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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宿舍文明状况检查规定

编辑:物业经理人2017-04-26
>  大学学生宿舍文明状况检查规定

  为加强学生宿舍管理力度,推动学生宿舍精神文明建设,优化育人环境,培育合格的“四有”人才,特制定本办法。

  (一)组织领导

  1. 学生宿舍文明状况检查工作由学生工作处统一领导,由学生公寓服务中心具体负责,各院(部)相关单位参与执行。

  2. 学生公寓服务中心设宿舍文明状况检查专职人员,负责学生宿舍文明状况检查。

  3. 学生公寓服务中心负责学生宿舍文明状况检查工作,其职责是对分管区域学生宿舍的文明状况进行检查,并把检查结果报中心办公室,输入宿舍管理信息系统存档。

  4. 学生宿舍文明状况检查人员要认真负责,秉公办事,严格按要求和标准检查并记录各宿舍的文明状况。

  5. 到外地实习的住宿学生,临走前须把室内卫生整理好,其所在院(部)应提前三日将所在班级、宿舍名单和实习起止时间报中心办公室,公寓中心可免除对宿舍文明状况的检查。

  (二)检查内容及评分标准

  1. 卫生状况

  卫生状况指的是宿舍成员负责管理的建筑设施和生活及学习物品的卫生状况,即床铺、(书架)、蚊帐、地面、墙面、窗户、桌与桌上物品(餐具、电话)、灯具与电气设施、床下物品(箱子、鞋、洗刷用具)、衣橱、暖气及其管道、暖瓶、计算机、房门、卫生工具等方面的卫生状况,标准是:

  ① 干净清洁:卫生间干净无异味,墙壁、地面、家具、门窗无灰尘、无污物、无蜘蛛网、整洁;

  ② 整齐统一:床铺叠放平整,无悬挂衣物,无床围子,字画张贴有序,床上用品、蚊帐、书架、餐具、洗刷用具、床下杂物、鞋、暖瓶、计算机等整齐统一(其中床下杂物箱不多于两个,鞋每人不多于三双,且头里跟外摆放成一直线)。

  ③ 健康美观:装饰品位较高,富有文化气息,整体舍容舒适温馨,给人以美感。

  2. 纪律状况

  ① 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学生公寓各项制度及规定,遵纪守法,做一名合格大学生。

  ② 安全秩序: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对不安全因素和隐患及时报告,并主动防范。

  ③ 公物维护:自觉爱护宿舍和公寓内家具、门窗、宣传窗(板)和水电暖及消防栓等公共物品与设施。

  ④ 环境维护:自觉维护公共环境卫生,不乱扔、乱泼、乱贴、乱写。

  (三)检查结果确定办法

  1. 宿舍卫生状况检查,每周以抽查的形式进行,每周周一至周五上午9:00至11:00,下午14:00至16:30对每间宿舍检查三次,每次上下午不定,每次检查结果分为A、B、C三个等级。等级确定办法如下:

  ① A级--同时达到检查标准中三项要求的;

  ② B级--同时达到检查标准中第1项、第2项要求的;

  ③ C级--A、B级以外的情况或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地面未打扫的;被褥未叠的;检查时间有睡觉的(生病且有医院证明的除外)。

  2. 宿舍纪律状况检查,每周一至周日以随机检查的形式进行、检查人员作好检查记录,并报公寓中心输入宿舍管理信息系统存档。

  3. 宿舍文明状况包括卫生和纪律状况两方面,其检查结果为卫生状况等级和纪律状况(违纪情况)的综合,即卫生状况等级与违纪降低相应等级的综合,按周、学期、学年分别综合结果,以周次为单位,周、学期、学年综合结果均分为A、B、C三个等级,分别对应“优”、“良”、“差”。个人宿舍文明状况与宿舍文明状况相对应。

  4. 检查结果综合确定办法

  ① 宿舍文明状况周检查结果确定

  宿舍卫生状况周检查结果等级确定分列如下:

  A级--每次均为A,允许1次为B;

  B级--每次均为B以上(含B)。允许1次为C;

  C级--A、B级以外的情况。

  若因放假和去外地实习等情况,当周次检查不足3次,则该周卫生状况检查结果按其中唯一等级或较低等级计。

  有下列违纪情况之一者,宿舍文明状况周检查为在宿舍卫生状况周检查结果等级上降一个等级:

  非规定时间打牌或下棋;在宿舍内点蜡烛;乱扔污物或乱泼污水;自行车入楼;门前堆放垃圾;使用计算机影响他人休息;休息时间大声喧哗;散发张贴启事或各种广告或海报;焚烧污物或物品;刻划或涂抹弄脏墙壁;私换或增加门锁;随地大小便;晚归或爬门跳墙;其他较轻违纪或不文明行为。

  ② 宿舍文明状况学期检查结果确定

  宿舍文明状况学期检查结果等级确定分列如下:

  A级--每周均为A,允许B≤总周数×20%(四舍五入)、C≤检查总周数×10%(四舍五入);

  B级--每周均为B以上(含B),允许C≤检查总周数×30%(四舍五入);

  C级--A、B级以外的情况。

  有下列违纪情况之一者,宿舍文明状况学期检查结果为在宿舍文明状况学期检查结果等级上降一个等级:

  乱接电线、灯头或插座;私自拆卸、占用或挪用公物;违章使用电器;自炊;经销物品;私调宿舍或不服从宿舍调整;燃放烟花鞭炮或乱扔瓶子;不服从工作人员管理;其他较重的违纪或不文明行为。

  ③ 宿舍文明状况学年检查结果确定

  宿舍卫生状况学年检查结果确定分列如下:

  A级--每周均为A,允许B<检查总周数×30%(四舍五入),C≤检查总周数×10%(四舍五入);

  B级--每周均为B以上(含B),允许C<检查总周数×40%(四舍五入);

  C级--A、B级以外的情况。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宿舍文明状况学年检查结果为在宿舍文明状况学年检查结果等级上降一个等级:

  破坏公物;打麻将或赌博;聚餐喝酒;偷盗或诈骗;留他人住宿;私入女生宿舍;通宵不归;观看传播*、淫秽书刊或音像制品;打架斗殴(仅与个人宿舍文明状况挂钩);公寓内违纪处受分;其他严重违纪或不文明行为。

  ④ 凡是3次以上(含3次)违纪的,周、学期、学年

  宿舍文明状况检查结果将降2个以上等级;凡积极报告违纪情况的,查实后将对报告人的周、学期、学年宿舍文明状况的酌情给予升级。

  (四)检查结果的使用

  1. 学生宿舍文明状况当日检查结果,各公寓楼楼长将在公告栏公布,周、学期、学年检查结果,学生公寓服务中心以简报的形式定期通报给各院(部)。

  2. 宿舍文明状况学年检查结果与学校学年综合测评直接挂钩,按优(A)为30分,良(B)为15分,差(C)为5分计入个人综合测评德育成绩。

  3. 学生宿舍文明状况检查结果作为评定文明宿舍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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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学生公寓维修工作定期检查制度

  

  大学学生公寓维修工作定期检查制度

  以下各项设施检查,报修工作由各楼长负责:

  1. 供电方面

  对各公寓楼配电室,要求每半月检查一次,冬、夏季用电高峰期,每周检查一次。学生房间触电保护器、断路器要求每月检查一次。公共区域照明灯、楼梯灯、走廊灯、要求每周检查不少于三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 给排水方面

  对公共区域用水设备每天检查一次,学生宿舍上、下水管道每周检查一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 室内家具方面

  对四人间(高档家具)每周巡查一次,八人间家具每两周巡查一次,对学生报修的室内设施及时维修并作记录。

  4. 安全设施方面

  对消火栓、应急灯、安全出口灯、楼梯护栏每周检查一次,公共卫生间、公共楼梯、公共走廊等塑钢门窗每天检查一次。

  5. 对公寓中心所属楼外的设施,如防盗门、台阶、扶手、落水管道等设施,每周巡查一次。

  6. 对楼内屋面及墙皮情况每月检查一次,做到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本着对学校、学生负责的态度,维修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维修工作定期检查制度,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维修,做到“小修不过夜,中修不过24小时,大修制定维修计划,”对暂时难以解决的问题要向学生说明,力求以最快速度给予解决。

  

篇3:学生公寓公共区域卫生检查与奖惩办法

>  大学学生公寓公共区域卫生检查与奖惩办法

  一、 学生公寓楼楼内公共区域卫生每日检查由各楼楼长负责,并认真作好检查记录(每日检查记录必须于当日与被检查人见面),每月月底汇总与考勤记录同时报至中心办公室。

  二、 中心定期或不定期组织专人对各学生公寓楼公共区域卫生进行检查或抽查(负责楼长必须同时参加),检查结果通知本人并做好记录。

  三、 按照《学生公寓保洁员服务规范》要求,每扣1分罚款1.00元。各楼长每日检查结果月底汇总后,在被检查人当月工资中扣除;中心组织检查结果亦与被检查人当月工资挂钩,负责楼长以相同标准连带罚款,在当月工资或酬金中扣除。

  四、 连续2个月满分者,每人次奖20.00元,连续3个月未被扣分者每人次奖50.00元,依次类推(以每学期5个月为准)。

  五、 各公寓楼楼长及其它检查人员在检查中必须做到客观、公正,检查结果必须与被检查人或负责楼长见面,及时督促其改进工作。

  六、 其它《规范》未尽情节,参照已有相关条款执行。

篇4:某大学学生公寓管理检查办法

>  大学学生公寓管理检查办法

  一、 各公寓楼楼长对学生宿舍的检查为综合管理检查,不应只局限于内务卫生检查。

  二、 检查内容:

  1、 内务卫生2、违章用电情况3、微机数量(每宿舍限2台,计算机专业限3台)4、设施损坏情况5、宿舍内是否留宿他人。

  三、 检查时间:每周一至周五抽查本楼各院系学生宿舍2次(不得遗漏任何一个院系),抽查时间由楼长自行掌握,但不得提前透漏检查时间及宿舍号码。

  四、 检查宿舍的确定:(各院系在本楼宿舍树×1.5)÷20=各院系每次应抽查的宿舍数;所检查的学生宿舍原则上不与上次检查宿舍重复。

  五、 各楼楼长负责将每周2次抽查成绩汇总,算出本楼各院系平均成绩并排出名次,书写一式两份,一份自己保留,另一份须于检查当天17:00前报至中心办公室。

  六、 遵循原则:各楼长应遵循“公平、公正、客观、认真”的原则对学生宿舍进行检查,不得枉徇私情、打击报复、违规必究。

  七、 各楼楼长应亲自检查学生宿舍,不得擅自安排他人代替。

  八、 检查中发现的设施损坏情况由楼长负责及时通知维修组;发现有留宿他人的情况及时报告中心主任,以尽快予以处理。

  九、 检查中发现的违章电器应当即予以没收,记录所在宿舍号码及使用人姓名后上交中心办公室。

篇5:大学文明公寓评选办法

>  **大学文明公寓评选办法

  一、指导思想

  实施文明公寓量化考评的目的是通过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和科学化,全面、公正、客观的评价楼栋工作人员开展的全面工作。充分调动全体工作人员和学生“做舍区主人,建美好家园”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共同努力把学生舍区建设成为整洁、规范、健康、文明的生活环境。

  二、组织实施

  公寓中心成立由主任任组长,院系团总支、学生自管会组成文明公寓量化考评小组,办公室具体实施工作。其主要任务是:对本楼栋工作人员日常工作进行检查、督导、管理和考核。

  三、评选标准

  1.团结协作好。楼长及员工工作认真负责,相互配合,团结协作,在各自岗位考核中均达到良好以上。

  2.生活秩序好。建立有安全检查、卫生检查、秩序检查、内容检查等组织,工作有条不紊的开展,无偷盗、打架斗殴现象发生。

  3.卫生习惯好,卫生整洁。在中心组织的《学生公寓公共区域物业管理办法》检查中,扣分少,排名进入所有楼栋前30%的(前3名)。

  四、评选程序

  文明楼栋每学年评选一次,由中心组织评审小组进行评选,名额控制在公寓总数的25%。

  五、奖励办法

  1、被评为文明公寓的,中心将给与通报表扬,授予“文明公寓”称号,颁发锦旗并奖励现金五百元。

  2、考核结果作为楼长年度考核的重要参考依据。

  六、本办法自20**年9月开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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