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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工会年度工作目标考核细则

编辑:物业经理人2017-04-26

  公司工会年度工作目标考核细则

  一、总 则

  第一条 20**年工会工作目标考核是发挥公司发展主力军作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深化惠及全体职工行动、推进组织发展和加强自身建设五项目标,按照规范合理、客观公正、奖惩分明的原则严格进行考核。

  第二条 本细则用于公司工会的工作考核。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工作目标任务的按时完成,加强管理,精心组织,明确责任,整顿和改进作风,努力推进工会机关规范化建设和效能建设,为工会工作服务大局、服务职工提供保障。

  二、组织领导

  第三条 工作目标考核在公司工会的领导下进行。根据考核内容设5个考核组,负责初评打分。五个考核组初评后,召开联审会议全面考评,并确定重点抽查单位,经抽查后,提出考核结果等次建议报公司工会主席办公会议审定。

  目标考核日常管理工作由公司工会服务开发部负责。

  三、考核内容

  第四条 考核内容见“20** 年度工会工作目标考核内容及自查自评情况申报表”(年终申报材料根据考核内容申报,并填报该表)。

  第五条 重大工作创新考核加分。考核内容之外,鼓励解放思想、拓展思路、大胆创新,尊重基层各部门车间实践和首创精神,对公司工会工作重大创新给予加分。重大创新的标准:

  一具有创新意义。在20**年工作实践中创造性的探索、策划、实施,形成时代特征、公司特色、工会特点的工作成果;在全公司为首创。

  二初步形成机制。创新成果已在本公司实施,并在实践中形成了较为完整、可行的制度或较为规范的工作机制。

  三具有推广价值。创新成果在本地实施取得了显著、公认的社会效果,在公司工会系统具有推广价值。

  四、程序方法

  第六条 工作目标考核实行日常考核和年度考核相结合的方法。日常考核主要督查工会日常工作运行情况和目标任务完成进度。年度考核以本《实施细则》和我公司“工会统计年报”为基本依据,以各被考核部门申报的20**年度工会工作目标考核自查自评工作报告为基础,采取全面核查和重点抽查相结合的方法进行。抽查组的组成、被抽查部门和抽查内容由公司工会五个考核组联审会议确定。确定为重点抽查部门的,由抽查组出发前电话通知。重点抽查方法另行制定。

  第七条 工作目标考核实行百分制。加分或减分严格按照考核内容的规定进行。

  第八条 各被考评单位于20**年11月下旬开始对当年度工会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自查自评,并于12月10日前将自查自评工作报告报公司工会。自查自评工作报告须经本级工会主席办公会议或主要领导同意。自查自评工作报告内容必须详实,统计数据以本部门报公司工会“工会统计年报”为准,如发现实际数据与上报统计数据不符,将酌情扣分。

  第九条 工作目标考核有关奖励,按政策规定执行。

  五、否决条件

  第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实行一票否决:

  一,截留、挪用或变相挪用工会上解经费或其他专项经费;不上解或未上解工会经费的人员相关责任人干部全部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二,在工作中出现重大失误,对全公司造成重大影响和损失的人员,相关责任人,干部全部开除公职,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四,对于在工会工作目标考核违纪违法问题隐瞒不报或在目标考核中弄虚作假的相关干部,员工,主管,及工会负责人移交市纪委严肃处理,情节严重并移交检察机关刑事起诉并择日宣判。

  五,在公司部门车间发生特别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和发生重特大伤亡事故对于相关责任人严肃处理绝不姑息迁就,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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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某学院团总支考核办法

  学院团总支考核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团我院共青团基层组织建设,适应新时期高等教育改革和发展的要求,活跃基层团组织,切实发挥团总支的作用,强力推进团总支“支部建设好、班子建设好、主题活动好、阵地建设好”,形成良好的工作秩序,提高全院团员综合素质,推进我院共青团工作再上新台阶,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团总支考核办法:

  一、考核内容

  根据我院共青团工作性质,结合学院中心工作,立足促进学生素质发展,将团总支组织建设、思想政治教育、宣传工作、校园文化活动、社会实践活动等作为考核的基本内容。

  二、考核对象

  z职业技术学院各系(部)团总支

  三、考核时间

  月评:每月第一个星期一,终评:每年6月30日、12月30日。

  四、考核办法

  考核根据自评、互评、月评和终评相结合的原则,采取积分制的考核办法。

  1.自评:对照本细则,团总支写出简要总结报告和考核自查分数,报院团委。

  2.互评:学期末组织各系(部)团总支书记对本学期(年)的工作进行总结和互相交流,由各团总支书记之间互评。

  3.月评:院团委根据每月组织开展的各类活动进行考核,并将考核分数作为期末总评的重要依据。

  4.终评:院团委在自评、互评、月评、终评的基础上,结合团总支考核内容进行公开、公证、公平评分,将考核结果报学院目标考核办。

  五、本制度自20**年3月执行,解释权属院团委。

篇3:师大后勤公司开展年度考核工作若干规定

>  师大后勤发展总公司关于开展年度考核工作的若干规定

  为全面总结工作,及时改进存在的不足,充分调动各部门广大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促使后勤服务水平更上一个台阶,同时为下一轮聘任做好基础工作,根据总公司[20**]第13号文、[20**]第13号会议纪要的精神,由总公司统一部署年度考核工作。

  一、考核范围

  1、总公司下属各部门;

  2、部门经理;

  3、员工。

  ①全体在编员工;

  ②管理技术业务骨干岗位上的非在编员工;

  ③各部门因工作需要须进行考核的其他非在编员工(须在岗半年以上)。

  二、考核组织

  1、总公司成立考核领导小组(由聘任领导小组成员组成),负责年度考核的领导组织工作;

  2、办公室、人力资源部负责考核常规工作;

  3、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成立考核小组,负责对本部门员工的考核。小组成员包括:分管领导、部门经理、工会小组长,员工人数较多的部门要有员工代表参加。党支部书记参加本人所在部门的考核小组。

  三、考核内容及办法

  1、部门考核

  ①考核办法遵循总公司[20**]第13号文的规定;

  ②以经济指标为重要指标,对行业公司进行定量考核,考核经济效益;

  ③以意见征求表的形式对所有部门进行定性考核,汇总满意率情况,考核管理;

  ④效益和社会效益。

  2、部门经理考核

  ①部门经理提交述职报告;

  ②公司领导从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测评;

  ③部门经理互评;

  ④所在部门员工代表参加民主测评。

  3、员工考核

  ①遵循总公司[20**]第13号会议纪要的有关规定;

  ②从服务态度、业务素质、职业道德和完成岗位职责情况、安全生产情况等方面进行考核;

  ③部门考核小组可根据工作实际确定考核内容、范围、程序,报总公司考核领导小组批准后执行(考核结果须公开,并在部门内公示)。

  四、奖惩

  1、根据考核结果评出优秀部门(不超过2个)。在部门推选的基础上由总公司考核领导小组评选出先进班组(服务窗口)和先进工作者,由总公司进行表彰;

  2、各部门及员工考核结果与效益工资挂钩;

  3、考核结果与聘任(用)挂钩,结合公司聘任(用)管理办法进行。

  五、考核纪律

  1、考核群众路线,坚持公开、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

  2、考核期间如有意见、建议可通过正常渠道向部门考核小组或总公司考核领导小组反映。无理取闹、干扰考核工作进行的,按情节轻重作相应处理,直至取消下一轮聘任(用)资格;

  3、考核期间要坚守岗位,不能影响正常工作的开展。

篇4:某师大住宿服务公司员工考核细则

  师大住宿服务公司员工考核细则

  根据本公司的实际情况,为了加强管理,明确责任,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使公司的管理逐步规范化、制度化。特制订本办法。本办法适用于本公司范围内所有的员工。

  一、考核采取分数制,考核结果与总公司考核挂钩,采取末位淘汰制。

  公司考核成绩 职工优秀率 职工合格率

  职工基本合格、不合格率

  优秀 15% 80% 5%

  合格 10% 85% 5%

  基本合格 5% 85%  10%

  不合格 0% 40% 60%

  职工考核优秀、合格、基本合格的,原则上按个人发放基数的120%、100%、70%发放、考核不合格的,效益工资30%部分金额扣发。考核分每月统计一次,考核不合格者下一年不予聘任。

  考核实行逐级考核制,形式为平时检查与抽查相结合,部门检查本公司检查,总公司检查以及上级各部门检查相结合。具体是公司在抽查中如发现问题时,属部主任、楼长直接工作范围内的,直接扣除考核分,不属直接工作范围内的,滨江校区扣除部主任、楼长考核分为30%50%,凤起校区扣除部主任、楼长考核分为30%50%,玉皇山校区扣除部主任、楼长考核分为20%40%,校本部扣除部主任、楼长考核分为10%60%,部主任在检查中发现问题,扣楼长考核分为总扣分数的30%,属楼长直接工作范围内的,直接扣除考核分,不属直接工作范围内的扣除比例与公司扣除比例相同,同时扣责任人(清卫工或值班员)。楼长兼生活指导老师在检查中发现问题,根据考核内容细则,扣责任人(清卫工或值班员)考核分。除直接扣除或奖励外,扣除或奖罚领班的考核分为总扣除或奖励分数的30%,扣除或奖励部主任的考核分为总扣除或奖励分数凤起校区客房30%、文一校区15%。如上级领导在检查中发现问题,扣部主任、楼长考核分考核结果与效益工资挂钩。

  二、考核细则:

  (一)上班时不挂服务证、不穿工作服、穿拖鞋、仪容不整扣2元,扣考核分1分/次。

  (二)奖罚制度(履行岗位职责的情况)

  1、值班员

  (1)值班人员态度不端正,不服从管理人员工作安排,没有完成常规工作扣5分并扣5元/次。

  (2)在值班时间看报、看电视、干私活扣2元并扣2分/次。

  (3)值班人员擅离工作岗位(不在岗5分钟以上)扣2元并扣2分/次。

  (4)发现外来人员不经登记进入宿舍扣2元并扣2分/次。

  (5)大件物品出门不登记,扣2元并扣2分。

  (6)发现推销人员进入宿舍推销物品扣2元并扣2分/次。

  (7)值班人员态度不端正与学生发生争吵,一经发现或投诉查实的扣5元并扣3分/次。

  (8)发现男女生互串宿舍扣3分/次并扣5元。

  (9)值班室卫生不合格扣2分/次并扣2元。

  (10)值班人员在上岗时喝洒、抽烟、闲聊扣2分/次并扣2元。

  (11)不按规定时间开、关灯扣5分/次并扣5元。

  (12)遇突发性事件(包括学生生病、打架、失窃等情况)听之任之,不及时处理并报告楼长的扣5分/次并扣10元。

  (13)留宿外来人员的扣2分/次并扣2元。

  (14)没及时发现公共设施损坏或发现公共设施损坏没及时通知维修的扣2分/次并扣2元。

  (15)值班人员能及时发现和制止一些突发性的事件,给予一定的精神和物质奖励,一般加1--10分/次并奖10元-50元。

  (16)做好事受到好评的(书面)加2分/次并奖25元。

  2、清卫工

  (1)清卫工态度不端正、不服从管理人员的工作安排扣5分/次并扣5元。

  (2)清卫工与学生发生争吵扣3分/次并扣5元。

  (3)走廊、楼梯有水迹垃圾杂物扣2分/次并扣2元。

  (4)墙上有污迹扣2分/次并扣2元。

  (5)扶手、门窗、玻璃有污迹、灰尘扣2分/次并扣2元。

  (6)厕所间、盥洗间、水槽、墙壁、地面有黄锈、青苔、污物、污迹扣2分/次并扣2元。

  (7)盥洗间、厕所发现有水笼头、水箱、照明设施等公用设施不及时(当天)报修扣2分/次。

  (8)拖把、扫把等卫生用具不按指定位置摆放整齐扣2分/次并扣2元。

  (9)上班时间为学生洗衣物扣2分/次并扣2元。

  (10)不文明清扫、乱扔垃圾包扣5分/次并扣5元,致人伤者扣10分/次并扣10元,视情节轻重作相应的处理。

  (11)在楼道内清理废品等物扣2分/次并扣2元。

  (12)抽查学生对清卫工作的满意率在80%(含)以下扣5分/次并扣10元。

  (13)有拾金不昧等好人好事给予一定的精神奖励及奖分1分--3分并奖10-50元。

  (14)一个月卫生检查不扣分的奖5分/次并奖20-50元。

  3、楼长兼生活指导老师

  (1)学生公寓发生失窃、打架等恶性事件的扣2-5分,并扣10-30元。

  (2)遇突发性事情没有及时上报的扣4分并扣20元。

  (3)工作深入寝室,热爱学生,了解学生,是学生的师长和家长。否则扣5分并扣5-50元。

  (4)新生入学前房间未分配、家具未配齐、卫生不整洁,床上用品、日常用品未发齐,发现一项扣考核分2分/次并扣10元。

  (5)新生床上用品、日常用品的发放出现损失,除酌情赔偿外,扣考核分2分并扣10元。

  (6)不及时组织新生了解公寓规章制度,整理内务扣考核分2分/次。

  (7)每周检查寝室卫生次数少于2次的

  扣考核分3分并中扣15元。

  (8)学生实际住宿与名单不符扣考核分2分并扣10元。

  (9)未经部主任许可随意调换寝室的扣2分并扣10元。

  (10)及时完成公司、部主任布置的工作,否则扣3分并扣15元。

  (11)寝室内出现违章违纪情况及时通报部门主任及各系部门在查清事实后,1天之内,提出处理意见。否则扣考核分2分/次并扣10元。

  (12)有擅离岗位,串岗情况发现一次扣2分并扣10元。

  (13)公寓工作人员之间出现争吵、打架斗殴等有损公司形象的情况,扣考核分5分/次并扣30元。

  (14)公寓的文化生活搞得丰富多彩,受到学生老师好评的加2--5分/次并奖10-50元。

  (15)工作认真细致,关心学生的学习、生活,受到学生好评的加2-5争分/次并奖10-50元。

  (16)在各项检查名列第一的加10分/次并奖100元。

  4、部主任

  (1)组织本部门工作人员实施管理规范和及时完成公司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不服从部门领导分配的,否则扣考核分5分/次并扣25元。

  (2)不及时安排本部门学生住宿的房间和床位的扣5分/次并扣25元。

  (3)不及时办理学生的住宿、通校手续和学生住宿人数的登记造册工作扣4分/次并扣20元。

  (4)不及时无误地发放学生床上用品、劳卫用品及运行费发放的扣4分/次并扣20元。

篇5:餐厅窗口星级服务员考核评比办法

  大学餐厅窗口“星级服务员”的考核评比办法

  一、目的

  为规范各餐厅窗口服务人员的日常工作,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更好地为全校师生员工提供优质高效的餐饮服务,特制定本办法。

  二、考核内容

  1、工作态度:

  ①工作积极主动,吃苦耐劳,虚心好学(10分);

  ②不违反规章制度,不迟到早退,及时完成任务(10分);

  ③工作时间不串岗、不闲聊、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10分);

  ④团结友爱,密切配合,不散布谣言,不在背后传播小道消息(5分)。

  2、仪容仪表:

  ①按规定穿着工作衣、帽,左胸佩戴工作证(5分);

  ②保持个人仪表端正,举止稳重,精神饱满,在宾客面前不做不雅观举动,如挖鼻、搔痒、打哈欠、喝茶水等(10);

  ③保持工作衣、帽整洁,做到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洗澡和勤理发(5分)。

  3、服务规范:

  ①无论面对宾客、领导还是同事,始终面带微笑,亲切和蔼(10分);

  ②无论面对宾客、领导还是同事,规范文明礼貌用语,如“欢迎光临”、“您好”、“谢谢”、“请稍等”、“对不起”等(10分);

  ③餐前工作:做好一切餐前准备工作,如餐具和窗台卫生,筷子、羹匙、托盘等摆放整齐有序(5分);

  ④餐中服务:规范服务用语,主动介绍菜肴品种,动作利索,分量准确,正确打卡(10分);

  ⑤餐后工作:及时收拾好餐桌,并将餐具送至洗碗间清洗,同时根据相应的工作规范重新摆好干净的餐具(10分)。

  三、考核办法

  1、考核方法:实行三级考核,即师生代表考核、餐厅主任及班组长考核和员工相互考核。由餐厅主任将各级考核的分值汇总并在每月的5日之前将汇总表上交公司办公室。由各餐厅主任按参评员工20%的比例提名本餐厅“星级服务员”候选人,经公司办公室审查后确定各餐厅上个月的窗口“星级服务员”;

  2、考核时间:餐厅窗口“星级服务员”每月考核评比一次,每学期进行一次总积分汇总;

  3、积分统计:师生代表的考核权重为30%;餐厅主任及班组长考核权重为50%;员工相互考核权重为20%。

  四、奖惩办法

  1、每月的考核评比中,被评为“星级服务员”的员工,公司将予以通报嘉奖,并给予100元的奖励。其中对连续三次被评为“星级服务员”的员工将给予200元的奖励;

  2、对连续三个月积分列末位的员工,由餐厅主任对其进行诫勉,并扣除其当月效益工资的10%-15%;

  3、对在学期末考核中总积分列末位的员工,将扣除其当月效益工资的30%,并作缓聘或试岗处理;

  4、对服务态度不好、服务质量低劣的员工,经教育后仍未改正的,将予以辞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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