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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公司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制度

编辑:物业经理人2019-05-05

  电子有限公司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制度

  在生产过程中突然发生变故或灾难,使系统或人有序的行为发生阻碍,致使暂时性停止或永久性停止,违背人的意愿导致伤亡或财产损失的非预谋性事件即为事故。为避免事故发生,吸取教训,制定本制度。

  1、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单位负责人,不得隐瞒不报、虚报或者故意延迟不报。

  2、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应当迅速采取有效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扩大。

  3、在事故调查组来进入现场调查前,应派专人看护现场,任何人不得擅自移动或取现场物件,清理事故现场,需经事故调查同意后方可进行。

  4、发生伤亡事故,应调查原因,分析责任,制定改进措施,防止事故重复发生,切实做到原因清晰,责任明确,处理公正,认识深刻,措施到位。

  5、因工伤亡事故的认定,应根据劳动部“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的规定,认定劳动者在工作中所遭受的伤害来确定。

  6、对职工伤亡事故的处理,必须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不查明不放过,事故责任人未严肃处理不放过,广大职工未受教育不放过,防范措施不落实不放过。

  7、按照“企业职工伤亡事故调查、分析规则”的规定,对事故进行材料归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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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煤矿安全生产管理奖罚实施细则总则

  煤矿安全生产管理奖罚实施细则总则

  1、各有关施工生产单位必须认真组织每周一的安全自查活动,并在平衡会前书面报矿安检站,未组织检查、弄虚作假者每次罚款200元。矿组织的周二安全检查及每员月的安全大检查(包括上级组织的安全大检查),各有关单位必须安排人员参加(至少一名领导和一名电工),未参加检查,每次罚款20-100元。

  2、岗位工或特殊工种不持证上岗,按20元/人次处罚。

  3、井口检身人员工作失职,造成职工携带烟火下井或酒后下井,罚检身人员50元,罚责任者100元,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工作籍。

  4、矿召开的各种安全会议、专题会议及其它会议无故不参加的单位罚款50元/次,迟到罚款20元/次。

  5、发生事故不及时汇报或不积极组织抢救的,罚责任者100元,造成严重后果的将根据情节轻重由矿研究处理。

  6、规程措施必须严格执行会审制度,对不组织会审的部门主管每次罚款100元,对无措施指挥生产的责任者每次罚款100元,造成事故的由矿研究处理。

  7、职工变更工种,新工人入矿未按规定组织安全技术培训或未建立师徒合同,罚责任者50元。

  8、井人员不穿工作服、不戴安全帽、不佩带矿灯入井者罚款50元。

  9、工人违反劳动纪律、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罚款50--100元.

  ⑴脱岗者(情节严重者取上限,其它按下限)。

  ⑵在岗上或井下睡觉者(情节严重者取上限,其它按下限)。

  ⑶在岗上或井下打架斗欧者(取上限)。

  ⑷在岗上打毛衣、打牌、看小说或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者。

  ⑸未经有关领导同意,自找他人代岗者。

  ⑹酒后上岗者。

  ⑺不认真执行现场交接班者(要害工种取上限)。

  ⑻作业人员不听从安全生产指挥者。

  10、损坏机电设备、通风设施、通讯设施、井下路标和各种安全设备设施者,除对责任者按经济损失的两倍赔偿外,还执行100--200元的罚款,属于有意破坏者,一经查实,将给予降级,情节严重者开除工作籍。

  11、安检员、瓦检员、班组长、区队长不认真执行“一班三汇报”制度者,罚款20元/人、次。

  12、对敢于坚持安全生产、抵制“三违”的人和事进行打击报复者,一经查实,将给予100-500元罚款,情节严重者追究刑事责任。

  13、采煤、掘进等施工生产单位,不按规程、措施要求施工,当安监员及业务部门人员提出整改而被拒绝或无故拖延,不及时进行整改的,有权作出停止生产进行整改的决定,每停头(面)整改一次,罚款100--1000元。

  14、有关施工单位对于矿临时安排的工作未完成或未落实的,视情节每次按100-1000元处罚,二次安排在规定的时间未完成的,将按第一次的罚款金额加倍处罚。

篇3:煤矿掘进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奖罚实施细则

  煤矿掘进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奖罚实施细则

  1、凡作业规程规定必须使用点柱作迎头临时支护的掘进工作面未按规定设临时支付的,每次罚款200-500元。

  2、井巷开挖基础、扩帮、挑顶过程中,未按规定采取临时支护措施的,每次罚款100-500元。

  3、巷道开门及巷道贯透未按措施要求加强支护的,每次罚施工单位200-1000元,罚负责人50元、技术员30元、当班指挥施工的班长罚50元、当班参加作业的工人每人罚款20元。

  4、架棚巷道不按规定支设撑木或拉杆、空帮空顶,对当班班长罚款50元,工人每人罚款20元,因材料不到位造成上述情况的,罚负责人50元、技术员30元。

  5、锚喷巷道不按规定正确布置锚杆的密度、角度、深度锚喷、喷浆厚度不够,顶板破碎带未铺网护顶者,对施工单位处以30元/m罚款,每差一根锚杆罚款20元,连接不好的网每块20元(以规程、措施规定为准)。凡将锚杆锯短或砸扁使用的,一经发现,罚款500元/根,情节严重者给予开除工作籍。

  6、溜子机头机尾必须打上稳固可靠的压柱,否则缺一处罚溜子司机及当班班长各50元。

  7、使用扒装机作业的掘进工作面,有下列情况时处以罚款:

  (1)扒装机无专用操作手把而用其它材料代替时,罚司机和当班班长各30元/次,罚负责人50元/天,直至停止使用。

  (2)扒装机钢丝绳打结而继续使用时,按每个结20元累加处罚责任者。

  (3)扒装机距迎头的距离超过规程规定的,对当班班长、跟班队长各罚款30元,对该区负责人罚款50元/天。

  (4)扒装机运行过程中,扒斗行走区间有人逗留或工作时,罚当班班长100元。并对耙装机司机及逗留人员分别罚款150元。

  (5)耙装机导向轮拴在帮顶支护锚杆上使用的,对责任者罚款100元/次。

  8、锚杆眼和爆破眼打干眼的,每次罚责任人200元。

  9、 掘进工作面炮后不洒水降尘就出货的,对当班班长罚款50元/次,对参加作业人员每人罚款30元/次,瓦检员监督停止施工。

篇4:C企业安全生产投入保障制度

  安全生产投入保障制度

  第一条安全生产投入是保障生产经营单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必要物质基础,安全生产资金保障管理是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安全生产法》第十七、十八条与本公司实际情况,作如下要求:

  第二条本公司安全管理部门根据本公司生产指标及在建工程的情况及时编制资金计划,计划中应包括安全培训教育所需费用、符合国家标准的个体防护用品及保健品的经费、安全设施费用、保证重大隐患治理所需费用、安全风险抵押金、安全检查工作所需费用、保证安全生产科学技术研究和安全生产先进技术推广应用及其他有关经费、建立应急救援队伍和开展应急救援演练所需的费用、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用等。

  第三条制定计划时应切实考虑重大危险因素及重大环境因素预防控制所采取的必要的措施。

  第四条计划应送公司总经理审批。

  第五条公司财务部门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及计划提取安全生产资金,纳入年度财务预决算,并确保有效落实,实行专款专用。

  第六条本公司监事应监督安全资金投入的有效实施,督促相关部门、按制度贯彻执行。

  第七条车间在使用安全生产资金时,应编制计划,及时报本公司负责人进行审批,审批权限及资金限额按有关财务制度执行。

  第八条本公司财务部门应对安全生产资金使用进行统计、汇总,监事应了解资金是否有效实施,安全管理部门应督促相关部门、车间按计划实施,物资部门应掌握采购的安全设施、设备、物资是否合格有效。

  第九条各车间应参照本公司年度安全生产资金计划编制合理有效的安全生产资金使用计划,年底做出统计、汇总。

  第十条车间在安全生产资金使用上应做到“三到位”,即:责任到位、措施到位、资金到位。在具体实施项目上应做到“四定”,即:定项目、定措施、定责任人、定期限。

  第十一条对重大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基金的制定,应进行可行性评价、论证、会审,确保资金的有效使用,充分发挥其科学、合理、有效的原则。

  第十二条安全生产资金按照销售收入的1%提取。

篇5:车间班组系列安全生产制度

  车间班组系列安全生产制度

  一、安全生产交接班制度(通用)

  1、为了确保生产正常、安全运行,保证生产的连续性,各班组必须严格按岗位责任制交接班,以避免各种事故的发生。

  2、必须按时交接班,夜班23:30交接;白班8:00交接;中班16:00交接。

  3、交接班必须在现场交接,严禁在现场以外的地方交接班。

  4、交接班必须实行对口交接,上不清、下不接。

  5、各岗位交接完毕,班长方能下班,若因不按要求办而发生扯皮现象,应由班长负责。

  6、上述规定,纳入考评考核。

  二、安全生产确认制与安全互保制

  安全互保制

  1、两人或三人结成安全互保对子。

  2、班组长每班将各互保对子人员名牌挂在互保牌上。

  3、各互保对子应严格履行互保职责,互相检查、关照、保证遵章守纪,杜绝发生事故。

  4、互保对子的一方违章违纪,发生事故,另一方将受同等处罚。

  5、班长在生产中,要严格检查执行情况,若发现未严格履行职责,按违纪处理。

  安全生产确认制

  “确认制”即一看、二准、三操作。要求每个职工在操作之前和操作之中必须做到。

  1、要看自己使用的工具、设备、工作对象和周围环境是否符合安全生产要求。

  2、要准确无误,符合有关规章制度,达到确认、确信、确实安全无误的程度。

  3、要按章操作,做到自觉化、习惯化。

  三、安全学习制度

  1、车间每周一组织一次集体学习安全知识。要求必须人人参加并作好记录。凡迟到、早退者每人次扣5元,无故不参加者,每人次扣10元,并要补课。

  2、班组班前会必须天天开,并必须讲安全,学习KYT,如发现未讲安全就上岗者作为一次未参加学习考核。

  3、安全知识考核,必须人人参加,不得无故缺考,凡无故不参加者,扣奖一次20元,凡未达80分及格分者扣10元,且均要补考。

  4、凡离岗7天以上者,都要参加返岗安全教育,否则不得上岗。

  四、安全生产考核办法

  根据公司、工厂精神,针对炼车间的具体情况,为促进安全生产管理,杜绝事故发生,特制定奖惩标准如下:

  1、轻伤以上事故按公司、工厂的考核标准执行。

  2、险情事故:

  (1)责任者写出书面检查。

  (2)责任者扣发当月岗薪100元。

  (3)车间主任、副主任扣发当月岗薪50元至80元。

  (4)责任班长扣发当月岗薪工资200元至300元。

  3、违章违纪:

  (1)不按规定穿戴劳保用品的个人,一次扣奖20元。

  (2)不按规定用氧一次扣责任人100元至200元。

  (3)不按标准化作业程序操作者每次扣20元。

  (4)不正确使用安全检查表的班组,一项次扣5元/月。

  (5)未尽事宜根据情节参照考核。

  五、安全检查制度

  1、车间实行月检和日检相结合的检查制度。

  2、车间每月组织一次安全大检查,由车间主任(副主任)和车间安全员负责组织。

  3、班长和班安全员负责www.pmceo.com组织每天的安全日检。

  4、安全检查发现隐患,检查负责人要及时汇总,上报车间主任,车间能进行处理的应及时安排处理,不能处理的应及进上报分厂。

  5、车间所有设备推行点检定修维护制度。

  6、车间安全员每天巡视车间进行检查,制止违章作业。

  7、车间对及时发现隐患,杜绝事故发生和处理整改隐患项目作出贡献的人或班组实行嘉奖,对不按时完成隐患整改的班组或个人实行扣奖。

  8、吊具实行定检制度。

  六、班组挂钩负责制

  为了认真落实车间领导的安全生产职责,搞好班组安全文明生产工作,根据公司、工厂的有关规定,特制定炼钢车间领导班组挂钩负责制,具体分工如下:

  1、主任:负责班组安全管理的宏观指导工作。

  2、书记:负责电炉各班组的安全学习、休息室(操作室)和生产现场等区的安全文明卫生、定置管理工作。

  3、副主任:负责精炼炉各班组的安全学习、休息室(操作室)和生产现场等区域的安全文明卫生、定置管理工作。

  4、副主任兼安全员:负责原料场和查道清理各班组的安全学习、休息室(操作室)和生产现场等区域的安全文明卫生、定置管理工作,以及外单位人员在车间现场作业的安全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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