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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闲会馆办公管理制度

编辑:物业经理人2017-04-26

  休闲会馆办公管理制度

  (一) 电脑

  1.总经理办公室文员根据公司文件类别建立完整清晰的目录及子目录系统,同时遵守公司的相应保密制度,禁止非文秘管理人员接触电脑,输入电脑的信息属公司机密,未经批准不准向任何人提供、泄露,违者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理。

  2.办公室文员必须按照要求和规定采集、输入、输出信息,为领导和有关部门决策提供信息资料。

  3.根据保密原则需要,由总经理办公室文员对行政、业务文件目录设定统一管理的电脑密码。

  4.非文员及相关管理人员外任何人不得私设置、更改电脑密码,不得私自拷贝电脑内部任何文件,不得私自浏览电脑内部任何与自己本身无关的文件,发现一律严肃处理。

  5.爱护各种设备,降低消耗、费用。对各种设备应按规范要求操作、保养。发现故障,应及时报请维修,以免影响工作。

  6.严禁将电脑用于私人学习或玩游戏。违犯者视情节轻重给予罚款处理或行政处分。

  (二) 传真机、复印机

  1.由公司办公室文员统一管理与使用。

  2.建立严格的使用登记制度。

  3.未经许可,个人不得自行操作使用。

  4.所有复印的项目必须由营业经理签字,注名页数、用途等。

  (三)打印

  1.经理、各部门主任及相关人员交由文员打印之文函、文件,需填写《文书委派单》,并标明文件之性质,由营业经理签字。如传真、公函、内部文件及保密级别,急迫性程度由行政文员根据其缓急确定先后秩序。

  2.打印完毕后文员先行校核并于《文书委派单》上签字,转交委办部门之经办人

  校核、签字

  3.传真、公函行政文员须复印存档(参见收发文流程)

  4.文书处理过程中,未经同意行政文员不得将受托文书传阅他人

  (四)办公用品领用规定

  1.公司各部门所需的办公用,由办公室统一购置,各部门按实际需要领用。

  2.各部门专用的表格,由各部门制度格式,由办公室统一订制。

  3.办公用品只能用于办公,不得移作他用或私用。

  4.所有员工对办公用品必须爱护,勤俭节约,杜绝浪费,禁止贪污,努力降低消耗、费用。

  5.购置日常办公用品或报销正常办公费用,由办公室主任审批,购置大宗、高级办公用品,必须按财务管理规定报总经理批准后始得购置。

  6.所有办公室的纸张,必须双面使用完毕后,才能作废,特殊文件销毁除外。

  (五)电话使用规定

  1.电话为办公配备、使用。不得因私事接打电话,不得妨碍联系公务。

  2.禁止员工为私事挂发长途电话。违者除补交长途电话费外,给予罚款处理。确有急事者,应先请示部门领导同意,并按邮电部门规定交长途电话费。

  3.联系业务时应尽量减少挂发长途电话,降低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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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医院院长办公室接待群众来信来电来访制度

  医院院长办公室接待群众来信来电来访制度

  一、严格按照医院规定和相关程序,实行“分级负责,分工归口”原则处理问题。

  二、认真负责做好医院向社会公开的专线咨询电话(***)、医院信箱、电子邮箱及院长电子邮箱的管理,接受群众咨询。

  三、来信、来访电话登记办理制度

  1、对群众来信,在办理好登记的同时,要根据来信来访内容,进行分类登记,按照“分级负责,分工归口”的原则把信件转相关部门办理。

  2、对咨询电话,要热情解疑,对来电咨询不能及时解答的,应为其提供相关部门的联系方式,协助解决。对投诉电话,应热情解答,及时引导对方向相应职能部门反馈。

  3、医院及院长邮箱做到每天查阅,分类保存邮件,并及时把邮件转至相关部门处理。

  四、接待来访群众制度

  1、对来访者,实行首问负责制:首接人员应热情接待,耐心倾听、认真询问、仔细解答来访者所反映的问题;

  2、对来访者所反映的问题要如实记录,并登记来访者联系方式,处理完毕后及时反馈。本部门不能解决的,应及时联系相关部门协助解决;

  3、接访时要依据医院规定和程序办理,不得随意承诺;

  4、对情绪激动的来访者,要做好冷静的疏通安抚工作,避免不良后果的发生。

篇3:机关办公室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制度

  机关办公室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制度

  为了加强我办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保证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试行)》(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以及自治区党委、市委的有关规定精神,制定以本制度:

  一、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办公室(公司)领导班子对各科室、下属各单位的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正职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副职对正职负责并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二、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施责任追究。责任追究的对象为:办公室(公司)领导班子、各科室科级干部、普通干部职工。

  三、对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的,追究责任。实施责任追究,严格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及有关程序的规定办理。办公室(公司)领导班子成员、科级干部和干部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负责处理,给予组织处理或者党纪处分。

  (一)对上级领导机关布置的党风廉政教育和宣传工作不重视,采取敷衍态度,致使管理范围内不正之风严重,影响恶劣的。

  (二)对直接管理范围内发生的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各种不正之风不制止、不查处;或者对上级领导机关交办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范围内的事项拒不办理;或者对本级班子成员或下级领导班子严重违纪问题长期失察,或者发现后不报告不处理的。

  (三)对查办党员、干部的违法违纪案件不履行职责,甚至瞒案不报、压案不办、拖案不结的。

  (四)直接管理范围内发生重大案件,致使国家、集体资产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造成恶劣影响的;由于管理混乱,致使国家、集体财物被大量贪污,造成重大损失的。

  (五)在选拔任用干部中,违反《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规定,造成恶劣影响的,或者提拔任用有明显违法违纪行为者的。

  (六)利用职权,授意、指使、强令下属人员违反财政、金融、税务、审计、统计法规、弄虚作假、虚报浮夸,欺骗组织的。

  (七)利用职权,授意、指使、强令下属人员阻挠、干扰、对抗监督检查或者案件查处,或者对办案人、检举控告人、证明人打击报复的。

  (八)对配偶、子女、身边工作人员严重违法违纪行为知情不管、不报的,或者长期失察的。

  (九)其他不认真执行或者违反中央、自治区及我市党风廉政建设规定,情节较重的。

  四、实施责任追究,坚持实事求是,分清集体责任和个人责任,主要领导责任和直接领导责任。属于集体研究作出错误决定的,追究领导班子的责任,同时追究主要领导人的责任;属于领导班子主要领导人的责任的,追究主要领导人的责任;属于领导班子的其他成员的责任的,追究其他成员的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篇4:委员会办公室责任追究制度

  委员会办公室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提高行政效能,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机关责任追究制度(试行)》及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本办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实行主要负责人问责制,本办工作人员违反首问负责制度、限时办结制度的,追究相关科室负责人、岗位责任人的责任。

  第三条 责任追究应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有责必问、有错必纠和教育与惩处相结合等原则。

  第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承办科室负责人、岗位责任人予以告诫。

  (一)对办理事项不按规定进行登记或不给前来办事人员出具书面凭证;

  (二)不正确执行本办关于房改业务项目办理等工作制度,擅自接受办理;

  (三)对职能范围内的事项,不按要求提出办理意见;

  (四)无正当理由在规定的时限内未能完成承办任务。

  (五)其他不正确履行职责的情形。

  第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承办科室负责人、岗位责任人予以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并可对科室负责人给予警告处分,可对岗位责任人调离岗位,并依照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分。

  (一)擅自离岗,造成不良影响;

  (二)应当给予答复而不予答复或不按规定时限答复;

  (三)不一次性告知或者不准确一次性告知前来办事人员所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致使办事人员因材料不合格多次申报;

  (四)对受理事项不按规定分送承办科室造成延误办理;

  (五)不按时或不如实上报办理情况。

  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承办科室负责人、岗位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可对科室室责任人调离岗位,并依照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分。

  (一)对前来办事人员推诿或者粗暴刁难,造成恶劣影响;

  (二)应当当场办理而故意不办理;

  (三)该当请示、汇报领导的不及时请示、汇报,造成不良后果。

  第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从重或者加重处理。

  (一)打击、报复、陷害投诉人、检举人、调查人;

  (二)一年内出现两次以上应予以追究行政责任的行为;

  (三)干扰、阻挠行政责任追究调查;

  (四)不执行监察机关依法作出的监察决定。

  第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从轻、减轻或免于处理。

  (一)主动赔礼道歉,前来办事人员已谅解;

  (二)有效阻止不良后果发生;

  (三)主动纠正和挽回全部或大部分损失;

  (四)其他应当从轻、减轻或免于处理的情形。

  第九条 在对责任人作出处理决定前,应听取责任人的意见,保障其陈述和申辩的权利。

  第十条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篇5:防空办公室公务车辆管理制度

  防空办公室公务车辆管理制度

  为规范车辆管理,提高车辆使用效率,控制办公用车成本,确保车辆出行安全,结合我办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车辆调派使用、用油管理、维修管理、车辆保养和保险业务办理统一由综合科具体负责实施。

  二、调派车辆的原则是先急后缓,先重要后一般,确保工作顺利开展和行车安全。

  三、关于车辆使用管理

  (一)本办的车辆统一集中在单位门前停车场,由综合科根据用车计划进行调派并做好用车登记工作。公务活动结束后,车辆放回本办停车场。

  (二)因工作需要离开市辖区用车的由单位主要领导审批,未经批准调派的车辆不得擅自出车。

  (三)单位车辆原则上不外借,特殊情况需外借时,必须经单位主要领导批准;外借期间,车辆的用油和司机的补助,由借车方承担。

  (四)车辆调派使用时,原则上由专职司机驾驶,专职司机不够安排时,可安排具有合法驾照的人员驾驶,其他人擅自驾车发生事故的,一切责任由其承担。

  (五)司机行车必须严格遵守交通规则,确保行车安全。如发生意外事故,司机要积极采取措施,协助处理,并及时向单位主要领导和综合科报告。

  四、关于车辆油卡管理

  (一)单位所有车辆统一使用中石化油卡加油,实行一车一卡制度,每张加油卡限定车辆车号。

  (二)单位所有车辆禁止现金加油,驾驶人员应随时携带加油卡,不得因任何理由用现金加油,如遇特殊情况,需现金加油,必须经单位主要领导批准,并报财务、车辆管理员备案。

  (三)车辆加油卡办理后,车辆管理员应按车牌号与油卡号码进行备案登记,每月进行核对。油卡一经备案,不允许变更,如遇到特殊情况,比如油卡坏,不能正常加油时,应报车辆管理员及时修理。

  (四)一车一卡,一车一表,车辆管理员在申请充值时,应将每辆车的(车辆加油分配表)上报财务审核。内容包括:车辆加油卡余额、充值金额、上月行驶里程数、车辆总里程数及车辆油耗。

  (五)单位车辆加油卡由综合科统一管理,车辆管理员负责给单位车辆加油并按规定分配加油费。

  五、关于车辆维修管理

  (一)单位车辆由综合科统一维修,发现车况有问题的及时向车辆管理员反映。

  (二)车辆需维修、更换零配件的,由车辆管理员提出申请,小故障由车辆管理员检查确诊,大的故障由维修?会诊。能自己处理的故障尽量自己处理,不能处理的,填写《车辆维修申请表》,经综合科审核并呈经办主要领导审批后,到定点的维修站(厂)进行维修。

  (三)在市辖区外车辆发生故障需要维修的,要及时向综合科报告,根据实际情况就地维修,但事后必须补填《车辆维修申请表》,按程序呈报审批。

  六、关于车辆管护工作

  (一)下班后车辆停放在办停车场,因特殊情况异地停放需报单位主要领导批准。

  (二)上班时间综合科调度车辆,要保证公务活动用车。

  (三)司机要经常检查车辆状况,及时排除安全隐患,要保持车况良好,长途用车前要做细致检查;车辆要保持清洁卫生,统一持卡到定点地方洗车。

  (四)车辆年审、车辆保险由综合科车辆保管人员具体办理,并做好记录,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五)要认真保管好车辆,防止丢失和人为损坏。如因保管人责任心不强,造成车辆丢失或损坏的,要追究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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