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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池公司成品入库管理流程

编辑:物业经理人2017-04-26

  电池有限公司成品入库管理流程

  目前公司成品入库管理问题一直未能得到解决,由于生产车间与成品库的距离较远,车间为了安全保障成品又不能存放太多,因此将成品暂存入临时周转区,由公司特定的成品周转车辆转至成品库房。但是因种种原因影响当天生产完工的产品不能当天完全入成品库时有发生,从而导致各部门数据统计不一,偶尔出现产品丢失现象,鉴于上述原因,特将成品入库管理流程作如下统一:

  1、生产车间各流水线将每批完工合格的产品按规定层数(12N5、12N4、6N4、12N2.5每层10件,12N6.5、12N7、12N7B、12N9H、12N9每层8件,12N7L每层7件,高度最多不超过8层,除第一层外,其余每层数量必须相等)堆码托盘,然后通知品质部巡检对托盘上的产品检验、清数后填制“成品跟踪卡”(卡上必须注明产品规格型号、数量、生产日期、生产线、填写人员姓名等),并置放于相应的托盘上。生产部每天早上9:00前必须把头天产品全部入暂存区完毕,发现1次未按时入库,考核生产部长、车间主任和相关搬运50元/次。

  2、待完工产品转入暂存区后,负责转运产品的车辆应及时(每天上午10:00前必须转完头天产品,发现1次未按时转完,考核驾驶员、配套部魏总50元/次)将成品转移至成品库,在车辆实施转运时,对应托盘上的“成品跟踪卡”应随成品一起转运,驾驶员及随车搬运应认真核对每车转运成品数量并在“成品跟踪卡”上签字确认,如有不符应立即与车间对应线上包装人员联系复核。配套部驾驶员必须转库完毕,且不影响下午转库的前提下才可外出送货;驾驶员直属成品库管员管理,要送货必须经过库管员的同意。

  3、转入成品库后,成品库管员或其委托接收人员对每一车转运产品必须认真核实数量同时在“成品跟踪卡”上签字确认,并采用“临时登记簿”作好记录,核对当天作业计划及生产部计划员报送完工产品数量,如有数据不符立即清查。

  4、作业计划安排生产的半成品用塑料箱堆码整齐规范,然后通知品质部巡检对托盘上塑料箱的产品检验、清数后填制“成品跟踪卡”。

  5、零星完工产品不随大宗成品流转直接与成品库管员或其委托人当面交接。

  6、生产部计划员将每天的实际完工产品数量及半成品数量于次日上午10:00前报财务及成品库管员,成品库管员将每天的实际产品入库单及“成品跟踪卡”于次日上午10:30时前报送财务,车间核算员针对每天的产品销单情况跟踪成品入库数量及半成品数量,认真核对成品实际入库数量及半成品数量是否与生产部和成品库管人员所报数量一致,如有不符立即清查,杜绝类似问题重复发生。转到成品库的半成品由成品库库管员负责收发和保管。

  7、由于某种原因(原则上没有任何原因,除不可抗力因素外,但必须报总经办同意)致使一个作业周期(一天)的生产完工产品数未能全部转运完毕而滞留在暂存区的情况下,车间核算员会同生产部立即清理核实暂存区未转运数量,为保证暂存物料的财产安全,公司保卫部及区域所属管辖区—注塑车间应担负起相应监管义务和责任。

  8、供应部及其他部门必须配合配套部每天上午10:00前保持通道畅通,特殊情况(加急件)必须经总经办同意,违者考核50元/次。

  9、取消每日信息流转表,但遇未销单、未转完或本部门经协调其他部门仍未解决的问题,必须反馈于总经办。若总经办抽查到有隐瞒不报或谎报问题者,考核相关部门及部门主管50元/次。

  其他考核措施:

  以上每一个流程相互配合,相辅相成,后续环节有义务监督前一环节的执行情况,如有违者追究直接责任人或相关负责人的相应责任,按每次50元处罚,连续三次违反流程规定的待岗反省。

  执行时间:二○**年八月十四日。

  EE电池有限公司

  总经办

  二O**年八月十四日

采编:www.pmceo.cOm

篇2:烟花爆竹出产品入库检验验收制度

  产品入库检验验收制度

  为保证公司烟花爆竹出入库检查验收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1、产品进入仓库时,仓库管理员必须凭送货单、检验合格单办理入库手续,杜绝只见发票不见实物或边办理入库边办理出库的现象。

  2、入库时,仓库管理员必须查点产品的数量、规格型号、合格证件等项目,如发现数量、质量、单据等不齐全时,不得办理入库手续。

  3、烟花爆竹产品必须购买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生产的产品,因此,入库时必须核实产品生产厂家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一批产品验收入库,要做好入库商品的抽检工作。

  5、必须核实抽检产品的内外包装、标志、标识是否符合烟花爆竹安全与质量(GB 10631-20**)的要求。

  6、必须核实入库产品的危险等级是否高于库房的危险等级。

  7、检查是否是国家禁止生产的含氯酸钾产品、"三无"产品、劣质产品等,保证商品质量。

  8、烟花爆竹入库应详细登记入账,做到账实相符。

  9、在验收、入库过程中,如发现问题应及时采取措施,及时报告,及时处理,严把进货质量关。

  10、产品出库时,要严格执行产品流向登记制度。

篇3:九江中学仪器设备验收入库管理办法

  九江中学仪器设备验收、入库管理暂行办法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仪器设备管理,保证仪器设备管理规范化、制度化、信息化,根据《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第36号文件)、南京市教育局《关于加强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的规定(试行)有关文件要求,特制定暂行办法。

  一、职责

  第一条凡使用学校预算经费、科研经费、基建经费和各种自筹经费购买或接受捐赠以及自制的教学科研仪器设备、行政设备、家具等资产,其产权均属学校所有,符合本要求的均由学校后勤保障处组织办理验收、入库、登记手续,财务处审核、报销。

  第二条办理仪器设备验收入库时,应明确管理单位(部门)资产使用、保管责任人,并将保管单位(部门)和保管人员的姓名登记入账。

  第三条属于多部门或多人共用的仪器设备要求明确一个保管部门和使用保管责任人。

  第四条学校各单位(部门)是仪器设备使用和保管的基层单位。后勤保障处负责编制全校统一的单位信息管理系统代码。

  第五条各单位(部门)仪器设备管理责任人协助后勤保障处做好仪器设备验收、入库和登记工作。仪器设备管理责任人的确定和调整,由各单位(部门)提出,报后勤保障处备案。后勤保障处根据管理要求,定期开展有关培训工作,进行业务上的指导。

  第六条各单位(部门)购置仪器设备,必须按学校设备采购有关规定的程序执行。经学校批准的设备购置执行计划文件是仪器设备验收、入库、登记的必备凭据之一。对于未经批准擅自购买的仪器设备,不予办理验收、入库和登记手续。

  二、有关入库验收程序

  第七条经批准购置的仪器设备,根据经办单位(部门)的不同,可以采用以下两种入库验收管理流程:

  (一)各单位(部门)负责经办的仪器设备入库验收登记流程

  (1)设备到校,由各单位(部门)仪器设备管理责任人负责协助本单位(部门)领导,落实管理使用单位(部门)和使用管理责任人,组织验收,根据设备铭牌上的名称、型号、规格等信息,填写《设备验收单》,输入数据,完成后发送到后勤保障处信箱。

  (2)后勤保障处对各单位(部门)提交的《设备验收单》,进行初步审核,符合要求的通知用户,打印《设备验收单》。

  (3)使用单位(部门)和使用管理责任人在《设备验收单》上签字确认,指定有关人员携发票和《设备验收单》到后勤保障处办理入库手续。

  (4)在后勤保障处办理入库手续时对《设备验收单》上使用保管责任人是否签字确认、设备名称、型号和规格等信息是否输入完整等,进行再次审核。对符合要求的,由后勤保障处在《入库单》上签字盖章,一式三联,其中的一联返回院(部)保管,一联留后勤保障处备查,一联给经手人随发票到财务处报销。

  (二)由后勤保障处经办的政府采购仪器设备验收、入库、登记流程

  第八条 设备到校,后勤保障处通知各单位(部门)资产管理兼职责任人组织验收。

  验收办法同上。区别是一式三份的《入库单》,其中的一联返回校(部)保管,两联留后勤保障处,由后勤保障处采购人员负责办理报销手续,即携带其中一份《入库单》和政府采购有关发票和文件,办理经费结算手续。

  第九条仪器设备到校后,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由申购单位(部门)负责完成以下验收手续:

  1、仪器设备采购合同生效后,申购单位(部门)应负责做好验收准备工作,明确验收、领用、使用管理责任人员,落实放置地点,配备所需环境设施,准备工作完成后,通知送货到校。

  2、后勤保障处负责通知供货商和申购单位(部门),确定验收办法,并要求供货商随同仪器设备,携带有关采购合同、发票等凭据,在指定时间内到申购单位(部门)确定的地点,进行验货。

  3、仪器设备批量价值在10万元以上、单件价值在5万元以上的大型精密仪器设备验收,需成立验收小组。验收小组由后勤保障处、项目申请单位(部门)、供应商,并会同有关归口管理部门组成,逐条考核仪器设备的技术指标和性能,验收完成后,各方在《仪器设备验收单》上共同签字确认。

  4、验收办法:

  (1)设备到达指定地点后,由供货单位负责开箱。

  (2)申购单位(部门)负责清点、检查设备的外包装与数量是否符合要求;对照发票、说明书、装箱单及其它技术资料,检查设备的规格、型号、质量、性能(主要技术指标),附件及有关技术资料等,与合同有关条款和发票是否相符,发票金额与合同金额是否相符;

  (3)由供货商负责安装、调试和试运转,申购单位(部门)负责在验收单上作好详细记录。如果申购单位(部门)自行安装,必须在供货商的指导下,按照使用说明书的规定进行安装、调试,不得盲目安装、操作和使用,造成损坏的要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4)仪器设备验收应以合同和技术说明书为依据。验收中若发现型号、规格不符,附配件及资料不全等问题的,应及时提出,填写《仪器设备验收问题处理


报告》,通知后勤保障处或直接向供应单位(部门)交涉,研究处理办法,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5)仪器设备验收合格后,固定资产责任人会同设备领用人对照设备的铭牌、合同、说明书等,逐件登记,填写《验收单》;登记完成后,编上自编号,贴上小标签,在《验收单》和发票原件上签字确认,以示保管责任,再经单位(部门)负责人签字批准后,交本单位(部门)固定资产兼职责任人汇总,统一送后勤保障处办理入库登记手续。

  (6)入库登记时,使用单位(部门)应将仪器设备所附的软件、技术资料、使用说明书、图纸等复印并列出清单,有关原件送后勤保障处存档,复印件由申购单位(部门)保管。单件价值在5万元以上的大型、贵重、精密仪器设备的技术档案原件由后勤保障处转交校办公室档案部门存档。

  (7)进口设备由后勤保障处、申购单位(部门)和经销单位共同验收;合同规定由外商安装调试的设备,必须由外商技术人员开箱,并安装调试。

  (8)验收完成期限。单价10万元以下的仪器设备到校后,原则上应在7天内完成

  验收手续,单价10万元(含)以上的仪器设备原则上应在14天内完成验收手续。

  三、入库登记、记帐规定

  第十条入库登记要符合以下要求:

  验收合格后,申购单位(部门)须备齐以下材料,办理入库手续:

  (1)仪器设备采购合同等批准文件;

  (2)申购单位(部门)负责人及使用管理人员签字确认的购置发票;

  (3)申购单位(部门)签字确认的《验收单》;

  (4)所购设备的全套技术资料原件(含说明书、保修卡等)。

  第十一条经后勤保障处办理入库手续后,即进入建账阶段。建账要求如下:

  1、仪器设备入账主要分为三类登记:

  (1)仪器设备固定资产账,主要指500元以上、具有单独使用功能、能够保持一年以上外部形态,且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的物品。

  (2)低值耐用品账,主要指500元(不含500元)以下和500元以上(含500元)、能够保持一年以上外部形态,且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的物品。

  (3)易耗品和材料。不能保持一年以上外部形态或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下有关物品。

  2、由后勤保障处在《入库单》上注明:属专用设备还是一般设备。专用设备是指教学单位(部门)领用,且单价在500元以上的仪器设备(不含家具),其它均为一般设备。

  3、低于500元以下且能保持一年以上外部形态或使用期限的物品,由各单位(部门)负责填写入库验收单,直接到财务处办理报销手续,但记入本单位(部门)《低值耐用品明细账》,明确领用人,由单位(部门)负责管理。

  4、家具类物品不论购置单价,均由申购单位(部门)到后勤保障处办理登记入库手续。

  5、实验室所用易耗品和有关材料,申购单位(部门)在本单位(部门)填写入库单后,直接到财务部门办理报销手续,记入本单位(部门)的《易耗品和材料明细账》,由单位(部门)负责管理。

  6、捐赠的仪器设备,由接受单位(部门)到后勤保障处办理入库手续后,到财务处做账,并记入本单位(部门)《固定资产明细账》。

  7、财务处根据设备处《入库单》,给予报销,并在会计凭证的“摘要栏”内,登记入库的“设备编号”或“入库单号”以便今后备查。

  8、对于单价500元以上(含500元),且不能独立使用的仪器设备配件、附件,可以有两种方法登记入账:

  一是将配件单价直接计入增加主机价值,并在固定资产明细表的备注中注明单价增加的原因。

  二是作为仪器设备单独登记入帐。500元以下的配件、附件,由申购单位(部门)在本单位(部门)填写入库单后,直接到财务部门办理报销手续。

  9、使用科研经费购买的仪器设备,由申购单位(部门)的科研项目负责人与委托保管单位(部门)商定,指定保管责任人,办理验收入库手续。办理入库时除上述材料以外,还需要附“科研项目合同任务书”并经科研处和委托保管单位(部门)签字确认方可入帐。

  10,以赠送、支援或对外出售科研等产品为目的,而使用本校经费(含科研等经费)购置的设备等物品,均要办理入库手续。赠送或出售时,再按资产处置有关规定办理销账手续。

  11、仪器设备计价要求:

  1、自制的仪器设备,按实际发生的全部工、料、费计价入帐。

  2、无价调入、帐外盘盈和其它原因增加的仪器设备,不能查明原价的,可以估价入帐。

  3、调出、变卖、报废的仪器设备,按原价注销。

  4、明确“教学”和“行政”在“使用方向”上的划分原则。根据学校确定的教学和行政单位(部门),凡教学部门(单位)购进的资产一律在使用方向上列为“教学”;行政部门购进的资产列为“行政”。

  第十二条本暂行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施,以往有关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第十三条 本办法由后勤保障处负责解释。

篇4:物流公司仓库产成品安全防火制度

  物流公司仓库、产成品安全防火制度

  1、本制度适用于仓库管理、物料贮存、运输过程中必须遵守的安全事项。

  2、仓库管理人员必须严格执行仓库管理制度,熟悉并掌握所属物品性质与灭火安全防护知识。

  3、易燃、易爆、腐蚀、易氧化的化学物品要分类隔离,专类存放。箱板等纸制品存放要整并有一定间隔,不得乱堆放。各类物品之间要保持道路畅通,不得妨碍门窗的开放。

  4、库内原料桶要摆放整齐,留有一定间隔,如有液体桶泄漏必须及时运离库区处理。搬运危险品桶时不得敲击碰撞,保持库内道路畅通。

  5、库区要保持清洁,对库房内及附近的可燃废物要及时清除。

  6、各类贮罐(槽)都应严格按规定的安全高度控制液位,不得超过贮存。

  7、严格控制、管理和使用电源,对库内的用电设备必须经常检查,保持安全使用,各种原材物料不得紧靠电气设备,管理人员离开仓库时要切断电源。

  8、仓库内消防器械要保持完好,放置在醒目处,不得随意挪用。

篇5:鞋厂半成品作业流程操作标准

  鞋厂半成品作业流程及操作标准

  一、半成品仓配料作业流程及操作标准

  1、进度追踪:按成型上线日期,进行来料的追踪,使材料能及时进仓。

  2、领料:数据清楚,做到正确无误。

  3、清点:对所有领料进行全面清点或抽点,检查其是否与型体标示数量一致。

  4、品检:按质量之要求配合品质管理。

  5、修补:若质量达不到要求时要及时整理并修补。

  6、配料:按进度配料(装筐),并按工单指令数所示材质进行整理、配料,做到数量准确,无混乱号码。

  7、发料:做到数据清楚。做好与各生产线数据交接手续,并核对欠数,签字生效并及时报欠。

  8、报欠:收尾——收到报欠单,清理良品单脚及不良品数量。了解来料的状况并核对是否正确,做到报欠、收尾数量准确及时。

  9、追踪尾数:对所报欠数量及时追踪到位。

  二、砂磨作业流程及操作标准

  1、垫心:一般而言,3/4式白胶发泡顺前掌斜磨25mm长,整片式白胶发泡顺前掌斜磨40—50mm长,要求平顺,边缘磨至最薄。

  2、中底:外厂加工中底在包边之前,需经压机;压机之后,中底后跟需重新砂磨,先磨中底两侧,要求斜度与原来的保持一致;再磨中底板正面。要求平顺,杜绝毛边。

  3、包好中底:为了增加中底与大底的粘合度,包好的中底飞机板以内边条需砂磨。要求:砂磨部位不能超越飞机板距离,不能超过2mm,边条末端需带顺,无包头之中底外腰部位需带重。

  4、前港宝:不织布前港宝,一般前5mm宽,顺削皮部位磨7mm宽,要求:平顺边缘至最薄。

  5、后港宝:热熔胶港宝,分马靴港宝、密鞋港宝。一般而言,马靴港宝经削皮之后,前皮部位需全部砂磨至8—9mm宽,不织布后港宝类同此操作方法,要求平顺,边缘磨至最薄。

  三、包跟线作业流程及操作标准

  1、配料:对照工单数量、颜色、材质,将所需跟与皮配好,并检查跟和跟皮材质是否良好。

  2、过皮胶:过胶必须均匀到位。

  3、洗药水:根据材质选择对应的药水,药水必须洗到位。

  4、刷跟胶:均匀到位,不能有胶粒,然后过烤箱(两节),烤箱温度60℃左右,然后写编号。

  5、定位:首先检查跟和皮是否有胶粒、变形等现象,然后定位,定好位后要把周围捏紧。

  6、剪牙齿:牙齿要剪平,但不能露白,而且不能有花角,天皮孔不能盖住。

  7、敲锤子:用锤子将天皮处和有牙齿处往里面敲。

  8、刮边:用牛角将跟周围和跟胶压紧,牛角要包好,以免刮伤。

  9、清洁:用碎布将跟表面有胶处擦洗干净。

  10、品检:分出良品与不良品,并将不良品返修。

  11、包装:按照工单数量、颜色、号码,准确无误将包好之良品装入箩筐,标签要写清楚、准确。

  四、包跟线机器操作标准及注意事项

  1、过胶机:适当调过胶机高度,胶量要适当,不能太大,也不能太小,随时擦洗有胶处,在操作时要注意安全,手不能让它卷进去,当检查机器需要打开时,不能让它砸下来,每天下班要彻底清洗机器,还有要拔掉电源。

  2、烤箱:烤箱温度不宜调太高,一般60——70℃,烤箱旁边不能放易燃化学物品,比如甲苯,白电油不能靠烤箱太近,下班之前,要关电源开关。

  3、烘线机:在操作时不要用手去碰烘线机热度处,以免烫伤手,不用时要关掉,下班前电源切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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