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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财务管理制度:现金管理制度

编辑:物业经理人2017-04-26

  医院财务管理制度--现金管理制度

  一、为了加强现金管理,根据国务院颁发的《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及中华人民银行制定的《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结合本医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医院及各部门同各企业单位之间的经济往来,凡达到支票起点的,必须通过银行办理转帐结算,属下列范围的可支付现金。

  1、职工工资、津贴。

  2、个人劳务报酬,包括稿费和讲课费及其它专门工作报酬。

  3、支付给个人的各种奖金。

  4、各种劳保、福利费用以及国家规定的对个人的其他现金支出

  5、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

  6、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开支(结算起点为1000元)。

  三、财务部门现金的存放必须使用保险柜,并做到钥匙由专人负责保管和使用,用后及时锁好。当保管钥匙的人员有特殊情况请假时,需事先向领导请示,请假获准后,钥匙要由部门领导责成专人代管。

  四、财务部门要建立健全现金日记帐,每发生一笔现金收(支)都有要及时在"收"、"付"凭证上加盖"现金收(付)讫章"及收(付)款人名章,及时记帐,逐笔记载现金收支。结出每日余额,月末做出月结和累计收支发生额。

  五、购买物品在100元以下的需借用现金时,由借款人填写"借款单(现金)"经院长审批后由出纳员付款,所借现金必须当日归还,遇特殊情况当日不能归还的,财务部门凭"借款单"及时转帐,不得以白条抵库。

  六、因公外出,包括去外埠采购人员,要将本部门科主任审批意见及签章的借款凭证交医院领导审批,然后到财务部门办理借款手续,去外埠采购人员要先编制采购计划,否则出纳人员不予付款。外埠出差归来的人员,必须在返回后的三日内报帐。

  七、出纳员在每日业务终了必须核对库存现金和业务周转金,做到每日现金、帐相符。对超过现金限额的部分及时送存银行。

  八、送交款,提取现金必须保证安全。每次到银行交大额现金款必须有两人以上同行,以确保安全。

  九、有关现金管理的其他几项规定:

  1、不准超出规定限额范围使用现金。

  2、不准以不符合财会制度规定的凭证顶替库存现金和业务周转。

  3、不准因私事借用公款,不得将单位的现金收入按个人储蓄方式存入银行。

  4、不准私用帐户替其他单位和个人套取现金,不准单位之间相互借用现金。

  5、不准编造用途套取现金和用转帐支票套取现金。

  6、不准保留帐外公款和私设"小金库"。

  7、财务部门存放现金过夜,不准超过一万元(待定)。因特殊情况超限,应有主管领导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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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医院现金管理制度(7)

  医院现金管理制度6

  1、库存现金不得超过银行规定的限额,超过限额部分要及时解缴银行。

  2、各部门和有关人员因工作需要借用备用金,应从严掌握,需要有关主管院长批准,及时清理结帐。

  3、挂号室、收费处、进出院现金收入应当天解缴银行,不能坐支。对挂号室、收费处、进出院及出纳员所经管的现金,应定期检查,严防私下挪用,确保医院资金安全。

  4、现金管理不准白条抵库,不准私人借支公款,否则以贪污论处。

  5、不准用转帐支票向外单位套购现金,一旦发现从严处理。

篇3:医院现金管理制度(6)

  医院现金管理制度6

  1、现金支出范围

  ①支付职工和临时工工资,各种补贴、津贴、福利费、劳务提成、加班费。

  ②支付给个人的离休、退休金、丧葬补助费、抚恤费等。

  ③出差人员必须携带的差旅费。

  ④支付给个人或集体的劳务报酬(如献血员营养费等)。

  ⑤零星开支及购买办公用品等。

  2、按照现金管理制度,严格掌握库存现金限额,超过部分及时存入银行,未经银行批准,不准透支、套取现金,不准私自挪用公款和借支私用,不准白条顶库。

  3、派人到外采购,其采购款项,必须由财务处通过银行汇款,不得携带大额现金到外地采购。

  4、预借差旅费,财务处按出差时间长短,路途远近,匡算出所须金额,由出差人员填制借据,院长、副院长审签后借支。

  5、对已办妥的收付凭证,要及时按顺序登记现金日记账,并结出余额。账面余额要与实际库层现金核对相符,日清月结。若有长短款要及时向财务处负责人报告。查明原因及时处理。

  6、负责保管库存现金及现金支票、空白收据、有关印章,要确保其安全和完整无损,如有短缺,要追究其经济责任。

  7、各类外出人员返回后,一周内必须到财务处结算报销。如有特殊情况,本人确实无法来结账,应经领导批准,同时要指定他人按期结账,凡逾期不结者,从借款人工资中扣除。

篇4:学校现金管理制度

  学校现金管理制度

  现金管理制度是国家通过银行控制现金使用的一种财经制度,是企业、事业、机关和团体等单位根据现金使用的一系列工作制度。

  1、现金使用范围:支付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结算零星开支。

  2、库存现金不得超过银行规定的库存限款。

  3、收入现金必须及时存入银行,不得坐支现金。

  4、存入或支取现金,必须在存款凭证或现金支票上注明收入来源,或支出用途。

  5、不准用白条顶库存现金。

篇5:学校现金管理制度(五)

  学校现金管理制度(五)

  为了健全现金的内部控制制度,加强对现金的严格管理,按照现金管理条例,节约现金使用,保护现金安全,防止丢失被盗,学校现金管理应遵循以下规定:

  一、设置专职出纳人员(程青)经管现金出纳工作。

  二、在国家规定的现金开支范围内合理使用现金。

  1、支付给教职工个人的工资、奖金、津贴

  2、支付给个人的劳务报酬

  3、各种劳保、福利费用以及国家规定的对个人的其他支出

  4、支付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

  5、在转账金额起点以下的零星支付款项

  三、严格遵循核定的库存现金限额。库存现金限额由本单位提出申请, 经开户银行审查同意,我校库存现金5000元。

  四、不得随意坐支现金。学校每天收入的现金,必须当天16:00前送存银行,不能直接支用,不得随意坐支。

  五、按规定的手续办理现金收付业务,学校收入各类现金必须开具财政局印制的收据给交款人;支付现金应取得真实合法、准确完整的原始凭证,由学校校长(方英范)、财务负责人(戴焱)、经手人签章。

  六、及时办理现金收支的帐务管理。出纳人员应每天核对现金余额与库存金额,做到日清月结,不得以借据或者白条抵顶现金库存,及时登记日记账和编制现金结报单,保证账款相符。

  七、严格执行现金的内部控制制度,学校经常对学校的库存现金进行抽查,保证帐实相符并监督现金的合理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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