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 导航

中心校综合科业务规定

编辑:物业经理人2017-04-26

  Z镇中心校综合科业务规定

  信息技术

  1、三年级全镇集备后打印二备。

  2、四至六年级采用书头的方式进行。

  3、符合教学策略,教学目标明确,重难点确定准确。内容详实,实效性强。

  科学

  1、本学期科学备课:所有科学教师一律采用书头备课的形式。备课要根据教材内容,确定使用的教学策略。教学目标明确,重难点确定准确。内容要详细、实用性要强。

  2、科学基础训练作为学生作业。

  作业批改要求:

  (1)作业要及时批改,及时反馈,及时改正。

  (2)批改作业要注明批改日期,评出等级。批语或符号要规范、端正,有指导价值。

  (3)注意发现问题,学期末将使用意见、建议发教研室邮箱。科学实践作业要切实搞好小发明、小制作、小论文的指导,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实验室、微机室等功能室要及时进行总结,要制定新学期计划。仪器的调试、多媒体的调试,尽快使用起来。

采编:www.pmceo.cOm

篇2:离退休干部办公室保密规定

  离退休干部办公室保密工作规定

  为了进一步做好保密工作,确保党和国家秘密安全,根据上级有关保密规定,结合我办工作实际,制定如下规定:

  一、建立保密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安全工作的办领导、综合处一名干部和负责保管文件的同志、各处室一名同志组成。保密工作领导小组的主要任务是:贯彻执行有关规定;对干部、职工进行保密宣传教育;检查保密情况,研究存在的问题,制定解决问题的办法和措施;对遵守保密制度的人和事提出表扬,对违反保密规定现象提出批评,对因失泄密事件造成后果和损失的,要及时上报,并根据规定给予相应的处分。

  二、全体干部、职工应自觉遵守以下保密守则:不该说的国家秘密不说,不该问的国家秘密不问;不该看的国家秘密不看,不该记的国家秘密不记;不准在非保密本或其他载体上记载国家秘密;不准在外事活动或私人通信中涉及国家秘密;不准在公共场所和无关人员面前谈论国家秘密;不准将手机带入有涉密内容的会场、场所;不准在不利于保密的地方存放国家秘密文件或其他涉密载体;不准涉密办公室无人时不锁门、不锁窗;不准通过普通邮局、普通电话、明码电报和互联网传递国家秘密事项,不准将涉密计算机与互联网连接;不准携带国家秘密文件或其它涉密载体参观、游览,探亲访友和出入公共场所;不准步行、骑自行车、搭乘公共交通工具携带秘密文件或其他涉密载体。

  三、严格文件保管措施。凡是收到的文件,一律分类登记,按文件内容、性质分别送办领导、有关处、室。需要由本办承办的文件,要及时送办领导和有关处、室阅办,并由综合处负责催办。在办内运转和借阅的机要文件,妥善保管,严格执行登记、签收、编号、分发、传阅、保密、存档和履行清退手续。

  四、按规定范围需要进行传达、阅读的机要文件,由专人送到工作处。老同志在工作处阅读文件,不得携带回家。对于行动不便的老同志,凡是中央要求必须传达的重要文件,指派专人口头传达。中央文件不准抄录、外传、涂改、勾画。

  五、节日前(五一、十一、元旦、春节)各处、室要对保密情况进行自查,发现失泄密隐患或苗头,及时向办保密领导小组报告,并采取措施弥补、制止,办保密工作领导小组对各处、室保密工作进行抽查。

  六、中央文件每半年清退一次,各处、室每个季度或阅读后随时退给综合处。各类文件按有关要求,每年要进行整理归档,并根据情况组织销毁文件。负责分管保密工作的人员在工作变动时,需按规定做好交接手续。

  七、机要文件一律放在保密柜内,离开办公室必须把门锁好。清理文件、处理废纸,要严格检查,防止泄密。需要监销的文件,要派专人到指定地点销毁,不得当废纸处理。

  八、对于重要内容的录音、录像带,传达范围严格按有关规定执行,不得随意扩大播放范围,不得带回家播放,不得自行转录。

  九、加强对复印文件的管理。*中央文件、绝密文件和印发部门规定不准翻印的文件、资料,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翻印、复制。国家机密文件、资料,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翻印、复制。国家机密文件、资料需要翻印时,发至县团级的,由办领导审批;发至省军级的,由国粮局办公室负责同志审批。

  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保守国家秘密责任制,由保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和各处室负责人每年签订一次《保守国家秘密责任书》。如人员发生变动,需及时补签。

  十一、本办法解释归综合处。

篇3:(企业)领导干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的规定

  公司(企业)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的规定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管理和监督,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领导干部思想作风建设,根据*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的决定》精神,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的公司党政领导干部:党委书记、党委副书记、党委秘书长,纪委书记、党委副秘书长,纪委副书记、,总经理、副总经理,公司工会主席,工会副主席,团委书记。团委副书记,各部部长、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各部以外的各车间主任。

  第三条 领导干部个人报告的重大事项:

  (一)本人、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营建、买卖、出租私房和参加集资建房的情况;

  (二)本人参与操办的本人及近亲属婚丧喜庆事宜的办理情况(不含仅在近亲属范围内办理的上述事宜);

  (三)本人、子女与外国人通婚以及配偶、子女出国(境)定居的情况;

  (四)本人因私出国(境)和在国(境)外活动的情况;

  (五)配偶、子女受到执法执纪机关查处或涉嫌犯罪的情况;

  (六)配偶、子女经营个体、私营工商业,或承包、租赁国有、集体工商企业的情况;配偶、子女受聘于三资企业担任企业主管人员或受聘于外国企业驻华、港澳台企业驻境外代办机构担任主管人员的情况。

  (七)本人认为应当向组织报告的其他重大事项,也可以报告。

  第四条 本规定第二条所列事项,应由报告人在事后一个月内以书面形式报告,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期报告的,应及时补报,并说明原因。按照有关规定需要事前请示批准的,应按规定办理。本人认为需要事前请示的事项,也可以事前请示。

  第五条 公司党委、纪委负责受理公司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的报告,年终将有关情况汇总报告上级党委、纪委。

  第六条 对于需要答复的请示,党委工作部门应认真研究,及时答复报告人。报告人应按组织答复的意见办理。

  第七条 对报告的内容,一般应予保密。组织认为应予公开或本人要求予以公开的,可采取适当的方式在一定范围内公开。

  第八条 对干部不按本规定报告或不如实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的,党委要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限期改正、责令作出检查、在一定范围内通报评等处理。

  第九条 公司纪委要加强对本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要把干部执行本规定的情况作为考核干部的一项内容。公司党委每年要将执行本规定的情况向上级党委、纪委综合报告一次。

  第十条 本规定由公司纪律检查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 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篇4:(企业)加强组织纪律、思想政治建设规定

  公司(企业)加强组织纪律、思想政治建设的规定

  为加强组织纪律性,规范机关事务工作行为,做好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搞好本局的自身建设,特作如下规定:

  1、坚持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不参与非法组织、*组织,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同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思想、*理论,学习党的基本路线和党的基本知识,努力实践*同志“***”重要思想,与时俱进,积极钻研机关事务管理有关业务知识,不断提高政治思想素质和业务工作能力。

  3、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积极、主动地做好业务工作,依法行政,提高办事效率,坚决反对敷衍塞责、拖拖拉拉、互相推诿等不负责任的官僚主义作风。

  坚持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在任何情况下,都要尊重事实,客观、公正、如实地反映情况,不能带个人偏见,不许说假话,不许搬弄是非,做到不利于团结的话绝对不说,不利于团结的事绝对不做。

  5、自觉遵守中央颁布的《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做到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以良好的文化道德氛围荡涤落后的意识形态,营造积极向上、团结进取的理念与力量。

  6、清正廉洁,不谋私利。不准利用工作之便为个人谋取私利,严禁贪污受贿和谋取其他经济上的不正当收入。

  7、因公因私出差要严守法纪,切实做到不擅自离开团队活动,不进入色情场所,不准接受礼金和贵重物品。

  8、坚决反对政治上的自由主义,不听信流言蜚语,不传播小道消息。对党的重大方针政策问题,个人如有意见,可通过组织程序提出,不允许在群众中散布与党的决议不一致的意见。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按照*同志提出的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这十六个字去做,一旦集体作出决定,就要坚决地、一丝不苟地执行。对公司班子决策,个人如有意见可保留,但必须坚决贯彻执行。执行过程中,发现失误应及时汇报,公司领导班子应及时对决策作出修订,力争把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9、在公司内各办公室之间要加强联系,团结协作,互相支持。

  10、每个党员都要参加组织生活,正确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有意见要摆到桌面上来,不要会上不说,会下乱说。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要虚心听取群众意见,不许压制批评和打击报复。

  11、遵守机关工作制度,办公时间不迟到、不早退;因故不能上班或不能依时上班要请假,无故旷工缺勤者受纪律处分。

  12、办公室负责登记考勤情况,协助公司领导抓好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和年度考核工作。

篇5:(企业)业务招待费管理规定

>  公司(企业)业务招待费管理规定

  一、业务执行费的使用原则。

  1、业务招待费的使用要符合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业务招待费不得用于礼品、旅游、营业性的高档消费。

  2、业务招待费使用必须符合财政法规和财经纪律规定。

  3、业务招待费使用必须对促进企业安全生产、经济合作、企业管理起到积极的作用。

  二、业务招待费的使用范围

  1、业务招待费可用于上级主管部门、政府部门到本公司检查、指导工作及兄弟单位来人联系工作的接待。

  2、业务招待费可用于上级主管部门、政府各部门委托本公司承办的各种会议所发生的必要招待。

  3、业务招待费可用于业务部门外出联系工作所发生的必要招待。

  4、业务招待费可用于本企业发生突发性事件后的抢险抢修以及救灾所发生的就餐、茶水饮料等必要性开支。

  5、业务招待费可用于因实施重大生产项目、临时突击项目而需要连夜工作发生的夜间就餐,茶水饮料等必要性支出。

  三、业务招待费的管理

  1、计划财务部根据年度业务招待费计划分期将指标划拨到营销部。计划财务部对业务招待费使用的合法性以及计划指标实行财务监督。

  2、营销部是业务招待费的管理部门,并根据制度和核定的计划指标严格控制使用。

  4、营销部每年对本企业业务招待费使用情况分项作出分析报告和处理意见,交公司分管领导批示。由营销部提交全年业务招待费使用情况统计表,向员工代表大会报告。

  四、业务招待费使用标准和申请程序

  1、营销部负责日常招待物品的采购,经行政部主任签字同意方可凭发票到计划财务部出帐。营销部负责建立招待物品的领用台帐。

  2、各业务部门在接待工作中或外出联系工作需使用的必要招待物品经营销部部长同意,可到营销部事务员处签字领取。一次领用价值超过800元,需公司分管领导批准。

  3、上级委托我公司承办的各种会议需使用招待物品,统一由营销部部根据会议的规模、级别核定标准报公司领导批准后由筹办部门具体经办。

  4、有关来客就餐的标准和申请程序。

  (1)外单位来本公司联系工作、参观等需用餐的招待标准按客人级别、事由等分别安排。就餐由接待部门填写“来客就餐申请单”经营销部部长签字,在营销部办理来客就餐手续。

  (2)上级部门以及兄弟单位领导来公司检查指导或考察工作,其标准由接待部门填写“来客就餐申请单”经营销部部长同意,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到营销部办理有关手续。

  (3)上级部门委托本公司承办的会议如需安排食宿的,可由承办部门事先提出申请,经就营销部部长同意,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到营销部办理有关手续。

  (4)因本企业工作需要在外招待客人,招待标准应事先报公司领导批准后,填写“付款通知单”经行政部主任、公司领导签字后到计划财务部报销。

  (5)本企业发生突发性事件,在抢险、抢修、救灾过程中需用餐,由营销部按工作餐标准及现场处理人数通知食堂送达。

  (6)因重大突击项目必须连续工作而影响正常就餐的,按工作餐标准由项目经管部门填写申请,经行政部主任、公司分管领导同意后到行政部办理有关手续。

  五、其它有关规定

  (1)各有关部门应严格按就餐标准申请。凡超过标准的,其超出部分自理。

  (2)凡没有完善就餐手续就发生的招待用费一律自理。

  (3)食堂每月持就餐申请单到行政部办理付款手续。

  (4)招待来客时,严格控制陪同人数。

  六、本制度由营销部负责检查和考核。解释权归营销部。

精彩专栏

返回顶部
触屏版 电脑版

© 物业经理人 pmceo.com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