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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辖区消防管理制度篇

编辑:物业经理人2023-10-14

  物业辖区消防管理制度篇

  消防安全检查制度

  为规范物业辖区的消防工作,检查和防止消防隐患,特制定如下制度:

  1、每月末及节日前,结合综合管理考评对物业辖区公共区域、设施进行安全检查;

  2、检查工作由公司组织,工程、保安、管理处主任参与;

  3、检查项目:

  ①各部门(管理处)配备的消防器材、消防栓设施是否齐全、有效;

  ②房间所使用的电器是否符合安全规定;

  ③设有消防报警系统的物业辖区指示灯、烟感及报警系统是否正常。

  3、检查中发现物业辖区内各种设施设备有变异,或违反消防规定的问题,要立即查明原因,及时处理,不能立即解决的,由公司出具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

  消防培训制度

  为贯彻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特制定本制度。

  1、公司对在职员工的消防知识培训每年不少于一次;

  2、公司对新入职的员工的消防培训,培训率要达到100%;

  3、培训内容包括:

  ①学习消防理论知识

  ②熟悉使用常用灭火器材

  ③开展消防综合演练

  4、公司每年至少对业主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包括:

  ①物业辖区防火的各种规定

  ②消防应急通道的位置及紧急情况的疏散方法

  灭火器管理规定

  1、灭火器是物业辖区内消防器材之一,在紧急情况及消防状态下使用;

  2、保安部负责灭火器的管理工作;

  3、员工不得乱动、办理或非紧急情况下使用存放的灭火器;

  4、灭火器购回后,保安部应灭火器上贴明购入时间或充气日期;

  5、在每次的消防检查中,要灭火器进行检查,及时更换失效或损坏的灭火器,并在瓶身标签上注明失效日期。

  火灾处理制度

  1、发现初期火警,在场人员应该:

  ①及时报告物业辖区当值主管,报告内容包括火警具体地点、燃烧物性质、火势蔓延方向;

  ②立即利用附近的灭火器器械扑救,尽量控制火势发展;

  2、物业辖区当值主管接到现场报告后:

  ①带领消防人员,携带消防人员以最快速度到达火警现场;

  ②立即指挥在场人员进行灭火扑救;

  ③指挥火警现场及可能受影响范围的人员疏散;

  3、当扑救无效,当值主管及时决定:

  ①将灭火人员撤离至安全距离内;

  ②立即向上级汇报;

  ③情况如本部门或本公司无法处理,火情失去控制,应立即报告消防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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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物业辖区消防管理规章制度

  物业辖区消防管理规章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消防管理,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 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及其所有人员,包括职工、访客等。

  第三条 消防工作应当实行预防为主、防控并重、救援为辅的原则。全体人员都有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应当积极参与本单位的消防工作。

  第四条 本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消防组织机构,明确消防安全管理的责任体系。

  第五条 本单位应当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和器材,确保其完好有效,并进行定期检查、维护和更新。

  第六条 本单位应当定期组织开展防火知识宣传和灭火演练,提高全体人员的消防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第二章 消防组织机构

  第七条 本单位应当设立消防安全管理委员会,负责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规划、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计划以及组织消防工作的协调和推进。

  第八条 消防安全管理委员会由本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担任主任,其他相关部门的负责人和消防工作人员组成,委员会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

  第九条 每个部门应当设立消防安全管理岗位,明确岗位职责和权限,并配备专职或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

  第十条 本单位应当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各岗位的职责和操作流程。

  第三章 消防设施和器材

  第十一条 本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和器材,如火灾报警器、灭火器、消防水源等。

  第十二条 消防设施和器材应当放置在明显位置,易于操作和使用,并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

  第十三条 本单位应当在每个楼层设置足够数量的灭火器,并确保灭火器有效期内。

  第十四条 本单位应当配备合格消防人员,经过专业培训,并具备灭火、救援等技能。

  第十五条 本单位应当建立火灾报警系统,确保火灾及时报警,并配备专职或兼职的消防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应急处置。

  第四章 消防宣传和培训

  第十六条 本单位应当定期组织开展消防宣传和培训,提高全体人员的消防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第十七条 消防宣传和培训内容应当包括火灾预防常识、火灾应急逃生、灭火器的使用方法等。

  第十八条 本单位应当制作消防宣传资料,放置在明显位置,便于全体人员获取。

  第五章 消防安全检查和评估

  第十九条 本单位应当定期组织对消防设施和器材进行维护和检查,确保其工作状态良好和有效。

  第二十条 本单位应当定期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和评估,分析和发现存在的问题,并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改正。

  第六章 处罚和奖励

  第二十一条 对违反本规章制度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法律法规,依法进行处理,包括警告、罚款、责令整改等。

  第二十二条 对在消防安全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或单位,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给予奖励和表彰。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三条 本规章制度由消防安全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和修改。

  第二十四条 本规章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篇3:消防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消防工作,保护公共财产和广大用户生命财产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深圳市有关消防法规,特制定本规定:

  1)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

  2)行用户防火责任制,各单位负责人为本单位的防火责任人,负责做好各自所属范围的防火安全工作。

  3)各单位必须明确一名消防专职(兼职)干事,从事本单位的有关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4)消防区及楼梯走道和出口,必须保持畅通无阻(防火门应常闭),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占用或封堵,严禁在消防通道上停放车辆及堆放家具和其他杂物。

  5)不得损坏消防设备和器材,妥善维护楼梯、走道和出口的安全疏散指示、事故照明和通风设施。

  6)严禁贮存烟花爆竹、炸药、雷管、汽油、香蕉水等易燃易爆物品,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不准向垃圾桶倾倒带火源、火种的纸屑或物品。

  7)遵守安全用电管理规定,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器,严禁超负荷使用电器。

  8)办公室、会议室内必须按每50平方米(建筑面积)配备灭火器1只(小于50平方米配备1只),并放置于易于取用的固定位置。

  9)不准在档案室、资料室、汽车库和仓库内抽烟,不得乱扔烟蒂。物业内不得燃烧纸张、织物、纤维、塑料制品、木制品及其它废弃物品,烟头及火柴余灰要随时弄熄。

  10)进行室内装修,需要增设电器线路时,必须先经项目批准并保证符合安全规定,严禁乱拉、乱接临时用电线路;装修材料应采用不燃或难燃材料,并配备灭火器;如使用易燃或可燃材料的,必须经市消防管理机关批准,按规定进行防火处理。

  11)需要进行烧焊等动火作业的,应向物业公司提出申请,经批准做好防护措施后,在专人监护下,方可作业。

  12)发生火警,应立即告知值班人员或拨火警电话119,并切断电源、关闭燃气阀,利用灭火器材扑救火灾,或视情况迅速从楼梯疏散,切勿惊慌拥挤。

  1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根据市消防管理规定处罚。

  a、用或封堵消防区、楼梯、走道或安全疏散出口的;

  b、闭或损坏消防标志,消防设备、设施的;

  c、拉、乱接电器线路的;

  d、经许可擅自改动燃气管道的;

  e、自挪用灭火工具、器材或消防备用水源的。

  1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停止作业,并可报公安消防机关处罚。

  a、办理消防申报审批手续即进行室内装修的;

  b、按规定配置消防器材、设备、设施及消防安全标志的;

  c、内装修所用材料不符合防火要求,不进行防火处理的;

  d、办理申报审批手续即进行动火作业的;

  e焊、用火、用电作业,防火安全措施不落实的。

篇4:物业小区消防管理制度

  物业小区消防管理制度 篇1

一、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每年以创办消防知识宣传栏、开展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提高全体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

  2、定期组织员工学习消防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3、各部门应针对岗位特点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4、对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使用人员应进行实地演示和培训。

  5、对新员工进行岗前消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6、因工作需要员工换岗前必须进行再教育培训。

  7、消控中心等特殊岗位要进行专业培训,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二、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1、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巡查检查制度。

  2、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每日对公司进行防火巡查。每月对单位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并复查追踪改善。

  3、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检查人员应填写防火检查记录,并按照规定,要求有关人员在记录上签名。

  4、检查部门应将检查情况及时通知受检部门,各部门负责人应每日消防安全检查情况通知,若发现本单位存在火灾隐患,应及时整改。

  5、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未按规定时间及时整改的,根据奖惩制度给予处罚。

三、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1、单位应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占用疏散通道,严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2、应按规范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

  3、应保持防火门、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并定期组织检查、测试、维护和保养。

  4、严禁在营业或工作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

  5、严禁在营业或工作期间将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关闭、遮挡或覆盖。

四、消防控制中心管理制度

  1、熟悉并掌握各类消防设施的使用性能,保证扑救火灾过程中操作有序、准确迅速。ft>2、做好消防值班记录和交接班记录,处理消防报警电话。

  3、按时交接班,做好值班记录、设备情况、事故处理等情况的交接手续。无交接班手续,值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岗。

  4、发现设备故障时,应及时报告,并通知有关部门及时修复。

  5、非工作所需,不得使用消控中心内线电话,非消防控制中心值班人员禁止进入值班室。

  6、上班时间不准在消控中心抽烟、睡觉、看书报等,离岗应做好交接班手续。

  7、发现火灾时,迅速按灭火作战预案紧急处理,并拨打119电话通知公安消防部门并报告部门主管。

五、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1、消防设施日常使用管理由专职管理员负责,专职管理员每日检查消防设施的使用状况,保持设施整洁、卫生、完好。

  2、消防设施及消防设备的技术性能的维修保养和定期技术检测由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设专职管理员每日按时检查了解消防设备的运行情况。查看运行记录,听取值班人员意见,发现异常及时安排维修,使设备保持完好的技术状态。

  3、消防设施和消防设备定期测试:

  (1)烟、温感报警系统的测试由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保安部参加,每个烟、温感探头至少每年轮测一次。

  (2)消防水泵、喷淋水泵、水幕水泵每月试开泵一次,检查其是否完整好用。

  (3)正压送风、防排烟系统每半年检测一次。

  (4)室内消火栓、喷淋泄水测试每季度一次。

  (5)其它消防设备的测试,根据不同情况决定测试时间。

  4、消防器材管理:

  (1)每年在冬防、夏防期间定期两次对灭火器进行普查换药。

  (2)派专人管理,定期巡查消防器材,保证处于完好状态。

  (3)对消防器材应经常检查,发现丢失、损坏应立即补充并上报领导。

  (4)各部门的消防器材由本部门管理,并指定专人负责。

六、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1、各部门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消除。

  2、在防火安全检查中,应对所发现的火灾隐患进行逐项登记,并将隐患情况书面下发各部门限期整改,同时要做好隐患整改情况记录。

  3、在火灾隐患未消除前,各部门应当落实防范措施,确保隐患整改期间的消防安全,对确无能力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应当提出解决方案,及时向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并由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或当地政府报告。

  4、对公安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并写出隐患整改的复函,报送公安消防机构。

篇5:住宅小区消防管理制度

  物业小区消防管理制度 篇7

  住宅小区内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与每个住户的切身利益密切相关。为了确保小区消防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1、物业管理中心保卫部全体成员员均为消防安全管理人员,保卫部部长为消防主要负责人。全体环卫绿化人员和物业管理中心职工均为兼职消防人员,全小区每个职工都有维护小区防火安全的责任和义务。

  2、小区配有多个消防栓和消防器材,除治安保卫人员注意保护以外,小区每个职工都要共同保护和维护。如发现消防设施、设备损坏或丢失,必须及时报告小区卫室或校公安处,以备完好,随时启用。

  3、消防值班员要阶段性对消防加压泵进行试运行和维修维护,以便随时启用。

  4、任何人员一但发现火情,必须与小区门卫、物业管理中心取得联系,说明火情所在楼号。火警电话:119,物业公司办公电话:1xxxxxxx2。

  5、大力宣传消防知识,提高每个住户和职工的防火安全意识和基本操作技能。进行防火演习,锻炼队员遇火应变能力。

  6、及时检查督促占用消防通道人员清理障碍,确保人员及消防车辆通行。

  7、经常对消防重点部位进行安全检查,消除安全隐患。对存在问题的单位和个人会同校公安处发出限期整改通知书令期限期整改。

  8、未尽事宜按消防部门要求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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