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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单位印章、文件和文书管理制度

编辑:物业经理人2017-04-26
>  某机关单位印章、文件和文书管理制度

  一、印章由专人负责管理、使用。

  二、函件、介绍信需加盖印章时,以县人大常委会及其党组名义发出的,须经人大常委会主任和党组书记或委托副主任和副书记审核同意,以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名义发出的,须经办公室主任审核同意。

  三、以县人大常委会及其党组名义发出的文件,由办公室核稿后,送常委会主任、党组书记或由主任、党组书记委托副主任、副书记签发;以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名义发出的文件,由办公室主任签发,或由办公室主任委托办公室副主任签发。

  四、文件印刷由专人负责,手续不完备的文件一概不得打印分发。文件打印后,由起草人负责校对,凡涉及机密的文件,应随时将校样销毁。文件按规定份数印刷后由印章管理人员加盖印章,并按发文范围及时登记分发、寄送,上党政信息网的文件,须经办公室主任签发后发送。

  五、文件的收发由专人负责,必须建立来文登记制度,上级来文以及县委、县政府的文件要及时登记、送批。

  六、“急转”文件要送各有关人员即阅即收。一般传阅文件在各环节滞留时间:常委会主任、副主任一般不超过三天,各工作委员会负责人一般不超过两天。

  七、呈送领导阅批的文件,先呈送常委会主任,然后再呈送常委会副主任。

  八、实行“呈送领导阅批文件清单”制度,清单注明文件目录、份数、呈送时间和退回时间等,以备查找。

采编:www.pmceo.cOm

篇2:某贸易公司印章管理制度

  贸易公司印章管理制度

  总则:为加强和规范公司印章的管理,维护印章的权威性和严肃性,确保印章的安全规范使用和管理。

  第一条本规定所指印章包括公司印章,公司合同印章。

  第二条使用各类印章时必须办理使用审批和登记手续。

  第三条监印人员一定要坚持原则,对不符合规定的用印,监印人有权拒绝并向本单位负责人汇报。监印人不得擅自用印,违者将从严追究监印人和责任人的责任。

  第四条印章原则上不借出使用或携带外出,因特殊情况须借出使用或携带外出时,经由老板批准后方可借出。

  第五条对空白稿纸和空白介绍信等证明一般不准加盖印章,特殊情况需由老板批准后方可盖印。

  第六条印章的使用范围 :

  1、公司印章和公司合同印章是公司行使组织权力的外在表现形式。主要用于:

  以公司名义印发的文件、报表、布告、通告、公函、聘书、请柬、奖状、介绍信、证明、职称申报表、工资申报表、合同、协议书、等。

  2、财务专用印章是财务部门履行专项业务而使用的印章。

  第七条印章的使用程序

  1、公司印章一般不对个人使用。员工若因私开具证明需用公司印章时,经老板批准后方能使用公司印章。

  2、按程序用印,并妥善保存用印签批手续。

篇3:集团公司印章管理制度(7)

>  集团有限公司印章管理制度(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印章管理,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江苏**实业集团及所管辖各分子公司。

  第二章印章的种类

  第三条印章种类及使用范围

  (一)法人章:刻有法人代表姓名的印章,主要用于必须加盖法人章的凭证和法律文书。

  (二)公司章:刻有"***公司"及"合同专用章"字样的印章,法律效力代表公司。

  (三)部门章:刻有部门名称,其法律效力仅限于代表本部门的印章。部门章采用方章,使用蓝色印油,经集团公司董事长特别批准除外。

  (三)业务专用章:如制度专用章、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受控章、化验章等,此类印章法律效力仅限于本业务范围。

  (四)私章:未经公司批准,任何人员不得在工作中使用私章。

  第三章印章的刻制

  第四条印章刻制的申请程序

  (一)需求部门负责人提出书面请示交集团行政部;

  (二)集团行政部审核后将请示呈董事长审批;

  (三)请示经批准后,集团行政部根据申请部门印章刻制的具体要求统一请购。

  第五条印章的出库

  (一)集团行政部负责出库印章。

  (二)印章出库前,确定印章符合原定要求,使用蓝色印油获取印章印模,并将印模交集团档案室存档。

  第六条印章的领取

  (一)各部门(科室)人员到集团行政部领取印章时,须在《印章保管登记表》(见附表)上登记;

  (二)领取者将印章交部门(公司)主管,部门(公司)主管确认印章无误后将其交指定人员保管并做好登记。

  第四章印章的管理

  第七条印章保管

  所有印章均须指定专人进行妥善保管并定期保养,同时须与委托人签定相关法律文件。印章保管人员离岗,须做好印章交接工作。

  (一)集团母公司法人章由集团行政部专人或其授权人负责保管;各公司法人章由该公司办公室主任负责保管。

  (一)集团母公司章由行政部专人或其授权人负责保管;所属各公司章由该公司办公室主任负责保管。

  (二)公司公章及合同章实行双人双锁管理。

  (三)部门章由各部门主管或其授权人负责保管。

  (四)各种业务专用章由主管该项业务的人员或其指定负责人保管。

  第八条用印范围

  (一)所有印章均应明确确定其用印范围,以便印章保管人员正确用印。

  (二)部门章仅限于对内使用,具体用印范围由部门负责人负责制定,并报董事长批准。

  (三)业务专用章用印范围由专管该项业务的负责人或其授权人确定。

  (四)公司行政公章使用范围:

  1.以公司名义发出的对内与对外公文、公函,上报政府机关的材料、报表等各类文件;

  2.以公司名义签章的证明、委托书、公证书等;

  3.以公司名义签章的经营性协议、合同等;

  4.以公司名义办理的信贷用担保合同、抵押合同、借款、借据、借款申请书等;

  5.以公司名义办理的延缓还货周期、减缓(减免)各类税费等申请性材料;

  6.其他经公司法人代表审批同意签章的。

  (五)董事长(总经理)私章用印范围由董事长(总经理)或其授权人确定。

  (六)不得在与公司业务无关的任何证明及/或担保上盖章。

  第九条印章使用

  (一)非业务专用章

  1.用印审批:由用印人填写《用章审批表》,连同用印材料一并交部门负责人审批;需使用公司章或外部门业务专用章时,用印人还须将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后的《用章审批表》,连同需要用章的文件一起送印章管理部门负责人审批。

  2.用印:用印人持批准后的《用章审批表》及用印文件到印章保管员处要求用印,保管人员在认真核定《用章审批表》与用印文件后,对照用印范围进行用印。如有合同需要盖章,印章保管人须确认合同的每一页有集团法务人员签字后方可盖章,并加盖骑缝章。部分特殊合同及所有银行方面的合同除外。

  3.使用印章要在规定的地点进行,特殊需要时,必须经印章保管部门负责人批准,并有严格的监控措施,方可带出规定地点。

  4.在印章使用后,用印人应将《用章审批表》交印章保管人存档,印章保管人负责对《用章审批表》按顺序存档备查。

  (二)业务专用章的使用由主管该项业务的人员自行监督和控制。

  (三)所有用章均须填写《用章审批表》,《用章审批表》用完后须及时交集团或各公司档案室保存。

  (四)除验视印模外,严禁在文件的空白处或空白纸上加盖印章。

  第十条印章停用

  (一)印章在停用之日应向有关部门发文通知,将停用印章送缴集团行政部销毁或交档案室封存,并在《印章保管登记表》中注明"停用日期"。

  (二)印章丢失时,印章保管部门应立即向集团行政部报失并公告作废。

  第五章考核办法

  第十一条违反本制度规定给公司带来损失的,责任人除赔偿公司经济损失外,还应按国家相关法律规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六章附则

  第十二条本制度解释权、监督执行权归行政部。

  第十三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正式执行,前期相关规定自行废止。

  附表1:

  印章保管登记表

  编号:

  印章名称制发部门

  用印范围

  领用人印模(用蓝色印油)

  保管人

  启用日期

  停用日期

篇4:某培训中心办公室印章管理制度

  培训中心办公室印章管理制度

  1、培训中心印章管理、使用坚持“专人管理,依章使用登记”的原则;

  2、单位印章统一由总经理助理保管,办公室印章由办公室主任保管,并按规定使用;

  3、印章管理人员要有高度政治责任感,坚持原则、作风严谨、措施有力,确保印章的安全;

  4、凡需使用培训中心的印章,必须经总经理批准方能使用;

  5、严格遵守安全保密制度,存放印章的箱柜要随手加锁,以防丢失;

  6、不允许各部门刻印公章,如确因工作需要的,经总经理批准,方可刻印。

篇5:某医院印章管理制度

  医院印章管理制度

  为保证医院印章、介绍信使用的合法性、严肃性和安全性,有效地维护医院利益,杜绝违法、泄密等行为的发生,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2.1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对公章、财务章、合同章及介绍信等重要印鉴凭证的管理。

  2.2凡属以医院名义对外发文、开具介绍信、报送报表等一律加盖医院公章;

  2.3凡属医院内部行文、通知,使用医院公章;

  2.4凡属医院对外签订合同文件,使用合同专用章;

  2.5凡属财务会计业务凭证,使用财务专用章;

  2.6部门(科室)印章只在医院内部有效,对外无法律效力;

  2.7凡属介绍医院员工对外办理重要事项,使用加盖公章的介绍信。

  3、内容

  3.1印章的刻制

  3.1.1医院需刻制公章、财务章时,应由院办(人事行政部)负责人报送集团董事长批准后,由院办(人事行政部)凭有效证明文件统一到公安机关办理刻制手续。

  3.1.2医院刻制其它印章,由用章部门(科室)负责人报送总经理(院长)审批后,方可刻制。

  3.1.3印章选择的材质、形体及规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

  3.2印章的启用

  3.2.1新印章要做好戳记,并留样保存,以便备查。

  3.2.2印章启用前应向集团总部及其它关系单位正式下发启用通知,注明启用日期和使用范围等信息。启用印模应用蓝色印油,以示首次使用。

  3.3印章的保管

  3.3.1医院各类印章均由主管人员指定专人保管,并在院办(人事行政部)备案。

  3.3.1.1医院公章、专用印章、钢印、总经理(院长)的手章由院办(人事行政部)负责人或总经理(院长)指定人员保管;

  3.3.1.2.部门(科室)印章由部门(科室)负责人指定专人负责保管。

  3.3.2印章保管须有记录,注明印章名称、颁发机关、枚数、收到日期、启用日期、领取人、保管人、批准人、图样等信息。

  3.3.3印章保管必须安全可靠,加锁保存。特制印章要放在保险柜。印章要保存在办公室或随身携带,不准委托他人代管。

  3.3.4印章保管有异常现象或遗失,应保护现场,及时汇报,配合保卫部门查办。

  3.4印章的交接

  3.4.1印章交接须办理移交手续,签署移交证明,注明移交人、接交人、监交人、移交时间、图样等信息。

  3.5印章的停用

  3.5.1有下列情况,印章须停用:

  3.5.1.1机构变动,机构名称改变;

  3.5.1.2上级部门通知改变印章图样;

  3.5.1.3印章使用损坏;

  3.5.1.4印章遗失或被窃,声明作废。

  3.5.2印章停用要提出处理办法,报经总经理(院长)批准(医院公章停用须报集团董事长批准),及时将停用印章送至制发机关封存或销毁,并建立印章上交、清退、存档、销毁的登记档案。

  3.6印章的使用

  3.6.1使用印章,一律严格执行审批手续。用印人需填写《用印申请单》(附件4.1),由总经理(院长)或授权院办(人事行政部)负责人审批后,方可盖印,凡不符合用印要求的,均应拒绝盖印。

  3.6.2使用印章,一律实行登记制度,在《用印登记表》中填写用印事由、数量、申请人、批准人、用印日期。

  3.6.3因工作急需而又无合适的印章时,可以采用借章的办法,借章要在落款处加注“借印”或“代”字样。

  3.6.4使用印章时,印章保管人员应对盖印的文书内容、手续、格式严格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请示领导,妥善解决。

  3.6.5严禁在空白的信笺、介绍信、合同上用印,印章保管人员长期外出时须将印章妥善移交,以免贻误工作。

  3.7介绍信管理

  3.7.1介绍信种类:存根介绍;信笺介绍;证明信(材料)。

  3.7.2介绍信一般由院办(人事行政部)负责人保管与开具。

  3.7.3介绍信开具要严格履行审批手续。一般事宜由部门(科室)负责人签字后交院办(人事行政部)负责人审批;重要事宜需报总经理(院长)审批。

  3.7.4严禁开出空白介绍信。

  4、罚责

  4.1未按本制度要求使用印信、保管印信,造成丢失、盗用、仿制等,依情节轻重,对责

  任人分别进行批评教育、行政处分、经济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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