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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技工学院学生文明公约

编辑:物业经理人2017-04-26

  技工学院学生文明公约

  胸怀祖国 服务人民 树立远大理想

  勤奋学习 求实创新 推动科技进步

  尊敬师长 友爱同学 弘扬中华美德

  遵纪守法 见义勇为 维护公共秩序

  举止文明 诚实守信 倡导社会新风

  关心集体 爱护公物 保护生态环境

  热爱劳动 勤俭节约 养成良好习惯

  强健身心 陶冶情操 坚持全面发展

  明确使命 勇于实践 增强竞争能力

  内强素质 外塑形象 争做文明先锋

编辑:www.pmceo.Com

篇2:学校学生文明行为规范(5)

  学校学生文明行为规范(五)

  现在社会对人才的要求日益增高,不仅要求学生有良好的学习和业务能力,而且对学生行为规范和思想道德也有了较高的要求,培养学生良好的道德和行为习惯已经刻不容缓。*中央在《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中明确指出:“学校是进行系统道德教育的重要阵地,各级各类的学校必须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把教书育人紧密结合起来”、“要科学规划不同年龄学生及各学习阶段道德教育的具体内容,坚持贯彻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根据上述精神,本着“先成人、再成才”的原则,我校拟定了《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学校学生文明行为规范(试行)》,以规范学生行为。

  一、学生文明行为规范内容与要求

  第一条 尊师重教、团结友爱

  1、 尊敬师长。遇见老师应主动问候;进入办公室应先喊报告,征得老师同意后方可进入;回答师长问话要起立,接受递送物品时要起立并用双手;向老师提意见应态度诚恳;虚心接受师长的教育,服从管理,不顶撞老师。

  2、团结同学,尊重他人。尊重他人的人格、宗教信仰和民族习惯;不随意打断别人讲话、打扰他人的工作和休息,妨碍他人时要及时道歉;未经允许不拿别人的物品,借人钱物要及时归还;与人交往态度诚恳,不给同学取不雅绰号,不嘲笑、讥讽或歧视学习生活上有困难的同学。

  3、言行举止注意场合身份,与人交流谦恭有礼,多使用“请”、“谢谢”、“对不起”等礼貌用语。

  4、男女交往应文明得体,不在公共场合进行搂抱、亲吻等行为,尊重女性。

  第二条 自尊自爱,注重仪表

  1、自觉维护国家荣誉,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中国共产党,尊敬国旗、国徽,会唱国歌;升、降国旗,奏唱国歌时肃立、脱帽、行注目礼。

  2、穿戴整洁,朴素大方。不穿背心、拖鞋、裤衩进入教学区,运动时不裸露上身;不穿奇装异服,不敞胸露襟;女生不穿吊带衫(肩带不窄于5厘米)、露脐装、露背装(不低于背部1/4)、低胸装(不低于锁骨以下6厘米)。

  3、学生不染发、烫发,不梳奇异发型,如刺猬头等;男生不留长发、胡须。

  4、不佩戴首饰,如耳环、项链、手链、脚链、鼻环、唇环等。

  5、女生不化浓妆(场合需要除外),不涂指甲油。

  6、兴趣爱好健康。不沉迷于网络,不浏览黄色、暴力等不健康的书籍、光碟、网站;不参加或宣传封建迷信活动;不加入非法组织。

  第三条 严于律己,遵守公德

  1、文明礼貌,助人为乐,尊老爱幼,诚实守信。

  2、遵守公共秩序,自觉排队,不争抢打闹。

  3、自觉维护校园环境;不乱扔垃圾、乱泼脏水、随地吐痰,不乱张贴海报、宣传单、广告等宣传品。

  4、爱护公共财物。不在建筑物、树木、桌椅、墙面、黑板上乱涂乱刻,不私自涂改学校通知、公告、公示等;不损坏垃圾桶、报刊栏、路灯、消防器材等公共设施。

  5、爱护绿化环境。不损坏各种绿化设施,不攀折树木、花草,不践踏草坪。

  6、参加*时,遵守会场纪律,不迟到早退,不交头接耳、大声喧哗,不吃零食、玩手机等。

  7、生活简朴,提倡节俭,节约用水用电;不浪费,不攀比,不摆阔气。

  第四条 遵规守纪,勤奋学习

  1、自觉遵守课堂纪律,上课专心听讲,不做与学习无关的事情(如看与本课题无关的书籍、听音乐、玩手机、睡觉等),积极回答老师的提问。

  2、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

  3、合理安排学习时间,课前主动预习,课后自觉复习。

  4、遵守考试纪律,独立思考,认真答题。

  二、学生文明行为规范评价方法

  第五条 每学期期末进行考核评价。

  第六条 评价程序:个人自评、班干部初评、班主任复评、学生处审定四级程序,结果

  公示。

  第七条 评价方法:学生行为分为优秀、规范、不规范三个等级,每个等级不做比例限制。凡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学生行为评为不规范:

  1、仪表不规范,屡教不改者(三次以上)。

  2、言行不符合传统美德的礼仪要求。如:对师长不敬、恃强凌弱等。

  3、不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处以严重警告以上者。

  第八条 处理办法:行为不规范者,通报家长,取消优秀干部、三好学生、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等所有先进评选资格,德育成绩不能评为优良。违反校纪校规者,按学生守则相关条例处理。

  第九条 以上规范请大家自觉遵守,学生处保留最终解释权。

  第十条 本规范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良好的文明行为习惯是一个人走向成功的开始,是成才的必要条件,也是形成良好校容校貌的基础。从我做起、从小事做起;注重细节、持之以恒,让文明礼仪之花在校园处处盛开。

篇3:学生公寓文明宿舍评比规定

>  大学学生公寓“文明宿舍”评比规定

  为进一步营造“明礼守纪、勤奋学习、锐意创新、爱国成才”的校园学习氛围,推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道德建设的健康发展,制定本办法。

  (一)“文明宿舍”评优条件

  1. 综合测评成绩好:宿舍成员能自觉遵守校规校纪和学生公寓各项规章制度,无违规违纪行为。

  2. 内务卫生好:能积极配合公寓工作人员工作,各类内务卫生检查成绩均达到A级标准。

  3. 学习风气好:学习风气浓厚,上学期期末考试无不及格现象。

  4. 人际关系好:宿舍成员团结友爱、互相关心、互相帮助、共同进步。

  5. 文化氛围好:宿舍布置文化品位高,能积极参加公寓中心和楼栋组织的各类文化活动,成绩良好。

  (二)“文明宿舍”评选程序

  1.“文明宿舍”“十佳宿舍”每学年评选一次,初选名额按本栋楼住宿学生房间总数的5%掌握。

  2. 以公寓楼为单位,楼长、学院团总支、学生代表组成楼栋考评小组,根据学生在宿舍的表现情况按5%的比例进行评议推荐参加决赛的“文明宿舍”名单。

  3. 评比方式采用初选和决选两个阶段进行,初选由各公寓为单位自行组织,决赛由公寓中心统一组织。

  4. 各部门将评选结果报公寓中心办公室,经评委评审后确定参加“十佳文明宿舍”决赛名单,获得“文明宿舍”的名单要在公寓楼内公示3天。

  5. “十佳文明宿舍”最终从“文明宿舍”中产生。

  6. 学生处、团委届时组织决赛评委小组,成员将由公寓中心、学院(部)团总支书记(辅导员)、学生代表组成,评比结果将在《公寓简讯》、网站上予以公布。

  (三)评分标准(100分)

  1. 室内玻璃干净明亮,灯具无灰尘,门窗框无污物,窗台无杂物乱放(5分);

  2. 室内空气新鲜,无异味,无苍蝇,墙壁无尘土,无蛛网,无杂物等(5分);

  3. 卫生间干净无异味(10分);

  4. 地面干净、无痰迹、无果皮、纸屑等(10分);

  5. 桌上物品摆放整齐,餐具、洗刷用品排放有序,室内无杂物(10分);

  6. 被褥叠放整齐,床上无其他物品(60分)。

  (四)工作要求

  1. “文明宿舍”评比活动是大学生宿舍卫生、文化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培养学生综合素质和优化生活环境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因此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做好安排部署。

  2. 各单位必须注重氛围营造,让同学们积极配合,以奠定评选的群众基础。

  3. 评选过程必须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推选。

  (五)表彰奖励

  1. 文明宿舍评选以院(部)为单位设最佳组织参与奖、集体奖;最佳组织参与奖获得者由学校进行通报表彰。获得集体奖的宿舍通报表彰的同时给予适当的物质奖励。

  2. “文明宿舍”由学校进行通报表彰,颁发“文明宿舍”奖牌,并给予适当的物质奖励。

  3. 获得“文明宿舍”称号的宿舍可以参评当年度学校“十佳宿舍”的评选。

篇4:学生宿舍文明状况检查规定

>  大学学生宿舍文明状况检查规定

  为加强学生宿舍管理力度,推动学生宿舍精神文明建设,优化育人环境,培育合格的“四有”人才,特制定本办法。

  (一)组织领导

  1. 学生宿舍文明状况检查工作由学生工作处统一领导,由学生公寓服务中心具体负责,各院(部)相关单位参与执行。

  2. 学生公寓服务中心设宿舍文明状况检查专职人员,负责学生宿舍文明状况检查。

  3. 学生公寓服务中心负责学生宿舍文明状况检查工作,其职责是对分管区域学生宿舍的文明状况进行检查,并把检查结果报中心办公室,输入宿舍管理信息系统存档。

  4. 学生宿舍文明状况检查人员要认真负责,秉公办事,严格按要求和标准检查并记录各宿舍的文明状况。

  5. 到外地实习的住宿学生,临走前须把室内卫生整理好,其所在院(部)应提前三日将所在班级、宿舍名单和实习起止时间报中心办公室,公寓中心可免除对宿舍文明状况的检查。

  (二)检查内容及评分标准

  1. 卫生状况

  卫生状况指的是宿舍成员负责管理的建筑设施和生活及学习物品的卫生状况,即床铺、(书架)、蚊帐、地面、墙面、窗户、桌与桌上物品(餐具、电话)、灯具与电气设施、床下物品(箱子、鞋、洗刷用具)、衣橱、暖气及其管道、暖瓶、计算机、房门、卫生工具等方面的卫生状况,标准是:

  ① 干净清洁:卫生间干净无异味,墙壁、地面、家具、门窗无灰尘、无污物、无蜘蛛网、整洁;

  ② 整齐统一:床铺叠放平整,无悬挂衣物,无床围子,字画张贴有序,床上用品、蚊帐、书架、餐具、洗刷用具、床下杂物、鞋、暖瓶、计算机等整齐统一(其中床下杂物箱不多于两个,鞋每人不多于三双,且头里跟外摆放成一直线)。

  ③ 健康美观:装饰品位较高,富有文化气息,整体舍容舒适温馨,给人以美感。

  2. 纪律状况

  ① 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学生公寓各项制度及规定,遵纪守法,做一名合格大学生。

  ② 安全秩序: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对不安全因素和隐患及时报告,并主动防范。

  ③ 公物维护:自觉爱护宿舍和公寓内家具、门窗、宣传窗(板)和水电暖及消防栓等公共物品与设施。

  ④ 环境维护:自觉维护公共环境卫生,不乱扔、乱泼、乱贴、乱写。

  (三)检查结果确定办法

  1. 宿舍卫生状况检查,每周以抽查的形式进行,每周周一至周五上午9:00至11:00,下午14:00至16:30对每间宿舍检查三次,每次上下午不定,每次检查结果分为A、B、C三个等级。等级确定办法如下:

  ① A级--同时达到检查标准中三项要求的;

  ② B级--同时达到检查标准中第1项、第2项要求的;

  ③ C级--A、B级以外的情况或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地面未打扫的;被褥未叠的;检查时间有睡觉的(生病且有医院证明的除外)。

  2. 宿舍纪律状况检查,每周一至周日以随机检查的形式进行、检查人员作好检查记录,并报公寓中心输入宿舍管理信息系统存档。

  3. 宿舍文明状况包括卫生和纪律状况两方面,其检查结果为卫生状况等级和纪律状况(违纪情况)的综合,即卫生状况等级与违纪降低相应等级的综合,按周、学期、学年分别综合结果,以周次为单位,周、学期、学年综合结果均分为A、B、C三个等级,分别对应“优”、“良”、“差”。个人宿舍文明状况与宿舍文明状况相对应。

  4. 检查结果综合确定办法

  ① 宿舍文明状况周检查结果确定

  宿舍卫生状况周检查结果等级确定分列如下:

  A级--每次均为A,允许1次为B;

  B级--每次均为B以上(含B)。允许1次为C;

  C级--A、B级以外的情况。

  若因放假和去外地实习等情况,当周次检查不足3次,则该周卫生状况检查结果按其中唯一等级或较低等级计。

  有下列违纪情况之一者,宿舍文明状况周检查为在宿舍卫生状况周检查结果等级上降一个等级:

  非规定时间打牌或下棋;在宿舍内点蜡烛;乱扔污物或乱泼污水;自行车入楼;门前堆放垃圾;使用计算机影响他人休息;休息时间大声喧哗;散发张贴启事或各种广告或海报;焚烧污物或物品;刻划或涂抹弄脏墙壁;私换或增加门锁;随地大小便;晚归或爬门跳墙;其他较轻违纪或不文明行为。

  ② 宿舍文明状况学期检查结果确定

  宿舍文明状况学期检查结果等级确定分列如下:

  A级--每周均为A,允许B≤总周数×20%(四舍五入)、C≤检查总周数×10%(四舍五入);

  B级--每周均为B以上(含B),允许C≤检查总周数×30%(四舍五入);

  C级--A、B级以外的情况。

  有下列违纪情况之一者,宿舍文明状况学期检查结果为在宿舍文明状况学期检查结果等级上降一个等级:

  乱接电线、灯头或插座;私自拆卸、占用或挪用公物;违章使用电器;自炊;经销物品;私调宿舍或不服从宿舍调整;燃放烟花鞭炮或乱扔瓶子;不服从工作人员管理;其他较重的违纪或不文明行为。

  ③ 宿舍文明状况学年检查结果确定

  宿舍卫生状况学年检查结果确定分列如下:

  A级--每周均为A,允许B<检查总周数×30%(四舍五入),C≤检查总周数×10%(四舍五入);

  B级--每周均为B以上(含B),允许C<检查总周数×40%(四舍五入);

  C级--A、B级以外的情况。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宿舍文明状况学年检查结果为在宿舍文明状况学年检查结果等级上降一个等级:

  破坏公物;打麻将或赌博;聚餐喝酒;偷盗或诈骗;留他人住宿;私入女生宿舍;通宵不归;观看传播*、淫秽书刊或音像制品;打架斗殴(仅与个人宿舍文明状况挂钩);公寓内违纪处受分;其他严重违纪或不文明行为。

  ④ 凡是3次以上(含3次)违纪的,周、学期、学年

  宿舍文明状况检查结果将降2个以上等级;凡积极报告违纪情况的,查实后将对报告人的周、学期、学年宿舍文明状况的酌情给予升级。

  (四)检查结果的使用

  1. 学生宿舍文明状况当日检查结果,各公寓楼楼长将在公告栏公布,周、学期、学年检查结果,学生公寓服务中心以简报的形式定期通报给各院(部)。

  2. 宿舍文明状况学年检查结果与学校学年综合测评直接挂钩,按优(A)为30分,良(B)为15分,差(C)为5分计入个人综合测评德育成绩。

  3. 学生宿舍文明状况检查结果作为评定文明宿舍的依据。

篇5:大学学生宿舍文明评比办法

  大学学生宿舍文明情况评比办法

  宿舍是学生学习生活的重要场所,抓好学生宿舍的文明建设对学生的健康成长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为给学生创造一个文明健康、整洁舒适的学习生活环境,进一步推动“文明宿舍”活动的开展,特制定本办法。

  一、等级及标准

  按学生宿舍的文明情况分优秀宿舍、良好宿舍、合格宿舍、不合格宿舍、文明宿舍五个等级。

  优秀宿舍:舍员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上进心强;学风好,无重修现象,50%以上成员获奖学金;组织纪律性强,自觉遵守校规校纪,无违纪现象;团结互助,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坚持卫生打扫制度,宿舍干净整洁,在每次检查中成绩优秀。

  良好宿舍:精神面貌积极向上,学风好,1/3获奖学金,团结互助,能自觉遵守校规校纪,无违纪现象;能坚持卫生打扫制度,宿舍整洁,被褥干净,物品陈列整齐;卫生检查合格率达100%,优秀率达60%。

  合格宿舍:精神面貌较好,学习成绩较好,基本没有不及格现象;组织纪律性较强,基本能遵守校规校纪,很少有违纪现象;基本能坚持卫生打扫制度,宿舍比较整洁,地面、桌面、墙面基本整洁,设施基本完好,物品陈列基本整齐;卫生检查合格率60%以上。

  不合格宿舍:精神面貌较差,缺乏刻苦学习的学风,不及格率在25%以上;不能自觉遵守校规校纪,经常出现违纪现象;不能坚持正常的卫生打扫制度,宿舍经常是脏乱差,卫生检查合格率在50%以下。

  文明宿舍:凡每学年有8次以上被评为“优秀宿舍”的可授予“文明宿舍”称号。

  二、检查评比办法

  1、由学校领导、有关部门、学生会会同各院系组成检查组,定期或不定期对学生宿舍进行检查或抽查。

  2、由各院系学生工作领导小组、校学生会、学管中心每周对学生宿舍全面检查,详细记录,并定期公布。

  3、每月由各系根据检查的情况,将学生宿舍检查等级报学校。必要时也可由各系审报优秀宿舍和良好宿舍,请求学校验收。

  4、由学生工作处、团委、学管中心对各院系每月审报的情况进行复查,根据复查的情况每月在宿舍门上张贴等级标签。

  5、每学年有8次以上被评为“优秀宿舍”、“良好宿舍”的,由学校授予“文明宿舍”锦旗。“文明宿舍”每半年一初评,每学年一大评。

  三、奖惩办法

  1、将宿舍的评比情况与“文明班级”的评比与“三好学生”的评比密切结合。凡被评为“文明院系”“文明班级”的单位,“文明宿舍”必须在50%以上。凡宿舍不合格率在20%以上的院系、班级在全校通报。

  2、凡被评为“文明宿舍”的,除由各院系表扬外,由学校张榜公布,予以表扬,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三好学生”优先从“文明宿舍”中产生。凡连续两次被评为“不合格宿舍”的,将停发该舍成员享受的奖贷学金,并取消该舍成员评选“三好学生”的资格;对连续三次检查仍不合格的宿舍,取消该舍成员的住宿资格,按借宿处理。每天收取每人住宿费2元,直到改正为止;对拒不改变现状又不接受处罚的,将视情况予以校纪处分。

  四、本办法由校学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从一九九六年九月一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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