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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学院校园卫生管理办法

编辑:物业经理人2017-04-26

  某学院校园卫生管理办法

  为加强我校校园卫生管理,营建文明、整洁、优美、和谐的育人环境,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学校特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我校校园卫生管理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条块结合的管理体制。

  第二条 分工与职责

  1、后勤管理处是校园卫生管理工作的职能管理机构,负责全校卫生工作的规划、管理、监督、检查评比和协调等项工作。

  2、各系(院、部)、图书馆、校医院:

  ⑴负责本单位所用教室、实验室、多媒体教室、办公室、计算机房、图书馆用房、医院用房等室内卫生的清扫和保洁。

  ⑵负责监督检查本单位所在楼栋走廊、楼梯、厕所、卫生间及楼栋周边配套绿地的环境卫生保洁和绿化管理工作。

  ⑶负责对本单位师生进行爱国卫生教育,养成人人维护环境卫生、尊重环卫工作人员劳动的良好风气,营造文明、卫生、优雅、和谐的教学、生活环境。每学期组织师生开展1-2次校园环境卫生义务劳动,及时制止和处理损坏环境卫生设施、违反爱国卫生管理规定的的不良行为,坚决杜绝脏、乱、差现象,确保辖区环境、卫生状况持续良好。

  3、校机关各部门、处、室、各直属单位:

  ⑴负责本单位办公室、仓库的卫生清扫保洁工作。

  ⑵监督检查所在楼栋公共卫生区域的卫生清洁工作。

  ⑶负责对本单位职工进行爱国卫生教育,养成人人维护环境卫生、尊重环卫人员劳动的良好风气。

  4、后勤服务中心:

  (1)负责校园学生生活区、学生食堂、学生公寓的卫生清扫和卫生管理监督检查。负责校园风景林地、行道树、景观水面、园林景观设施的清理保洁及所有属于学校托管范围内的绿化养护和保洁。

  (2)负责监督检查物业服务公司做好以下工作:

  [1]按照与学校签订的托管协议,做好全校所有道路、广场、花坛、草坪、行政办公楼、教学楼、实验楼、阶梯教室、多媒体教室内的走廊、楼梯、厕所、卫生间的卫生清扫与保洁工作。

  [2] 做好校园办公区、教学区、学生生活区、学生食堂、学生公寓等周边卫生清扫和卫生管理监督检查。

  [3]负责全校院内的乱贴、乱画、乱挂、乱摆、乱放、店外经营、占道经营的清理工作及垃圾清运工作。

  [4]加强员工特别是环卫人员素质教育,提高现代环卫意识和业务、管理能力。

  第三条 环境卫生标准要求

  1、各系、部,机关各部、处、室、直属各单位对本单位的室内卫生要每天清扫,经常通风。做到物品布局合理、摆放整齐、窗明几净,地面清洁、无烟头、无杂物,墙面无污迹、无蜘蛛网。

  2、物业服务公司要组织清洁工对所属责任区实行全天候的清扫保洁。切实做到地面清洁、墙面干净、玻璃净亮、垃圾入池、及时清运,道路、广场、草坪、花坛无白色垃圾。

  3、各临街经营商户实行“门前三包”,保持门前整洁,对门前乱堆乱放、乱扔杂物、乱停车辆、损坏树木、随地吐痰等有损校容环境卫生的行为有权予以制止,情节严重的报后勤管理处予以处罚。

  4、禁止随地吐痰,乱扔果皮、纸屑、空饭盒、塑料包装袋等废物。禁止随地便溺,禁止向路面倾倒污水。建筑物应保持整洁美观,禁止在沿街建筑物、树干、电线杆、灯柱和公共设施上张贴或涂写标语、广告。禁止在校区内乱立招牌、广告牌、标语牌,未经批准禁止在广场和道路悬挂横幅和其它有碍校容的物品。

  5、禁止占用道路搭棚设亭、堆放物料、摆摊设点,经批准在指定位置经营水果、冷饮制品的,必须备置垃圾容器,保持场地整洁。

  6、在校区内行驶的各类车辆应保持车容整洁,运载流散物体的车辆以及清运垃圾、粪便的车辆,装运设备必须密闭完好,不得沿途撒漏。

  7、基建施工应在批准占地范围内作业,临街作业时应设置围墙,竣工后按规定期限拆除临时建筑及设施,清理现场,修复被损坏的墙面、路面等公共设施。基建垃圾应由施工单位或个人负责运出学校,确实不能处理的可向后勤管理处反映,按市政有关标准收费服务。严禁在校区乱倒建筑垃圾。

  8、电力、通讯维修、绿化等有关部门作业,应保持道路、绿化带、花坛、人行道、行道树的美观、整洁,遗留的渣土、枝叶等应及时清除。

  9、凡在校园内活动的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维护环境卫生的责任,都应当尊重环卫工作人员。各单位在公共环境卫生责任区内清扫的垃圾,沿街单位和个体经营户的生活垃圾应直接运送到附近的垃圾池内。物业服务公司每天定时清运到垃圾中转站。

  第四条 奖励与处罚

  1、学校每学年表彰一次卫生工作先进单位。

  2、有以下事迹之一的单位或个人,由学校给予表彰或奖励:

  ⑴环境卫生工作成绩突出者;

  ⑵维护和管理公共环境卫生效果显著者;

  ⑶同损害环境卫生或破坏公共设施的行为作斗争有功者。

  3、有以下违章行为之一者,分别给予相应的处罚:

  ⑴随地吐痰、乱扔果皮、纸屑、空饭盒、塑料袋等废弃物以及从高层向楼下丢弃物品或泼水的,责令清除干净,并处以10元以上、50元以下的罚款。

  ⑵本单位负责的环境卫生责任区无人清扫,接到整改


通知书后仍无行动的,追究单位负责人的责任,并处以50元以上、100元以下的罚款。

  ⑶不按要求倾倒生活垃圾或将基建垃圾倒入垃圾池内的,责令清除干净并处以1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

  ⑷擅自在校区房前屋后、绿化草坪种菜泼粪污染环境,占用、破坏公共环境卫生和绿化设施的,责令限期退出或修复,并处以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

  ⑸各种施工、作业后不及时清除垃圾、杂物,不按期修复所损坏墙面、路面、绿化带、草坪的,处以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

  ⑹环境卫生清扫保洁人员有权管理、监督所管范围的卫生保洁工作。对上述违章行为,有权予以批评教育和制止、举报,必要时可视情节处以10元/次以下的罚款;10元以上100元以下的罚款,由各系、部、处实施;100元以上的处罚由后勤管理处书面通知有关单位扣款处罚。

  ⑺管理人员收取罚款时,应出示有关身份证明,开具罚款收据,罚款用作环境卫生管理专项基金。破坏公共设施、侮辱、殴打环境卫生管理人员或者阻挠环境卫生管理人员执行公务的,加倍处罚,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⑻环卫工作人员工作不负责,清扫不及时,管理不力造成脏、乱、差者,视情节每次扣除工资30—100元。

  ⑼在上级检查中发现问题,给学校造成不良影响者,视情况对有关单位处以500—2000元的处罚(市级检查500元、省级检查1000元,国家级检查2000元)

  第五条 检查评比制度

  1、由后勤管理处组织后勤服务中心专职卫生检查人员每周分别对校园环境卫生、办公楼、教学楼、图书馆、学生食堂、教工食堂、学生宿舍等公共部位卫生进行检查。学生处宿舍管理中心及校学生会宿管部每周对学生宿舍室内卫生进行检查,校学生会生活部每周对教室卫生和学生食堂卫生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报后勤管理处,作为年度评选环境卫生工作先进单位的主要依据。

  2、由校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文明办、后勤管理处牵头,会同学生处、基建处、工会、团委、后勤服务中心等有关单位组成校园环境卫生监督管理领导小组,每二周对校园环境卫生进行一次检查,并结合学生会检查结果及时在全校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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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学院(校)食堂卫生管理办法

  学院(校)食堂卫生管理办法

  为了贯彻落实教育部、卫生部《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搞好我校食堂环境和食品卫生,提高服务质量,防止传染病的发生,保护全校师生员工的健康,特制定本管理暂行办法。本办法所指食堂包括教工食堂、学生食堂及在校园内开办的饮食餐饮门店。

  一、环境卫生

  食堂操作间、餐厅及店堂内外环境要整洁,做到随时清扫,全天保洁;保持灶面、操作台、售饭台、售菜台无污垢、无积灰;下水道畅通,无积水,无蚊蝇孳生地,有灭蝇防蝇措施。

  二、原材料采购

  坚持大宗主副食品原料集中采购,统一供应制度,食品原料入库和出库要有专人负责验收,并有记录备查;严禁出售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卫生不合格食品、腐烂变质食品;严禁贪便宜购进无检验合格证的肉食品及病死畜禽产品。

  三、食品原料存放

  存放的食品要先进先出,储存物要加盖,防霉、防虫、防鼠设备要齐全, 做到食品无霉变、虫蛀、发馊和变质。生、熟食品做到分开存放,其它工具、餐具等物品必须上架。

  四、餐具、炊具管理

  刀具、砧板和盛食品的容器应生熟分开,专用;炊具使用后应彻底清洗;餐具、饮具在每次使用后应专人负责洗净并消毒存放。各餐饮食堂必须配备餐具消毒设施,碗筷应该每餐用消毒剂泡洗,或用消毒柜消毒,熟食要加罩;销售熟食品要使用工具,不得用手抓。

  五、食堂从业人员个人卫生

  要讲究个人卫生,营业人员上班必须穿工作服,戴口罩;工作衣帽要勤换勤洗;工作时不得吸烟,工作前和便后要洗手;勤修剪指甲、勤理发。

  六、坚持持证上岗

  食堂工作人员必须遵守体检合格、持证上岗制度。每年必须到市或区防疫站进行健康检查一次,对体检不合格者,要及时调离;新进工作人员要及时进行健康检查,检查合格后才能上岗。

  七、严格执法,接受监督

  各食堂要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虚心接受政府、学校卫生部门检查和学生伙食监督委员会的监督,如发现或检查有违反上述规定者,通报全校并实行罚款处理,情节严重者勒令其停业整顿或取消经营资格。

  八、严格奖惩措施

  (一)每学年进行一次“食堂卫生先进单位”评选活动。对食堂卫生工作成绩突出者予以表彰和奖励。

  (二)适时对反映举报食堂违犯卫生管理制度的教工或学生

  给予奖励。

  (三)对于下述违犯规定的行为予以处罚:

  (1)因具体措施未落实到位而出现问题,受到上级卫生管理部门批评或通报者,对食堂负责人罚款300-500元。

  (2)炊事人员违犯个人卫生制度,出售食品时用手直接抓熟食品者,每次罚款30-50元。

  (3)食堂出售变质、过期、不洁食品,被师生举报经查属实者,对负责人罚款每次100元。

  (4)因食堂卫生环境差或出售变质食物等原因引起的肠道疾病或食物中毒事故,食堂承担全部经济损失,并处罚款2000-10000元,情节严重的追究其刑事责任。

  (5)食堂工作人员没有做到每年体检一次,或新进工作人员不经体检合格即上岗者,每人次罚款200-500元;对体检和健康证弄虚作假者,对食堂和个人各罚款500元。

  九、建立学校饮食卫生监督检查组织 ,分工协作,各负其责

  (一)领导机构:由主管副院长牵头,后勤管理处、后勤服务中心、保卫处、学生处、团委、工会、校医院等单位领导组成学校食品安全监督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学校食品安全工作。

  (二)日常监管:由后勤服务中心主任牵头,后勤服务中心副主任、伙食科长、各食堂经理、食堂管理员负责全校各食堂卫生安全日常具体管理监督工作,派专人负责对各食堂早、中、晚三餐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三)定期监督检查:由学生会生活部和学生伙食监督管理委员会对各个食堂的卫生情况每周检查,并将检查结果每周公布并及时报学生处、后勤管理处和后勤服务中心。

  (四)不定期监督检查:后勤管理处、后勤服务中心、校医院、学生处、保卫处、团委和工会有关成员组成联合检查组,每月至少进行2次不定期检查,并及时通报监督检查结果。

  (五)定期消毒:校医院具体负责检查食品卫生和食品安全方面的问题,并负责指导食堂内外环境的消毒和除四害工作;食堂 负责人要定期到校医院领取消毒剂,定期对食堂内外环境进行消毒灭虫和除四害,确保师生员工的饮食安全。

  (六)取缔违规经营:由保卫处和后勤服务中心负责取缔校园内流动商贩,不允许校外人员私自在校园内露天摆摊设点售卖食品,各经营门店必须按协议规定范围经营,不准在食堂以外经营餐饮业,不准店外经营,违者处以200-500元罚款。

  十、本办法从公布之日起实施,原《**工学院食堂卫生管理暂行办法》(平工[20**]68号文件)即行废止。

篇3:高级中学文明班级评比办法

  高级中学文明班级评比办法

  学校是精神文明的摇篮,每一个班级集体都应该充分发挥其精神文明建设的职能,学校以此作为衡量班级教育管理水平的尺度。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先进班级,简称文明班级,是班级集体综合性的最高荣誉称号。

  学校精神文明建设的具体内容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搞好素质教育,培养四有新人。因而文明班级的评比必须德智体全面衡量。

  文明班级评比是学校教育管理的一种激励机制,是建设良好校风,发挥其育人功能的重要保证。文明班级评比工作必须全面、准确、规范,以促进班级教育管理水平的提高。

  一、评比周期:一学期。

  二、评比项目及比分。

  1、文明窗口及各项教育活动40分

  (1)文明窗口。包括规范佩证、早晚自修、课间午间、升旗仪式、三操活动、环境卫生、打扫保洁、宿舍管理、就寝纪律、用餐节粮、餐桌卫生、带车进校、爱护公物、事故防范等方面。30分

  (2)各项教育活动10分

  2、学风及学习成绩40分

  (1)课堂学习5分

  (2)完成作业5分

  (3)考试纪律5分

  (4)平均成绩、优秀率、良好率、合格率20分

  (5)第二课堂情况5分

  3、体育卫生20分

  (1)学生体质继康标准测试 5分

  (2)体育课成绩 5分

  (3)校运会课问操比赛5分

  (4)小型体育比赛 3分

  (5)防近工作2分

  突出的好人好事,为学校争光的情况;偶发事件及处理情况(不与文明窗口得分重合)酌情附加或附减分。

  三、评比程序

  1、各项成绩的产生

  (1)文明窗El及各项活动成绩

  ①窗口成绩:导护老师及有关管理人员逐日检查记载汇总——导护公报逐日量化至文明窗口公布——分学期累计总评。

  ②教育活动成绩:团队、年级等组织评比记载。

  (2)学风及学习成绩

  ④课堂及作业、教导处收集有关任课老师反映。

  ②考试纪律、文明学风评比记载。

  2、成绩汇总及文明班级评定

  校长室协调、教导处,团委、总务处等部门反映情况.确定各方而得分,年级组初定,校长办公会确定。

  四、奖励办法

  文明班级张榜公布.授予奖牌或奖状,下学期开学典礼表彰,毕业离校的班级成绩归档。

  文明班级班主任予以表彰奖励。

篇4:闵华酒店员工奖励办法和程序

  闵华酒店员工奖励办法和程序

  为促进酒店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的不断提高,维护员工的利益和促进员工个人的发展,酒店在管理中将严格体现“奖优罚劣”的基本方针,为此特制订本奖励办法。

  第一条宗旨

  酒店所有员工均应严于律己,不折不扣地按照酒店的各项规章制度和规定办事,充分发挥自己的能力,使酒店的事业得到发展,使个人收入得到增加,使个人人格受到尊敬,使个人在事业上取得成就。酒店坚持“有功必奖,有过必罚,制度面前,人人平等”的奖惩原则。

  第二条员工奖励种类(初定)

  4.重大贡献奖;

  5.突出贡献奖;

  6.优异成绩奖;

  7.表现出色奖。

  第三条奖励条例:

  一、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有资格获得重大贡献奖(奖励20分):

  1.由于个人的努力工作或合理化建议对酒店管理和效益得以取得明显提高,从而为酒店作出重大贡献者,

  2.在省内、国内同行业各类竞赛活动中获大奖及成绩卓著者,

  3.拾金(拾物)不昧,价值超过50000元者,

  4.发现重大事故苗头或隐患,及时采取措施,防止重大事故发生者,

  5.其它对酒店有重大贡献者。

  二、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有资格获得突出贡献奖(奖励10分):

  1.在工作中自觉奉献,服务优异,成绩显著,获得总经理特别表扬者,

  2.拾金(拾物)不昧,价值超过1000元者,

  3.发明创造、厉行节约,对降低酒店成本有重大贡献,取得显著成绩者,

  4.在市内同行业各类竞赛活动中获大奖及成绩卓著者,

  5.为保护酒店财产或宾客生命安全,见义勇为者,

  三、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有资格获得优异成绩奖(奖励5分):

  1.由于服务出色或提供优质服务而获得顾客书面表扬者;

  2.拾金(拾物)不昧,价值超过100元者;

  3.主动承担非本职工作,解决酒店问题成绩突出者;

  4.积极向酒店报纸投稿并获得采用者;

  5.爱护公物、节约开支成绩卓著者;

  6.员工当月超时工作(必需的)超过100小时以上者;

  7.坚持原则,检举揭发酒店内错误现象及问题并获得部门经理以上领导表扬者;

  8.拒收贿赂、大公无私、助人为乐获得部门经理以上领导表扬者。

  9.在酒店举办的各类重大比赛中获得个人前三名者;

  10.主动向总经理提供书面意见及合理化建议并获得总经理肯定表扬者。

  四、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有资格获得表现出色奖(奖励2分):

  1.由于服务出色或提供优质服务而获得顾客口头表扬者;

  2.拾金(拾物)不昧(价值20元以上)主动交公者;

  3.在部门组织的各种比赛中获得优胜者;

  4.对违规违纪现象敢于向酒店质检部门大胆举报并被证实者;

  5.积极参加酒店组织的各种集体活动并获得组织部门表扬者;

  6.助人为乐,关心集体,大功无私,团结互助,获得部门经理以上领导表扬者;

  7.积极向部门提供合理化建议获得部门经理以上领导表扬者;

  8.爱护公物、节约用料对增加效益有一定效果者获得部门经理以上领导肯定者;

  9.带病坚持工作获得部门经理以上领导表扬者;

  10.坚持原则,认真考核,大胆批评,获得部门经理以上领导表扬者。

  第四条奖励程序:

  1.表现出色奖由各部门领班或主管签字后首先向部门经理提报书面材料,部门经理签署意见报质量检验员,质量检验员当天进行调查审核,证实无误后签署意见并经人事部经理批准下达奖励通知书实施;

  2.优异成绩奖由各部门经理在晨会时书面通报事实情况和奖励意见,由质量检验员当天进行调查审核,证实无误后经人事部经理签署意见并报总经理批准下达奖励通知书实施;

  3.突出贡献奖和重大贡献奖由各部门经理晨会时书面通报事实情况和奖励意见,由质量检验员当天进行调查审核,证实无误后经人事部经理签署意见并报总经理办公会议批准后下达奖励通知书实施;

  第五条其它相关规定:

  1.所有奖励必须真实、可靠,有事实为依据。严禁弄虚作假,骗取荣耀,凡是未按规定上报甚至弄虚作假将对当事人和管理人员进行处罚。

  2.员工有批评举报的权利,对弄虚作假者可以举报。

  3.本制度的具体条款及奖励条例可根据酒店每时期工作的重点予以临时修改或补充,届时另行下达修订补充附则。

  4.本奖励办法与酒店奖惩制度及工资制度结合执行,所有加分计入考核成绩,但当月个人岗位考核成绩最多为100分,超过100分的部分不计;个人最终考核成绩可超过100分,并在分配效益工资时起作用。

  本制度的执行结果不妨碍按酒店其它相关制度规定对员工行为所进行的奖励。

篇5:闵华酒店员工年终奖励办法

  闵华酒店员工年终奖励办法

  为了不断总结经验,不断提高,决定将搞好年年度总结评比表彰工作作为明年元月份工作重点。为切实做好此项工作,特提出以下要求,望各单位结合本单位具体情况编制有关工作计划上报。

  一.目的:通过对一年来的各项工作进行系统的总结,在此基础上肯定成绩,找出差距,表彰先进,鼓励后进,为明年的各项工作打下基础。

  二.总结应按以下程序进行:

  1.统计汇总有关原始资料;

  2.根据统计结果进行分析;

  3.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改进措施和建议;

  4.评比表彰。

  三.以下五方面的内容是总结分析的重点:

  1.完成任务:统计各部门、各个人的全年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及工作业绩(含出勤、超时工作时间、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质量完成情况、各项指标完成情况、工资与收入情况等);

  2.遵章守纪情况:统计各部门及各个人全年奖分情况、扣分情况、违纪项次等;

  3.业务技术提高情况。(含培训时间、内容、提高改进情况、存在的缺陷或问题、亟待提高的内容等);

  4.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含工资分配制度、效益工资分配制度、考核评分制度、奖惩制度、人性化管理制度、巡检制度、会议制度等);

  5.编制明年工作计划。

  6.其它。

  四.总结评比程序:制订计划、布置动员、个人统计总结,讨论评议,部门审核汇总,集中编写部门书面总结报告,酒店集中汇总,酒店书面总结报告,大会总结表彰。

  五.先进评比办法:按以下五个方面分别进行评定:

  1.完成任务(满分20分):对于可以用数量表示的部门按完成任务数量最多者得20分,最少者10分,其余按比例计算。对于无法按数量统计的部门由职工互相评定和部门领导评定相结合的办法确定。即先由职工互相评定,最多的得15分,最少的得10分,其余按比例打分;再由部门领导分别打分,最多的得5分,最少的得3分,其余按比例打分,然后两项相加得某个员工此项得分。

  2.工作时间(20分):分实际出勤率(10分)和超时工作(10分)两大方面分别评定。实际出勤率的10分按出勤率为100%时得10分,每缺勤1%扣1分,扣完为止。对于超时工作的10分根据实际超时工作小时数按每超时工作1小时得0.01分计算,满10分为止。两项相加得出每个员工的工作时间得分。

  3.遵章守纪(20分):汇总年内个人专查扣分与它查扣分总和(他查每扣1分按0.5分统计,干部连带罚分与统一扣分不计),然后按下述公式计算得分:遵章守纪得分=40分-专查扣分数/执行制度月数×4。

  4.服务(工作)质量(20分):汇总年内每个人每月的最终考核成绩,最分数最高者得20分,最低者得10分,其余按比例算分;

  5.业务与技术(20分):分实际技术水平(10分)与培训(10分)两项分别计算。对于业务技术水平的10分凡组织过业务技术比赛的单位以屡次比赛中各人得分折算。得分最高者为10分,最低者为5分,未参加比赛者按5分计算,其余按比例打分;对于培训的10分,按参加培训的累计时间(6分)和培训效果(4分)得分。参加培训时间最长者得6分,最少者得2分(全年未参加培训者不得分),其余按比例打分。培训效果按考核成绩折算,成绩最好的得4分,最差者得2分,其余按比例算分(全年未参加培训者不得分)。

  6.其它工作(10分):汇总年内其它酒店布置的工作得分。主要有以下几项内容:

  1.十佳员工加分:(5分):按每得一月次得1分,满分为止。

  2.推荐员工得分(5分):按完成任务得5分,未完成按缺少数扣分。

  六.先进评比结果统计:根据以上几个方面的评定结果,按得分多少分别对个人进行排序,(其中完成任务和超时工作两项合并作为一项,服务(工作)质量与业务与技术两项合并作为一项)然后按得分高低按下列比例评出:

  1.完成任务与超时工作标兵5%,完成任务与超时工作先进个人5%,完成任务与超时工作积极分子5%

  2.遵章守纪标兵5%,遵章守纪先进个人5%,遵章守纪积极分子5%,

  3.服务(工作)质量标5%,服务(工作)质量先进个人5%,服务(工作)质量积极分子5%。

  4.酒店综合标兵5%,酒店综合先进个人5%。酒店综合积极分子5%。(各单位具体数见附表)。

  5.干部分经理、主管、领班三部分进行,办法与比例另定。

  六.确定:由各部门领导初审合格后报酒店人事部审核,然后由总经理办公会议确定。

  七.奖励方案:除分别授予以上光荣称号外(约100人)另行给予物质奖励。具体方案另定。

  八.其他:

  1.各种指标按大部门分配,部门内可以调节使用,不得超过。

  2.凡进店工作不足一年者在计算完成任务和出勤率有关分数时均先除以进店工作月数后,再乘12个月,此类得奖人员奖金按进店月数折扣,满半年以上发全奖,不满半年发半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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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综合得分不满60分者或年内发生责任事故被顾客投诉者不得评为任何标兵或先进个人。

  4.各部门应严格按规定评选,并保存好原始记录备查。严禁弄虚作假,一旦发现即取消指标。

  5.允许重复得奖,但此时可得一项最高奖全奖,其余折半得奖。

  总经理可以在必要时对评选结果做适当调整,其他特殊情况由总经理负责解释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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