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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教师考核(教研活动)细则

编辑:物业经理人2017-04-26

  z中学教师考核(教研活动)细则(30分制)

  一、 常规教研:(总计分30分)

  1、按学校要求进行听课、评课活动。完成一学期听课任务的不扣分,超额完成的加2分,少一次扣1分。(扣完4分为止)

  2、开展每周的集体备课活动,迟到一次扣一分,旷到一次扣5分。(扣完10分为止)(扣完10分为止)

  3、积极参加教研组或学校组织的会议及学习活动,迟到一次扣一分,旷到一次扣5分。(扣完6分为止)

  4、按时按质完成本学科月考、期中、期末制卷和阅卷工作,未完成或出现阅卷错误的扣3分。

  二、教研获奖:

  1、主讲课题研究完成结题的,加5分,直接参与课题研究的得3分,指导本组教师开展课题研究的加2分,该项由教研室认定。

  2、教师撰写论文,在省级及其以上刊物发表教育教学类文章得5分,市级发表的得3分,为校刊撰写学科类文章的,每采用一篇加1分。

  3、教师参加教学技能竞赛或论文评审,获得国家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得10分、8分、5分;获得省一、二、三等奖分别得8分、5分、3分;获市一、二、三等奖分别得5分、3分、2分;获县一、二、三等奖分别得3分、2分、1分,获优胜奖加1分。

  4、指导学生参加各类竞赛,获国家级一、二、三等奖的,给该指导教师加6分、5分、4分;获省级一、二、三等奖的,加5分、4分、3分;市级的分别加4分、3分、2分;县级的加3分、2分、1分。指导多位学生竞赛,以最优学生成绩计算,不重复累加。

  科研处

  2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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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家长学校教师工作及考核制度

  中学家长学校教师工作及考核制度

  1、担任家长学校上课的教师,应认真上课,对每一位学员热情、负责,做他们的知心人和好朋友。每次举办家长学校的教学活动,上课教师都要对所讲内容有记录。

  2、学校每学期根据任课教师的工作职责、工作态度、工作热情对教师进行考核。

  3、考核分优秀、良好、及格三个等次,对优秀的教师进行一定的奖励。

  4、考核办法公布与各位家长,接受家长的监督。

  5、家长对工作不够满意的教师,有权向学校领导提出意见,供校领导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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