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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食堂食物留样及食物中毒报告管理规定

编辑:物业经理人2017-04-26
>  公司职工食堂食物留样及食物中毒报告管理规定样本

  1总则

  1.1为了规范职工食堂食物留样及食物中毒报告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结合公司职工食堂实际,制定本管理规定。

  1.2本规定所称的食物留样及食物中毒报告,指职工食堂在食品出售前,必须按规定留取样品以及发生食物中毒时及时进行报告。

  2职责

  本规定由职工食堂管理员负责执行。

  3内容

  3.1食品留样

  3.1.1每餐食品加工烹调完成后出售前由专人留足100克,分别盛放在消毒的餐具中,留样食品冷却后用保鲜膜密封好(或盖上),并在外面标明留样时间、品名、餐次、留样人,贴好标签后,置于留样专用冰箱中,并作好留样记录,以备检查。

  3.1.2留样食品必须保留48小时,48小时后方可处理。

  3.1.3留样负责人每天作食品留样记录表并由餐厅经理签字确认。

  3.2食物中毒报告

  3.2.1职工食堂发生食物中毒事件,应立即在第一时间救人,同时向公司食物中毒事故应急处置中心和莲湖区卫生部门报告。

  3.2.2立即停止食物销售,保护现场,封存可疑食品,关闭有关通道,控制员工和外来人员进出、接触。

  3.2.3积极配合有关部门的调查,如实回答调查人员的询问,共同寻找中毒原因。

  3.3预防食品中毒的措施

  3.1遵守食品卫生“五四”制

  3.1.1由原料制成实行“四不制度”。采购员不买腐烂变质的原料;保管员与验收员不收;加工人员不用,服务人员不用。

  3.1.2成品存放实行四隔离制度:生熟分开,食品与非食品,成品与非成品,食品与天然冰。

  3.1.3环境卫生实行“四定”办法:定人、定物、定时间、定质量、划片分开包干制度.

  3.1.4食品用具实行“四过关”制度:“一刷、二洗、三冲、四消毒”.

  3.1.5个人卫生“四勤”:勤洗手、剪指甲、勤洗澡、勤理发、勤洗衣服、被褥,勤换工作服.

  3.2遵守外来食品索证制度.(产品合格证和化验单)。坚持定行包装食品“五有”有品名、厂名、厂址及生产日期和保质日期方可使用。

  3.3遵守正确的食品储存制度,同时做到’四防”:防蝇、防鼠、防尘、防霉变。

  3.4坚持正确食品加工制度,同时做到食品工具(刀、墩、容器)生熟分开、每日清洁消毒.

  3.5坚持有体检合格证方能上岗制度,,加工场所谢绝一切外来无关人员入内。

  4检查与考核

  本规定由职工食堂经理对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并定期考核。

  5.附则

  5.1本规定由总务管理处起草,解释权归总务管理处。

  5.2本规定从发布之日起开始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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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职工食堂餐具清洗消毒保洁管理规定

>  公司职工食堂餐具清洗消毒保洁管理规定样本

  1-总则

  1.1为了规范职工食堂餐具清洗消毒保洁工作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结合公司职工食堂实际,制定本管理规定。

  1.2本规定所称的餐具清洗消毒保洁,指职工食堂在餐具清洗消毒保洁的过程和标准。

  2职责

  本规定由职工食堂服务员负责执行。

  3内容

  3.1餐具清洗消毒保洁操作人员要持健康证上岗。

  3.2食堂每日用完后的菜墩、菜刀必须放在适量的消毒液中进行浸泡,浸泡时间为15-30分钟;不能进行浸泡的不锈钢桌、不锈钢架等用具必须定期用适量浓度消毒液进行擦拭。

  3.3使用后的餐具要及时的清理残渣,餐具、用具在清洗消毒过程中须做到“一刷、二洗、三冲、四消毒”,不得减少任何环节。

  3.4回收分类:职工个人就餐完毕后,把餐具拿到残物台将剩饭倒入残物回收桶中,服务员将餐具分类回收到洗消间交给洗碗工。

  3.5去残浸泡:洗碗工用百洁布刮掉餐具表面上的大部分残渣、污垢,放入浸泡池中浸泡5-10分钟。

  3.6刷洗冲洗:清洗时,在水池里放入5-10/1000的洗涤剂,将洗洁剂搅拌均匀,用钢丝球将餐具刷净。餐具清洗干净后,用流动水将餐具内外冲净残留的洗涤剂,放入控水池把水控干。对每餐未使用的餐具,必须收回洗碗间用清水冲洗,进行消毒后,方可再用。

  3.7消毒入柜:餐具沥干水汁后,将洗涤好的餐具放入消毒柜内进行消毒,消毒后的餐具不得用毛巾、餐巾擦干。消毒后的餐具统一放在专用碗柜内,摆放时底应朝上,口应朝下,摆放要整齐,避免与其他杂物混放,防止用具重复污染,并对碗柜定期清洗和消毒。

  3.8保洁:餐具消毒、入柜结束后,锁好柜门和洗消间门,避免人员流动引起污染,每餐售饭前半小时将已消毒餐具由固定通道传送到售饭间。

  4检查与考核

  本规定执行情况由食堂管理员进行检查与考核。

  5.附则

  5.1本规定由总务管理处起草,解释权归总务管理处。

  5.2本规定从发布之日起开始生效。

篇3:职工食堂食品加工烹调制作管理规定

  公司职工食堂食品加工烹调制作管理规定样本

  1总则

  1.1为了加规范职工食堂食品加工烹调制作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结合公司职工食堂实际,制定本管理规定。

  1.2本规定所称的食品加工烹调制作,指在员工食堂将食品原料及半成品加工成饭菜的过程。

  2职责

  本制度由厨师长、厨师、副厨、清真厨师、小厨、菜案负责执行。

  3内容

  3.1加工前准备

  3.1.1食品加工烹调操作人员按规定流程更衣、洗手后,方可进入食堂操作间进行食品加工与烹调。

  3.1.2加工前认真检查各种待加工原料是否符合质量要求,严禁加工不合格原料。

  3.1.3待加工原料进行清洗处理后,分类存放,以作备用,防止交叉污染。

  3.2加工烹调制作

  3.2.1加工植物类原料,应根据菜品及烹调的具体要求对蔬菜原料进行捡、摘、剥、削等加工处理;对容易去皮氧化的蔬菜要及时浸入水中,沥干水分,存于相应盛器内。

  3.2.2水产品和肉类产品加工应除尽污秽杂质,按用途进行原料加工,加工后严禁落地存放。冷冻食品应解冻后进行粗加工。

  3.2.3活禽类加工应放血完全、褪毛干净、取内脏彻底;肉禽类清洗后无血、无毛,鱼类清洗后无鳞、鳃、内脏,并保持清洁卫生。不同原材料进行分开加工,防止污染。

  3.2.4加工间应配备有盖的污物桶、臊水桶,桶内垃圾日产日清,污物桶、臊水桶存放点随时保持干净整洁,定期进行消毒杀菌。

  3.2.5烹制前,必须对烹制材料进行检查,严禁烹制变质食品及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及原材料。

  3.2.6熟食品应存放在专用的经过消毒的用具、餐具中。

  3.2.7剩余熟食品放入熟食箱存放,存放超过四个小时的熟食品,回锅后应彻底加热煮透方可供应。

  3.2.8工作结束后,调料加盖,调料瓶、炊具、工具、用具、灶上、灶下、台面清理干净,地面清扫拖净。

  3.2.9厨房管理人员下班时,应检查各功能区域的卫生状况,并做好记录。

  4检查与考核

  本规定由职工食堂管理员对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并定期考核。

  5.附则

  5.1本规定由总务管理处起草。

  5.2本规定从发布之日起开始生效。

篇4:公司职工食堂卫生管理规定

  公司职工食堂卫生管理规定样本

  1总则

  1.1为了规范食堂职工卫生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结合公司职工食堂实际,制定本管理规定。

  1.2本规定所称的卫生管理,指职工食堂在食品采购、运输和贮存、食品加工、餐饮具的卫生、食堂服务的食品卫生管理。

  2职责

  食堂经理对食堂卫生负直接责任。

  3内容与要求

  3.1食品的采购和贮存卫生

  3.1.1采购的食品原料必须符合食品卫生标准。禁止采购有毒有害、腐烂变质的食品;禁止采购无合格证明的肉类食品和超过保质期限及无卫生许可证的生产经营者供应的食品。

  3.1.2采购车辆应当保持清洁,运输冷冻食品应当有必要的保温设备。

  3.1.3库房应当保持清洁,无霉斑、鼠迹、苍蝇、蟑螂;通风良好。禁止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物品。食品应当分类、分架、隔墙、离地存放,定期检查、处理变质或超过期食品。

  3.2食品加工场所的卫生要求:

  3.2.1墙壁有防水、防潮、可清洗的材料制成的墙裙和地面;配备有足够的照明、通风、排烟装置、有效的防蝇、防尘、防鼠设施和符合卫生要求的存放废弃物设施。

  3.2.2地面每天洗拖干净,见本色、无积水污垢。墙壁、门窗干净、无蛛网、无积灰污垢,玻璃明亮。

  3.2.3炊事机械放置有序,机械内外无积渣杂物、无污垢积尘,器皿要加盖加罩,机械定期保养维修,干净完好。

  3.2.4炊具如锅、盆、刀、勺、料筒、案板等要存放整齐。每日清洗一次,达到无脏物、无油垢、铁器无锈,木器见本色。

  3.2.5水池、灶台、桌台,每日清洗三次,达到干净整洁,物见本色。

  3.3食品加工人员的卫生要求:

  3.3.1工作前、处理食品原料后或接触直接入口食品之前都应当用流动清水洗手;

  3.3.2不得有面对食品打喷嚏、咳嗽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行为;

  3.3.3服务人员应当穿着整洁的工作服,厨房操作人员应当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头发应梳理整齐并置于帽内,戴口罩。

  3.3.4工作时着装要穿戴整洁,不得留长发、长指甲;不得用双手接触或沾染所盛装食物的容器内部及食物成品,使用专用夹子、勺子等用具进行采用。

  3.3.5食堂工作人员在上班前和入厕后,要彻底清洁双手,保持双手卫生。

  3.4加工过程卫生要求

  3.4.1认真检查待加工的食品及食品原料,发现有腐败变质或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加工或使用。

  3.4.2各种食品原料在使用前必须洗净,蔬菜应当与肉类、水产品类分池清洗、禽蛋在使用前应当对外壳进行清洗,必要时进行消毒处理。

  3.4.3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刀、墩、板、桶、盆、筐、抹布心脏其他工具、容器必须标志明显,并做到分开使用,定位存放,用后洗净,保持清洁。

  3.4.4需要熟制加工的食品应当烧熟煮透,加工后的熟制品应当与食品原料或半成品分开存放,半成品应当与食品原料分开存放。

  3.4.5在烹饪后至食用前需要较长时间(超过2小时)存放的食品,应当在高于60摄氏度或低于10摄氏度的条件下存放。需要冷藏的熟制品,应当在放凉后再冷藏。

  3.4.6凡隔餐或隔夜的熟制品必须经充分再加热后方可食用。

  3.4.7食品添加剂应当按照国家卫生标准和有关规定使用。

  3.5餐饮具的卫生要求

  3.5.1餐饮具使用前必须在专用水池洗净、消毒,符合国家卫生标准。未经消毒的餐饮具不得使用。

  3.5.2消毒后的餐饮具必须贮存在餐饮专用保洁柜内备用。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饮具应分开存放,并在餐饮具贮存柜上有明显标记。

  3.5.3餐具保洁柜应当定期清洗、保持洁净。

  3.6食堂服务的卫生要求

  3.6.1食堂应当保持整洁,保持食堂内外整洁卫生。每周五进行一次彻底清扫,做到经常性的灭蚊灭蝇工作。

  3.6.2发现所提供的食品可疑变质时,服务人员应当立即撤换该食品,并同时告知备餐人员。备餐人员应当立即作出相应处理,确保供餐的安全卫生。

  3.6.3供应直接入口食品时,应当使用专用工具分检传递食品。

  3.6.4供就餐人员自取的调味料,应当符合相应的食品卫生标准和要求。

  3.6.5炊事人员在售饭前必须先洗手,严禁抽烟,严禁用手直接接触熟食品,出售食品应用盛具或夹具。

  3.7卫生检查规定

  3.7.1卫生管理人员每天对食堂及食堂的大厅、厨房、用具、设施设备进行抽查,并对存在的问题作好记录,及时向食堂负责人提出改进意见。

  3.7.2总务管理处抽调相关管理人员每周对食堂卫生状况进行检查,所有检查资料须在食堂经理签字确认后交总务管理处存档。

  3.7.3食堂卫生状况经多次通报仍未落实和完善的,卫生管理人员有权对相关负责人进行批评和相应处罚。

  4 检查与考核

  本规定由职工食堂经理对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并定期考核。

  5.附则

  5.1本规定由总务管理处起草,解释权归总务管理处。

  5.2本规定从发布之日起开始生效。

篇5:医院出具医疗证明规定

  医院出具医疗证明的规定8

  (一)医师出具医疗证明必须坚持原则,秉公办事。病休应按不同疾病对人体产生影响的轻重,视其对工作、学习的妨碍程度,而决定病休时间长短。

  (二)门诊病假证明必须由门诊医师开出。病休时间、日期、疾病的诊断要与门诊病历记录相符。住院病人的病休证明由病房医师开出。

  (三)病休证明及疾病诊断证明,由有关科室医师开出,跨科开出的证明无效。

  (四)病休时间,原则上不超过两周以上,若超此规定,须经科主任或医务科审签后才有效。病休时间标准参考《医院工作管理质量标准》。

  (五)转院医疗证明须经医务科审签盖印后方才有效。劳动力鉴定调换工种等医疗证明原则上不出具,只出具疾病诊断证明。因特殊需要出具证明由医务科指定有关医师开出,经医务科盖章后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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