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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大学后勤处印章管理规定

编辑:物业经理人2017-04-26

  大学后勤处印章管理规定

  为了进一步加强后勤处印章管理,规范印章使用程序,提高工作水平,防止出现问题,根据《广东**大学大印章管理规定》,特制定本规定。

  1、后勤处各部门不得私刻公章或专用章,确因工作需要须提出申请,经后勤处负责人签署意见,呈报学校“两办”审核同意后,由“两办”根据有关规定办理刻制手续。

  2、印章的启用和停用应严格按学校的有关规定执行。

  3、后勤处印章必须指定能坚持原则,办事公正,工作认真负责,纪律性强的人员管理,专人专管,不得委托他人代存代管。管理人员临时外出时,可将印章交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代管。

  4、监印人必须亲自用印,用印前须按处领导的审批意见,审查用印文件的内容、格式,无误后方可用印。

  5、印章的使用程序

  1)以后勤处名义用印,须由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报处领导审批后,方可用印。

  2)一般情况下,个人用印须主管领导审批后,方可用印。

  3)严禁个人擅自使用后勤处印章。

  6、后勤处印章的使用须严格履行申请、审批、登记手续,防止丢失和滥用。

  7、未经处长同意,印章不得在办公室以外的地点存放或使用。

  8、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实施,后勤处计划科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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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大学后勤处复印、打印、文印管理规定

>  大学后勤处复印、打印、文印管理规定

  为加强复印、打印、文印的管理,节约开支,避免浪费,提高工作能效,特制定本规定。

  1.复印机由计划科指定专人管理,为处机关(实体)提供服务,不对外服务;复印机仅限于复印工作需要的文件、资料,禁止个人用于私事复印。

  2.复印、打印量超过五十份项目,其复印、打印原则上到学校文印室办理。

  3.因公或特殊要求需到学校文印室打字、扫描、彩印的,须报处长审批。

  4.管理人员要做好复印、打印登记,保管好审批单据;要有高度的责任心,熟悉机器性能及操作技术,及时准确地完成复印、打印任务。

  5.未经允许,其他任何人都不得私自开机复印,不得擅自拆、修,违者责任自负。

篇3:集团公司办公区管理规定

  某集团总公司办公区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加强办公区的管理,创造文明的办公环境,维护正常的办公秩序,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提高办公效率,有利于公司各项工作的开展,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公司职工应严格遵守作息制度(管理部门职工上下班须打卡)。上班时间:8.30;下班时间:17:00午午休时间:11:30一13:00。班车发车时间:17:15。

  第三条上班打卡后不得外出吃早点或办私事。

  第四条午休后应准时于13.00上班。

  第五条不得将与工作无关的物品带入公司。

  第六条班车按规定路线、停车地点和时间运行,乘车职工不得随意提出变更要求。乘车时应注意维护车内卫生,不得在车上吸烟、饮食、嚼口香糖。

  第七条各类车辆要服从保安人员指挥,按指定车位停放。自行车要停放到指定位置,不得乱放。

  第八条公司职工上班时须衣着整洁、得体。除午休时间外,男士一律着西装、系领带。女士不得穿着牛仔服装、过于艳丽花哨或过于暴露的服装;不得穿着运动服装、T恤衫;不得只穿毛衣不着外套;不得穿军靴、露出脚趾及后跟的凉鞋及其他不适宜的装束。男女职工不准穿着与工作环境不相符、不协调的服装和配戴不协调的饰物上班。

  第九条办公时间不得因私会客;午休时间不得在办公区内搞文体娱乐活动;因私打电话必须简短。

  第十条办公区手机、寻呼机均应关闭,或设定在静音状态。

  第十一条办公区严禁大声喧哗、嘻笑打闹、聚堆聊天;不得使用不文明语言。

  第十二条办公区及公共区域应保持环境整洁,办公用品摆放整齐,不得用餐、吃零食或嚼口香糖;不得摆放鞋、雨伞及其他私人杂物;严禁随地吐痰。

  第十三条公司办公区域、公用区域、楼前广场及机动车内严禁吸烟。

  第十四条按规定时间到食堂用餐,不得饮酒。午餐时间:11:30一13:00。

  第十五条下班或办公室无人时,须关闭所有电器,公文、印章、票据及贵重物品、现金等须锁人保险柜或抽屉内,关窗、锁门后方可离开。

  第十六条遵守保密纪律,保存好各种文件及技术资料,不得泄露公司机密。

  第十七条各楼层谈判间、会议室及大会议厅由办公室统一管理安排。

  第十八条墙壁不得乱刻乱画、加钉。自己打开水时严禁乱泼乱倒,剩茶水只准倒入开水间内水他的茶漏中。使用矿泉水机应管理得当。

  第十九条文明用厕,注意保洁。

  第二十条办公区内除小隔断间外,不得摆放沙发。

  第二十一条本制度由总公司办公室和有关物业管理公司负责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对违反规定者,办公室将会同人事本部视情节轻重给予口头警告、罚款100元至500元、通报批评等处罚。

  第二十二条爱护公司固定资产,发现损坏应及时报修,无法修复的应注明原因申请报废。因故意或使用不当损坏公物者,应予以相应赔偿。

  第二十三条本规定由总公司办公室负责解释。

篇4:公司空调使用管理规定(5)

>  公司空调使用管理规定(五)

  1 目的

  为加强空调使用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2 职责

  2.1 空调一律由行政部负责联系空调专业维修站进行安装和维修,如发现空调故障,必须及时与行政部联系,其他人员一律不得移动空调或擅自拆卸空调零部件。

  2.2 各部门(各寝室)或各办公室指定责任人负责空调的管理,由各责任人到行政部领取空调遥控器并登记。会议室由行政部负责开、关机,责任人必须在下班后或散会后检查空调的关机情况。

  2.3 各责任人请勿将空调遥控器随意借出。

  3 使用

  3.1 空调的使用时间安排:上班、加班及员工就寝时方可使用空调,具体空调开启时间如下:

  3.1.1 办公室空调开启时间:8:30-17:30;

  3.1.2 治安员及工程维修人员宿舍空调开启时间:根据各班次就寝时间开启,时间限定8小时;

  3.1.3 其他部门员工宿舍空调开启时间:22:00-6:00;

  3.1.4 员工餐厅空调开启时间:11:00-14:00。

  3.2 空调的温度控制:依据当地市电视台天气预报,气温低于13℃时方可取暖,且温度设定不得高于22℃,气温高于30℃时方可制冷,且温度设定不得低于28℃,风力设定不得高于中风,并做到人走关机。其他时间一律不得使用空调。长时间停用必须拔下空调插头。

  3.3 为避免空调因使用时间过长造成机器损坏及安全事故,即使是上班或加班,空调连续工作8小时必须关机半小时。

  3.4 为保证空调使用效果和办公环境的清洁舒适,空调内机滤网必须及时清洗,5月底和10月底各清洗一次,由行政部督促水电工实施,保洁员配合。

  3.5 行政部将随时对空调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如发现未按规定使用,对责任人每次处以罚款50元。

  4 附则

  4.1 本制度由行政部负责解释并监督执行。

  4.2 本制度自批准之日执行。

篇5:师范学院校园机动车辆出入及停放暂行管理规定

  大学师范学院校园机动车辆出入及停放暂行管理规定

  为了认真落实国家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意见》(教政<1996>12号),中央综治办、中央维稳办、*教育部党组《关于进一步加强维护高校稳定工作的通知》(教党<20**>9号)文件精神,维护校园内的正常秩序,减少校园内机动车辆流量,预防交通事故发生,确保师生员工人身安全,经研究,特制定本规定。

  一、机动车辆管理

  1、机动车辆出入、停放归口学院保卫处管理。

  2、机动车辆通行

  因我院校园内道路狭小、人口密集,人、车流动量大,本着尽量减少校园内机动车辆停放和流动的原则,对个人和外单位机动车辆进入校园加以限制。

  1机动车辆一律凭保卫处发放的通行证进、出校门及在校园内停放(通行证必须放在挡风玻璃前)。

  2出租车原则上不允许进入校园(送病人或给校内单位送货等特殊情况除外)。

  3外单位来院临时办事的机动车辆,到门卫处登记并领取通行证方可进入停放。校内举办大型活动、大型会议请来的领导、来宾、或者来校联系工作需进入的车辆,由院办公室和保卫处统一安排停放。

  4车辆进入校园后,禁止鸣笛,禁止超车,行驶时速不得超过5公里/小时,禁止与师生争道。

  5禁止在校园内学车、练车。

  3、机动车辆停放

  1院内停放的机动车辆一律凭保卫处发放的通行证在统一划定的车位内停放,禁止乱停、乱放。

  2临时停放的外来机动车辆应停放在临时停车位内。

  3租房户及校外机动车辆原则上不能进校停放,特殊情况必须经保卫处批准方可停放。

  二、办证对象

  1、需经常进出校园的教职工及家属的私人机动车辆;

  2、在院内购房的校外人员的机动车辆;

  3、教职工凭行驶证、驾驶证,校外人员凭身份证、行驶证、驾驶证到保卫处办理机动车辆通行证及停放证,并与保卫处签订停放协议。

  三、违规处理

  1、所有进入校园的机动车驾驶员必须严格遵守校园交通安全管理规定。凡违反者,保卫处有权没收通行证。

  2、在校园内发生的交通事故,车主直接拨打122报警电话,同时报保卫处,由交通管理部门处理。

  3、拒不执行本规定者,保卫处将视其情节轻重采取必要的措施强制执行。对无理取闹、故意滋事的人员移交公安部门处理。

  四、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开始执行,由学院保卫处负责解释。

  二○**年四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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