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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公司公章管理制度

编辑:物业经理人2017-04-26

  某公司公章的管理制度

  一、使用公章的基本规定

  1、公司公章的保管、加盖、借用、使用等由运营中心主任负责。

  2、加盖公司公章,落款主体名称必须与用章名称相一致。

  3、不得超出公司的经营范围使用公司公章。

  4、凡使用公司公章或合同章需由经办人逐级报批,有审批权的领导可根据实际情况直接签字批准。

  二、公章的使用范围

  1、公司发布的通知、通报、声明等。

  2、公司向其他单位或个人发送的公司函。

  3、公司证明、确认某种事实的书据,例如介绍信、证明、授权委托书等。

  4、公司各工商、税务等国家机关提交的报表、文件。

  5、公司签订的聘用合同、股份转认协议。

  6、合同章、财务章不宜使用的其他场合。

  三、公章使用的程序

  (一)盖章前的审查

  1、下列文件、信函、凭证、单据等需加置公章的,由运营中心主任负责审查其内容:

  1)介绍信;

  2)证实公司员工个人情况的证明等;

  3)公司日常用于对外交往的信函(例如请柬、贸信、贺卡等)、文件等;

  4)消防、治安、环卫等管理部门要求加盖公章的日常文件、凭证等;

  5)领取公司包裹、邮件的邮局单据、回执等;

  6)其他应由办公室审查的日常文件等。

  2、下列文件、信函、书据等需盖公章的,应有总经理的签字,由运营中心主任负责审查;

  1)公司发布的通知、通报等;

  2)公司函、公司声明;

  3)公司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4)公司签订的聘用合同、股份转让协议;

  5)公司向工商、税务等国家机关提交的报表、文件;

  6)应由总经理审查批准的其他文件。

  (二)凡加盖公章的,经办人应向运营中心办理登记手续。

  (三)特别规定

  1、未经总经理批准,运营中心不得向任何人提供加盖公章的空白介绍信、未明确具体内容的证明文件;

  2、如遇特殊情况,需以公章代替合同章加盖合同、协议的,应有总经理的签字。

  (四)因工作需要借用公章的,应由经办人提交书面申请,逐级上报,总经理签字批准后到运营中心办理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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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X校区建设指挥部公章管理制度

  某校区建设指挥部公章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西校区建设指挥部公章的管理,确保公章的安全和用印规范,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公章的使用

  第二条 凡使用"西校区建设指挥部"公章和"西校区建设指挥部合同专用章"等公章,均需履行用章审批程序,并填写用章登记表(包括用章日期、文件类别、内容摘要、发往单位、批用人、用章人)。

  第三条 用章审批程序

  (一)"西校区建设指挥部"公章的使用

  西校区建设指挥部对外办理各项事宜均使用"西校区建设指挥部"公章。使用该公章须填写用章登记表、经部门领导审核、报西校区建设指挥部主管领导(总指挥、副总指挥)审批签发,经办人签字后方可用章。

  (二)"西校区建设指挥部合同专用章"的使用。

  西校区建设过程中除以学校法定代表人签订的合同外,对外签订的各类合同,均使用"西校区建设指挥部合同专用章"。

  合同的签订程序:设计、勘测、监理、施工、委托招标代理和造价咨询等合同,由计划经济部承办,指挥部有关人员讨论,经指挥部、监察处、审计处和法律顾问审核并填写《西校区合同会审表》后,报指挥部总指挥审批签字。公章管理者依据总指挥、副总指挥、总工程师、主管部长会签的《西校区合同会审表》方可用章。

  第三章 公章的管理

  第四条 凡加盖公章后的文件材料均需留存一份备案,并按有关规定立卷归档。

  第五条 公章管理者必须严格履行公章管理制度,妥善管理好公章,对于不符合用章管理规定的文件材料不得用章。因错用公章造成不良影响或经济损失的,要予以追究责任。

  第六条 公章不得带出校外,如确因工作需要必须外带使用时,要经西校区建设指挥部总指挥批准,并派专人监护,用完公章迅速送回。

  第四章附则

  第七条 关于使用学校公章和学校法定代表人名章的规定。

  西校区建设指挥部代表学校对外办理公务或以学校法定代表人签订的合同,需要使用学校公章和学校法定代表人名章时,须经校长审批、西校区建设指挥部总指挥审核、到学校校长办公室办理用章登记,经办人签字后方可用章。

  第八条 本规定由**大学西校区建设指挥部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篇3:X城建投资公司公章管理制度

  某城建投资公司公章管理制度(试行)

  一、总则

  为规范和明确公司公章制作、变更、销毁、保管、使用程序,保证公司管理有章可循,维护公司的利益,防止因公章管理不当造成意外事件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贵阳白云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公章使用规范。

  三、相关职责

  公章保管人为综合办公室负责人,负责公章相关日常管理,包括:

  1.公章的安全保管,规范使用。

  2.设立公章使用登记台帐。

  四、公章使用审批人

  董事长及部门分管领导。

  五、相关规定

  (一)公章的使用程序

  使用公章时,经办人经需报部门分管领导及以上公司领导同意,并在使用公章时至综合办公室登记备案。

  (二)公章的制作程序

  1.公章如因使用频繁造成字迹不清晰、损坏的,或因工作需要变更的,由综合办公室提出《公章制作/变更申请》,经总经理办公会同意后方可重新制作公章。

  2.公章的刻制,必须符合国务院颁布的有关公章刻制的规定,并到公安局办理相关手续。

  (三)公章的销毁程序

  1.公章因损坏或过期需要销毁的,综合办公室负责提出《公章销毁申请》,报总经理办公会通过后,再按国家相关规定对公章进行销毁。

  2.公章销毁后,综合办公室要进行公告及相关登记存档。

  (四)公章管理的其他要求:

  1.公章需指定专人保管,保管人应妥善保管公章,不得转借他人,如有遗失,必须及时向公司报告,遗失人应承担相应责任,造成重大损失的,公司有权无条件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2.公章保管人发生职位异动时,必须进行公章及其使用情况的交接工作。

  3.公章保管人应对盖章对象予以核对,经核对无误后方可盖章,否则不予盖章。

  4.公章一般不得携带外出使用,如遇特殊情况,需携带公章外出,申请人应填写《公章外用申请单》,经董事长批准后,原则上由公章保管人携章随同,但如公章保管人不能随同的,须由部门负责人出面到公章保管人处领取公章,且当天必须归还。

  5.以公司名义签订的合同、协议、订购单及对外的重要文件等,由各专业人员审核,公司部门分管领导及以上领导批准后方可盖章。

  6.私人取物、取款、挂失、办理各种证明、需用公司介绍信或证明时,申请人应填写《公章使用申请单》,由分管副总经理及以上领导签字同意后盖章。

  7.对已调出、解除、终止劳动关系人员要求出示相关证明的,必须持有效证件材料,填写《公章使用申请单》,经分管副总经理及以上领导签字同意后盖章。

  8.公司一般不允许开具空白盖章,如特殊情况需开具时,必须经董事长批准,经办人持空白盖章外出办事后,必须向公司汇报使用情况,未使用的要交回。

  9.《公章外用申请单》作为使用公章的凭据,公章保管人要妥善留存,定期整理归档,以备查询。

  六、附则

  本制度经公司领导审批后,自下发之日起实施,公司任何人员必须严格依照本管理程序使用公章。

  附表:

  1.公章外用申请表

  2.公章使用申请表

  3.公章使用登记表

篇4:公司公章管理制度(十一)

  公司公章管理制度(十一)

  为了保证公章使用的合法性、严肃性和可靠性,有效维护公司利益,杜绝违法行为的发生,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一.印章的刻制、启用和废止

  印章的刻制

  1、公司印章的刻制均须报总经理批准,由办公室派人凭公司介绍信统一到公安机关相关部门办理刻制手续。

  2、印章的形体和规格,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印章的启用

  1、新印章要做好戳记,并留样保存,以便备查。

  2、印章启用应报总经理批准,并下发启用通知,注明启用日期、发放单位和使用范围。

  二、印章的保管、交接和停用

  (一)公司各类印章必须有专人保管

  1、公司的公章、专用印章由办公室专人保管,各部门印章由各部门指定专人专柜保管,并将保管公章人员名单报办公室备案。

  2、印章保管须有记录,注明印章名称、颁发部门、枚数、收到日期、启用日期、领取人、保管人、批准人、图样等信息。

  3、严禁员工擅自借用或私自将公章带出公司使用。若因工作需要,确需将公章带出使用,需提交申请报告,由部门主管同意,公司行政副总经理批准,并报办公室主任确认后方可带出。印章外出期间,借用人只可将印章用于申请事由,并对印章的使用后果承担一切责任。

  4、印章保管人因事离岗时,须由部门主管指定人员暂时代管,以免贻误工作

  (二)印章保管必须安全可靠,须加锁保存,印章不可私自委托他人代管。

  (三)印章保管有异常现象或遗失,应保护现场,及时汇报,配合查处。

  (四)印章移交须办理手续,签署移交证明,注明移交人、接交人、监交人、移交时间、图样等信息。

  (五)有下列情况,印章须停用:

  1、公司名称变动;

  2、印章使用损坏;

  3、印章遗失或被窃,声明作废。

  (六)印章停用须经总经理批准,及时将停用印章送办公室封存或销毁,建立印章

  上交、存档、销毁的登记档案。

  三、印章使用

  (一)使用范围

  1、凡属以公司名义对外发文、开具介绍信、报送报表等一律加盖公司公章;

  2、凡属部门业务范围内的加盖部门章;

  3、凡属合同类的用合同专用章;

  4、凡属财务会计业务的用财务专用章。

  (二)使用程序

  1、公司业务合同、项目协议、授权书、承诺书等用章都须先经部门主管审核、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填写《印章使用登记表》后方可盖章,同时需将用印文件的复印件提交办公室备案。

  2、公章使用必须建立用章登记制度,严格审批手续,不符合规定的和不经主管领导签发的文件、合同等,办公室有权拒印。

  3、严禁填盖空白合同、协议、证明及介绍信。因工作特殊确需开具时,须经主管行政副总经理或总经理同意方可开具;待工作结束后,必须及时向公司汇报开具手续的用途,未使用的必须立即收回。

  四、违反以上规定者,公司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若给公司造成一定经济损失或不

  良社会影响者,公司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每年年终公章管理人负责将公章使用情况登记表复印件送办公室存档。

篇5:职业学院公章使用管理制度

  职业学院公章使用管理制度

  1.学院各系、所、中心、办公室公章、专用章必须有专人负责,使用时一律办理用印登记,填写《用印登记表》。目前我院各类印章包括:学院章、学院党委章、学院团委章、教学科研办公室章、资料中心章、各系(所、中心)章、院系负责人人名章等。

  2.使用各类公章,均需有相关负责人签字。使用学院或学院党委公章,须经主管院长签字同意。使用教学科研办公室章等职能科室和各系(所、中心)章,需本部门负责人签字同意。使用院系负责人人名章,必须经本人同意或授权。

  3.公章应经常清洁,加盖公章要图案清楚、端正。

  4.发展教职工、学生入党材料,向上级党委有关部门行文以及对外政审等有关函件,经院党委负责人审批同意后,盖学院党委章。

  5.本院师生员工办理私人取款(物)、挂失、开介绍信等事情,需持相关证明(学生要持学生证),由院办负责人批准,盖学院章。

  6.院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的学籍管理及成绩证明用章,须经教学科研办公室负责人审批后,盖教学科研办公室章。

  7.各级各类公章需妥善保管,无特殊情况未经批准不得带离办公室。公章如有遗失,要及时向有关领导和部门报告。

  8.没有配备专职工作人员的虚体研究单位,公章应暂存院办公室,由院办公室代办用章手续。用章手续同上。

  9.工作人员使用公章要坚持原则,严格把关,严禁以任何理由在空白介绍信和空白表格上加盖公章。

  10.凡因公章遗失、错漏等原因发生责任事故,相关工作人员需承担一定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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