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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中学差旅费管理办法

编辑:物业经理人2017-04-26

  高级中学差旅费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校差旅费管理,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根据阳江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市直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的通知》(阳财行[20**]121号),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差旅费,是指工作人员因公到常驻地以外地区出差期间所发生费用,包括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但不包括因公出国(境)所发生的费用。

  学校建立健全的国内出差审批制度,因公出差必须按规定履行报批手续。

  一、城市间交通费

  (一)城市间交通费是指工作人员因公到常驻地以外地区出差乘坐火车、轮船、飞机等交通工具所发生的费用。

  (二)出差人员在不影响公务、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按照经济、便捷原则选择合适的交通工具,按规定等级乘坐,凭据报销。未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的,超支部分自理。乘坐交通工具的规定等级如下:

  交通工具/级别 火车(含高铁、动车、全列软席列车) 轮船(不包括旅游船) 飞机 其他交通工具(不包括出租小汽车)

  厅级及相当职务人员 软席(软座、软卧),高铁/动车一等座、全列软席列车一等软座 二等舱 经济舱 凭据报销

  处级及以下职务人员 硬席(硬座、硬卧),高铁/动车二等座、全列软席列车二等软座 三等舱 经济舱 凭据报销

  (三)厅级及相当职务人员出差,因工作需要,随行一人可以乘坐同等级交通工具。科级及以下人员原则上不乘坐飞机,因出差旅途较远或出差任务紧急需乘坐飞机要从严控制,需经学校领导批准方可乘坐飞机。

  (四)乘坐飞机、轮船、火车等交通工具的,每人每次可以购买交通意外保险一份。所在单位已统一购买交通意外保险的,不再重复购买。乘坐飞机的,机场往返市区接驳专线费用、民航发展基金、燃油附加费可以凭据报销。

  二、住宿费

  (一)住宿费是指工作人员因公出差期间入住宾馆(包括饭店、招待所,下同)所发生的房租费用。

  (二)出差人员住宿以单间或标准间为主。住宿费限额标准:厅级及相当职务人员每人每天490元,处级及相当职务人员每人每天340元,科级及以下职务人员每人每天170元(科级及以下人员应当两人住一个标准间,特殊情况确需一人住一个单间的,其住宿费按不超过每人每天340元报销,超支部分自理)。

  (三)出差人员应当在职务级别对应的住宿费限额标准以内,选择安全、经济、便捷的宾馆住宿,凭据报销。无住宿费发票的,一律不予报销住宿费。

  三、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

  (一)伙食补助费是指对工作人员因公出差期间伙食费用给予的适当补偿,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实行定额包干,每人每天100元。如果主办(接待)单位统一安排用餐的,只报销报到期间和返程期间的伙食补助费。

  (二)市内交通费是指工作人员因公出差期间发生的市内交通费用,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实行定额包干,每人每天80元。参加会议、培训,只报销报到期间和返程期间的市内交通费,不再报销会议、培训期间的市内交通费。

  (三)凡由接待单位统一安排用餐或提供交通工具的,出差人员应当向接待单位交纳相关费用。参加会议和培训期间由举办方按规定统一安排的除外。

  (四)出差人员由单位安排公务车出差,不再报销城市间交通费和市内交通费。

  (五)学校教职工原则上不参加要求食宿费用自理的会议或培训。确有需要的,需经学校领导批准,并凭会议或培训通知、审批文件及相关票据报销差旅费。

  四、实(见)习、扶贫、外派等的差旅费

  (一)到本市区以外实(见)习、扶贫、挂职锻炼和参加支援工作的人员,报到、返程及法定假日往返在途期间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按照差旅费规定执行。

  (二)外派到本市以外单位的人员,工作期间每人每天发放伙食补助费40元和市内交通费30元(省、市已安排专项补助资金的项目除外)。住宿由对方单位安排解决的,不再报销住宿费;住宿自行解决的,按因公出差标准办理报销。

  (三)外派到本市基层单位的,工作期间每人每天发放伙食补助费40元。住宿由对方单位安排解决的,不再报销住宿费。不报销市内交通费。

  五、报销管理

  (一)出差人员应严格按规定开支差旅费,财务部门应严格按规定审核差旅费开支。对未经批准以及超范围、超标准开支的费用不予报销。

  (二)城市间交通费按乘坐交通工具的等级凭据报销,订票费、经批准发生的签转或退票费、乘坐交通工具的交通意外保险费凭据报销。

  (三)住宿费在规定标准限额之内凭发票据实报销。

  (四)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按规定标准报销。

  (五)实际发生住宿而无住宿费发票的,不得报销住宿费、城市间交通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

  (六)出差人员差旅活动结束后应当及时办理报销手续。差旅费报销时应当提供出差审批单(含《公务出差申请表》)、机票、车船票、住宿费发票等凭证。住宿费、机票等支出按规定用公务卡或银行转账结算。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其他有关差旅费管理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按照本办法执行。本办法实施期间,如与国家和省、市出台的新规定相抵触的,本办法相应修订,未及时修订的相关规定,按国家和省、市的规定执行。

采编:www.pmceo.cOm

篇2:市政务服务中心差旅费管理办法

  市政务服务中心差旅费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国内差旅费管理,推进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完善公务活动管理制度,根据《湖北省〈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实施办法》、《湖北省省级党政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z市<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实施细则》和《z市市级党政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单位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差旅费是指工作人员临时到常驻地以外地区公务出差所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

  第三条 出差必须按规定由科室(直属单位)提出,送办公室审查,报科室(直属单位)分管领导批准。要如实填写《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公务差旅审批单》(见附件1),具体包括出差人员姓名、职务、出差事由、地点、预计天数等。严禁无实质内容、无明确公务目的的差旅活动,严禁以任何名义和方式变相旅游,严禁异地部门间无实质内容的学习交流和考察调研。

  第四条 差旅费标准严格按照市财政局制定的标准执行。

  第二章 城市间交通费

  第五条 城市间交通费是指工作人员因公到常驻地以外地区出差乘坐火车、轮船、飞机等交通工具发生的费用。

  第六条 出差人员应当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乘坐交通工具的等级见下表:

  交通工具 级别 火车(含高铁、动车、全列软席列车) 轮船(不包括旅游船) 飞机 其他交通工具(不包括出租小汽车)

  县级及以下工作人员 火车硬席(硬座、硬卧,Z37/38和Z77/78除外),高铁/动车二等座,全列软席列车二等软座 三等舱 经济舱 凭据报销

  未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的,超支部分由个人自理。

  第七条 到出差目的地有多种交通工具可选择时,出差人员在不影响公务、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应当选乘相对经济便捷的交通工具。

  第八条 乘坐飞机的,民航发展基金、燃油附加费可以凭据报销。

  第九条 乘坐飞机、火车、轮船等交通工具的,每人次可以购买交通意外保险一份。办(局)及直属单位统一购买交通意外保险的,不再重复购买。

  第三章 住宿费

  第十条 住宿费是指工作人员因公出差期间入住宾馆(包括饭店、招待所,下同)而发生的房租费用。

  第十一条 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工作人员一律住标准间,住宿费标准上限为每人每天320元。省外出差的,住宿费标准上限按财政部统一发布的标准执行(见附件2)。

  第十二条 出差人员应当在职务级别对应的住宿费标准限额内,选择安全、经济、便捷的定点饭店住宿。

  第四章 伙食补助费

  第十三条 伙食补助费是指对工作人员因公出差期间给予的伙食补助费用。

  第十四条 伙食补助费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计算,按规定标准包干使用。省内出差的,伙食补助费为每人每天100元,其中到大冶市、阳新县出差的,伙食补助费为每人每天80元。省外出差的,按财政部统一发布的伙食补助费标准执行(见附件2)。

  第十五条 出差人员应当自行用餐。凡由接待单位统一安排用餐的,应当向接待单位交纳伙食费。

  第五章 市内交通费

  第十六条 市内交通费是指工作人员因公出差期间发生的市内交通费用。市内交通费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计算,按省外每人每天80元、省内每人每天50元包干使用。大冶市、阳新县每人每天30元包干使用。

  第十七条 出差人员由接待单位或其他单位提供交通工具的,应当向接待单位或其他单位交纳相关费用。

  第六章 报销管理

  第十八条 出差人员应当严格按规定开支差旅费,费用由派出单位承担。

  第十九条 城市间交通费按乘坐交通工具的等级凭据报销,订票费、经科室(直属单位)分管领导批准发生的签转或退票费、交通意外保险费凭据报销。

  住宿费在标准上限以内凭发票据实报销。因特殊情况,经科室(直属单位)分管领导批准未到定点饭店住宿的,在出差地住宿费标准上限以内凭据报销。

  伙食补助费按出差目的地标准报销,在途期间伙食补助费按当天最后到达目的地的标准报销。

  市内交通费按规定标www.pmceo.com准报销。

  未按规定开支差旅费的,超支部分由个人自理。

  第二十条 工作人员出差结束后,应当及时办理报销手续。差旅费报销时应当提供差旅审批单、城市间交通费发票、住宿费发票等凭证。

  住宿费、机票支出等按规定用公务卡结算。

  第二十一条 办公室应当严格按规定审核差旅费开支,对未经批准出差以及超范围、超标准开支的费用不予报销。

  出差当天往返的,可凭差旅审批单、城市间交通费发票报销当天的城市间交通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自备交通工具的可凭差旅审批单报销当天伙食补助费。

  出差当天不能往返、实际发生住宿而无住宿费发票的,不得报销住宿费以及城市间交通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

  第七章 监督问责

  第二十二条 办公室应当加强对本单位工作人员出差活动和经费报销的内控管理,对办(局)出差审批制度的执行、差旅费预算及规模控制负责,财务人员、办公室主任、分管财务领导等对差旅费报销进行逐级审核把关,确保票据来源合法,内容真实完整、合规。对未经批准擅自出差、不按规定开支和报销差旅费的人员进行严肃处理。

  第二十三条 出差人员不得向接待单位提出正常公务活动以外的要求,不得在出差期间接受违反规定用公款支付的宴请、游览和非工作需要的参观,不得接受礼品、礼金和土特产品等。

  第二十四条 违反本办


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一)出差审批控制不严的;

  (二)虚报冒领差旅费的;

  (三)擅自扩大差旅费开支范围和提高开支标准的;

  (四)不按规定报销差旅费的;

  (五)转嫁差旅费的;

  (六)其他违反本办法行为的。

  有前款所列行为之一的,违规资金应予追回,并视情况予以通报。对直接责任人和相关负责人,按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涉嫌违法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 工作人员外出参加会议、培训,举办单位统一安排食宿的,会议、培训期间的食宿费和市内交通费由会议、培训举办单位按规定统一开支;往返会议、培训地点的差旅费由所在单位按照规定报销。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由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

  1、公务差旅审批单

  2、财政部统一发布的差旅住宿费和伙食费补助费标准表

  附件1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国内公务差旅审批单

篇3:X人民医院公务票据报销差旅费报销管理办法

  z人民医院公务票据报销、差旅费报销管理若干办法

  为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工作,加强公务费用、差旅费费用报销管理,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出差、报销审批制度,严格控制标准,本着勤俭节约、保证必需、客观合理、便于操作的原则,制定以下若干办法:

  一. 所有公务事项、差旅费等相关费用报销,必须提供所发生费用产生的税务发票或财政监制票据等正规发票,收据、白条、发票复印件、用其他发票代替等一律不予报销。

  二. 公务事项的费用报销:公务用品的购买,科室应提前向分管院长汇报,由相应职能科室负责办理,原则上业务科室不得自行采购公务用品。

  三. 因公务事项的招待费,应严格控制招待标准和参加人员,科室应提前向分管院长汇报。

  四. 出差人员应严格按照要求的时间、路线到达出差地,提前出差、中途停留、途中转道等原因发生的费用,单位不予报销。严格控制住宿标准:会务通知书明确住宿标准的,按照会务通知标准执行,其他的按照本单位标准执行;由接待单位,会务单位承担住宿费、伙食费的,不再报销住宿费和享受伙食补助。

  五. 出差人员乘坐火车,从当日晚8时到次日晨7时乘车6小时以上,或连续乘车超过12小时的,可购同席卧铺票,凭票报销;乘坐汽车的汽车票原则上要求车站机打的票据,凭票报销;采用手撕汽车票的,确认情况属实的,按票面价格报销三分之二。出差人员不得租赁车辆出差。出差人员严格控制乘坐飞机。

  六. 外出进修培训,只报销一次往返车票,中途返回发生的车票费用,原则上不予报销,确属公务原因,须提前向分管院长汇报,并经院长办公会同意,方可报销。

  七. 外出参加学术会议、进修培训等,出租车票,单位不予报销。

  八. 出差人员发生的订票手续费,火车票订票费报销5元/人次。

  九. 驾驶员只负责填报本人的交通费,其他公务费用由经办人填报。

  十. 原则上2周内报销有关费用,如有特殊情况,最长不超过1个月。

篇4:P集团公司差旅费报销管理办法

  1. 目的

  为加强财务管理,严肃财经纪律,本着保证出差人员工作与生活需要,并贯彻勤俭节约的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2. 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集团职能部门及各子公司。

  3. 职责

  3.1集团职能部门及各子公司负责因公外出人员的确认,由主管副总裁按规定要求逐级审批。

  3.2 外出人员的费用支出,由集团财务部门按照规定标准审核报销。

  4. 具体规定

  4.1 集团职能部门及各子公司因公外出人员,在公出期间所支出的费用,要本着勤俭节约,杜绝浪费的原则,严格按以下规定。

  4.2出差乘坐车、船、飞机的等级

  4.2.1 集团董事长、总裁可以乘坐火车软卧车、飞机头等舱、轮船一等舱位以及其他交通工具,并按实报销;

  4.2.2 集团总裁助理以上人员可以乘坐飞机经济舱、火车软卧车、轮船二等舱位以及其它交通工具,并按实报销;

  4.2.3集团职能部门经理及子公司总经理级职务以及一般工作人员可以乘坐飞机经济舱、火车硬卧车、轮船三等舱位以及其它交通工具,并按实报销;

  4.2.4 机场建设费、人身保险费、订票手续费等随机、车、船票一同据实报销。

  4.2.5出差目的地乘坐火车可直接到达的一律乘坐火车,且连续乘坐火车12小时,给予增加途中补助20元。低于12小时的不享受此项补助,乘坐飞机者,不论舱位等级和时间长短,一律不享受此项补助。

  4.2.6出差人员原则上不得乘坐飞机,但确因任务紧急或必须随同集团领导同行的必须经集团总裁批准方可乘坐,并按上述4.2.1至4.2.4的标准执行。

  4.3住宿费标准及开支办法

  4.3.1住宿费按以下标准执行:

项目

职务

宿

北京、上海、深圳

天津、重庆、各计划单列市及各省会城市

其他地区

集团副总裁以上

最高不得超过650

400

集团职能部门经理及子公司总经理以上

380

340

280

其他工作人员

240

180

150

  4.3.2出差住宿费在规定的限额范围内凭宿费发票报销,实际住宿超过规定的限额标准不予报销。但实际宿费标准低于规定标准的,按节约金额的30%给予宿费节约奖励,对于公出寄宿而不能取得发票的,可按相应住宿规定标准的50%给予节约奖励。集团明确规定任何人员不允许在所住宾馆签单消费;两人以上(同性)共同出差的不得单开房间,只能按标准间报销,报销人数以此类推。特殊情况必须经总裁签批。

  4.4交通费开支标准

  4.4.1往返机场、车站交通费凭机场航班及公交车票据实报销;确因任务紧急,短期内无法赶乘航班车的,经主管副总裁同意后可报销赶赴机场出租车票。工作人员出差期间每日补助交通费20元,按出差自然天数减一天计发,不再报销任何交通费用。总裁助理以上人员出差期间的交通费用实报实销。

  4.4.2夜间连续乘车时间超过10个小时的,可购同席卧铺票;

  4.4.3出差人员乘坐车、船均不得报销"音乐茶座"等费用;

  4.5生活费补助标准

  4.5.1公司副总裁以上领导外出期间因工作需要可据实报销招待费用;其他工作人员必须请示主管副总裁同意后经总裁签字方可报销。

  4.5.2工作人员出差生活费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天补助30元人民币。经济特区每人每天补助50元。

  4.5.3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不分途中和住勤,按出差自然天数减一天计发伙食补助。

  4.5.4因公野外作业要根据现场作业时间的长短、难易程度、食宿条件的不同采取一事一议,适当给予补助。

  4.6 因工作需要,陪同有关部门工作人员办案,办案期间的交通费、日常生活费用(包括餐费)经总裁同意并批准后方可报销,同时陪同人员不再享受交通及伙食补助。

  4.7工作人员出差期间,因游览或非工作需要而开支的一切费用,均由个人自理。乘出差之便,未经集团主管领导批准就近回家省亲办事的,其绕道的车、船费及生活费由个人自理。享受探亲待遇的人员,只准乘坐火车,且乘车时间超过12小时的允许报销硬卧车票,因路途遥远在转乘过程中需要停留一天的,可按一般工作人员的住宿标准报销。

  4.8集团员工的出差费用超过规定标准的,必须报主管副总裁批准后方可报销。

  4.9对参加行业举办的会议及学习班并由会议主办单位统一安排食、宿收取的费用,或经集团总裁批准的专项费用,可凭会议通知及专项费用审批单据实报销。不在发放相应的生活补贴。

  4.10差旅费预借的审批及报销办法

  4.10.1实行差旅费借支的事前审批和事后核销制度,集团职能部门及子公司工作人员因公外出,若需借支差旅费或报销差旅费,应旅行公出借款审批或事后核销手续。

  4.10.2工作人员需预借差旅费的,应填写现金借款审批单,预借金额在500元以下的,须经部门负责人签字。预借金额在500元以上2,000以下的,须经主管副总裁批准;2,000以上的必须经总裁批准。同时各级签字后再经财务总监会签,财务部方可办理付款手续。对借款金额较大的,必须提前半日通知财务部,避免由于资金准备不足给工作带来麻烦。

  4.10.3出差人员应在出差返回后5个工作日内填写差旅费报销单并及时报销,报销票据必须按照时间顺序分类粘贴。经职能部门经理、子公司总经理、主管副总裁、财务总监签字,财务部方可给予报销。财务部对报销完毕的业务必须向当事人提供报销回执,以备日后查找。对拖欠借款者,财务部直接从其本人工资中扣抵。对故意拖欠不报账人员,财务部有权加收资金占用费,情节严重者则给予罚款。年度终了,个人借款除购置大宗材料、物资、设备等无法报账的以外,一律如数退回。

  4.11集团内部员工在财务部挂账前款未清者,不得再次预借差旅费。

篇5:公司差旅费报销办法

  公司差旅费报销办法

  一、原则

  差旅费用实行总额包干,节约归己,超支不补

  二、标准

  级别 地区 交通费 住宿费 餐费 业务费

  经理级以上 沿海城市 实支 实支 实支 实支

  内陆城市 实支 实支 实支 实支

  部门经理以上 沿海城市 实支 250元/天 实支 实支

  内陆城市 实支 150元/天 100元/天 实支

  普通员工 沿海城市 实支 150元/天 80元/天 实支

  内陆城市 实支 100元/天 80元/天 实支

  说明:

  1.职员出差前应填写出差申请单,出差期限由派遣主管视情况事先核准

  2.出差人员持标准的申请单可向财务部借相应数额的差费,出差回来后必须在   一周内填写出差报销单并结清手续。如无特殊情况又未能在一周内结清差费财务部有权暂停支付其工资,等报销完再核付

  3.出差人员可乖坐火车、轮船、飞机等交通工具,由派遣主管根据任务需要在   出差申请单中审定,费用实报实销

  4.出差期间因公支出下列费用,可实报实销:

  (1)乘坐出租车按发票面值;

  (2)因公长途电话费按电信局收据为凭;

  (3)因公宴客费用,按正式发票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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