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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学院保卫处处长工作职责

编辑:物业经理人2017-04-26

  职业学院保卫处处长工作职责

  一、在院党委、院行政领导下,处长负责全处行政工作。

  二、组织全处职工认真学习政治理论、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决执行上级的决议和指示,严格依法办事。

  三、经常向院党委、院长请示和汇报工作,提出工作建议,积极当好院领导的助手和参谋。

  四、督促、检查和指导副处长及各科室认真履行各自的工作职责,并保证他们有职、有责、有权。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对重大问题提交处长办公会或全处大会讨论决定。

  五、加强保卫处党总支建设,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发扬民主作风,执行集体决议,支持处分工会活动,关心职工生活。

  六、组织起草治安保卫规章制度、工作计划、总结、请示、报告、简报、信息等,审批本部门所发通知、文件。

  七、抓好队伍建设,提高干部的政治、业务和科学文化素质,增强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对保卫干部的聘任、晋职、晋级、奖惩、辞聘等向学校提出建议。

  八、搞好情报信息工作,密切掌握师生员工的政治思想动向,做好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工作,保证学校的政治稳定。

  九、抓好学校治安防范、政治保卫和国家安全工作。建立责任人和责任制,预防犯罪案件。对广大师生员工进行法制教育,组织群众做好防特、防盗、防火、防灾害事故的“四防”工作。

  十、搞好与其它部门和单位的协作关系,发挥学校综合治理办公室职能,配合各部门综治领导小组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健全制度,落实措施,齐抓共管,保障学校安全、稳定和良好的校园治安秩序。

  十一、申报年度保卫经费预算,负责掌握保卫经费和消防经费开支,严格执行财经纪律。

  十二、完成院党委、院长和上级机关交给的其它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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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学校保卫处副处长工作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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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校保卫处副处长工作职责

  一、协助处长抓好全处工作。

  二、制订分管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

  三、负责分管工作的日常管理工作。

  四、组织保卫处工作人员的业务学习和技能培训,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的服务水平和业务能力。

  五、督促检查分管工作任务的落实情况,并创造性地开展工作,确保分管工作任务的完成。

  六、提出职责范围内的工作意见,提交处长办公会研究,贯彻落实处长办公会研究事项,检查考核分管工作有关岗位职责的履行情况。

  七、完成处长交办的其它工作。

篇3:学校保卫处处长工作职责

  学校保卫处处长工作职责

  一、处长在校党委、校长和公安机关的领导下,负责全处工作,根据不同时期公安保卫工作的方针、政策,确定保卫工作长远和近期的工作目标和规划,并根据目标和规划,制定学年和学期工作计划,认真组织实施。

  二、组织领导全处干部、职工进行政治、业务学习;领导全处日常工作,督促检查各职位人员完成工作情况。

  三、主持处务工作会、处长办公会,传达贯彻党和政府的方针、政策,结合学校实际情况主持制定工作计划。

  四、提出所属干部的选拔和任用意见,考核所属干部、职工的工作政绩,提出表彰、奖励、提职、晋级的意见。对工作出现失误的工作人员提出批评,对违纪的工作人员提出处理意见。

  五、加强内部管理,制定和落实各项规章制度,提高全员素质,提高整体战斗力。

  六、坚持民主作风,执行集体决议,经常深入基层调查研究,不断总结经验,推动和改进工作。

  七、积极支持党、团、工会组织开展的各项活动,关心群众生活,注意解决干部、职工中的思想问题和生活上的实际困难。

  八、主持制定重大活动的警卫预案。重大节日、纪念日、重要*和首长、外宾来校要要岗值班,亲临现场指挥。

  九、主持制定敏感期和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敏感日、突发事件时要亲自带班和指挥处理。

  十、完成校党委、校长和公安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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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学校保卫处工作职责

  学校保卫处工作职责

  一、依照《高等学校内部保卫工作规定》和《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条例》,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依靠各级领导、师生员工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维护校园治安、保障校园安全。

  二、协助公安机关查破(处)各类刑事、治安案件,调解内部矛盾;

  三、协助公安机关同用工单位一起,对校内临时工、施工人员、暂住人口进行治安管理;

  四、负责学校消防安全工作,督促各单位加强易燃、易爆、剧毒、防幅射性物品的管理,健全各项管理制度;

  五、负责学校安全隐患排查和督查工作,定期或不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各种不安全隐患应督促相关部门进行整改,防患于未然;

  六、负责学校综合治理日常工作,积极开展普法安全教育工作;

  七、负责学校人防、技防、物防的安全管理和消防器材管理、购置、更新、维护工作;

  八、负责校内职工、学生集体户口和办理身份证工作,院内职工及学生出国、出境、前往边境地区的办证审批工作;

  九、负责学校重点区域日夜值班巡逻、严格门卫管理、交通管理;

  十、协助有关单位做好重大节假日、重大活动、外事的安全保卫工作;

  十一、完成学校领导、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交办的其它工作。

篇5:学院武装部保卫处综合科职责

  学院武装部保卫处综合科职责

  一、负责保卫处办公室的各项工作。

  二、负责学院师生的户籍管理工作。

  三、负责学院的政治保卫工作。

  四、负责学院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校园等工作。

  五、负责学院大型活动的安全管理和校园秩序管理中的审批工作。

  六、协助相关部门做好师生安全防范教育和法制教育。

  七、完成处室交给的各项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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