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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大学后勤服务集团监控细则

编辑:物业经理人2017-04-26

  大学后勤服务集团监控细则

  为了加强管理,明确责任,完善自我约束监督机制,从而达到鼓励先进,鞭策后进,逐步实现管理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制度化,使公司各项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益,进一步提高服务水平和质量,特制订本细则。本细则适用于公司范围内的所有员工。

  一、卫生质量

  (一)饮食卫生

  1、销售的米饭有异味、杂物(如苍蝇、烟蒂等)、夹生等,每次扣责任人10元;

  2、油炸食品有异味,每次扣责任人10元;

  3、各档次价格(主要是低价品种)的主、副食品未达到规定要求,每次扣责任人10元;

  4、出售腐烂、霉变、变质的食品,每次扣责任人10元;

  5、菜里有异物、杂质(如苍蝇、烟蒂等)等,每次扣责任人10元;

  6、菜肴加工严重烧焦、炒糊,每次扣责任人10元;

  7、出售的菜肴数量每份少于200g(半份菜按数量减半标准执行),每次扣责任人10元;

  8、生、熟食品未分开存放,有害、有毒物品与食品混放,冰箱内生、熟食品混放,食物调料用后不加盖的,每次扣责任人10元,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责任人照价赔偿;

  9、剩饭、剩菜未及时处理或妥善保管并造成损失的,每次扣责任人10元,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责任人照价赔偿;

  10、剩饭、剩菜未经回锅烧透出售的,每次扣责任人10元;

  11、出售超过保质期的饮品、食品的,每次扣责任人10元,如造成消费者损失的,由责任人照价赔偿;

  12、出售食品不用专用工具,直接用手抓的,手未洗净工作的,每次扣责任人10元;

  13、所有餐饮工具用后不洗或未洗干净即投入使用的,该消毒的餐具不消毒的,每次扣责任人10元;

  14、荤素菜未洗就切或洗涤不净即加工出售和净菜、盘碗餐具等着地存放的,每次扣责任人10元;

  15、菜肴售价超过规定限价,或未经成本核算造成严重质价不符的,每次扣责任人10元;

  16、出售变质食物,造成食物中毒,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10人以下,扣餐厅主任当月奖金和该餐厅奖金的40%;10人以上,扣餐厅主任当月奖金和半年奖,免去餐厅主任职务,扣该餐厅当月奖金。

  17、清洗消毒中心违反《清洗消毒中心管理条例》的,按该条例规定处罚。

  (二)个人卫生

  1、上班时不按照公司有关规定着装,戴口罩,不挂服务牌的,每次扣责任人10元;

  2、在餐厅、操作间、仓库、出售间等地方抽烟、随地吐痰等,每次扣责任人10元;

  3、工作服、围裙、袖套太脏,留长指甲的,每次扣责任人10元;

  4、穿工作服上厕所及便后不洗手的,每次扣10元。

  (三)环境卫生

  1、餐厅、操作间、洗碗间、值班室、办公室、仓库、包厢、室外包干区等地脏乱、积水及玻璃门窗积灰、有霉点或灰,有明确责任人的(按照各餐厅卫生包干划分标准),每次扣责任人10元,无明确责任人的,每项扣所属餐厅50元;

  2、锅台及周围使用后打扫不干净,地面、面板、切菜板、墩头、生熟刀具,菜筐、菜盘、调料缸(盘)、菜勺、饭勺等用后不洗刷干净或摆放不整齐,售饭窗口、餐桌不干净或摆放不整齐,玻璃门窗不干净,墙壁、天花板有蜘蛛网及霉点的,每项扣所属餐厅50元;

  3、下水道不通外溢未及时处理的,洗碗槽有油污、垃圾堆积,地面有垃圾存放未及时处理的,每项扣餐厅50元;

  4、在餐厅和其它公共场所晾晒个人衣物的,每次扣责任人10元;

  5、工作人员一律不得使用二楼来宾洗手间,否则每次扣责任人10元。

  (四)设施卫生

  1、餐厅所属设备使用后未及时清理干净的,每次扣所属餐厅50元;

  2、冰箱(库)内存放私人物品的,每次扣责任人10元;

  3、仓库不洁,有老鼠等,每次扣责任人10元;

  4、窗口机乱接插头或不干净,扣责任人10元。

  二、服务态度和劳动纪律

  (一)服务态度

  1、开饭前未做好准备,延误开饭时间5分钟以上,每次扣责任人10元;

  2、不按规定明码标价或不按规定价格档次比例供应,每次扣餐厅50元;未按规定插菜价牌,有明确责任人的,每次扣责任人10元,无明确责任人的,每次扣餐厅50元,中、晚餐未按规定留样,有明确责任人的,每次扣责任人10元,无明确现任人的,每次扣餐厅50元;

  3、服务时不用文明礼貌用语,说话不文明,态度生硬,违反服务忌语规定的,每次扣责任人10元;

  4、服务时与就餐者吵架、对骂等,每次扣责任人50元;

  5、服务时与就餐者打架(正当防卫除外),除赔偿医药费、公物损失外,每次扣责任人100元,情节严重的予以辞退;

  6、不遵守开窗、关窗规定,提前关门,每次扣责任人10元;

  7、因特殊情况(如停电、停水等)造成不能按时开饭,应及时向用餐者和上级领导通报,反之扣责任人10元。

  (二)劳动纪律

  1、私自将公司所属物品送给他人,按所给数量的5倍罚款;

  2、未经有关领导同意,擅自换班、调休的,每次扣责任人10元;

  3、上班时间看电视、打牌、干私活的,每次扣责任人10元;

  4、工作时间擅自离岗的,每次扣责任人10元;

  5、非特殊情况,带小孩上班的,扣责任人10元;

  6、未经许可,带家属(包括小孩)参加集体活动的,除取消参加活动资格外,扣责任人10元;

  7、无故不参加有关会议的,扣责任人10元;

  8、不服从上级安排,不服从检查人员检查,领导交办的任务拖延不办的,每次扣责任人10元;

  9、辱骂领导、检查人员的,每次扣责任人50元;殴打领导与检查人员的,每次扣责任人100元以上,并视情轻重给予相应纪律处分;

  10、凡属于本职工作的但直接一推了事的(如指使下级或客户直接找上级),每次扣责任人1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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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不按照《内部员工用餐制度》用餐的,每次扣责任人10元;

  12、工作时间内不得饮酒(除有接待任务需要外),否则每次扣责任人10元,因饮酒耽误工作的加倍处罚;

  13、未经批准,擅自接待外来人员,由责任人自负接待费;

  14、违反《宿舍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的,按该条例有关规定处理;

  15、违反公司《考核制度》有关规定的,按照《考核制度》有关规定处理;

  16、未经餐厅主任以上许可,公司人员不得从食堂购买生菜,否则每次扣责任人10元;

  17、不得使用办公电话长时间打私人电话,否则每次扣责任人10元,并酌情交纳电话费;

  18、不得使用公司洗衣机等设备为个人洗涤物品,否则每次扣责任人10元。

  (三)接待餐厅服务

  1、顾客用餐后未及时结账造成经济损失的,除由责任人赔偿外,每次扣责任人10元;

  2、结账账单未注明单价或总金额的,每次扣责任人10元;

  3、酒席上菜未报菜名、有顾客投诉的,每次扣责任人10元;

  4、服务态度生硬,一问三不知的,每次扣责任人10元;

  5、服务时与顾客发生争吵等冲突的,每次扣责任人50元;

  6、遗忘客人订餐,造成顾客投诉的,每次扣责任人10元,造成经济损失的,酌情赔偿;

  7、不按规定时间开门,拒客人于门外的,每次扣责任人10元;

  8、供应菜肴有异味、变质的,每道菜扣责任人10元。

  (四)节能管理

  1、下班后,吊扇、排风扇、空调、电灯、水龙头等(除必须工作外)仍开着的,每次每项扣责任人10元;

  2、用自来水直接冲洗地面(每周大扫除除外),每次扣责任人10元;

  3、出现长明灯、长流水的,每次扣责任人10元;

  4、用完蒸汽后未及时关闭阀门的,每次扣责任人10元;

  5、餐厅各种设施(备)损坏后,位未及时报维修部或公司的,每次扣责任人10元;

  6、非在编宿舍内使用大功率电器的,每次扣责任人10元;

  7、配汽房管理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开、关蒸汽的,每次扣责任人10元。

  (五)安全保卫

  1、安全值班人员擅自离岗,每次扣责任人10元;

  2、贵重物品未按规定存放、保管,发生事故,造成损失的,除酌情赔偿外,每次扣责任人50元;

  3、违反操作规程,造成人身伤害或其他事故的,除酌情赔偿外,每次扣责任人100元,如造成自身伤害的,责任自负;

  4、各餐厅出现事故隐患(如漏电、门窗破损等),必须在两日内处理完毕,每延迟一天,扣责任人10元,若因此发生事故,扣责任人100元;

  5、发生安全事故,知情不报或不及时上报,每次扣责任人10元;

  6、工作场所不得赌博,否则每次扣责任人10元,情节严重的给予其它纪律处分;

  7、凡有下列行为之一者,除扣除当月全部奖金外,严重的酌情给予停工、免职、开除等处分:

  ①偷盗、窝赃、分赃或销赃者;

  ②道德败坏,耍流氓行为者;

  ③打架斗殴,聚众闹事,扰乱正常秩序,造成不良影响者;

  ④参与赌博被公安机关查处者;

  ⑤故意破坏公物或他人财物者;

  ⑥玩忽职守,造成严重后果者;

  ⑦受到学校警告及以上处分者,受到公安机关拘留者。

  三、采购和管理

  (一)物资验收和保管

  1、进货不按规定验收,入库不按规定保管,每次扣责任人10元;

  2、物资出入库,不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扣责任人10元,造成经济损失的照价赔偿;

  3、物资管理混乱,账物不符,扣责任人10元,并酌情赔偿经济损失;

  4、擅自挪用、外借、销售物资的,除追回物资外,每次扣责任人10元,情节严重的,调离岗位并给予纪律处分;

  5、私分物资,拿私人物资与集体物资调换,偷拿、偷吃集体物资,将集体物资送人情的(确因公需要由公司领导批准的除外),除追回物资外,每次扣罚责任人50元,情节严重的给予调离岗位、免职等纪律处分。

  (二)设备管理

  1、未经批准,擅自购入设备的,每次扣责任人10元,造成经济损失的照价赔偿,两次以上即调离岗位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处分;

  2、未经批准(一般设备由公司经理批准,重要设备需报经总公司领导批准),擅自将设备借与他人(单位)使用,除必须立即收回外,每次扣责任人10元,造成设备损坏的,照价赔偿;

  3、未经检查,随便报损未到期或尚能使用的设备的,每次扣责任人10元;

  4、未经批准,擅自作价处理固定资产和设备,除追回有关设备物资外,每次扣责任人50元,若因追不回而造成经济损失的,照价赔偿;

  5、新购设备,未按规定进行验收,造成设备有缺陷而未及时发现或影响使用的,每次扣责任人50元,由此造成损失的酌情赔偿;

  6、非指定人员私自操作设备或使用人员操作不当造成设备损坏的,除照价酌情赔偿外,每次扣罚责任人10元,情节严重的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7、在使用期内,因使用、维护保养等方面原因造成设备提前报损的,酌情扣责任人50元,并赔偿;

  8、以设备作为发泄私愤的对象,每次扣责任人10元并照价赔偿;

  9、非有关人员不得进入电脑房或仓库保管员办公室,否则扣责任人10元,外来人员进入电脑房或仓库保管员办公室,电脑房管理人员及仓库保管员应予以制止,否则扣当事人10元;

  10、因人使用管理不当,造成设备损坏的(如用湿布直接擦洗窗口机造成窗口机由于进水损坏等情况),由责任人负责赔偿相应维修费,且每次扣责任人10元。

  (三)劳保用品管理

  1、违反规定,擅自购置劳保用品,除不予报销外,每次扣罚责任人10元;

  2、擅自扩大劳保用品发放范围,滥发劳保用品,除追回已发物品外,每次扣责任人10元;

  3、拿劳保用品当人情,每次扣责任人10元,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纪律处分。

  四、

  财务管理

  (一)现金管理

  1、不遵守现金收支规定的,每次扣责任人10元;

  2、按规定不许收取现金,擅自收取现金的,每次扣责任人10元,并将所收现金收归公司作其它收入进账;

  3、私分现金,扣责任人100元,并追回所有现金,情节严重的调离岗位,免除职务;

  4、不按规定保管、上缴现金或存入银行的,每次扣责任人10元,若因此造成损失的,由责任人负责赔偿;

  5、擅自挪用公款的(以现金形式回收的营业款,应在10天内按规定上缴财务入账,超期未交的属擅自挪用公款),除立即追回全部公款外,扣责任人50元,情节严重的,调离岗位、免职直至开除;

  6、不按照钱、账分开原则管理现金的,扣责任人10元;

  7、若单独销售未计数物资,必须两人以上同时到场,所得现金必须共同清点并作好记录,否则扣责任人10元。

  五、本细则以外所有不利于公司工作开展,影响公司形象的其他行为属于禁止行为,若有发生,公司将给予相应处理。

  六、本细则未涵盖,公司已经有具体条例规定的,按有关规定并参照本条例执行。

  七、本条例由监控人员负责监督实施,各餐厅可参考实施。若在监控人员发现有关违反条例的情况之前,各餐厅已经采取相应措施并能提供处理记录,监控人员可作备案处理,不再根据本条例进行处罚。

  八、监控人员根据本细则进行相应处理时,任何人、任何集体不得提出异议甚至无理取闹,否则加倍处罚,若被处理人认为监控人员处理有违反本细则规定的情况,可向公司负责人提出,公司将做出相应处理。

  九、若公司负责人发现有违反本细则规定的情况,将按本细则督促监控人员进行处理,并视情况对监控人员作相应处理。

  十、若出现违反本细则规定的情况出现,责任人非各餐厅或餐厅负责人,在按细则处罚责任人的同时,对各餐厅及餐厅负责人也作相应处理,具体规定如下:

  1、直接领导责任人扣责任人被扣金额的30%,间接领导责任人扣10%。领导责任到餐厅主任;

  2、出现餐厅集体被扣罚,则餐厅直接责任人扣餐厅被扣款的50%,间接责任人扣20%,领导责任到餐厅主任;

  3、责任基金额按照个人与公司签订的《责任任务书》规定的责任风险金给予。

  十一、监控人员发现有违反本细则规定的情况时,应当场开据相应的处罚书,由监控人员、当事人及相应餐厅主任签字认可,无故拒不签字的除该处罚继续有效外,另加倍处罚之。

  十二、按照本细则执行时,不能明确责任人的,依照细则规定处罚金额的5倍扣罚餐厅。

  十三、本细则自即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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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某中学团支部建设细则

>  中学团支部建设细则

  班级团支部是学校团的工作和活动的基本单位,是班级政治的核心。抓好班级团支部建设,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

  一、团支部的建立与支委会的产生

  1、团员数在三人以上的班级可建立支部;

  2、团的支委会由团支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一年,改选一般在开学初。选举前,上届支委会要认真总结工作,向支部大会报告,听取团员意见。团员对候先人名单要充分酝酿,选举采用差额办法,无记名投票。高一新建团支部,可由学校团委与班主任协商后指定临时支委会,1-2个月后举行民主选举,产生正式支委会;

  3、团支委选举要在学校团委领导下进行,选举结果要报团委批准。

  二、团支委的设置和职责范围

  1、团支委人数一般三到五人。设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

  2、支委会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原则,中心工作和重大问题的解决须经支委会集体讨论决定,日常工作由各委员分工负责;

  3、支委职责分工如下:

  团支部书记:

  1、及时传达和组织团员、青年学习党和上级团委的决议、指示,经常向学校党组织和团委汇报工作,反映情况;

  2、定期召开支委会和支部大会,根据学校团委的安排,制定团支部计划,组织团支部工作,督促决议的执行;

  3、掌握了解班级团员的思想、学习情况;

  4、同团支部各委员保持密切联系,督促和帮助他们做好分管工作。

  团支部组织委员:

  1、了解和关心团员的思想、工作情况,提出团的组织生活内容和要求,督促和指导团小组过好组织生活;

  2、对团员进行思想教育;

  3、了解青年积极分子的情况,研究发展新团员工作,办理入团手续;

  4、负责团员管理、统计、编组工作,收缴团费、接转团员组织关系和分发转团徽等工作。

  团支部宣传委员:

  1、组织团员、青年学习马列主义、*思想和*理论以及“***”重要思想,学习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内外的时事;

  2、根据党的指示和上级团组织的要求,在各项工作中,开展宣传鼓动工作,了解团员、青年的思想情况和要求,积极反映他们的要求,认真研究解决措施,组织各种形式的教育活动,如:上团课、报告会、座谈会、参观和学习经验交流等;

  3、负责办好团内黑板报、墙报、图书馆等宣传阅览阵地以及做好团报、团刊发行和组织阅读的工作。

  三、团员数量多的支委(如三十人以上),可下设若干团小组,团小组在支委会编下工作,小组长由团员选举产生,负责主持小组活动。日常工作主要有:

  1、向团员传达支委会决定,督促团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带领全体团员完成上级组织交给的任务;

  2、收缴团费,向团员分配工作,检查执行任务的情况;

  3、关心团员和周围同学的思想、学习和生活情况,经常民他们谈心,及时反映他们的意见、要求和实际困难;

  4、做好团员联系同学的工作,向团支部推荐发展新团员对象。

  四、开展创建先进团支部活动

  1、开展创建先进团支部活动,是加强团的组织建设,活跃团的工作,提高团的战斗力的有效措施;

  2、团支部每学期要制定以“创优”为中心内容的工作计划:要围绕学校、班级中心工作和支部团员实际,把工作落实到每个团员身上;

  3、先进团支部的评比要以工作实绩为依据,结合平时支部工作小结、汇报和交流情况综合进行。

篇3:某中学红旗团支部竞赛细则

  中学红旗团支部竞赛细则

  为全面促进团组织的建设,提高团员素质,增强团支部的凝聚力,校团委特制定本细则:

  一、红旗团支部竞赛时间为一年,每年学校红旗团支部竞赛的第一名即为上报区级的红旗团支部。

  二、竞赛包括团员的日常管理、团支部组织建设和活动建设三个方面。校团委将根据制定的竞赛考核细则对各团支部进行每月一次的月评,并在当月的团情通报上予以公布,全年月评总分最高的即为红旗团支部。

  三、评分标准如下(总分150分)

  1、团员日常管理

  (1)团徽佩戴情况(10分)

  每月校团委对各团支部团员团徽佩戴情况进行检查,根据检查计算出的各支部团徽佩戴率计分,每一个百分点计0.1分.

  (2)团员文明行为(50分)

  根据学校教育处常规检查的评比结果,各班每月所扣分数即为该班团支部该项所扣分数。

  3、团支部组织建设

  (1) 成立团支部的批复(2分)

  (2) 团支部干部名单(2分)

  (3) 团员名单(2分)

  (4) 非团员名单及上交入团申请书时间(2分)

  (5) 新团员发展计划(2分)

  (6) 入团申请书(2分)

  (7) 遵守团员发展程序,志愿书填写规范(2分)

  (8) 团徽检查情况记载(每月两次)(2分)

  (9) 团支部每月至少有一次会议,并有会议记录(2分)

  (10)团员奖惩情况记载(2分)

  (11) 团费收缴(10分)

  按时交纳团费,每过期一天扣该项得分0.1分,有团费上缴情况记载及校团委的团费收据,否则扣1分/次。

  (12) 汇报工作反应情况(20分)

  团支部书记及支部委员必须准时参加校团委召开的各种会议,每缺席一次扣1分,迟到一人次扣0.5分。

  团支部必须上交计划、总结(年度工作计划、总结,每学期工作计划、总结,寒暑假工作总结,每月工作汇报)和校团委要求上交的各种资料,每缺交一份资料扣1分,迟交酌情扣0.1-0.5分。

  (13)团支部活动建设(10)

  各团支部发动认真组织本支部团员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未按规定开展活动的,每少开展一项扣5分,未认真组织或参加活动不遵守学校纪律规定的酌情扣1-2分。

  参加团委组织的各项活动,获集体一、二、三等奖或一、二、三名,分别计3、2、1分,未分等级、名次计2分;个人获得一、二、三等奖每人次分别计1.5、1、0.5分;代表学校参加市级比赛获一、二、三等奖,每人次分别计3、2、1分,省级获5、4、3分,国家级获10、8、6分。

  (14)支部活动(20分)

  每月各团支部至少开展一项团支部活动。未开展的扣5分,效果差的扣1-2分;每星期出一期黑板报,未完成扣5分,质量较差扣1-2分。

篇4:(中学)发展党员工作细则

  中学(学校)发展党员工作细则

  1、贯彻“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机构,慎重发展”的发展党员方针,有领导、有计划地进行。坚持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的原则。

  2、对入党积极分子要进行马列主义、*思想、*理论、“***”重要思想和党的基本路线、基本知识教育,使他们懂得党的性质、纲领、指导思想、宗旨、任务、组织原则和纪律等,帮助他们端正入党动机。

  3、支部要指定一至二名正式党员作为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并吸收积极分子听党课,参加党内有关活动,采取定期培训的方法对他们进行培养和教育。

  4、入党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才能列为发展对象,支部要严格填写《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

  5、发展对象填写的《入党志愿书》和有关情况,支委会要严格审查,并提交党员大会讨论认为合格后,再提交支部大会讨论。

  6、接收新党员严格按照《章程》规定程序办理,采取举手或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的半数,才能通过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并上报直属党委。

  7、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后,支部应按时讨论其能否转为正式党员。

篇5:(中学)教师量化考核细则草案

  中学(学校)教师量化考核细则草案

  本方案依据教师量化考核方案和*元/班的奖励标准,力争通过考核激励全体教师,努力为教育教学工作服务。

  考核以常规教学为基础,从常规教学、教学成绩、师生评教、工作量、出勤守纪等方面予以实施。各年级可以参照此标准具体要求,在开学第二周上报年级检查考核细则。

  一、常规教学(15%):

  1、教学计划1分,教学工作总结1分,考试分析每次1分,论文1分(年级组要求上缴的各种材料分别赋1分)

  2、听课赋分=3*实听节数/应听节数(应听节数新分新调新上一个年级的教师30节,初级职称、领导、备课教研组长20节,中级职称15节,高级职称10节),

  3、教案每周集体备课检查一次,每次带教案有内容赋2分,常规检查时全部上交抽调备课组长检查评比赋1-3分,共5分

  4、作业检查周二分班级进行,班主任负责,年级领导抽查,检查每位学生的批阅次数平均后赋分=4*实批次数/应批次数。(布置次数,语文:作文1次/3周,作业1次/周;数学4次/周;外语2.5次/周,其中小作文1次/2周;理化2次/周;政、史、地、生1次/周。批阅量:带一个班,全收全改,带两个班批阅一半)

  加分:学校举办各种活动(赛教、论文等)教师获奖加1分。

  二、教学成绩(50%):

  分三项统计教学成绩,带多个班级者平均后为教师得分。分科后分科评比。

  1、入围均值科内比:总分前15%学生数(不足10人计算前10名)和50%的学生各班各科平均值科内排名(6-3分)

  2、入围人数班内比:各科前15%学生数和50%的学生数班内排名(4-2分)

  3、班级各科平均成绩科内排名,班内排名(2-1分)

  4、赋分办法:根据班级数计算等差,不同名次赋分不同

  5、考核时换算成50分

  三、评教(30%):学生测评(优秀5分,一般2分)结果换算成30分

  四、工作量(实际上课节数)(10%)=(教师实际工作课时数/全级平均课时数)×7

  加分:备课组长根据听本组课和集体备课情况赋0-1分、班主任根据量化考核排名赋0-2分,年级组长加2分,主管领导3分(兼职不超过4分),校级领导4分

  五、出勤守纪(5%)全勤赋5分

  请假一次扣0.1分(包括集体备课、年级会议、考试等)

  六、每学期对于临时安排的事情可加入考核并赋分。

  七、本制度解释权在教导处

  附一票否决项目:

  1、违反渭南市中小学教师六不准

  2、造成政治事故或违法乱纪事故

  3、工作有严重失误,造成整体影响,或有旷职行为

  4、严重的安全事故责任人

  5、体罚学生、殴打学生

  6、公众场合吵架、打架

  7、发生严重的教学事故或丧失师德的行为

  8、私自向学生销售资料、乱收费或补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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