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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电所反习惯性违章奖惩规定

编辑:物业经理人2017-04-26

  供电所反习惯性违章奖惩规定

  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奖惩分明,重奖重罚的原则,确保人身与设备的安全,根据省、市局规定,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反习惯性违章奖罚规定。

  (一)、处罚

  1、除规程规定允许无票作业和无票操作外,发现一次无票作业和操作,扣罚工作负责人100元,工作班成员50元或值班负责人和监护人50元,单位领导100元。

  2、开工前不宣读工作票,不向工作班成员讲明工作任务和带电部位者,罚工作负责人50元。

  3、开工前未进行安全工作交底及危险点分析,罚工作负责人50元。

  4、对工作票和配电修理票中所列安全措施填写不全和布置不当或与实际不符者,发现一次罚工作负责人50元,当事人20元

  5、不按时巡视设备或巡视不到位者,罚当事人50元。

  6、高、低压线路上作业,未进行验挂接地线或地线装设不足及位置错位者,罚工作负责人100元,工作班成员50元。

  7、在高低压同杆架设的线路上进行高、低压线路停电作业,另一条线路未采取可靠安全措施者,罚工作负责人100元,当事人50元。

  8、在交叉跨越的线路上停电作业,对跨越的带电线路未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罚工作负责人50元。

  9、线路停电后,未验电和挂地线就登杆作业或跨越线路者,罚当事人50元,罚工作负责人20元。

  10、部分停电,应设专人监护而未设者,罚工作负责人50元。

  11、操作时监护人不到位,失去监护作用者,罚监护人50元。

  12、检修中不经领导批准,擅自扩大或变更工作范围和工作内容者,罚工作负责人50元。

  13、进入设备或作业不带安全帽者,罚当事人50元。

  14、高压跌落保险或开关,三相停电后,用手摘挂保险或开关者,一经发现罚当事人200元。

  15、发现领导违章指挥,工作班成员未提出者,罚领导100元,当事人50元。

  16、绝缘工具不按规程规定期限按期试验,罚领导50元。

  17、工作中虽带安全帽,但帽带未系者,罚当事人20元。

  18、使用不合格梯子和绝缘工具,或者不正确使用者,罚当事人20元。

  19、用金属丝片代替保险者,罚当事人100元。

  20、在未停电的情况下,用金属或非绝缘物测量设备或导线,罚工作负责人100元,当事人50元。

  21、值班人员玩忽职守,脱岗,岗上睡觉,罚当事人50元,单位领导50元。

  22、值班或线路作业期间饮酒、打扑克、打麻将,罚当事人50元,单位领导100元。

  23、不办理手续或作业未经批准,自行开工施工,罚领导100元,工作负责人50元,并追究领导责任。

  24、未经安监部门同意,随意拆除安全措施者,罚工作负责人50元,当事人20元,领导50元。

  25、隐瞒事故不报者,罚单位领导和负责人各50元。

  26、发生事故不及时上报,造成扩大事态者,罚单位领导200元,专职人员50元。

  37、对上级局或县局检查发现事故隐患不进行整改者,罚单位领导100元,当事人50元。

  38、上级发放文件、规定,不认真传达落实和保存者,罚单位领导和负责人各50元。

  39、缺少防火器材超过一种以上者,每种罚单位领导100元,负责人50元。

  40、各种记录没填或填写不全者罚责任者50元。

  (二)、奖励

  在全年生产中,没有发生一次违章作业的单位,年终奖励200元。

采编:www.pmceo.cOm

篇2:外国语中学奖惩制度

  外国语中学奖惩制度

  “以制度管理学生,用机制激励学生”,在这种管理体制下,我校几年来取得了辉煌业绩,为更好地推动学生管理工作更上一台阶,本着“治病救人”的原则,特制定我校奖惩制度。

  一、奖励条例

  (一)凡条例下弄条件,给予奖励:

  1、关心政治,勤奋学习,德智体全面发展,成绩显著者;

  2、模范遵守校纪校规,工作踏实肯干是,维护学校利益,敢于向不良行为作斗争,事迹突出者;

  3、大公无私,助人为乐,尊老爱幼,拾金不昧,在群众中产生良好影响者。

  4、积极参加各项公益劳动,有重大贡献者。

  5、有其他先进行为者。

  (二)奖励方式

  1、口头表扬或通报表扬

  2、颁发奖状和奖品

  3、授予“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积极分子等光荣称号。

  4、请报上级机关给予嘉奖。凡受奖励的一律填入学生档案,并以发喜报的方式通知家长。

  二、处分条例

  凡违反《中学生守则》,违反《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学校规章制度屡教不改者,视其情节给予相应的处分。

  (一)处分方式

  1、家长签字的保证书

  2、通报批评

  3、警告

  4、严重警告

  5、记过

  6、记大过

  7、开除住宿或勒令转学

  8、赔偿经济损失

  9、勒令退学或开除学籍

  (二)处分相关规定

  1、无故旷课一学期累计达10节(迟到或早退两次折算为旷课1节)者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达20节者给予警告处分。达30节者给予勒令退学或开除党籍的处分。

  2、攀爬校门,学校围墙和栏杆者,一经发现,即给予警告处分。

  3、凡携带管理制刀具或打架殴者,一律给予留校察看直至勒令退学或开除党籍的处分。

  4、凡在宿舍内私接电源、吸烟者,一经发现则给予记过处分,造成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者,将从严处分。私自下河游泳者,一经发现则给予留校察看以上的处分。

  5、私自外出,夜不归宿,出入网吧者,给予开除住宿并留校察看以上处分。

  6、强行向他人索要钱物者给予留校察看处分。

  7、故意损坏学校或他人财物赔偿经济损失处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8、偷窃他人或学校财物,给学校带来影响的给予勒令转学处分。

  9、公然在教学区吸烟,喝酒影响正常教学秩序的给予留校察看处分。

  10、其他严重不良行为的视其情节,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11、其他违法犯罪行为的报执法机关依法论处,并勒令退学和开除学籍。

  (三)处分学生的管理

  1、接受处分的同学,填写《违纪学生管理档案》进行备案,并将处分情况通知家长。

  2、接受处分的同学,可在半年后写出书面申请,并请班主任签字后,向学校提出撤销对其处分(开除学籍者除处)。半年后不写申请或班主任不签字将延长考察时间,一年之内仍不能通过考察,将记入学生档案,随升学一并转走,如遇升学,参军等学校将不负责盖章。

篇3:邦星椅业员工奖惩条例

  邦星椅业员工奖惩条例(试行)

  第一条 目的

  为了严明纪律,奖励先进,鞭策落实,最大程度上激发员工工作热情、提高员工积极性和责任心、通过有效激励机制,发挥员工主观能动性和创造性,营造积极向上,奖惩分明良好氛围,树立"以企为家"主人翁责任感,控制质量问题发生,提高企业效益,确保邦星在行业内声誉和地位,特制定本奖惩条例。

  第二条 适合范围

  本奖惩制度适合全体员工。

  第三条 管理职能及操作流程

  管理职能:董助负责指导奖惩运作;安厂长负责监督奖惩落实,老板娘负责审批奖励事宜。

  操作流程:行政人事部或车间主任发现员工奖惩事宜,填写《奖惩申请单》,经员工签字确认,涉及处罚,经董助审核后,当天出"处罚通告",并复印一份给财务部扣款;涉及奖励,经董助审核,老板娘审批后,出"奖励通告"全公司通报表扬,当天兑现奖金。

  第四条 奖惩原则

  1、对员工奖惩实行以"精神鼓励思想教育和经济奖励"双管齐下原则。

  2、客观公正、公平公开、一视同仁、结果反馈原则。奖当天奖,惩当天惩。

  3、罚来钱除了奖励员工外,不足公司补,多余作为员工公用基金,用于员工福利。

  第五条 奖惩标准

  奖励标准

  第1种:现金奖励

  1、员工生产过程中如发现五金、发泡、沙发、木工、油泵、装配等质量缺陷,且问题较严重,及时交给主任,并经车间主任及董助确认问题严重性,每次奖励5元。

  2、车间员工如发现原材料存在批量质量问题,上报,经主任及董助确认,奖励5元,同一种原材料,只奖1次,且奖给第一个反映质量问题员工。

  3、自己工作区域搞得比较整洁,定期维护保养设备,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产品/工具整齐摆放在各自区域并切实保护好,不占通道,不影响产品损坏,一个月下来都保持较好,奖励当事人30元。

  4、当月全勤,一线员工奖励30元,管理人员每月奖励15元。

  5、举报他人质量问题,情况属实,奖励当事人20元。

  6、举报他人在禁烟区吸烟,奖励当事人10元。

  7、举报他人偷盗公司或同事财物行为,情况属实,奖励当事人50元/次。

  8、提合理化建议,被公司采纳,奖励当事人50-100元/条。

  9、通过有效措施,起到节约成本、提高效率,奖励当事人每次50-100元。

  第2种:加薪或晋升

  工作业绩突出,执行力强,把管辖范围工作打理井井有条,得到公司领导一致好评,如果有合适岗位晋升,如目前没有合适岗位,加薪100-300元。

  惩罚标准

  第1种:罚款

  1、迟到/早退1次,当月全勤奖扣半;2次不发全勤奖;第3次开始,罚10元/次。

  2、代人打卡,第1次予以警告,第2次开始,双方当事人各罚20元/次。

  3、员工不请假擅自不来上班,按旷工处理:旷工1天,扣其月平均日工资3倍处罚,依次类推。员工说是请假,没写请假条罚款50元/次。

  4、不服从车间主任工作加班安排,第1次警告,第2次开始罚款20元/次。

  5、由于工作失误造成质量问题,一般性问题,罚款10元/次,批量或问题较大,罚款50元/次。

  6、没有按公司要求,维护好自己工作区域现场,下班前没整理和打扫自己工作区域及操作机台,第一次,警告,第二次开始,罚款5元/次。

  7、员工在公司禁烟区吸烟,罚款500元/次。

  8、将食物垃圾乱扔在地上,不扔到垃圾桶;或者乱扔烟头,第1次予以警告,第2次开始,罚款5元/每次。

  9、不按要求操作,违规操作,损坏设备或工具、浪费原材料或能源,造成经济损失者。罚款100元/次。

  10、发现故意破坏公司产品(弄破椅子皮、摔产品、摔箱、踢产品)或公共财物,并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坏,罚款200元。性质严重予以辞退。

  11、打架斗殴,并造成任何一方伤害,谁先动手一方罚款200元,另外一方罚款50元。如果另一方只是被打,没还手,另一方不罚款。

  12、明知原材料不合格,仍焊、仍包、仍装配,罚款10元/每次。

  13、如后道工序员工,发现前道工序(车间)员工提供的产品或配件存在质量缺陷,且可追溯到前道工序责任人,责任人每次罚5元。

  14、如员工发现质量问题且较严重,责任在于外协单位,罚款外协单位50-200元。

  第2种:辞退

  1、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行为定义

  ①向公司提供"假身份证"或"假学历证"等欺诈行为。

  ②未请假,擅自不来上班,累计旷工3天及以上,按自动离职处理。

  ③发现员工人品存在严重问题,营私舞弊者。

  ④挑拨离间,破坏团结或鼓动(带领)员工无理取闹,经教育仍不改正。

  ⑤出现打架斗殴造成人身伤害;或赌博被抓住,认罪态度不端正。

  ⑥不服从上级领导和工作安排,或顶撞上级,经3次教育后仍不悔改。

  ⑦偷盗公司财物,被抓住或查出;破坏公共财物,性质恶劣。

  ⑧带头组


织罢工,严重扰乱公司正常生产,影响恶劣。

  2、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3、不能胜任本职工作岗位要求

  第六条 附则

  本奖惩条例自颁发之日起执行。根据企业发展情况进行修订。

篇4:休闲会馆员工奖惩管理规定

  休闲会馆员工奖惩管理规定

  第一节违纪处罚管理

  一.规范会馆纪律处罚政策及管理程序,创造一种高效、公正、公平的工作环境。

  二.处罚条例及细则:

  对违纪员工的处罚分行政和经济处罚两类,行政处罚分为下列几种:警告、降职、降薪、解雇,其中警告分为口头警告、书面警告、严重警告。经济处罚分为罚款、赔偿

  1口头警告

  有下列情况之一,经查实,给予口头警告,并处以罚款处分(10-50元):

  谎报请假理由,每次罚款10-30元。

  仪容不整,不按会馆规定着装,不佩戴胸卡或不遵守出入会馆规定,每次罚款20元。

  在非吸烟区吸烟者,每次罚款10元。

  冒领会馆发放的礼品。

  无故不参加会馆组织的会议或集体活动,

  在工作时间谈天、嬉戏、阅读与工作无关的书籍、杂志者,

  在工作时间内未经请假批准,擅离工作岗位超过30分钟者,

  未经批准,擅自(或指使他人)挪动、拆装灭火器材或压埋占用消防栓,堵塞防火通道。

  2书面警告

  有下列情况之一,经查实,给予书面警告,并处以罚款处分(20-100元):

  旷工一天以内者,扣发当期全部奖金,并处以当日工资两倍的罚款。

  代人打卡或请别人打卡,每人次罚款20元。

  违反胸卡佩戴规定,并拒绝监督检查,视情节轻重处以20-50元罚款。

  对主管指示或有期限的工作安排,未有正当理由而未如期完成或处理不当者。

  拒绝听从主管人员指挥、监督,属初犯者。

  因个人过失导致工作失误,并造成损失,情节轻微者。

  未经批准,擅自(或指使他人)按动"报警器",挪动、拆装灭火器材或压埋占用消防栓,堵塞防火通道造成经济损失的。

  在会馆配备计算机上使用非工作软件。

  违反会馆工作程序,导致轻微损失者。

  在工作场地贩卖物品者。

  浪费或损坏公物情节轻微者。

  捡拾会馆或他人财物匿而不报或据为己有者。

  未经允许擅自带人进入会馆者。

  对同仁恶意诋毁、攻讦、诬告或做伪证制造事端者。

  向宾客索取小费或其他费用的;

  工作态度差,项撞上级,消极怠工,影响较坏的;

  被顾客投诉一月内累计达三次的

  打架斗殴,酗酒闹事,认错态度较好的,并处罚金20元;

  对顾客粗言秽语不讲礼貌,认错态度较好的,并处罚金20元;

  私带会馆物品外出,认错态度较好的,并处罚金20元;

  下属屡次违纪,直接上级和部门经理管理不力的;

  在过去六个月内,累计有两次相同性质的口头警告或三次不同性质的口头警告。

  3严重警告、降职与降薪:

  有下列情况之一,经查实,给予严重警告,并可同时实施降职、处以罚款处分(100-200元):

  在会馆内危害员工或财物安全者。

  对会馆财物、名誉造成损害

  违反会馆管理规定

  有严重不良行为

  连续旷工两日或一年内旷工记录三次以上

  下属因操作不当,责任心不强造成固定资产及贵重物品严重损害的;(易损易耗物品不含在内)

  因管理不力,经营业绩或会馆形象受到重大影响的;

  下属犯有严重过失,对日常工作造成较大影响的;

  下属发生危害会馆利益和形象的行为;

  下属发生偷窃、打架、寻衅滋事、辱骂顾客等行为;

  在十二个月内,累计两次相同性质的书面警告或三次不同性质的书面警告。

  4解雇

  有下列情况之一,经查实,可不预告予以解雇(解除劳动合同,且不享受任何经济补偿):

  严重危害员工人身、财物或会馆财产安全者。

  使会馆财物、名誉受损失者

  严重违反会馆管理规定者

  行为不法或严重违规者

  累计两次不同性质的最终警告或,或一次最终警告后又有相同性质的警告处分。

  盗窃宾客或会馆财物的;

  工作态度恶劣、侮辱、谩骂或殴打宾客或员工的;

  调戏、骚扰女员工的;

  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被拘留、劳教、判刑的;

  公开毁损、诽谤会馆或同事声誉或散布不实事件的;

  泄露会馆商业机密的;严重者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对于员工的重大过失或屡次违纪行为可采取解雇处分。直接经理应作出关于事情发生经过的详细书面报告,解雇员工的处分应由部门负责人和人力资源负责人共同提出,并征得总经理同意,由总经理批准实施。

  三.需要并处赔偿、罚款处罚,罚没款一律上交财务部门。

  四.员工被口头警告后三个月没有违纪的,或被书面警告后六个月内没有违纪的,或被最终警告后十二个月没有违纪的将可获允撤销相应纪律处罚;也可根据员工的改进表现提前撤销处分。凡有违纪处罚的员工在各种评选先进者工作中将予以扣分或不予评选先进。

  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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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节奖励管理

  一、对于表现优异或具有诚实或机警等行为的员工给予鼓励。对优秀的员工将发给奖状和奖金,对于具有诚实或机警等行为的员工,也将给予适当的奖励。

  二、奖励权限:

  1会馆各部门对授予奖项具有推荐权;

  2会馆人力资源部对奖励实施过程行使建议权和审核监督权;

  3会馆总经理行使授予最终决策权

  三、奖励条款及细则:

  1.奖励的项目:荣誉称号、晋级、晋升,物质奖励和精神奖励相结合。

  2.季度奖:每季度由人资部组织评选,各部门民主评议申报。奖项包括最佳员工奖、微笑大使奖、拾金不昧奖、合理化建议奖、最佳班组奖。

  ●最佳员工奖:爱岗敬业,业务技能娴熟,工作态度和工作质量优秀,模范地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授予季度最佳员工奖荣誉称号并奖励现金50元/人,名额5人;

  ●微笑大使奖:岗位技能娴熟,积极完成本职工作,以真诚的微笑面对工作;授予微笑大使奖荣誉称号并奖励现金50元/人;

  ●拾金不昧奖:积极完成本职工作,主动上交或归还顾客遗留的现金或物品,累计数量较大的;授予拾金不昧奖荣誉称号并奖励现金50元/人;

  ●合理化建议奖;积极完成本职工作,立足岗位为会馆提出有利用价值,能提高工作效率的合理化建议;授予合理化建议奖荣誉称号并奖励现金30元;

  ●最佳班级奖:班组集体荣誉感强,整体服务质量和完成任务优良,无严重违纪或过失现象发生;授予最佳班组奖荣誉称号并奖励现金100元;

  3.创新奖:立足本职岗位,钻研小发明或小创造,钻研创新经营或管理,有利于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有利于提高会馆整体发展及对外形象;授予创新奖或冠名为某某操作法,给予晋级及奖励现金100-200元;

  4.年度优秀员工奖:敬业精神强,业务素质精,作风纪律严,完成任务好;授予年度优秀员工奖荣誉称号并奖励现金100元。

  5.年度行进部门;年度经营业绩优秀,服务质量和服务技能整体素质良好,无严重违纪或重大安全卫生事故发生,部门协作意识强;授予年度先进部门称号并奖励价值200元/桌的酒席(桌数按部门实际人数定)。

  6.总经理特别奖:在年度工作中为会馆经营管理进行创新革新,并创造出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及其它重大贡献者;授予总经理特别奖并奖励现金900元。

  7.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给予晋升一级、奖励现金100-200元:

  发现事故或疫情苗头,及时采取措施,防止重大事故发生的;临危不惧,尽力挽回或避免会馆和顾客发生重大生命财产安全损失的。

  对会馆经营和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议,产生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

  立足本职对提高工作效率、服务质量及经营业绩有重大贡献的;参加对外活动,取得优秀成绩,为会馆赢得声誉和知名度的;

  8.符合下列条件者,将给予外出培训、进修的奖励;

  1.专业知识和专业技术过硬;

  2.三次被评为最佳员工或被评为年度奖项的;

  3.对会馆有认同感和归属感的;

  4.愿意为会馆奉献5年以上或更长时间的;

  5.爱岗敬业,善于学习,具有较强的忠诚度;

篇5:乡镇幼儿园奖惩制度

  乡镇幼儿园奖惩制度

  一、考勤部分:

  1、早晨非接车教师7:30到校,7:40以前做完所有私人事情,准备接待学生,下午5:00离园;接车教师随车接送,但早晨不能迟于8:00进园,下午不得早于4:20离园。

  2、每天工作时间内,未经请假,不得私自外出,否则,按旷工论处。

  3、迟到一次(15分钟以内),扣1元;早退一次,扣1元,矿工1小时(迟到15分钟以上视为旷工)扣5元。

  4、病、事假一天扣20元。

  二、教育教学部分:

  1、按计划和课表上课,每学期要有学期计划,每周要有周计划。学期计划必须在开学一周内上交,周计划必须在每周星期一早晨8:00以前上墙,未按规定上交或上墙,一次扣5元。

  2、每天的教学任务、布置的家庭作业必须上墙,要让家长知晓,没有做到的,一次扣5元。

  3、教学任务必须要保质保量完成。每一个教学任务,学生掌握率必须达到90%,若发现学生的知识掌握情况未达到的,根据具体情况,一次扣5——50元,并严厉批评。

  4、中班、大班、学前班每天必须布置家庭作业,并且要全批全改,若发现没有批改的一次扣5元;收发学生作业一定要细致,不要漏收漏发,发现此情况,一次扣2元;

  5、教师上课,必须结合班级实际情况先备课,教师备课一月一检查,没有备课或没有达到进度的,一次扣20元。

  6、严格按作息时间表和课表上课,,严禁私自改变作息时间,若有特殊情况需要改变作息时间或课表的,必须要征得园长或保教主任同意后方可改变,若私自改变,发现一次扣5元。

  7、在课堂上,要认真组织教学,寓教于乐,对每一个学生都要认真、细致地辅导,严禁课堂上做与教学无关的事情(如接发短信),若发现一次扣5元。

  8、积极参加教研活动,提高自身业务素质,每一位教师每一月必须讲一次公开课;积极撰写教育论文,凡被选用登载的,县级奖50元,市级奖80元,省级奖100元,国家级奖150元。

  9、每位教师在园期间,必须讲普通话,包括和家长交流,若发现没有用普通话的,一次扣1元。

  三、班务工作、财产管理部分:

  1、各班每学期初到园长或保教主任处领取保教必需品,由园长或保教主任登记造册,一学期结束后清点财产,遗失、损坏的照价赔偿;非人为破损的,到园长或保教主任处报损后,由园长或保教主任备注后更换。

  2、放学后,各班必须要把教室和清洁区打扫干净,桌椅要摆放整齐,扫帚、垃圾篓、撮箕要摆放好,门窗要关好,文具柜要收拾整洁,每天放学后检查,发现教室或清洁区不干净,不整洁的,门窗没有关好的,一次扣3元。

  3、接人待物要热忱,举止要文明,言谈要得体。因个人原因,给幼儿园带来负面影响的,视其情节轻重,一次扣5——20元。负面影响严重的,直接解除聘用关系。

  4、对待幼儿要和蔼可亲,要有耐心、爱心和细心,要热爱幼儿,严禁体罚或变相体罚幼儿,更不能辱骂幼儿,发现体罚、辱骂幼儿的,一次扣10元,性质特别严重的,解除聘用关系。

  5、要热爱幼儿园,要互相团结、互相帮助。闹无原则纠纷,讲粗言烂语、造谣中伤、破坏团结等,视其情节轻重,给予经济制裁,严重的,解除聘用关系。

  6、凡借用教具、图片、仪器、光碟、录音带等,因保管不慎造成损坏或遗失的,照价赔偿。

  四、幼儿安全、护理部分:

  1、因教师看护不力,导致幼儿被抓伤、咬伤摔伤的,视其严重程度,一次扣2——20元。

  2、幼儿上厕所因没有教师指导而摔伤的,不给学生以适当照顾,家长反映情况属实的,一次扣10元。

  3、因教师照顾力度不够,导致幼儿出勤率严重下降的,视其情节轻重,给予2——20元的处罚。

  4、因教师看护不力,导致幼儿经常尿湿裤子的(一月内尿湿裤子达到3次的),每月扣10元。因教师疏忽,幼儿尿湿裤子后没有及时更换的,发现一次扣5元,家长投诉情况属实的,一次扣10元。

  5、幼儿进餐时,教师要在旁边指导或帮助幼儿掌握进餐的技能,培养文明行为习惯。严禁教师在一旁不闻不问,更不能和幼儿同时进餐。若发现一次扣5元。

  6、幼儿午睡或起床时,教师要指导和帮助幼儿脱、穿衣服,帮助幼儿盖好被子。值日教师要坚守岗位,不能以任何借口离开睡室或做私活、看书、打瞌睡等。发现一次扣5元。

  7、放学时,要认真检查幼儿个人物品(特别是衣物),因教师疏忽导致幼儿衣物滞留幼儿园的,一次扣5元;导致幼儿衣物在园期间遗失的,一次扣10元。

  8、放学前,要仔细整理幼儿着装(包括给幼儿洗脸、洗手、梳头),若家长投诉幼儿园照顾不周,一次扣10元。

  9、工作失职,出了责任事故或差错(如幼儿走失、骨折、食物中毒等),根据具体情况,对责任人作出相应的处理。

  10、幼儿的被罩、床单等每月洗两次,每月的第二个星期六和第四个星期六到园进行清洗,不到者,视为旷工。

  五、保教主任管理部分:

  1、按实填写园务日志,负责园内一切保教工作,发现问题如实记载或上报。

  2、隐瞒不报,导致事情严重的,追究保教主任责任。

  3、家长或其它教师投诉而保教主任隐瞒不报的,视其情节,一次扣5——50元。

  4、因保教主任监管不力或严重失职导致幼儿园发生安全事故或出现其它问题的,根据具体情况作出相应的处罚。

  六、本制度如有遗漏或考虑不周全的地方,将在今后的管理和工作中补充和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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