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 导航

医院党委办公室职责(3)

编辑:物业经理人2017-04-26

  医院党委办公室职责3

  党委办公室是党委的日常办事机构。主要职责如下:

  1、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落实院党委的各项工作部署。

  2、起草院党委工作报告、计划、总结和党委领导的重要讲话等,负责院党委大事记录,拟定院党委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并组织实施。

  3、负责组织起草、审核、办理以院党委名义上报、下发以及对外交往的文件,承办上级党组织来文、来电等工作,做好党内文件、机要函电的收发、登记、催办、传阅、保管、清退和档案归档等工作。

  4、根据院党委决定,组织安排党委各类会议,负责会议的筹备工作,做好会议记录,并根据需要拟写会议决议和纪要。

  5、根据院党委工作部署和要求,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及时了解医院各级党组织的工作情况,掌握职工思想动态,做好思想政治工作;督促检查院党委决定事项及有关批示的落实执行情况,为领导提供信息和决策建议。

  6、协助院党委搞好党、政、工、团日常工作的协调,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处理突发事件,接收转呈各部门递交院党委的请示、报告及转达院党委的批示、意见等。

  7、负责医院干部管理工作。根据有关规定,协助院党委做好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层干部教育、培训、考核、聘任,后备干部培养和管理等工作;负责完成各类组织干部统计报表工作。

  8、负责医院党建工作。指导、检查各党支部工作;做好党员、入党积极分子理论教育和培训工作;做好党费收缴、管理使用、接转组织关系等工作,负责党内各种报表统计上报。

  9、负责医院统战工作,协调院党委与各民主党派、群众组织的关系。

  10、处理群众来信,接待群众来访;督促、检查党群各部门的信访工作。

  11、负责院党委印章及党委办公室印章的使用和管理;负责订阅党报党刊资料。

  12、负责院党委领导的事务管理和服务工作,以及上级党组织和兄弟医院党组织来院的接待工作。

  13、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编辑:www.pmceo.Com

篇2:市医院党委办公室干事职责

  市医院党委办公室干事职责

  一、在党办主任领导下,负责文件的收发、登记、转递、传阅、立卷、归档、保管、利用等工作;

  二、负责党委会、党委扩大会、党支部书记会、党员大会以及其他以党委名义召开的各种会议的会务工作;

  三、负责共产党员的接、转组织关系工作;

  四、负责人民群众来信来访的接待、登记和办理工作;

  五、按照保密法规,做好保密工作;

  六、负责党费收缴、管理和党组织的统计年报工作;

  七、负责党群系统有关报刊、学习资料的订阅和分发工作;

  八、完成院领导和党办主任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篇3:市医院党委办公室主任职责

  市医院党委办公室主任职责

  一、在院党委的领导下,督促、检查、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院党委决议的贯彻执行情况;

  二、草拟院党委的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和院党委上报下发的各种文件及有关文字材料,并负责按公文处理规范审核把关,做好党委文件立卷、归档和管理工作;

  三、组织全院干部职工学习政治理论和落实政策;

  四、做好行风督查工作,深入调查研究,认真总结经验,抓好先进典型;

  五、做好积极分子入党前培训工作,把好发展新党员质量关;

  六、检查"三会一课"、"创先争优"的活动情况和效果;

  七、做好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工作,负责党的各种会议的通知和记录工作;

  八、做好中基层干部的考察、管理和呈报审批工作;

  九、做好工、青、妇等群众组织的协调工作和离退休干部的管理工作;

  十、做好党费的收缴、管理、使用工作,认真办理党员组织关系的接、转手续,加强统计。

篇4:市医院党委办公室工作职责

  市医院党委办公室工作职责

  一、在院党委的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处理院党委的日常事务;

  二、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根据院党委的安排部署,组织全院干部职工学习政治理论和时事政策;

  三、根据《党政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做好干部选拔任用的有关工作;

  四、做好年度干部职工履职考核工作和创先争优评比表彰工作;

  五、督促检查院党委的决议在各支部、各科室的贯彻落实情况;

  六、加强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和行业作风建设工作,完成年度医德医风考核、入档工作;

  七、加强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工作,督促检查党支部和党员目标管理责任制的落实情况;

  八、密切联系职工群众,经常深入科室调查研究,及时反映职工群众的呼声,认真处理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

  九、做好文书、档案管理工作,严守保密纪律;

  十、做好工、青、妇组织的联系、协调工作,充分发挥工、青、妇组织的桥梁和纽带作用;

  十一、做好离退休干部管理和服务工作;

篇5:职业学院党委(院长)办公室职责范围

  职业学院党委(院长)办公室职责范围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搞好调查研究,为领导当好参谋和助手,成为承上启下、联系内外的枢纽。

  2、负责起草院党委、院行政综合性的请示、报告、计划、总结、规划和决议等文件;组织拟订全院性规章制度,以院党委、院行政名义发布有关事项的通知、通告、布告等;负责信息的搜集、整理和报送;负责审核各部门所有以党委(学院)名义起草的文稿和拟对外发布的信息,并送书记、院长(或书记、院长委托的副书记、副院长)签发。

  3、根据书记和院长(或主持工作的副书记、副院长)要求,负责组织安排党委会、院长办公会,并负责记录、制发会议纪要;负责全院性的各种党务、行政会议的组织协调工作,并检查落实会议决定的贯彻执行情况。

  4、负责组织、协调需几个部门共同办理的综合性工作。

  5、负责上级领导机关或兄弟单位来院检查、访问的接待工作。

  6、负责接待、处理来信来访事宜;负责外事工作。

  7、负责院党委、院行政文件的印发及各部门报刊的征订、分发,信函的接收、分发。

  8、负责管理使用院党委、院行政印章及院党政主要领导的个人印章,负责审定基层党组织、行政部门印章的刻制;监督各系部、各部门印章的管理与使用。

  9、负责全院的综合档案和保密工作;统管和指导全院的统计工作。

  10、负责院领导办公室、院会议室的管理;编写学院大事记。

  11、负责组织、协调全院节假日及日常的值班事宜。

  12、负责学院的车辆管理。

  13、完成院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精彩专栏

返回顶部
触屏版 电脑版

© 物业经理人 pmceo.com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