一个明显的断开点。变压器与电压互感器必须从高低压两侧断开。电压互感器的一、二次熔断器都要取下,油开关或真空开关的操作电源要断开,刀闸的操作把手要锁住。

  17、验电时必须用电压等级合适并且合格的验电器,在检修设备时出线两侧分别验电。验电前应先在有电设备上试验证明验电器良好。高压设备验电必须戴绝缘手套。

  18、当验明设备确已无电压后,应立即将检修设备导体接地并互相短路。对可能送电至停电设备的各接线或可能产生感应电压的部分都要装设接地线。接地线应用多股裸软铜线,截面不得小于25平方毫米。接地线必须使用专用的线夹固定在导体上,装接地线时应先接接地端,再接停电的导体端,拆除时的顺序与此相反。装拆接地线时都应戴绝缘手套。装拆工作必须由两人进行。不许检修人员自行装拆和变动接地线。接地线应编号并放在固定地点,装拆接地线应做好记录,并在交接班时交待清楚。

  19、在电容器回路上工作时必须将停电的电容器逐个放电,放电后接地。

  20、在一经合闸即可送电到工作地点的开关和刀闸操作把手都应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的标示牌,工作地点两旁和对面的带电设备遮栏上和禁止通行的过道上悬挂"止步、高压危险"的标示牌。

  21、线路经用户检修要求停电时,值班人员应采取安全措施,然后通知对方负责人开始工作并进行登记,工作结束后必须接到原负责人通知方可恢复送电。严禁约时停、送电。

  22、在带电设备附近工作时,必须设专人监护。带电设备只能在工作人员的前面或一侧,否则应停电进行。

  23、低压回路停电检修时应断开电源,取下熔断器。在刀闸操作把手上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的标示牌。

  24、低压设备带电工作时,应设专人监护。工作中要戴工作帽,穿长袖衣服,戴绝缘手套,使用有绝缘柄的工具,并站在干燥的绝缘物上进行工作。相邻的带电部分,应用绝缘板料隔开,严禁使用锉刀、金属尺和带有金属物的毛刷、毛掸工具。

  25、在带电的电流互感器二次回路上工作时,要严防电流互感器二次开路产生高电压。断开电流回路时,必须使用短路线在电流互感器二次的专用端子上短路,严禁用导线缠绕。工作中不得将回路的永久接地点断开。工作时必须有专人监护,使用绝缘工具,并站在绝缘垫上。

  26、发生人身触电事故和火灾事故,值班人员应不经联系立即断开有关设备的电源,以进行抢救。

  27、电器设备发生火灾时,应该用四氯化碳、二氧化碳灭火器或1211灭火器扑救。变压器着火时,只有在周围全部停电后才能用泡沫灭火器扑救。配电室应加设鼠笼、粘鼠板,防止鼠害。

篇5:变配电岗位安全操作技术规程

  变配电岗位安全操作技术规程

  (一)、基本要求

  1、配电屏四周的维护走道净宽应保持规定的距离,各走道均应辅上绝缘胶垫。

  2、高压室禁止无关人员进入,在危险处应设防护栏,并设明显的告警牌"高压危险,不得靠近"字样。

  3、高压室各门窗、地槽、线管、孔洞应做到无孔隙,严防水及小动物进入。

  4、为安全供电、专用高压输电线和电力变压器不得搭接其它负荷。

  5、高压防护用具(绝缘鞋、手套等)必须专用。高压验电器、高压拉杆应符合规定要求,并定期做试验。

  6、高压维护人员必须持有高压操作证,无证者不准进行操作。

  7、变电室停电检修时,应报主管部门同意并通知用户后再进行。

  8、继电保护和告警信号应保持正常,严禁切断警铃和信号灯。

  9、断路器自动跳闸或熔断器烧断时,应查明原因再恢复使用,必要时允许试送电一次。

  10、熔断器应有备用,不应使用额定电流不明或不合规定的熔断器。直流熔断器的额定电流值应不大于最大负载电流的2倍。各专业机房熔断器的额定电流值应不大于最大负载电流的1.5倍。交流熔断器的额定电流值:照明回路按实际负荷配置,其他回路不大于最大负荷电流的2倍。

  11、引入变配电站的交流高压电力线应采取高、低压多级避雷装置。

  12、交流供电应采用三相五线制,零线禁止安装熔断器,除电力变压器的零线端接地外,用电设备和机房的零线端不许接地。

  13、交流用电设备采用三相四线制引入时,零线和保护地线不准安装熔断器,除电力变压器的零线端接地外,用电设备和机房的零线端应重复接地。

  14、电力变压器、调压器安装在室外时其绝缘油每年检测一次,安装在室内时绝缘油每两年检测一次。

  15、每年检测一次接地线和接地电阻,其电阻值应不大于规定值。

  16、停电检修时,应先停低压、后停高压;先断负荷开关,后断隔离开关。送电顺序则相反。切断电源后,三相线上均应接地线。

  17、电气作业人员必须经过国家权威机构进行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并按期进行复检。

  (二)、高压变配电设备的安全维护

  1、对高压变配电设备进行维修工作,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停送电工作应由值班人员操作,一人操作、一人监护,实行操作唱票制度。不准一人进行高压操作。

  ◆切断电源前,任何人不准进入防护栏。

  ◆在切断电源、检查有无电压、安装移动地线装置、更换熔断器等工作时,均应使用防护工具。

  ◆在距离10KV-35KV导电部位1m以内工作时,均应切断电源,并将变压器高低压两侧断开,凡有电容的器件(如电缆、电容器、变压器等,停电后应先放电再装接地线。

  ◆核实负荷开关确实断开,设备不带电后,再悬挂"有人工作,切勿合闸"警告牌方可进行维护和检修工作。警告牌只许原挂牌人或监视人撤去。

  ◆严禁用手或金属工具触动带电母线,检查通电部位时应用符合相应等级的试电笔或验电器。

  ◆雨天不准露天作业,高处作业时应系好安全带,严禁使用金属梯子。

  2、定期检测干式变压器的温升。

  3、与电力部门有调度协议的应接协议执行。

  4、高压变配电设备的维护项目及周期

  季:

  ◆清洁电缆沟,检查电缆有无外伤及发热。

  ◆堵塞漏水及小动物进入的孔洞。

  ◆检查修理信号灯、指示仪表,紧固二次线接头。

  ◆检查变压器风机和温度控制器。

  年:

  ◆检查各开关柜开关开合是否灵活,接线触头接触是否良好,二次线无松动脱落。

  ◆检查各接触器、熔断器接线是否紧固,弹片接触是否紧密可靠。

  ◆检查各母线接头、分支点、螺丝是否紧固,有无氧化。绝缘子、母线夹是否可靠,有无损坏裂纹等。

  ◆无功补偿电熔器有无损坏,放电灯、电容器、接触器、开关熔断器是否良好。

  ◆清扫开关柜,检查有无异物,绝缘是否良好。

  ◆检查各电流互感器接线是否松动、脱落,接地线是否良好。

  ◆检查零母线、地母线是否良好,各接零点、接地点螺丝是否松动,有无脱落、发热、烧焦等现象。对于自维的高压线路,每一年要全线路检查一次避雷器及其接地状况,供电线路状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三)、低压配电设备的安全维护

  1、人工倒换备用电源设备时,必须遵守有关技术规定,严防人为差错。

  2、要定期检查开关、母线、仪表、电熔器及各接头的状态是否正常,每季度进行一次熄灯检查,看插头、触点有无过热现象。

  3、加强对配电设备的巡视、检查。主要内容如下:

  ◆各开关、手柄、接触器、继电器位置是否正常,各种仪表指示是否正常,指示灯是否正常燃光。

  ◆各开关柜有无放电、打火、气味不正常等现象,熔断器是否烧断。

  ◆接头螺丝有无松动,有无发热细化和绝缘破损、烧焦变色等。

  ◆无功补偿电容器及充放电控制装置等是否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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