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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中学宿舍管理暂行规定

编辑:物业经理人2017-04-26

  E中学宿舍管理暂行规定

  教工、学生宿舍是学校的固定资产,也是教工、学生生活起居和工作学习的地方,为了保障教工、学生宿舍的切身利益,加强对教工、学生宿舍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一、教工宿舍

  1、集体宿舍(含午休室)仅限经批准的教工居住,任何人不准带亲友居住,若无特殊情况,一学期不居住者,取消其居住权。

  2、集体宿舍(含午休室)每间居住人数由总务处论定,在不满员的情况下,居住者不得拒绝总务处新安排的教工居住,在学校的住房需要进行调整时,居住者应服从总务处安排,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拒绝。

  3、教工宿舍结构的牢固是住房安全的保障,住户不得任意改变或损坏房屋整体结构。住户需对居室进行装修,应在不损坏主体结构的前提下方可施工,并且由此引起的险情和事故由个人负责并承担一切责任(含经济上、法律上责任)。

  4、产权或使用权不归学校的教工用房,学校不负责维修和改建。如需学校代维修或改建,应缴交工料费。

  5、校园内空地均属国家资产,任何人不准搭盖临时设施或简易房舍。违者,限时拆除并承担一切费用。

  6、教工宿舍的租金标准按市房改文件执行。

  7、教工宿舍的土木、水电维修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二、学生宿舍

  1、凡申请住宿的学生,在接到学校的住房安排通知单后,应按指定的序号和床位住宿,不得擅自转借、转让和调换,不得留他人住宿。

  2、住宿学生应自学遵守学校有关规章制度,爱护公共设施,节约用水用电。

  3、宿舍内要做到寝具、洁具摆设规范、整齐、建立卫生值日制度,确保室内外环境整洁。

  4、住宿生因故不能回宿舍,应向寝室长请假并说明原因、时间、去向。

  5、住宿生应按标准、按时缴纳有关费用,否则按放弃处理。

  6、若因工作需要,需调整宿舍,住宿生要服从学校的统一安排和调整。

  三、教工宿舍水、电维修管理规定

  1、凡在室内www.pmceo.com安装的水电设施、若有损坏、老化等原因,一律由用户负责维修,费用自理。

  2、室外的水电设施,如各户水电表、闸门、总闸阀、路灯开关等公用设施,各户不能擅自打开总表闸阀,不能在路灯上接火,如属自然损坏、由学校维修、拆换。如属人为损坏,要查明原因,追究责任,照价赔偿。

  3、住户室内卫生间堵塞,由用户自己疏通,费用自理。室外排粪管道、化粪池、下水道堵塞,由学校负责疏通、修理。

  4、分单元安装住户的水电表,学校按照用户水电表上的实数收取费用。总务处实行定期(每月一次)查表,不定期检查,在检查过程中,发现偷水、电者,根据情节轻重报经校领导批准给予不同程度的罚款(具体见水电管理暂行规定)。

  5、公共场所水电要节约使用,随手关龙头、关电、室内装有水表的教工,一律在住房里用水,不得在学校公用龙头上用水。

  6、住户要爱护公共财产,不得随意改变房屋结构,由此造成的事故和险情,要追究当事人经济、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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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师大学生宿舍管理暂行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21号)、《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教学〔20**〕5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学生住宿管理的通知》(教社政〔20**〕4号)精神,进一步加强学生宿舍管理,充分发挥学生宿舍的育人功能,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入住新校区的所有本、专科学生。

  第二章 入住管理规定

  第三条 我校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原则上必须统一在校住宿。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在校外住宿。如确有特殊情况需在校外住宿者,必须由本人征得家长同意,并向辅导员递交由家长签署意见的申请书,说明需校外住宿的原因,填写《Z师范大学学生校外住宿审批表》,经学院审核批准,送后勤集团学生宿舍管理部门办理有关手续后,方可在校外住宿。申请校外住宿的手续于每年的6月1日至15日办理,逾期不予受理。

  第四条 住宿学生要按期缴纳住宿费,因家庭经济困难而暂时未能缴交者,可按规定办理缓交手续,但不得无故拖欠住宿费。

  第五条 学生住宿采取以学院为单位,男女分楼、相对集中的原则,由后勤集团学生宿舍管理部门统一安排。住宿学生按照指定的宿舍楼、房间、床位住宿。如遇特殊情况,经辅导员同意,可在学院学生宿舍内部进行调整,并报后勤集团学生宿舍管理部门备案。

  第六条 学生入住前,后勤集团宿舍管理部门人员应做好学生宿舍内和公共卫生区的卫生,并对宿舍内的设备和家具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学生入住后的正常使用。

  第七条 若遇宿舍重大维修等原因,后勤集团宿舍管理部门同有关学院协调后,可以对学生宿舍进行局部调整或重新安排。

  第三章 住宿管理规定

  第八条 学生宿舍实行统一的作息制度。作息时间由学校有关管理部门另行公布。住宿学生应自觉遵守学校的作息制度,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按时熄灯,按时起床。

  第九条 学生宿舍实行门禁制度。学生宿舍楼大门关闭时间与熄灯时间一致。学生要按时归宿,因事迟归者,应向宿舍楼管理人员出示本人有效证件,说明原因并按规定登记。

  第十条 学生宿舍实行来访客人有限准入制度和物品进出查验制度。访客须在宿舍楼值班室登记,宿舍楼管理人员要认真查验来访者的身份,并做好登记。严禁访客擅自进入宿舍楼。校外男性来访客人不得进入女生宿舍,本校男生无特殊情况不得进入女生宿舍。来访客人须在当天22:00前离开宿舍。学生不得在宿舍内留宿外来人员。住宿学生应自觉遵守宿舍会客制度,会客时不得影响其他同学的学习和休息,不得有不雅或可能妨碍他人的言行举止。宿舍楼管理人员要对带出宿舍楼的物品进行检查,禁止任何人擅自将他人物品带出宿舍楼。

  第十一条 学生宿舍为休息场所,任何人有保持宿舍楼安静的义务。学生不得在宿舍、楼道及其他宿舍区大声喧哗、起哄;不得在宿舍楼内打球、打麻将、溜冰、踢足球等;不得在宿舍楼内养宠物或将宠物带入宿舍。午休时间和晚上熄灯后,不得有吹拉弹唱、开音响和跳舞等影响他人学习和休息的行为;无特殊情况不得在宿舍内拔打电话,如果接听电话应当轻声细语,以不影响他人为宜。

  第十二条 住宿学生应遵守消防安全规定。住宿学生不得私改用电线路或私拉电线,在使用过程中发现电路异常,必须立即关上总闸,并报后勤集团宿舍管理人员,不得自行拆卸、修理;严禁使用电炉、电热棒、电热褥、电取暖器等高功率电器,以及其它可能危害公共安全、不宜在集体宿舍内使用的电器;不得在宿舍内煮饭、烧菜等;不得在宿舍内使用液化气;不得在宿舍内使用明火;不得破坏或擅自挪用消防器材。住宿学生发现火警、火灾等事故时,应及时采取报警、撤离现场等措施。宿舍楼管理人员对于学生宿舍存在的违规用电或使用明火等违反消防安全的现象有权要求进行整改。

  第十三条 学生宿舍实行传染病报告制度。如发现宿舍内有传染性疾病患者或疑似患者,应及时报告辅导员和有关学院领导,学院与有关部门共同做好消毒和防控工作;患传染病的学生应按医院的要求调整住宿,治愈后,经医院同意方可搬回宿舍住宿。

  第十四条 学生宿舍实行重大事项预警制度。对停水、停电等影响学生生活的事项或台风、洪水等可能影响学生生命和公私财产安全的自然灾害,宿舍楼管理人员要在得到消息的第一时间通知本宿舍楼的所有学生。

  第十五条 学生如果发现治安、刑事等案件时,应当保护好现场,及时报告保卫处、学工处和后勤集团宿舍管理部门,并协助处理。

  第十六条 任何个人或单位、团体不得在宿舍内从事各种经营性活动。

  第十七条 学生宿舍的水电用量以宿舍为单位结算,免费指标按月拨给,节余部分累加到下个月使用。超出定额部分按表读数由宿舍成员协商分摊,并按时缴交。当住宿学生对水电费用有疑义时,有权向后勤集团宿舍管理部门查询,并要求进行公正处理。

  第十八条 宿舍楼内的水电设施、门窗、玻璃、家具及其它各种由学校统一配置的设施、设备,是学校的公共财产,应妥善使用和保管。宿舍内个人使用的家具由使用者本人保管,共同使用的家具由宿舍成员集体保管,宿舍长负责。学生不得将宿舍内家具拆卸或搬出使用,不得移动、损坏家具及其他设施设备。调换宿舍时,公共设施设备不得擅自搬迁。学生未经后勤集团宿舍管理部门同意,不得将自备或其它场所的家具搬入学生宿舍使用。学生有义务保持宿舍内公共财产的整洁,不在墙、门、窗、桌椅等公用设备上乱涂、乱画、乱写、乱张贴。

  第十九条 后勤集团宿舍管理部门负责单项2000元以内的土木水电维修和单项2000元以上的土木水电报修工作。住宿学生如发现设施设备有损坏或丢失等现象,有权要求后勤集团宿舍管理部门及时处理,但人为损坏要照价赔偿,相关责任人须承担维修或更换费用。

  第二十条 住宿学生经批准才能在宿舍使用电脑。凡打算购买或自带电脑到宿舍的学生,应填写《学生宿舍自备电脑使用申请》、签订《学生宿舍自备电脑使用保证》(两项均存于各年级辅导员),经学院同意,并报后勤集团宿舍管理部门备案。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在学生宿舍使用电脑。经批准可以使用电脑的宿舍和个人必须严格遵守《Z师范大学关于对学生计算机网络安全违纪处理暂行规定》及学生宿舍作息制度,不能影响其他同学学习和休息,并要保证用电安全和室内整洁。

  第二十一www.pmceo.com条 后勤集团宿舍管理部门人员要有高度的责任感和服务意识,要全面了解宿舍楼的情况和学生的基本情况,以认真负责的精神做好门卫管理和楼内巡逻工作;配合学校有关部门和各学院做好学生日常管理和思想教育工作;严格执行学生宿舍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维护学生宿舍楼正常的学习、生活秩序,确保学生的人身安全和学生宿舍楼的财产安全;及时将学生晚归、外宿等情况通报辅导员或相关学院领导。宿舍楼管理人员对于住宿学生在宿舍楼内的各种违规违纪现象,有建议相关学院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的权利。

  第二十二条 宿舍楼管理人员脱岗或疏于管理,导致学生财产损失的,由后勤集团宿舍管理部门先行赔付。后勤集团有权向相关工作人员要求赔偿。

  第二十三条 各学院要加强学生思想教育和日常管理,积极主动配合宿舍管理部门抓好宿舍楼管理工作。各学院要成立学生楼管会,让学生参与宿舍楼的管理和监督。

  第四章 退宿管理规定

  第二十四条 保留入学资格的新生或休学学生,应及时到后勤集团宿舍管理部门办理退宿手续,其原床位不予保留,已交住宿费从办理退宿手续之日的次月起按剩余月份予以退还(以月为单位)。凡未办理退宿手续的学生,离校期间仍须交纳住宿费用。以上学生期满回校或复学后,由学院提出申请,后勤集团宿舍管理部门给予安排住宿。

  第二十五条 住宿学生毕业、转学、退学或被学校开除学籍时,应在规定时间内(若未作规定,则在相关文件送达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及时将个人物品搬离宿舍,并到后勤集团宿舍管理部门办理退宿手续。无特殊原因不及时办理退宿手续的,后勤集团宿舍管理部门有权将其物品搬出宿舍,并另辟地点予以妥善保存。

  第二十六条 学生办理退宿手续时,后勤集团宿舍管理部门应及时对学生宿舍内的公共设施、设备和家具进行检查验收。若有缺损应由学生按有关规定进行赔偿或恢复原状后方可办理有关手续。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七条 违反本规定者将按《Z师范大学学生纪律处分规定》处理。

  第二十八条 本规定自颁发之日起实施。

篇3:大酒店员工宿舍管理规定

  某大酒店员工宿舍管理规定

  为了搞好员工宿舍的管理,使大家有一个清洁、舒适安全、秩序良好的住宿环境,特制定本规定;

  1、严禁打架、盗窃及其它违法乱纪行为,严禁私藏有毒、易燃易爆、枪支、及其它违禁品,违者立即解聘,情况严重者送交公安部门处理。

  2、除酒店配置的电器外,不准在住房内使用功率在200W以上的电加热用具,违者没收其用具。

  3、住宿员工必须服从宿舍管理处的住宿安排和管理,不得擅自调换房间,违者除责令其搬回原位外,并签警告单。

  4、爱护公物,不得随意拆迁,挪用公物,违者除责令其恢复公物原状外,予以口头警告,公物如有损坏或遗失,必须照价赔偿。

  5、新到员工凭员工卡安排住宿,住宿员工凭"员工证"经当值保安员验证方得进入宿舍。

  6、各宿舍必须安排卫生值日,打扫清洁卫生,不得随地吐痰、泼水、乱丢烟头、果皮纸屑、废瓶、杂物,违者罚做宿舍清洁工作半天。

  7、自觉节约用水、用电。冲凉、洗衣等不能用长流水,宿舍不能有长明灯,累计达三次签警告单。

  8、宿舍内不得大声喧哗、奔跑,午休时间不得串门聊天,夏季晚上12时后,冬季晚上11时半后,必须保持安静,不得影响他人休息。违者签警告单。

  9、来访客人应办理"来访登记"并且限定在值班室或接待室内活动,严禁以任何理由串访员工宿舍,违者签警告单或对来访人罚款50元。

  10、员工直系亲人来访因特殊原因确需住宿的,必须书面申请至宿舍主管处,经批准方可留宿,并按规定缴纳住宿费用,违者拒绝其入住。

  11、男、女员工晚12时后不准在住宿房内互访,更不准有其它不雅行为,违者签单。

  12、离职员工,限二天内搬离宿舍,否则,宿舍管理人员有权清理所有物品,不作任何赔偿。

  13、员工携带行李、箱、包、袋等离开宿舍,宿舍管理人员有权会同保安员共同进行检查。拒不接受者,签警告单。

  14、员工宿舍电视机凌晨1:30由宿舍处关闭。

  15、员工在电视开放时间观看电视,不得影响其它班次员工的休息。员工之间如因观看电视发生矛盾或争执,一经发现,由宿舍管理人员收回电视机,视情节严重程度,收回电视机3-7天,并给予当事人之适当处罚。

  16、员工不得男女混居,如经查出,一律签警告单(含男女接待室内)。

  17、员工禁止在宿舍区域打麻将、牌九,违者没收赌具。参与者各签警告单。

  18、员工宿舍空调按规定时间统一开放。

  19、凡违反上述规定,宿舍管理人员有权视其情节态度予以批评、罚款、签警告单处分,对累犯不改者,按《员工手册》从严处理。

篇4:安管部宿舍管理规定

  安管部宿舍管理规定

  为使员工宿舍保持一个良好、清洁、整齐的环境,以保证员工在工作之余得到充分的休息,提高工作效率,特制订本规定。

  1、讲究公德,进出宿舍时,保持宿舍内肃静,走跑要轻,不准大声喧哗、嬉闹、酗酒,以免影响其他员工的正常休息。

  2、员工床位张贴所住宿员工照片,员工对所居住宿舍及床号不得随意改变或变更。

  3、宿舍内不准吵骂、斗殴,不准随意生火,不准携带管制刀具等危险品。

  4、凡入住本宿舍的员工必须爱护公共卫生,严禁从窗外及楼梯间高空抛物或丢弃垃圾。注意节约用水、用电,及时关闭水电设施,避免造成浪费。

  5、禁止传播淫秽物品,禁止盗窃他人财物,严禁聚众赌博。

  6、凡本宿舍员工之家属、亲友来访,必须配合宿舍管理员做好来访登记,不得随意带入宿舍逗留,更不能留宿,违者进行处罚(举报人奖励)。

  7、入住宿舍员工自觉维护宿舍内所有器具、设备完整,不得任意损坏宿舍内的物品。

  8、入住宿舍员工必须自觉增强安全意识,妥善保管好个人财物和用品,公司概不负责住宿人员在任何情况下的任何财物损失。

  9、凡有任何疾病、意外及突发事故,当事人必须尽快通知宿舍管理员。

  10、部门员工如需住宿者需向公司申请,获得批准后方可入住,并且需保证每周住宿时间不少于三晚,住宿所需水电费用亦应平均分摊。

  11、未登记住宿的职员不得在宿舍内入住,并且不许在宿舍内洗澡洗衣服。

  12、员工离职(包括自动辞职、免职、解职、退休、深造等),应于离职日起24小时内搬离宿舍,不得借故拖延或要求任何补偿或搬家费。

  13、宿舍分组以班为单位住宿,由各班的巡逻岗全面负责宿舍工作,如在宿舍检查中发现问题,将追究领班的管理责任。如该领班所带班的宿舍在宿舍检查中连续三次被评为最差宿舍,将对该领班做出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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