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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后勤集团网络宣传工作管理规定

编辑:物业经理人2017-04-26

  后勤集团网络宣传工作管理规定

  为进一步加强集团网络宣传工作管理,提升网络宣传在增强集团管理服务工作显示度方面的贡献率,为集团改革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根据目前集团网络宣传工作的实际,特对网络宣传队伍及稿费管理等进一步加以规范,现通知如下:

  一、网络宣传队伍管理

  1.集团网络宣传工作由集团党委领导,由党委宣传委员主管,由党务干事具体负责集团的网络宣传并协调各单位的宣传工作。

  2.各单位建立由党支部书记、宣传员和通讯员组成的宣传通讯小组,宣传员和通讯员人选由各单位自行确定,将名单(见附件一)上报集团党政办公室备案。

  3.各单位党支部书记任本单位宣传主管,负责本单位网络宣传的整体工作。

  4.各单位宣传员负责安排本单位通讯员或亲自撰写、修改新闻稿件,填写“新闻稿件发布审批登记表”(见附件二),送达党支部书记或总经理审阅,并将稿件上传“集团网”。同时负责稿费领取及发放工作。

  5.各单位通讯员负责及时完成宣传员安排的新闻稿件撰写任务。

  6.集团党政办公室对各单位宣传员分配“集团网”后台账号和密码,其他人员(网络人员除外)的将予以取消。

  二、宣传稿费管理

  1.各单位宣传员、通讯员或集团员工在“集团网”上发表的新闻报道、随笔、学习心得等,集团党委支付稿费。

  2.各单位上传的新闻稿件,字数要求原则上应不少于300字。稿件正文用宋体五号字,1.5倍行间距,段间回车;稿件题目用华文中宋小三号字,加粗。稿件务必注明单位和作者。

  3.各单位上传的文www.pmceo.com字配图片稿件每篇10元,文字稿件每篇5元,仅图片不支付稿费。

  4.一篇新闻稿件多个作者按一篇稿件支付稿费。各单位设立的专岗专职宣传人员撰写的稿件不支付稿费。

  5.各单位上传的感谢信、食谱、饮食注意事项等因不是员工个人撰稿,不予发放稿费。

  6.稿费原则上每个月发放一次。本月发放上月稿费,寒暑假稿费开学后发放。

  7.各单位每个月25日将上月“新闻稿件发布审批登记表”报集团党政办公室。

  8.集团党务干事负责统计各单位在集团网站宣传专栏发表的稿件数量,填写稿费发放统计表(见附件三),核定稿费发放金额。

  9.各单位宣传员负责到集团党政办公室领取稿费(稿费领取登记表见附件四),并负责发放到本单位撰稿人手中。

  三、对外网络宣传管理

  1.各单位新闻稿件需向学校网站或报纸发布时,需填写《新闻发布审批单》(见附件五),经主管领导审核签字后由集团党务干事负责上传。

  2.各单位邀请或接受社会新闻媒体采访、需向社会媒体发布新闻稿件时,必须遵守学校新闻宣传有关规定,请示集团总经理和党委书记,由集团党政办公室负责协调,报学校宣传部审核批准后方可进行。

  四、网络宣传工作流程

  附件一:宣传通讯小组名单

  附件二:新闻稿件发布审批登记表

  附件三:稿费发放统计表

  附件四:稿费领取登记表

  附件五:新闻发布审批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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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某后勤集团会议室、接待室使用管理规定

  后勤集团会议室、接待室使用管理规定

  第一条 会议室、接待室是集团举行会议、接待客户的场所,为加强管理,保证集团会议室、接待室的功能合理使用,为集团营造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特制订如下管理规定。

  第二条 各单位如需使用会议室,要提前到集团党政办公室申请,在《会议室使用登记薄》上登记,由党政办公室统一安排。

  第三条 集团所有单位及员工未经允许或批准,不得随意进入和使用接待室和会议室。

  第四条 凡使用接待室的单位,应安排有专人负责引见、接待、接送来客。

  第五条 任何单位及员工未经允许不得随意移动会议室、接待室的家具及物品。

  第六条 爱护会议室、接待室的设施。任何单位及员工不得随意拿走接待室茶叶、杯子等公用物品。

  第七条 会议室、接待室内,严禁吸烟、随地吐痰,不得乱扔纸屑、杂物,墙面等部位不得随意张贴、涂写。

  第八条 使用会议室、接待室期间,要遵守办公楼里的秩序,严禁大声喧哗,不得携带与会议不相关的物品进入,要保持和维护好集团办公楼内肃静的气氛。

  第九条 会议结束,要整理会场,保持清洁,并将会议相关的物品带走,并去党政办公室办理结交手续。

  第十条 以上规定希望各单位及全体员工自觉遵守,损坏公物或违反规定者将酌情给予经济处罚。

篇3:附中流感防控开窗通风管理规定

  附属中学流感防控开窗通风管理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有关规定,为预防各种传染病,特别是甲型H1N1流感的发生,确保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学校将对课室实行定时开窗通风的管理,具体规定如下:

  1.上午学生到课室后,必须先将窗户全部打开,确保通风在半小时以上,上午8时前不得开空调;

  2.上课时,在不开空调的情况下,必须将全部窗户打开。如遇大风、雨时,窗户打开的角度可控制在45°以内,以不受风雨侵扰为前提;

  3.在课间(包括课间操)时间段,学生应尽量到户外活动,吸收新鲜空气,同时关闭空调,将窗户全部打开通风;

  4.在中午、下午、晚修放学后,所有课室必须关闭空调、投影仪和照明,关闭总电源,并将靠走廊一侧的窗户、前后门锁闭,靠图书馆一侧的窗户打开45°角;

  5.由班主任负责本班开窗通风的监督管理,各班必须成立流感防控小组,指定专人负责班级门窗、空调、投影仪、照明、总电源的开关管理和记录;

  6.年级全员德育老师必须在课间操、午休时段检查所在年级课室关门窗等事项的落实情况,并做好记录,晚修后的门窗管理由年级总值负责。级长将各班关门窗等事项的落实情况纳入本月底文明达标班评比中;

  7.学校办公室、学生处将不定期抽查各年级执行《开窗通风管理规定》的情况。

  备注:当课室没人的时候(特别是课间操时间),要将前后门锁好,保护财物安全。

篇4:图书借阅规定范例

  图书借阅规定

  一、借阅证、卡发放及使用方法

  1.凡在本院工作的正式教工和直辖学生,如在本馆借书,都要办理借阅证和借书卡。

  2.办理借阅证需交半身免冠一寸照片二张,收取工本费五元。教职工凭人事处介绍信办理。附属医院职工凭附院人事科介绍信办理,新生入学凭教务处注册名单办理。学生毕业时由中文借书处负责收回毕业生的借书证卡,把所借图书还清后签字。教工调走需到馆办公室领取各部门签字单据并办理所需手续后由办公室签字。

  3.借书卡必须由本人填写,每张卡片限借一册书。

  4.借还书时凭借阅证(卡)办理,借书证(卡)只限本人使用,不得代借或转借,涂改、拆毁,违者停止使用。

  5.借阅证(卡)不得伪造,一经发现,按窃书处理。

  6.凡用证件借阅的书刊资料,一律由证件所有人负责归还,如有丢失损坏须予以赔偿。

  二、借阅范围

  1.凡已开放的图书,全体师生员工办借阅证(卡)后,均可借阅。

  2.工具书、珍本、保留本图书,只供在教师阅览室内查阅,一律不外借。

  三、借阅手续

  1.借书时,出示借阅证。不得代借。

  2.读者借书时,必须作详细检查,如果发现有缺页、破损,应当面向工作人员提出声明,否则还书时,由借书者本人负责。

  3.借书证(卡)丢失,经声明可在一个月后补发,除收工本费外加收手续费3元。补发的证(卡)应注明“补发”字样。补证前所借图书有本人负责,重新办证时应归还所借图书。补办新证者如原证找回,应将旧证交回办证处,工本费不退。

  四、借书期限

  1.教职工借书期限一个月,学生半个月。

  2.图书馆开展专业图书预约借阅工作。预约所借图书,待该书还回后立即通知读者来馆办理借阅手续。借书处负责保留三天,三天过后借书处可另行借出。

  3.确因教学、学习和科研需要,不能按规定日期还书者可办理续借手续。教工可办理续借二次,学生可办理续借一次。所借图书如有预约者不予续借。

  4.如遇教学、科研、医疗的急需,图书馆有权随时通知索回读者手中的图书。

  5.学生毕业、退学,教职工调离本校时,必须还清所借图书,否则本馆不予办理离校手续。

  五、借书册数

  1.教授及副教授每人限借10册。

  2.其他教师(包括助教、讲师)每人限借5册。

  3.行政人员每人限借3册。

  4.附属医院职工每人限借图书3册。

  5.研究生每人限借图书3册。本科生每人限借2册。

  6.图书馆工作人员借书不得超过5册。

  六、借、还书制度

  1.本馆中文图书实行闭架借阅,外文图书开架借阅。

  2.读者借书时先查读者目录,填好索书单交工作人员取书后,读者填借书卡,再由工作人员核对并加盖还书日期章方可出馆。

  3.工作人员对读者填写的每张索书单要认真正确处理,防止简单粗糙,取书要迅速及时,避免读者等候时间过长。

  4.读者还书时,要仔细核对图书的书名、登录号,检查是否完整损坏,还书日期是否与借书卡相符,核对后,方可办理手续。

  5.凡丢失图书、剔除图书,经馆领导批准,列出清单(登录号、书名、价格)一式三份,交采编部、馆办公室各一份存查。并负责注销典藏目录的登记号等其它各种手续。

  6.为保证图书流通,每学期催还书一次。

  7.离退休人员迁居外地者,应按调离我院处理,到图书馆还清所借图书。

  8.读者死亡,生前未还清借书,由家属子女协助还清所借图书资料,图书馆有权向家属索还。

  9.读者被劳教、劳改、服刑前应还清借书或由家属子女负责归还。

  七、馆际互借

  1.凡与我馆有馆际互借关系的单位,可由馆长签字办理临时借阅证,借阅证期限六个月之内的收押金500元,服务费50元,借阅证期限一年之内的收押金800元,服务费100元。借阅正到期后还清所借图书,交回借阅证,退回押金。

  2.凡我院教师、科研人员因工作需要,可到办公室领取通用借书证,进行馆际互借。

  八、催还书制度

  1.为保证图书正常流通,提高图书利用率,每学期向不按时还书的读者催还书一次。

  2.认真填写催书单,并及时发送。

  3.对催还无效者停止借阅。

  九、预约借书制度

  1.为满足读者的需要,开展预约借书业务。

  2.预约借书者应填好预约借书单。

  3.预约的图书不能续借。

  4.读者预约的图书一经还回,立即通知借书者借阅。

篇5:教师阅览室规定范例

>  教师阅览室规定

  一、读者进入阅览室应主动出示本人借书证。并签到后方可入室,无证或使用他人借阅证者不得入室

  二、本室所有图书都实行开架借阅,仅供室内阅览,不得携出室外,否则按盗书处理。发现盗书者严惩重罚,并报关部门处理。

  三、书包请放在指定位置,个人书刊等物品不得带入室内,可带笔记本。

  四、查阅图书时必须使用代书板,每次限借一册,取书时将代书板放在被取图书架位上,阅毕,将图书放回原处,取回代书板。

  五、爱护图书,不得污损、撕页,不得在图书上批注、圈点、乱画,阅前发现污损等情况请向工作人员声明,否则由本人负责。

  六、需复印时向工作人员办理出室手续,复印完后立即归还。当班借刊当班归还,超期罚款。

  七、文明阅览,保持室内安静、整洁,不抢占座位,禁止在室内吃食品。

  八、禁止在室内使用电源对电器(如充电器、应急灯等)充电,一经发现予以没收。造成事故者,应追究其责任。

  九、入室读者必须遵守图书馆的规章制度,尊重工作人员的服务,服从工作人员的管理,协助工作人员创造良好的读书环境。

  十、对违反阅览制度或破坏阅览设备者,工作人员有权对其进行批评,或根据本馆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十一、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将自己的阅览证借给他人使用。违犯者,我馆将收回其阅览证。私用他人阅览证进入阅览室者,一经发现,我馆将向用证人收取阅览费20元/次。

  十二、离开座位时请将椅子推回原处,凭代书板办理出室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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