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图书借阅制度范例
一、本图书室的报刊杂志只限在本校人员查阅,阅后报刊杂志如期归还。
二、图书实行凭证借阅制度,教学用书借期最多为一学期,其他书借期为一年,一次最多可借阅两本,欠书不予再借。
三、如需继续阅读,应及时续借阅手续。
四、爱护图书,不准在书上划道、圈点,更不准割页、撕毁,违者按规定罚款。
五、图书或借书证丢失,应及时声明,并按规定赔偿补办借书证。
六、转学或毕业者应及时办理退证手续。
七、保证室内卫生和肃静,室内禁止吸烟、乱扔垃圾。
八、学校图书室开放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上午8:00--下午4:30全天开放。
编辑:www.pmceo.Com篇2:小学美术教室管理制度范例
> 小学美术教室管理制度一、美术教室是专门用于美术教学的场所,要完善各种设备设施,为师生提供良好的学习环境。
二、美术教室要由专人管理,管理人员要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经常检查维护室内设备器材,保持室内卫生清洁。
三、美术室的使用,须征得管理员的认可,并按规定制度使用。
四、由管理员制订本室使用计划,并管理监督做好使用记录工作。
五、做好室内工作台的整理、保洁工作,确保专用教室的正常使用。
六、学生进出美术教室,须整队并保持安静,有秩序地进入室内,听从老师指挥,不准随意喧哗、走动、打闹,不准携带无关物品,不准吃零食,不准乱丢纸屑、杂物。
七、爱护室内设施、设备,未经允许,不准随意动用,因人为因素造成损坏的要照价赔偿。
八、每次使用完毕,遗留的颜料及废材料应及时清理,物品要摆放回原来的位置,切断电源,关好门窗,做好交接工作。
九、须使用美术模型,应办理借用手续,并及时归还。
篇3:小学档案室管理制度范例
> 小学档案室管理制度为加强我校档案工作的整体建设,提高档案管理水平,充分发挥档案在学校各项工作中的作用,结合我校档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以下制度。
1、档案是学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维护学校历史、反映真实面貌的一项重要工作。指定专人管理、监督与检查。
2、档案管理人员要忠于职守,遵守纪律,严格实行安全制度,定期检查档案,做到“七防”工作(防火、防光、防尘、防虫蛀、防盗、防高温、防水),确保档案资料完整、规范。
3、各类档案分门别类,科学管理,有效有序,方便查找。
4、学校应归档的文件材料,文件清楚,字迹也必须清楚,各项签署要完备,符合文件归档要求。
5、学校形成或接收的文件材料,档案管理员应及时收集分别立卷归档,集中统一管理,不得由个人分散保管。凡参加会议所发需归档文件,会议结束应立即交档、归档。
6、档案进出应仔细清点,做好移交工作,案卷调用后应准确无误地放回原档案柜。
7、进档案室查阅资料时,查阅者不得大声喧哗,不得抽烟。查阅人要爱护档案,不得撕页、涂改。
8、所有档案均不得外借,如果外借必须经过学校领导批准方可外借。
篇4:小学值周领导职责范例
小学值周领导职责
一、组织和领导好值周教师,检查值周教师组织两操及体育大课间活动情况,清查教师跟班情况,安排好周一的升旗仪式,每周一升旗仪式后与下一班值周领导交接。
二、每天加强对各班纪律、卫生、安全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三、组织本周的*和有关会议,加强教师上课巡查,主持好本周的日常工作。
四、负责处理本周内发生的各种偶发事件,并及时报告校长。
五、认真填写值周领导日志,做好记录,做好一周工作的总评。
六、值周领导必须住校,并安排好值周教师住校。
七、值周期间必须尽职尽责,确保学校财产安全,凡因工作不认真、玩忽职守,造成学校损失的,视其情节严重,予以相应的处罚,造成事故的由其承担全部责任。
篇5:检验检疫公司宿舍管理办法
检验检疫集团公司宿舍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宿舍是集团根据员工工作和生活需要而配备的,集团根据员工实际需要安排入住。
第二条 为使员工宿舍保持良好、清洁、整齐的环境,员工在工作之余得到充分的休息,保证工作安全和提高工作效率,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章 细则
第三条 入住条件
·市区无适当住所或交通不便的员工。
·传染病患者,有吸毒赌博等不良嗜好者,不得入住。
第四条 住宿人员需向办公室提交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入住。
第五条 住宿人员须按规定办理住宿登记手续,按指定房间住宿,不得擅自调换宿舍;不得将宿舍转租或借给他人使用。
第六条 宿舍设立管理员,监督管理一切内务,并保管住宿员工的紧急联络方式。
第七条 员工不得擅自带客人进入住宿区,不准私自留宿,特殊情况,须经办公室主任批准,方可进入住宿区或留宿。
第八条 住宿人员须爱护宿舍内物品及设施,严禁在墙上和家具等物品上涂抹、刻画。损坏或遗失宿舍公物须照价赔偿。
第九条 住宿人员须遵守住宿公德,严禁在宿舍打闹、喧哗、酗酒、赌博等,不得妨碍他人休息。
第十条 宿舍卫生清洁,物品整齐,杜绝脏、乱、差,严禁乱扔烟头、垃圾等。
第十一条 节约用水、用电。
第十二条 员工搬离集体宿舍时,须将所领用的宿舍物品交还办公室。
第十三条 与集团停止劳动关系的员工,须在办理其他手续前退还住宿领用的物品,否则不予办理其他手续。
第十四条 配合集团领导的视察或检查,服从宿舍管理员的管理。
第十五条 违反本规定的,办公室视其情节轻重,予以批评教育或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