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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药品养护操作规程

编辑:物业经理人2017-04-26

  医院药品养护操作规程

  目的:

  加强药品养护环节的质量管理,确保药品养护到位,保证药品质量安全有效。

  责任人:

  库房管理员。

  内容:

  1.药品保管人员做好库房温、湿度检测与记录,时间为上午9:30~10:00,下午2:30~3:00。

  2.依据季节气候的变化按药品对温、湿度的特殊要求,利用仓库现有条件和设备,采取密封、避光、通风、降温、除湿等一系列养护方法,预防药品发生质量变异。

  3.对中药饮片,按其特性,采取干燥等方法进行养护。

  4.保管员在库存养护中如发现质量问题,悬挂黄色标志和暂停发货,并尽快通知科主任和质量管理组及时处理。

  5.采取的养护措施按规定做好《药品养护记录》。

  6.确定重点养护品种,并按有关规定进行重点养护。

  7.记录要求

  7.1记录按规定及时、完整、逐项填写清楚,不得用铅笔填写,不得撕毁或任意涂改。确实需要更改的,划线后在旁重写,并在划线处盖本人图章。

  7.2签字、盖章须用全名;记录、签字、盖章均为蓝或黑色。

  7.3养护过程中的各种记录保存3年。

  8.注意事项

  温湿度仪一般宜悬挂在不靠近仓库门窗而空气又能适当流通的地方,不宜悬挂在墙上或墙角处,并要避免日光直接照射。其高度以平视为准,一般以1.6米为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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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X医院药房药品储存养护管理制度

  某医院药房药品储存养护管理制度

  1、为规范本单位药房药品的储存与养护,确保药品质量,根据《药品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医疗机构规范药房建设相关规定和本单位的各项管理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2、建立和健全药品养护组织,明确养护人员,养护人员应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经市级以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培训,取得岗位合格证书后方可上岗。

  3、养护人员应做好药房的温湿度监测和调控工作(药房各类库房的温湿度要求为:常温库0-30℃,阴凉库0-20℃,冷库2-10℃,相对湿度45%-75%),每日上午9时左右、下午3时左右各监测并记录一次药房内温湿度。根据温湿度(储存普通品种药品的库房按照阴凉库标准,温度保持在0-20℃,相对湿度保持在45%-75%)状况,采取相应的通风、降温、增温、除湿、加湿等调控措施,并做好记录。

  4、根据药品的使用情况,对一般品种按季度进行药品质量的养护检查,重点品种(如:易潮解、易霉变、见光易分解等)按月进行养护,并做好养护记录,养护记录应保存至超过药品有效期一年,但不得少于二年。

  5、对效期不足6个月的近效期药品,应按月填报“近效期药品报告表”。

  6、药品不得直接接触地面和墙壁。

  7、药品与非药品、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柜储存,内用药与外用药、性质互相影响、易串味的药品应分柜存放,标志明显、清晰。药品应按品种、用途或剂型分类储存,标签放置正确,字迹清晰。

  8、养护中发现有质量问题的药品,应暂停使用,及时报分管质量的院领导处理。

篇3:第二医院药品养护管理制度

  第二医院药品养护管理制度

  一.本制度根据《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制定。

  二.本医院设置兼职药品养护员,由具有药师职称的技术人员负责。

  三.药品养护人员做到认真检查在库药品的储藏条件,配合保管人员进行库房温湿度的检测管理。每日上午9~10时、下午2~3时各一次,定时对库房的温湿度进行记录。温度:常温库(0~30℃)、阴凉库(20℃以下)、冷库(2~10℃),湿度在45%~75%之间,超出规定范围及时采取调控措施,并予以记录。

  四、对陈列和储藏的药品根据流转情况定期进行养护和检查,并做好记录。一般药品每季度检查一次,重点品种包括近效期在一年以内的药品,贵细药品、二类精神药品、易霉变、易潮解药品,已发现质量问题药品的相邻批号药品和储存时间较长的药品视情况缩短检查周期,每月或每周检查一次。对质量有疑问及储存日久的药品及时抽样送检。对近效期的药品,按月填报效期表。

  五、中药材和中药饮片按其特征,采取干燥、降氧、熏蒸等方法养护,并做好记录。

  六、药品养护人员定期汇总、分析和上报养护检查情况以及近效期或长时间储存的药品等质量信息。

  七、药品养护人员具体负责养护仪器、设备(如除湿机、排风扇、空调)、冷藏设备、温湿度和监控仪器、仓库使用计量仪器及器具等管理工作,检查养护设备的运行情况。

  八、养护中发现质量问题,应悬挂明显标志和暂停发货,并尽快通知质量管理负责人予以处理。

  九、药品养护人员负责建立药品养护档案,定时记录温湿度,维修、保养仓储养护设施,按月填报效期报表。

  十、本制度负责人为药品养护人员。

  十一、本制度每季度考核一次。

篇4:医院药品养护管理制度

  医院药品养护管理制度

  一.本制度根据《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制定。

  二.本医院设置兼职药品养护员,由具有药师职称的技术人员负责。

  三.药品养护人员做到认真检查在库药品的储藏条件,配合保管人员进行库房温湿度的检测管理。每日上午9~10时、下午2~3时各一次,定时对库房的温湿度进行记录。温度:常温库(0~30℃)、阴凉库(20℃以下)、冷库(2~10℃),湿度在45%~75%之间,超出规定范围及时采取调控措施,并予以记录。

  四、对陈列和储藏的药品根据流转情况定期进行养护和检查,并做好记录。一般药品每季度检查一次,重点品种包括近效期在一年以内的药品,贵细药品、二类精神药品、易霉变、易潮解药品,已发现质量问题药品的相邻批号药品和储存时间较长的药品视情况缩短检查周期,每月或每周检查一次。对质量有疑问及储存日久的药品及时抽样送检。对近效期的药品,按月填报效期表。

  五、中药材和中药饮片按其特征,采取干燥、降氧、熏蒸等方法养护,并做好记录。

  六、药品养护人员定期汇总、分析和上报养护检查情况以及近效期或长时间储存的药品等质量信息。

  七、药品养护人员具体负责养护仪器、设备(如除湿机、排风扇、空调)、冷藏设备、温湿度和监控仪器、仓库使用计量仪器及器具等管理工作,检查养护设备的运行情况。

  八、养护中发现质量问题,应悬挂明显标志和暂停发货,并尽快通知质量管理负责人予以处理。

  九、药品养护人员负责建立药品养护档案,定时记录温湿度,维修、保养仓储养护设施,按月填报效期报表。

  十、本制度负责人为药品养护人员。

  十一、本制度每季度考核一次。

篇5:公司药品仓储保管养护和出库复核管理制度

  公司药品仓储保管、养护和出库复核的管理制度

  公司所经营药品必须经仓库合理储存、养护和出库复核,为了严把药品储存关、出库关,特制定本制度。

  一、药品仓储保管制度

  1、公司采购部、中药部在质量管理部的指导下负责库存药品的保管工作。

  2、对所购进的合格药品按验收员签字的验收入库通知单入库。

  3、销后退回的合格药品凭验收员签字的销售退货单收货入库,并填写销后退回药品台帐。

  4、对以下情况保管员有权拒收:⑴货与单不符。⑵质量异常。⑶包装不牢或破损。⑷标志模糊。

  5、在质量管理部的指导下,对库存药品合理分类、存放:把药品与非药品、内服药与外用药、易串味药品、中药材与中药饮片分开;对特殊管理药品、危险品按规定分开存放保管;药品按包装或说明书中的温湿度要求储存于相应的库或柜中,中药材及饮片按其相应的质量标准【贮藏】项要求储于相应的库房中。其中常温库0~30℃、阴凉库不高于20℃、冷库2~10℃。各库房相对湿度应保持在45~75%之间。

  6、药品储存按色标管理:待验区、退货区为黄色,合格品区、发货区、复核区、拆零拼箱区为绿色,不合格品区为红色。

  7、搬运和堆垛应严格遵守药品外包装标志要求,规范操作怕压药品,严格控制堆放高度,合理堆码。

  8、药品按批号分开堆码、存放。按规定的间距堆码储存。其中药品与墙、屋顶(房梁)、养护设备的间距不小于30厘米,与地面的间距不小于10厘米,与灯的间距不得低于50厘米;垛间距100厘米。堆码时同一品种相对集中,不同品种间应有距离,不能倒放,不能混垛,尽量将品名、批号、有效期向外。

  9、对易吸潮和容易霉变、虫蛀的药品在养护员的指导下进行定期检查、养护熏杀和翻垛工作。

  10、药品应贯彻“先产先出,近期先出”和按批号发货的原则,近效期药品(半年内)按月填报《近效期药品报表》,并对有效期在三个月内的药品在近效期一览表上悬挂标牌。

  二、药品养护制度

  1、公司设药品养护员一名,应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经考核合格上岗。

  2、养护工作应贯彻预防为主的原则。

  3、指导仓库做好药品分类、色标管理、合理堆码等日常管理工作。

  4、养护员指导保管员每天上午9:30—10:30、下午14:30—15:30进行一次各库温、湿度的检查记录工作,根据情况采取相应的调控措施,并做好记录。

  5、坚持每季度按“三三四养护制”循环检查一次库存药品,并做好《药品养护检查记录》,在养护中发现有质量问题的药品应立即挂黄色标牌暂停发货,同时填写《药品质量复查确认报告单》报质量管部。

  6、在养护检查过程中,注射溶液剂要检查澄明度,并做好记录。

  7、指导保管员对由于异常原因可能出现质量问题的药品、易变质药品、已发现质量问题的相邻批号的药品、储存时间较长的药品、大宗品种、近效期品种应制定重点养

  护计划,每月进行养护检查。对易变、易蛀药材及饮片进行吸潮、防虫养护。做好养护记录。

  8、按季度对养护检查情况进行汇总分析,报质量管理部。

  9、对养护设施、设备进行管理,做好维护保养记录。指导保管员做好养护设施设备使用记录。建立档案。

  三、药品出库复核制度

  1、复核员必须逐一对出库凭证上的购货单位、品名、剂型、规格、批号、有效期、生产厂商、数量、销售日期进行核对,同时对药品外包装质量进行检查,如发现以下问题应停止发货,填写《药品质量复查确认报告单》报质量管理部复查:⑴药品包装内有异常响动和液体渗漏。⑵外包装破损、封口不牢、封条严重损坏等现象。⑶包装标示模糊不清或脱落。⑷药品已过有效期。⑸有生虫、发霉、泛油、潮解、风化、融变等情况并影响质量的中药材或饮片。

  2、特殊管理的药品应双人核对、双人签字。

  3、复核合格的药品,复核员应整理并包装好交予送货员。

  4、认真做好出库复核记录,内容包括购货单位、品名、剂型、规格、批号、有效期、生产厂商、数量、销售日期、质量状况、复核人等项目,记录保存三年以上。

  5、经常了解客户对公司经营药品质量的反馈信息,反馈给质量管理部,并向顾客做出正确的宣传解释。

  6、客户因质量问题或其它原因需退货或换货,按销后退回药品程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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