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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学校学生个人德育档案管理细则

编辑:物业经理人2017-04-26

  中学学校学生个人德育档案管理细则

  为了健全学校德育教育制度、规范班级管理、增强学生德育意识,把学生培养成为具有社会公德、良好文明卫生习惯和遵纪守法的合格中学生,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学生个人德育档案管理细则。

  德育档案

  学生每人每学期基础分100分。政教处、班主任可根据学生违纪情况,按学校扣分标准给予扣分,每学期总评一次,班主任按所评结果来评定学生操行:(1)85分以上为“A”;(2)75—84分为“B”;(3)60—74分为“C”;(4)60分以下为“D”。

  德育管理

  操行评定为“D”的学生,本学期德育不合格,记入学籍档案,并由校行政会讨论对其行政处分。

  在整个学习阶段(初中、高中)累计两次评定为“D”等的学生,德育操行不合格,不予毕业,只发肄业证,并在升学评语或征兵入伍评语中如实反映。

  开学未及时到校注册者每迟到一天扣德育2分,超过15天者注销其学籍。

  凡受扣分的学生:

  德育分扣满5分,班级通报批评,交5元班费;

  以后扣分每增加5分,学生交10元班费,班主任要及时向家长通报;

  德育分累计扣满15分者,属于德育警报,由班主任上报政教处,给予学生个人德育警告处分,通告家长,并交50元保证金;

  德育分累计扣满25分者,属于德育失误,政教处给予德育记过处分,通告家长,并交保证金100元;

  德育分累计扣满41分者,属于德育事故,由校行政会决定,给予学生个人留校察看处分,交保证金200元或开除。

  班主任要保管的学生个人德育档案,学期结束交回政教处存档。

  德育细则

  上课迟到扣1分/次,旷课扣2分/节;

  无心向学,在课堂上(包括自习课)讲话、下位,随意进出教室、扰乱课堂秩序者,每件次扣1分,顶撞教师(工作人员)扣2—5分;

  3、无故不交作业者扣0.5分,上课睡觉者扣0.5分;

  4、考试作弊者,每场次扣2分,未按要求考试,或影响考场秩序者扣1—2分;

  5、早操、课间操、眼保健操缺到者,每次扣1分,不做者扣0.5分;

  6、无故不上体育课、自习课、班会课,按旷课处理,每人次扣2分,自习课离开教室者扣2分;

  7、衣着不整(穿奇装异服、拖鞋、背心等)、佩戴首饰,每次扣1分,男生留长发扣1分,染发、烫发者扣2分,并责令改正;

  8、违反寝室管理制度,午休、晚休不守纪律者每人次扣1—3分,夜不归宿者扣15分;

  9、打牌每人次扣5分,赌博每人次扣15分;

  10、未按要求整理寝室内务者,每次扣1分,值日生未按要求打扫寝室、教室、包干区,每人次扣2分;

  11、不爱卫生、乱丢杂物者每次扣2分;

  12、违反食堂用膳纪律,故意插队、带饭、倒饭菜者每件次扣2分;

  13、损害公物,故意涂污课桌椅、墙面等扣2分,并照价赔偿,贱踏草坪、攀折树木、破坏校园绿化者扣1分,故意涂改黑板报通知、公告或撕毁公告文件者扣2分;

  14、未办理请假手续私自离校者扣5分,爬围墙者扣15分,请假条不规范者扣1分;

  15、抽烟者每次扣5分,上课时间外出上网者扣15分;

  16、侮辱、欺负同学者扣3分,打架、闹事者扣15分,影响恶劣或造成严重后果者扣25分;

  17、在校学生不准谈恋爱,违者视情节轻重给予扣德育分10分,或给予停课反省,退学处理;

  四、说明:

  1、凡违反《**中学关于处分违纪学生条例》者予以警告处分并扣个人德育分15分,记过以上处分扣德育分25—40分,有违法行为者,经公安机关审查扣德育分40分;

  2、学生有其他方面违纪,而德育细则上未写明的,由校行政会研究后再给予扣分;

  3、科任老师可视学生违纪情节,向班主任提出对违纪学生的扣分意见,由班主任按标准扣分;

  4、保证金由班主任负责收缴管理;

  5、班主任每周汇总一次学生德育扣分情况,政教处每月汇总审查学生德育档案;

  6、好人好事及表现良好的同学,由班主任酌情加分。

  **中学政教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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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酒店餐厅员工后勤管理细则

  酒店餐厅员工后勤管理细则

  一、员工餐厅厨房管理规范:

  1、食品原料加工:各种蔬菜、鱼、肉、禽类食品加工前必须进行质量检查。保证加工所用的容器、刀、墩、板、案等物品清洁,用后刷洗干净定期蒸煮,定位存放,码放整齐。洗菜池分类使用,保持清洁。食品加工择净、掏净、剔净、洗净。

  2、热菜制作:冰柜存放食品生熟分开,凉透方可入库。生熟食品的刀具、案板分开专用。各类锅勺、炉台、抹布用净后洗净,定期消毒,保持炉台、水沟每餐一净。品尝食物切忌用手取食。

  3、面点烹煮:操作人员定期体检,持健康合格证上岗。不合标准的原料坚决不用。蒸箱、蒸锅、和面机、铰肉机用前检查,用后洗净。面杖、刀具、容器用后洗净,定位存放。制作的面点熟食冷透后存入专柜保管。米饭、花卷剩余的存放在2℃~6℃的冷藏柜或放在阴凉透风的地方,采取防尘、防蝇措施。

  4、凉菜食品烹制:冷荤专用案板、刀、墩子、抹布每日用后用碱水洗净,次日用3%的漂白粉溶液消毒5分钟或用卫生防疫站规定的其它消毒品消毒。

  5、厨房卫生:厨师上岗穿工作服,配带工作帽,要求干净整洁,个人卫生符合要求。

  各种机械设备定期维修保养,保持清洁,各种用具用完后洗净摆放整齐。冰箱内生、熟食品分开存放,清洁无异味。定期化霜,定期冲洗无血水。食品用纸封好,保证不变质,无异味。洗涤水池和墩布池分开使用,严禁混用。厨房垃圾及时清理,垃圾桶要求加盖。

  二、员工就餐规定:

  1、保持员工餐厅、通道清洁,地面无积水、无油污、无纸屑、牙签、烟头等杂物;天花板、灯口、空调出风口或电扇叶片、墙壁、挂画无污迹、无浮尘、无蛛网。门、窗、玻璃保持干净、明亮;餐桌洁白无油迹,餐椅干净无尘;餐具、厨具每餐消毒、摆放整齐。垃圾桶、污水地沟、馊水桶每餐清理,随时保持清洁。

  2、员工就餐时出示餐卡或餐券,由员工餐厅工作人员检验。

  3、在规定的开餐时间就餐,如遇特殊情况,各部门领导要提前和员工餐厅取得联系。

  4、要保持节约的优良传统,不得浪费粮食。注意节源节能,随手关灯关水龙头。

  5、员工按规定在员工餐厅就餐,不得将食品带回工作岗位食用。

  6、请爱护餐厅内的公共设施,损坏要照价赔偿。

  7、病号餐由医务室开具证明,在开餐前报送员工餐厅当班负责人。

  三、员工宿舍管理规范

  1、员工宿舍管理规定:

  管理人员在上级主管的直接领导下,对员工宿舍的财产、人员、接待工作进行日常管理。完成本工作区域和员工宿舍楼道及周边卫生清扫及绿化的养护和整理工作,并确保员工住宿安全有序。

  定期对电器设备、消防器材进行检验,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管理人员要坚守工作岗位,加强夜间巡视,加强对进出宿舍的陌生人员登记管理,严格控制外人入住宿舍,保证员工宿舍的安全秩序。

  如家人探访确实无条件外宿的,须向宿舍管理员报告,经同意后登记方可入住。若发现有不安全的隐患,如:员工在宿舍酗酒、赌博、斗殴或不文明的举止,要及时制止、处理并及时报告。

  2、员工宿舍的规章制度

  ⑴ 新员工入店,执人事行政部开具的住宿分配单及本人员工证到宿舍管理员处登记,按管理员分配的房间住宿,不得挑三拣四、不得私自调换。

  ⑵宿舍内严禁喧哗、打闹、赌博或变相赌博、聚众酗酒及有伤风化的行为,以免影响他人休息。

  ⑶爱护宿舍内的一切设施、物品,不得随意损坏,凡有丢失或恶意损坏者,按价5倍赔偿,同房间内责任不清时共同承担责任。

  ⑷自觉维护宿舍内外的卫生,不准随地吐痰,乱扔果皮、纸屑等杂物。保持个人卫生、整洁。

  ⑸男女员工不准互串房间,以免造成他人不方便。

  ⑹严禁躺在床上吸烟,严禁使用电炉等大功率电器和私自安接电源插座,严禁将易燃易爆物品带入宿舍。

  ⑺离开宿舍随手关门,如忘带钥匙,可到管理员处借取备用钥匙,用后即交还。

  ⑻尊重宿舍管理员的管理和安排。不得用粗鲁低俗下流的语言污辱对方。

  ⑼员工辞职,必须在三日内搬离宿舍,不得借故拖延住宿时间。办理离职手续时,需交清宿舍内属酒店的物品和钥匙,宿舍管理员在离职单上签署确认后,方可办理其它环节手续。

篇3:X镇中心校班级量化管理细则

  某镇中心校班级量化管理细则

  班级是学校组织的细胞,班级工作抓得好,学校整体工作就能做的好,一个团结、和谐、民主、勤奋的班集体是学生能健康成长的前提。为促进班级建设,创造良好的班风、校风,提高班主任地位和待遇,使班主任工作考评有章可循,特制定班级量化管理细则。

  第一部分:班级日常管理(总47分)

  一、出勤(10分)(此项由值周领导和教师提供)

  按校志的查阅,每周出勤在第一名记10分,第二名记9分,第三名记8分,第四名记7分,第五名记6分,第六名记4分,第七名记3分,第八名记2分,第九名记1分,第十名记1分,以后名次不记分。

  二、卫生及自行车(25分)(此项由总务处提供)

  1、教室卫生

  室内卫生经常打扫,做到地面干净,无纸屑、门窗干净、玻璃、墙壁无污染,桌凳摆放整齐有序,给人一种舒适、清洁、宁静之感。经总务处检查分出等次,其中A记10分,B记8分,C记6分,D记4分。

  2、环境卫生

  环境卫生整洁,能经常打扫,无果皮、纸屑、砖头、瓦砾、垃圾等。按等次记分,其中A记10分,B记8分,C记6分,D记4分。

  3、自行车摆放

  自行车摆放要求做到定点、定序、定线、定向。美观大方,整齐有序。经总务处检查分出等次,其中A等记5分,B等记4分,C等记3分,D等记1分。

  三、纪律(10分)(此项由值日领导检查记录)

  1、迟到、早退、上课打闹、说话者,发现1人次扣0.5分。

  2、吸烟、喝酒、打架者,发现1人次扣1分。

  3、结拜、结伙打架、屡次上网不改者,发现1人次扣2分。

  4、召开集体周等其它集体活动时,班主任带队、学生做到整齐有序且准时到会,注意听讲,保持会场的整齐,无大声喧哗、窃窃私语,随便离开会场等现象,此项由领导班子综合打分评定,分出等效。A等记10分,B等记8分,C等记6分,D等记4分。

  5、学生在考试中严守考生守则,如有作弊、弄虚作假现象,每人次扣2分。此项由值周领导记录为准或以值周领导打分。

  四、班级日志、点名册(此项由值周领导提供,2分)

  班志应认真、详细、如实填写,由班主任签字后按时交送,记1分,点名册应该按时点名,如实记录,记1分。

  第二部分:班主任工作能力(总58分)

  一、计划(5分)(此项由政教处提供 )

  计划制订及时,科学合理,符合学校及班级实际情况。计划制订后能认真落实,积极围绕计划去开展工作,查班主任记录及调查学生去落实。分别评出优秀、良好、一般等次,分别记5分、4 分、3 分。

  二、总结(5分)(此项由政教处提供 )

  总结及时交送,对成绩分析合理,能总结成经验形式,对存在的不足能实事求是。评出优秀、良好、一般等次,分别记5分、4 分、3 分。

  三、班级学生巩固率(5分)(此项由教导处提供)

  每班准许正常流失率为5%,达到防流控辍正常范围得10分,超过正常范围此项得5分。

  四、留守生帮扶和学困生转化工作(10分)(此项由留守工作领导小组提供)

  1、留守学生花名册,按时交送,不缺栏少项,真实可信,记2.5分,少一处或信息不实,一处扣0.1分,扣完为止。

  2、留守学生工作计划(班级)按时交送的记0.5分,否则不记分。

  3、班主任与留守生家长通信记录,10次以上符合规定的记2.5分,少一次扣0.25分,扣完为止。

  4、留守学生家访记录,10次以上符合规定次数的记1.5分,少一次扣0.15分,扣完为止。

  5、各类活动,按规定参加的记3分,少一次扣1分,扣完为止。

  五、团委工作(10分)。

  按校团委工作要求完成工作任务,团委认真检查考核记录,完成情况较差者,有团委把握酌情扣分,10分扣完为止。

  六、安全工作(10分)

  按学校要求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材料积累齐全。工作不力,出现安全事故的、安全材料不齐全的根据实际工作量酌情扣分,扣完为止。

  七、政教处工作(10分)

  按政教处安排对学生进行常规教育,坚强班风学风建设,按时完成政教处布置的工作,较差的酌情扣分,扣完为止。

  八、集体活动获奖附加(3分)

  校级比赛获一二三等奖,在期末考评时附加3、2、1分。

  第三部分:班级考绩(总80分)

  1、本期学校组织两次质量检测,期中期末各占40分。

  2、各年级期中期末检测平均分、优秀率、及格率和进入年级120名学生个人名次的所占分值分配如下:

  平均分、及格率、优秀率名次分值设置见下表(表一)。若某学科及格率、优秀率为零,则按最低名次赋分。

  年级得分名次

  六、七、八年级

  期中 期末

  一 40 40

  二 39 38

  三 38 36

  四 37 34

  五 36 32

  六 35 30

  学生个人名次按年级120名去取,分值设置如下表(表二)

  名次 分值

  1~10 0.4

  61~90 0.1

  11~30 0.3

  91~12 0.05

  31~60 0.2

  3、每次检测后分别算出班级各学科平均分、及格率、优秀率名次得分总和,然后再排名赋分,赋分按表一执行,最后得出班级及格率、优秀率、平均分三项指标得分。三项成绩的平均值和班级进入年级120名学生得分之和即为每次检测班级最后考绩分。

  第四部分量化考评结果的运用。

  学校按班级量化考评细则,考评出每个班级的量化得分,考评结果是对班主任每学期班主任工作的综合认定,是评先评优、兑现绩效工作的依据。

  班主任津贴每学期每人60


0元,分配如下:①200元用于平时签到、座班,迟到、早退按半场计算,按领导班子值日记录执行;②200元用于考绩奖,按期中期末班级总考绩执行;③200元用于日常考评奖,按量化考评第一、第二部分条款执行。

  本量化考评细则的解释权归双庙中心学校校委会。

篇4:工厂企业保洁员管理细则

  工厂企业保洁员管理细则

  起草﹎修订﹎﹎﹎﹎审核﹎﹎﹎﹎批准﹎﹎﹎

  一、目的:为了保障公司办公环境,提升企业形象,特制此细则。

  二、适宜范围:工厂所有公共区域卫生保洁管理;

  三、主责部门:行政人事部;

  四、负责部门:后勤部;

  五、具体要求:

  5.1、保洁范围

  办公楼的所有区域(公共区域、办公楼、办公区域、宿舍)的墙壁、地面、大门、楼梯、楼梯扶手、窗户玻璃。

  5.2、保洁时间早上07:00~11:00下午13:30~16:30

  5.3、保洁作业标准

  1、每天上、下午拖扫办公楼楼道、楼梯、大厅、玻璃门,各一次。做到洁净无痰迹,无杂物、无异味、无蛛网、无积灰、无积水、无卫生死角,当日垃圾当日清除完毕。

  2、每天上午打扫副总办公室、会议室、公共卫生间、车间及办公楼周围打扫各一次。做到地面无杂物垃圾,墙壁无蛛网、无积灰;副总办公室、会议室桌椅摆放整齐、干净;公共卫生间的便池无黄垢,地板无青苔、污垢;洗手池、洗澡间无污垢、无垃圾;车间及办公楼周围无纸屑、无落叶、无其他废弃物。

  3、每周一打扫、整理总经理房间一次。做到整齐、干净、无杂物垃圾、无异味、无蛛网、无积灰、无卫生死角。无人在时,要确保所有电器关毕,方可离开。

  4、每周二擦洗公共场所及副总办公室的窗户一次。做到无积灰、无水痕,干净、明亮。

  5、每周三协助食堂人员全面打扫食堂的卫生。做到地面无油垢、无污物、无积水,用具、工器具无污垢、锈迹;门、窗、风扇、墙壁无积灰、无蛛网;桌子、摆架、灶台整齐、干净。

  6、每周四拔除办公楼及车间周围墙角和地面缝隙的杂草。做到整洁、无任何杂草。

  7、每周五修剪办公楼前两块草坪。做到高度适宜,无枯枝烂叶。

  8、公共环境遇突发事件及时报告综合办

  ①遇到电线、插座等电源问题

  ②遇到水泄不通、水龙头损坏

  ③遇到有损坏公物的或其他突发事

  9、每天由综合部不定时进行检查,如有工作不到位的,第一次给予警告,第二次给予严重警告,第三次将辞退。

篇5:职业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

  职业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为保障学院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根据《安徽长江职业学院学生学籍学历管理暂行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章 入学与注册

  第一条 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我院录取通知书和规定的必备证件,按规定日期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必须以书面形式并附相关证明材料向学院请假,假期一般不得超过两周。未经请假或请假逾期两周不报到者,除因不可抗拒力等正当理由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条 新生入学后,学院在新生报到之日起三个月内由各系部按照招生规定对学生档案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准予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由学院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弄虚作假、违法舞弊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报请有关部门查究。

  第三条 新生体检复查患有疾病者,经学院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下同)诊断不宜在校学习的,可由本人申请,经学院分管院长批准,准许保留入学资格一年,学生应立即办理离校手续回家治疗。保留入学资格期间,不具有学籍,不享受本院在籍学生的一切待遇。在保留入学资格期内经治疗康复,可以于下一年八月向学院申请入学,由学院指定医院诊断,符合体检要求,经学院复查合格后,可重新办理入学手续。复查不合格或逾期不办理入学手续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四条 已取得学籍的学生,应当于每学期开学时按学院有关规定,到学院财务部门办理相关手续,缴纳各项费用,并持学生证和缴费凭证到教务处办理注册手续。未按学院规定缴纳费用或者有其他不符合注册条件的不予注册。

  第五条 不能按期注册者,应当办理暂缓注册手续。须写书面报告并附证明办理请假手续,未请假、请假未准或逾期两周以上未注册者,视为放弃学籍,按自动退学处理。

  第三章 课程考核与成绩记载

  第六条 学生应当参加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和各种教育环节(以下统称课程)的考核,学生参加课程考核的成绩记入学生成绩登记表,并归入本人学籍档案。

  第七条 课程考核分为考试和考查两种。成绩评定采用百分制记分。课程的成绩由平时成绩(含期中考试、实践环节、作业、出勤等)和期末考试成绩综合评定,其中,平时成绩在总成绩中所占比例为30%,期末考试成绩占70%。

  第八条 公共体育课为必修课,不及格者应补考,补考不及格应重修。

  第九条 学生无故缺课,累计超过该课程教学总学时数三分之一者,不得参加本课程的考试,并视其具体情况决定是否给予补考机会。由实践、实训、实习、作业等环节组成的课程,学生如不按期上交作业和实习实训等报告者,平时成绩作不及格处理,并不得参加该门课程的考试,等补齐作业、报告等后,另行补考;补考不及格者,毕业前准予再补考一次。

  第十条 学生期末考核不及格者,准予补考一次。因故不能参加正常考试的学生,应在考试前书面向所在系部申请缓考,所在系部签署意见后报学工处经教务处批准。缓考学生与该课程补考学生同时进行考试,其成绩以卷面实际成绩记载。考试不及格者可正常补考。补考成绩一律以及格或不及格登记。

  第十一条 凡擅自缺考或考试作弊者,该课程成绩以零分记,不得正常补考,事后确有悔改表现,经本人申请,所在系部签署意见后,报学工处经教务处批准后,在毕业前可给予一次补考机会。

  第十二条 学生思想品德的考核、鉴定,以《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为主要依据,采取个人小结、师生民主评议等形式进行。辅导员(或班主任)要根据学生的实际表现,写出评语。对违纪学生,按照有关处分规定处理。

  第四章 考勤与请假

  第十三条 学生要按时参加学院统一安排、组织的一切教学活动。上课、实习、课堂讨论、习题课、军训等一切教学活动,学生不得迟到、早退和旷课。因故不能参加者,必须请假,凡未经请假或超过假期者,一律以旷课论处。学生参加军训、实习、考试等一般不准请事假;确有特殊原因须请事假者,须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因病请假须附学院门诊或院外医疗单位的证明。

  第十四条 对迟到、早退或旷课的学生,应该批评教育或责令检查。在一学期内迟到、早退或累计旷课十五学时(旷课一天,按当天实际学时计;实习、调查、军训按五学时计;迟到、早退累计三次计一学时)以上(含十五学时)者应责令检讨,并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情节严重的,作退学处理。

  第十五条 对学生上课、实习、课堂讨论、习题课、军训等的考勤由班长负责,教师也可点名或抽查。选修课、体育的考勤由任课教师负责,并将缺席名单每周送相关系部。

  第十六条 学生请假两天以内的,由辅导员(班主任)批准;请假两天以上的,由各系部批准。请假须填写请假单。

  第五章 升级、补修与留级

  第十七条 学生学完本学年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经考核成绩合格者准许升级。

  第十八条 学生的补修、留级,按下列规定进行:

  (1)一学期有五门以上课程考试课程不合格者(一年级第一学期除外),不得补考,作留级处理。

  (2)一学期有四门(含四门)以下考试课程不及格者,可以补考。经过补考,仍不及格则需补修,补修课程需收一定的补修费用,补修考试仍不及格,累计达五门的,作留级处理。一年级第一学期不作留级处理。

  (3)一年级学生第一学期有不及格课程(不论几门),均可以参加补考,补考后不及格课程,可随班试读并补修。两学期补考、补修后不及格课程累计达五门,按本条第(2)项规定处理。

  第十九条 学生留、降级前考核成绩达到60分或及格以上的课程,经本人申请,系部主任批准,其相同课程成绩可以认可,其余不及格课程和教学环节一律重修重考。

  第二十条 学生在校期间只能留、降级一次。

  第二十一条 对学生作学籍处理时,不及格课程门数,按下列规定办理:

  (1)若一门课程分几个学期讲授,而每个学期都进行考核时,每学期均按一门课计算;

  (2


)教学计划规定的各种实践环节,如单独进行考核不合格时,按一门不及格课程计算;

  (3)毕业论文(设计)、生产实习不及格,各按一门主要课程计算;

  (4)公共体育课不及格,不记入平时作学籍处理的课程门数,但必须参加补考。

  第六章 休学

  第二十二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予休学:

  (1)因病须请假治疗,时间占一学期总学时三分之一以上者;

  (2)一学期请假或缺课超过总学时三分之一者;

  (3)因特殊原因,学院认为必须休学者。

  第二十三条 休学一般以一年为期限。

  第二十四条 休学手续及有关问题,按下列规定办理:

  (1)学生休学须提出书面申请,经系领导签署意见,报学工处批准后,办理休学手续,学生复印并持有签署申请表,作为复学的凭证;

  (2)因病休学的学生应回家疗养;

  (3)学生休学回家,往返路费自理;

  第二十五条 学生因某种原因须中途停学,但不符合休学条件,经本人申请,学工处批准、教务处备案,可保留学籍一年;期满不办复学手续者取消学籍。保留学籍的学生不享受在校生和休学生待遇。

  第二十六条 学生休学期满,应于学期开学前,持有关证件(病休学生须由县以上医院诊断,证明恢复健康,并经院门诊部复查合格)向学工处书面提出申请,经教务处批准,方可复学。

  第二十七条 对要求复学的学生,要进行政治复查。休学期间,如有违法乱纪行为,经院长批准,取消其复学资格。

  第七章 退学

  第二十八条 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予以退学:

  (1)一学期有五门(含五门)以上考试课程不及格者(不包括第一学期);

  (2)以前各学期经补考不及格的考试课程与本学期考试不及格课程累计达五门者;

  (3)休学、停学期满,不办复学手续者;

  (4)复学复查不合格,不准复学者;

  (5)一学期旷课超过50学时者(学时计算按本办法第十四条);

  (6)经医疗单位确诊,患有精神病、癫痫病等疾病者;意外伤残不能坚持学习者。

  第二十九条 凡退学的学生,需本人填写退学申请表,由班主任、辅导员和系部领导签署意见,学工处审核批准、教务处备案后办理相关手续。退学学生必须按规定期限,办理离校手续、离校。

  第八章 毕业与结业

  第三十条 学生毕业时须作全面鉴定,内容为德、智、体、能四方面。包括政治态度、思想意识、道德品质以及学业成绩、劳动技能和身心健康等。

  第三十一条 具有学籍的学生,德、智、体、能合格,并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考核合格,准予毕业。毕业资格由学工处、教务处审查并报省教育厅验证备案,毕业证书由学院验印颁发。毕业证书由教育部统一电子注册,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查询验证。

  第三十二条 毕业时不及格的课程未达到留级规定,可补考一次,仍不合格者,作结业处理,发给结业证书。结业后一年内,可申请再补考一次,及格者换发毕业证书;不及格者,不再予以补考。

  第三十三条 学生学习期间有两次以上考试作弊记录者,毕业前不予补考,作结业处理。一年后,可补考一次,经补考合格者,换发该年的毕业证书。

  第九章 转专业和转学

  第三十四条 学生转专业、转学校。由于特殊原因学生提出转置业的,须为转入系、专业的实际办学条件允许,且该生专业分数不低于转入专业同录取批次最低控制分数线,符合下列情况之一者,可允许转专业:

  (一)学生确有专长,转专业更能发挥其特长的;

  (二)学生入学后发现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经学院指定医院检查证明,不能在原专业学生,但尚能在本院其他专业学习的;

  (三)经学院认可,原则上,不转专业无法继续学习的。

  符合以下情况者,不予转专业:

  (一)文史类专业转至理工类专业;

  (二)体育、艺术类专业与普通类专业互转。

  转专业受理期限:历年新生开学后一个月内,新生转专业的次数限定为:1人/次,逾期不予受理。

  第三十五条 新生需转学校,按《安徽省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转学暂行办法》执行。

  第十章 附则

  第三十六条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取得正式学籍的学生,颁布之日起实行。

  第三十七条 本实施细则如与上级主管部门文件精神有冲突之处,以上级文件规定为准。

  第三十八条 本实施细则由学工处、教务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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