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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中心档案管理、查阅、保密制度

编辑:物业经理人2017-04-26

  国库支付中心档案管理、查阅、保密制度

  第一条 为确保中心档案的安全,防止损坏、丢失、损毁,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档案管理制度:

  1、档案管理员要认真依照《档案法》及《档案管理办法》,对档案进行开那个规范化管理;

  2、非档案管理人员不得擅自进入档案室;

  3、档案资料原则上不得外借。如遇特殊情况,要经分管领导批准、签字,借阅时间不得超过一天;

  4、档案资料要按规定排列,统一编排摆放;

  5、严格档案交接手续,日常档案交接要履行规定的交接手续;

  6、加强档案的整理工作,每半年至少进行一次档案清理、统计、核对工作;

  7、如档案管理人员发生变动,必须进行严格交接,履行交接手续。

  第三条 档案查阅制度:

  1、中心内部会计人员只能查阅本组核算范围内的会计档案,核算单位只能查阅本单位的会计档案;

  2、严格执行档案查阅手续,在规定范围内查阅档案。不准随便转让他人查阅,不得擅自抄录、拍照、涂改、复印或加注批注;

  3、如有特殊情况需向有关部门提供会计档案复印件,必须进行登记并经分管领导批准;

  4、会计档案查阅后,要及时归还档案管理人员进行核收。

  第四条 档案保密制度

  1、档案管理人员要增强保密观念,执行有关的保密法规规定;

  2、档案管理人员要严守机密,不准在私人交往、谈话、公共场所泄露机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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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学校档案保密制度范例

  学校档案保密制度4

  一、管理人员必须认真执行《档案法》和《保密法》,严格遵守各项保密制度,把确保国家秘密的安全作为自己的职责。

  二、查阅档案一律由档案管理人员进行。

  三、查阅秘密档案需经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查阅,并不得向无关人员泄露查阅内容。

  四、档案卷原则上不外借,限在阅档室内查阅,如有特殊情况确需借出,须经分管领导批准。

  五、经鉴定需销毁的秘密文件、资料,由分管领导批准后,按保密规定统一组织销毁。

  六、若发生泄密事件,要立即查处,追究责任。

篇3:学校档案(资料)借阅制度

  学校档案资料(借)阅制度

  一、凡调(借)阅档案资料,需持有关单位介绍信,本单位人员须有部门的证明,并注明利用者身份和利用档案的内容、目的。大量利用档案应事先与本室联系,借阅机密或重要档案需经单位领导或分管领导批准。

  二、绝密、珍贵档案资料,皆不借出。调阅其它档案资料,原则上限在本室翻看,必须借出时,须经主管部门领导同意,借出的时间以三天为限,如要延长需办理续借手续。

  三、抄录、复制、摄影尚未开放的档案资料,需经单位分管领导批准后再行复制。

  四、使用者必须十分爱护档案资料,不得拆卷、撕页、污损或在文件上勾划、涂改;查阅时,不许吸烟;借阅的档案资料,应切实保管好,不许转借,更不得遗失,违者追究当事者的责任。

  五、阅档人员摘抄、复制档案资料,应经档案管理人员核对无误,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私章后,方可生效。

  六、借阅的档案资料要经本室档案人员履行登记手续,当面点交清楚,归还时要详细检查,及时注销。

  七、档案管理人员要经常了解资料的利用情况、利用效果、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等问题,并及时登记,按时填报统计报表。

篇4:某学校档案库房保管制度

  学校档案库房保管制度4

  一、档案库房禁止无关人员进入。

  二、库房内严禁吸烟,严禁存放易燃、易潮、易腐蚀物品和使用明火。

  三、库房内的温湿度要有记载,并适时进行通风去湿,温度控制在25度以下,相对湿度不高于60%。

  四、保持库房内整齐美观,清洁卫生,防止档案霉变、虫蛀、鼠咬、盗窃、泄密。

  五、档案管理人员,应忠于职守,对档案资料要定期检查清点,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并采取补救措施。

  六、库房内设备要有专人管理,定期检查保养。

篇5:某学校档案鉴定销毁制度

>  学校档案鉴定销毁制度

  一、建立档案鉴定、销毁领导小组,负责对已到期的档案逐卷进行鉴定、审核、销毁工作。

  二、对具有保存价值的档案材料要重新组卷保存,确已失去保存价值的档案材料,要抄列清册,提出销毁报告,经档案鉴定销毁领导小组审核后,方可进行销毁。

  三、销毁档案应造具销毁清册,并在销毁清册上注明“已销毁”字样和销毁日期,监督人员要签字盖章,以示负责。

  四、非经档案鉴定,销毁领导小组审核批准,严禁销毁任何档案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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