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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总务工作总则(1)

编辑:物业经理人2017-04-26
>  学校总务工作总则(一)

  “为教学服务,为师生服务”是学校总务工作的宗旨。

  “秉公办事,清正廉洁,坚持慎独,无私奉献”是总务工作管理人员的思想道德风尚。

  “勤勤恳恳,不厌其烦,一专多能,一人多岗,分工合作”是总务工作人员应具备的基本要求。

  “精打细算,开源节流,少花钱,多办事,办好事”是总务工作的办事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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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某学校音乐室管理规定

>  学校音乐室管理规定

  音乐室规则

  一、进入音乐室按指定座位就坐,并保持室内安静。

  二、未经许可,不得擅自动用乐器、设备。

  三、使用前,要认真检查乐器、设备,发现问题要及时报告老师。

  四、听从老师指挥,正确使用音乐器材、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五、要爱护公物,如有损坏,按赔偿制度处理。

  六、使用完毕,按要求做好清洁卫生工作。

  音乐室管理制度

  一、音乐室必须有专人管理,未经许可,外人不得擅自动用器材、设备。

  二、按配备标准和教学要求,及时申购仪器、设备及材料,保证实验正常进行。

  三、仪器、设备、材料入库,要凭单据及时记帐,编号后分类存放,定期核销实验材料,做到帐物相符。

  四、帐册实行计算机管理,每年年底调整一次,做到和财产帐相符。

  五、经批准出借的仪器、设备,按出借制度执行。

  六、经批准报废报损的仪器、设备,按报废报损制度执行。

  七、做好各类器材、设备的维修保养工作,做好吹奏乐器的消毒卫生工作,保持常用器材、设备完好无损。

  八、按实验联系单要求。及时做好实验准备工作。实验完毕,做好实验记录和档案资料工作。

  九、保持实验室、仪器室整洁有序,不准存放其他无关物品。

  十、做好完全防范工作,定期检查漏电保护器、灭火器等安全设备。下班前关闭水、电、煤总开关和门窗。

篇3:大酒店员工守则规定

  酒店员工守则

  1.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

  2.爱酒店、爱岗位、爱事业、甘于奉献。

  3.尊重顾客,忠诚待客,以情服务。

  4.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守酒店的各项规章制度。

  5.钻研业务,提高技能,开拓创新。

  6.虚心接受监督检查,随时纠正自身偏差。

  7.保障客人人身财产安全,爱护酒店公共财产。

  8.工作相互协作,发扬团队精神。

  9.以客人利益和酒店声誉为重,维护酒店形象。

篇4:学生公寓活动室使用管理规定

>  大学学生公寓活动室使用管理规定

  为进一步加强学生活动室的使用与管理,充分利用房产资源,更好地位学生的健康成才服务,特制定本条例。

  一、学生公寓活动室由学生公寓服务中心统一管理。

  二、经院(部)团总支申请,在学生处组织协调下分配给有关院(部)使用;使用部门要指定专门负责人负责并报公寓中心备案。

  三、使用部门在使用期间,应遵守学生公寓各项规章制度。

  四、长期在活动室工作的非本楼人员,应到公寓中心办理出入证明。

  五、使用部门不得将活动室外借或租赁他人使用,不得进行经营性活动,否则,公寓服务中心有权收回。

  六、使用部门不得改动室内配置,不得对房屋结构进行改建,未经同意不得在门窗玻璃上张贴字画及其它张贴物;更换门锁要经本楼负责人同意。

  七、室内设施损坏要及时通报本楼负责人,属正常损坏的免费予以修理,认为破坏的按成本收取费用。

  八、使用部门在使用期间,不得进行影响他人正常生活和学习的活动。

  九、特殊情况下,公寓中心在征得使用部门同意后,可暂时使用其活动室。

  十、根据工作需要,公寓中心可对各部门活动室位置进行调整。

  十一、各使用部门在调整活动室或归还活动室时,要对室内环境进行清理,对损坏设施进行修复。

篇5:学生公寓文明宿舍评比规定

>  大学学生公寓“文明宿舍”评比规定

  为进一步营造“明礼守纪、勤奋学习、锐意创新、爱国成才”的校园学习氛围,推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道德建设的健康发展,制定本办法。

  (一)“文明宿舍”评优条件

  1. 综合测评成绩好:宿舍成员能自觉遵守校规校纪和学生公寓各项规章制度,无违规违纪行为。

  2. 内务卫生好:能积极配合公寓工作人员工作,各类内务卫生检查成绩均达到A级标准。

  3. 学习风气好:学习风气浓厚,上学期期末考试无不及格现象。

  4. 人际关系好:宿舍成员团结友爱、互相关心、互相帮助、共同进步。

  5. 文化氛围好:宿舍布置文化品位高,能积极参加公寓中心和楼栋组织的各类文化活动,成绩良好。

  (二)“文明宿舍”评选程序

  1.“文明宿舍”“十佳宿舍”每学年评选一次,初选名额按本栋楼住宿学生房间总数的5%掌握。

  2. 以公寓楼为单位,楼长、学院团总支、学生代表组成楼栋考评小组,根据学生在宿舍的表现情况按5%的比例进行评议推荐参加决赛的“文明宿舍”名单。

  3. 评比方式采用初选和决选两个阶段进行,初选由各公寓为单位自行组织,决赛由公寓中心统一组织。

  4. 各部门将评选结果报公寓中心办公室,经评委评审后确定参加“十佳文明宿舍”决赛名单,获得“文明宿舍”的名单要在公寓楼内公示3天。

  5. “十佳文明宿舍”最终从“文明宿舍”中产生。

  6. 学生处、团委届时组织决赛评委小组,成员将由公寓中心、学院(部)团总支书记(辅导员)、学生代表组成,评比结果将在《公寓简讯》、网站上予以公布。

  (三)评分标准(100分)

  1. 室内玻璃干净明亮,灯具无灰尘,门窗框无污物,窗台无杂物乱放(5分);

  2. 室内空气新鲜,无异味,无苍蝇,墙壁无尘土,无蛛网,无杂物等(5分);

  3. 卫生间干净无异味(10分);

  4. 地面干净、无痰迹、无果皮、纸屑等(10分);

  5. 桌上物品摆放整齐,餐具、洗刷用品排放有序,室内无杂物(10分);

  6. 被褥叠放整齐,床上无其他物品(60分)。

  (四)工作要求

  1. “文明宿舍”评比活动是大学生宿舍卫生、文化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培养学生综合素质和优化生活环境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因此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做好安排部署。

  2. 各单位必须注重氛围营造,让同学们积极配合,以奠定评选的群众基础。

  3. 评选过程必须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推选。

  (五)表彰奖励

  1. 文明宿舍评选以院(部)为单位设最佳组织参与奖、集体奖;最佳组织参与奖获得者由学校进行通报表彰。获得集体奖的宿舍通报表彰的同时给予适当的物质奖励。

  2. “文明宿舍”由学校进行通报表彰,颁发“文明宿舍”奖牌,并给予适当的物质奖励。

  3. 获得“文明宿舍”称号的宿舍可以参评当年度学校“十佳宿舍”的评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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